(一)首先要认识到影子银行有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放大风险的两面性。一方面,影子银行的兴起有其客观原因,是社会经济形态和金融市场发展的直接结果,有些影子银行的业务可以极大地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如果任其自由发展,野蛮生长而不加以规范,则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基于这个基本判断,对影子银行问题应该采取“疏和堵”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导向,力求“开前门,堵后门”。对金融体系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以疏导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对确实能满足实体经济需求同时风险不大的影子银行业务应该允许其发展,但要对其加以规范,并力求将其纳入监管体系。对那些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影子银行业务和纯粹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影子银行业务要严格控制,甚至严厉取缔。
(二)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推进资产证券化,推动并规范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时,改革信贷规模管控等行政管制式的监管模式。
近几年,中国影子银行业务崛起的本质动力是投资人对合理收益率的追求,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以及银行在资本和流动性方面的压力等因素。应该在这些方面推进改革步伐,以满足投资人和实体经济合理的需求,并引导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发展。
利率市场化可以减缓银行储蓄脱媒的压力,并一定程度缓解金融资源配置扭曲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国的银行业近几年信贷快速扩张,各银行面临巨大的资本压力,目前相当部分的影子银行业务快速增长的根本原因是银行有很大的动力从事监管套利,包括将资产表外化,或者规避信贷规模管控。资产证券化可以给银行开启一个将信贷资产转移到表外,缓解资本压力的正规渠道,有利于监管机构对其进行规范和风险管理。
当然,资产证券化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但其在提高效率和分散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应该尽快出台资产证券化的标准,对风险分担、定价和风险管理各方面进行规范,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健康发展。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应该着力培养一个公平、透明和理性的债券市场。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公平合理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尚未建立,地方政府干预等非市场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干扰很大,债券市场隐含较大的道德风险隐患,不利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三)尽快建立一个统一协调的影子银行监管框架,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监管方式。由于影子银行业务的多变性和涉及环节的多样性,影子银行的监管应采取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大力强化主要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影子银行业务的特点之一是多变和监管套利倾向,这使得功能监管更有可能较全面地覆盖影子银行的业务范围。但另一方面,机构监管的手段更加直接有效,所以,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辅相成。更重要的是,由于影子银行业务形态有多变和跨部门的特点,应建立常设的“一行三会”的部际影子银行工作组,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进行协调和沟通,减少不同部门监管的差异性,力求杜绝其在不同部门间的监管套利。
(四)重点防范与银行高度关联的影子银行业务,防止监管套利和风险传染,同时,应该允许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有限牌照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与其他很多国家类似,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绝大多数与银行业密切相关,甚至是银行主导的。这就要求在银行的并表管理、表外资产的界定、银行对关联机构的隐性信用担保和流动性支持的资本计提等方面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杜绝纯粹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银行通道类业务。
另一方面,应该允许银行设立独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规范银行的理财业务。目前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业务种类繁多,类似于美欧的货币市场基金和结构性投资载体的混合体,具有明显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特征。可以考虑允许商业银行以子公司的方式从事有限牌照的资产管理业务,同时将具有刚性兑付性质的理财产品纳入表内,客观反映银行的实际风险。这有利于在银行与影子银行体系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防范影子银行体系与银行体系之间的风险传递。
