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在去卖场的路上,宋阑珊看着各路人马在车水马龙的街头聚集,相拥,谈笑,而后分手。
她就这样奔跑在这座城市里,可能会在某个红绿灯处不得不停住脚步,然后遇见什么人,有着熟悉或陌生的面孔。
想要那个人转过脸,是陈维彦的模样。
宋阑珊失神了,她想到会不会就在哪一个瞬间,在那样的一个时刻就遇见了自己,如果时间可以停止住,就好像几米漫画里的定格画面,自己拿着红色的伞,那么另一把是不是在陈维彦的手中?
如果没有在岔路口相逢,又或者仅仅是照了面就奔向各自相反的方向,那么在以后漫长的时间过后,是不是会有人取代陈维彦在阑珊心里的位置,而阑珊在陈维彦的心里,是不是也仅仅是片剪影,腰身,脖颈都全部忘记,名字全部忘记,像你以前,以后的其他女朋友一样,只有一个代号,只有一个特征,比如一号二号,皮肤白或是腿很细。
至于其他,我全记得你,你却都忘记。
想到这里宋阑珊就愣住了,她为自己忽生的分手念头而脊背发冷,她想起那样的情景,忽然理解,是不是有些女人明明知道他不爱了,明明知道自己是怎样委屈,还要自欺欺人的继续,都是因为不愿就这样被不平等地忘掉,而即使委屈自己,也贪婪地想要霸占他一生。
原来心爱的男人,才是女人终生要据为己有的大玩具,就好像女人真的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后才会发现自己不仅仅是找到了一个肩膀,还是养了一个硕大的儿子。
爱情的面目本来就是模糊的。而感情在还没称到爱的那个阶段上,更是模糊的像是隔着眼泪看世界,你以为看到的是这样,其实根本就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