(五)建立对影子银行业务的全面监测体系,提高信息透明度。目前世界各国普遍缺乏有关影子银行业务的高质量数据和检测体系,迫切需要建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收集影子银行业务活动数据的统计体系,掌握影子银行业务的准确动态。
要求影子银行加强对其业务活动各环节的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披露,提高影子银行的透明度。要规定影子银行明确的信息披露周期和披露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证券化、表外资产、杠杆使用等信息的披露。统一对影子银行的会计处理,实现标准化,便于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理解。
(六)对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的机构进行直接监管,减少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之间的监管差异。同时,对金融机构间的同业市场实施前瞻性的规范和管理,消除系统性风险的隐患。
一方面,对主要的影子银行机构在资本充足、流动性标准和大额暴露方面提出监管要求,消除或减小影子银行与银行的监管成本差异。
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已经发展成为最重要的批发融资市场,成为为一些影子银行业务提供资金的重要通道,在影子银行体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个市场存在不小的监管套利和流动性风险隐患,对这个市场上的监管套利行为和买入贩售交易中抵押品的使用等实施具有宏观审慎思维的、前瞻性的规范和管理,对防范系统性风险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七)尽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破产处置机制等金融基础设施的建立。这轮金融危机的一个重大教训是各国在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置方面的基础设施极其薄弱,危机时对破产的金融机构的有序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从而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而中国在这方面更是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破产处置机制的建立可以从制度上确定金融机构债权人在金融机构破产处置时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在金融市场上减少道德风险的隐患,促进固定收益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影子银行业务的兴起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结构、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以及宏观货币政策的传导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总体思路应该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引导影子银行业务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而影子银行监管的应对之策必须是全方位的,包含金融体系的全面改革、金融基础设施的建立和金融监管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原载财新《中国改革》2013年第8期,
本文观点只代表作者,不代表中国银监会)
从垄断到平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文魁
改革开放至今已经35年。在这不平凡的35年里,中国发生了高增长奇迹,经济和社会格局也因此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变化是积极有益的,另一方面,变化也意味着挑战。在改革开放35年之际,认真审视这些挑战很有必要。研究前沿距离的经济学家们认为,考察与前沿国家之间的距离,对于一个经济体在某一个时段采取合时宜的发展政策和制度,是有帮助的,而当与前沿国家之间的距离发生改变时,发展政策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重构就很有必要。尤为重要的是,促进起飞的政策和制度在发挥预期威力的同时,也会带来非预期的副产品,对副产品的处理是发展征途上一项无可回避的挑战。如何处理这些副产品以保持发展态势的持续,必须适时进入决策者的议程。其中一项副产品是,垄断和寡头力量不断积聚,而自由的、公平的竞争受到压制,甚至政府监管被俘获,这会蚕食持续增长和社会安定的基础。越来越多的人士已经意识到挑战的严峻性。在中共十八大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呼吁进一步改革以应对挑战的声音越来越强烈,并期望十八届三中全会能做出有针对性的改革筹划。现在,三中全会已经落幕,全会公报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并将改革的范围向更广的领域延伸。我认为,与其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是行事的时候了。
经济起飞的东北亚版本和东南亚版本
垄断和寡头与经济租联系在一起。不过,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对于垄断和寡头的看法仍然存在一些分歧,特别是全球一体化快速推进的情境影响了一些人的判断。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来自创新、差异化、起始阶段规模经济之外的经济租是有害的。现实观察能给人更有价值的启示,二战之后许多经济体都经历了起飞过程,但是,在处理垄断和寡头这个副产品方面却大异其趣,发展结局也因此存在天渊之别。我们所在的亚洲地区,东亚国家有着政府强势、人民勤劳的共性,但是,东北亚和东南亚在过去几十年里却出现了令经济学家们讨论不休的巨大分野。
东北亚的典型经济体是日本和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由于深受日本的影响也算是带有东北亚印记的经济体。日本开始经济起飞很早,在二战前工业就有相当好的基础。在其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中,财阀体系形成,三井、三菱、安田等十大财阀基本上控制了日本的经济,并且与政治体系结成了紧密而不透明的关系。在麦克阿瑟管制时期,财阀遭到解散。尽管一些财阀的核心企业后来又以新的方式结成了企业集团,但是,财阀时期那种窒息经济和社会的垄断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纠正,《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排除法》等法律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自由竞争的复活,日本经济得以再现二三十年的景气奇迹。20世纪90年代至今日本经济的低迷有许多原因,学者们一直在探究中,但是,日本前十家大企业在过去20年更替率之低,还有更多企业的“僵尸化”,越来越引起学界的注意。现在,为了恢复经济活力和增长动力,日本正在筹划推行大规模的结构性改革,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就是要促使“僵尸企业”退出市场,进一步促进自由竞争和鼓励创业,让那些“平民化”的中小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得到经济资源和获得成长空间。
韩国在战后快速工业化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些大财团,它们对国家的经济和政治都有较大的左右局势的势力。财阀体制一方面促进了出口和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巨大的扭曲和失衡,包括过度投资、大举负债、掩盖低效、转嫁风险,最终在20世纪90年代末酿成系统性金融危机。而在后金融危机时期,韩国力推以自由化、竞争化为导向的IMF体制,在政府、金融、公司、劳动这四大领域果敢实施结构性改革,大财阀的垄断和寡头力量遭到显著削弱,向财阀倾斜的产业政策得到扭转,财阀们要么倒闭,要么实行自我革新,更加依赖市场。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后积极推进的结构性改革,促进了韩国经济重拾升势,不过,韩国学界和政界普遍认为,破除垄断、抑制寡头的任务仍未完成,新任总统朴槿惠也誓言要进一步推进鼓励竞争的结构性改革。
东南亚则是另一个版本。东南亚经济体包括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我不把新加坡纳入经济起飞的东南亚版本之中,是因为要透彻分析这个有些神秘且非常年轻的城市国家实在不容易。我也不把文莱这样的产油国纳入东南亚版本,把产油国剔除是学者们做研究时的通常做法。与东北亚经济体一样,东南亚经济体在二战后也曾经历过一段高增长,尽管“雁行发展”让这些国家的起飞更晚一些。东南亚经济体的高增长也出现了垄断和寡头这个副产品,而且一度非常严重。无论是进口替代产业还是出口导向产业,国家补贴和其他资源的流向起初是鼓励竞争力的提高,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获得较强市场地位的企业,或者那些更有渠道与政府结盟的企业,开始垄断国家补贴和其他资源,并排斥来自其他企业的竞争以强化其垄断和寡头地位。更加严重的是,其中一些企业进一步诱使政府在管制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将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业、资源开发、不可贸易的服务业等产业私有化,随后促使政府选择事实上的关闭市场、阻断可竞争性的政策。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会流向那些具有垄断租的领域,竞争性行业反而凋敝,创业和创新受到压抑,可贸易的制造业部门无法持续赢得国际竞争力。因此,不少东南亚经济体在经过起飞阶段之后,经济增长开始失速,落入了所谓中等收入陷阱之中,一些国家还陷入了动荡不安的境地,然后要花较长的时间和较大的代价,才能重新回到较高增长的轨道。
当垄断与权力联姻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在许多情形下,垄断和寡头的形成并不是来自自然垄断和规模经济,而是来自产业政策和政商联结,这与权力有关。当前沿距离非常大的时候,亲商的政府、向特定企业倾斜的政策,可能是有利于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若那时政府还比较廉洁,效力会更大。
但是,副产品会不断积聚,并且随着与前沿距离的缩小,副产品的毒性将会急剧增加。如果说,自然垄断可以通过严格监管、业务分拆、构造可竞争性来缓解效率低下,减少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净损失,且规模经济带来的垄断地位也可以通过分拆、业务限制、降低进入壁垒等方法来消解,而当垄断与权力联姻,问题就变得很严峻了。
垄断与权力联姻,既腐蚀经济也腐蚀政治。既然垄断与经济租有关,如果权力或明或暗地支持垄断,整个社会就会出现设租和寻租轮番加码的局面,不但经济增长会被阻断,腐败、不公平、两极分化、机会主义行为等问题也会不断恶化,整个社会就容易陷入动荡和失望之中。凯文·墨菲和安德烈·施赖弗曾经分析过寻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他们的结论是,寻租行为能带来递增收益且具有高度的自我维持性(self-sustaining), 清除起来非常困难;同时,寻租会扭曲资源配置和损害创新行为,因此会降低经济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