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盛行留络腮胡子,皇帝、政治家、士兵和水手都不例外。那年头,见到的是荒诞而夸张的行为,贫者与富人的天壤之别,还有写满了漫画和报纸的愚蠢偏激的政见。几个布尔农民在非洲德兰士瓦作战时,躲在大石头背后,把穿着红色军服的英国士兵当作靶子来射击。英国人因此倍受打击,恼怒非常,幸亏后来陆军部识破了这个伎俩,就把红色军装换成卡其制服,给了布尔人一点厉害。
我对战争的消息都只是零散听闻的,有从爱国歌曲和戏剧里,也有从那些画着将军像的香烟卡片上。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敌人都是十足的恶棍,而我们在经历种种失败后终于胜利了。母亲从未跟我提过这些,她有自己的战争要打。
那年雪尼十四,已经在河滨马路邮局里做了报差,不再念书了。母亲继续靠缝衣服挣点微薄的收入。那时她在一家工厂做计件工,缝一打罩衣能拿一先令六便士,需要工作十二小时。母亲最多一周内缝了五十四件,总共只能拿六先令九便士。靠母亲缝衣服挣的血汗钱和雪尼的工资,我们的生活勉强可以支撑得下去。
我常常在夜里醒来,看见母亲缝衣服的样子,她低头凑近缝纫机,由于精神高度集中而微微张着嘴,盯着在缝纫机下高速移动的线。重复的机器声会让我再次进入梦乡。常常是因为某一笔分期付款的钱又要到最后期限了,母亲才会这样缝衣服缝到深夜。
后来遇到了一件难事:雪尼需要一件新衣服。因为他一周七天都穿着那套报差制服,惹得所有朋友都取笑他,导致他有两个周末都足不出户。母亲想尽办法凑足十八个先令,给他买了一套蓝色的哔叽衣服。这就导致了我们入不敷出。所以雪尼周一穿制服去上班时,母亲就把那套哔叽衣服当了,换来七先令,周六再赎出来给雪尼在周末穿。一年多来,这已经成了惯例,直到有一天那衣服已经开始破损,当铺的伙计说什么也只肯给三个先令了。这算是一个大打击,一向坚强的母亲也急得直哭,那七先令可是用来维系我们一周生活的啊。
同样,我在兰开夏童伶班的那套衣服也已经破旧不堪,到处是补丁,变得像小丑的戏服一样。有一天我穿着这身衣服,遇到了当时在斯托克韦尔街的玩伴。我羞愧得不好意思问他来这儿做什么,他却很亲热地跟我打招呼--我知道他不过是在打量我的窘样罢了。于是我尽量平静下来,若无其事地跟他说,之所以这样打扮,是因为刚去上了一节讨厌的木工课。
但他对我的解释并没有兴趣,又问起我母亲,我笑容满面地说她去乡下了,还关切地问他:“你还是住原来那儿吗?”
“是啊。”他盯着我看,好像我出了什么大错似的。
我突然冒出一句:“那我回去了。”
他淡淡一笑,跟我道了别,然后不急不慢地走了,我则气恼而羞赧,匆忙朝另一个方向跑过去了。
母亲经常教导我:“总是取悦别人也许什么也得不到。”可是她自己却并不这样做,我也常常因为这个而觉得丢脸和气恼。有一天,母亲在路上停下,责怪几个欺负流浪女人的孩子。那女人衣衫褴褛,留着短头发,这在当时极为少见,所以小孩们大声笑话她,对她推推搡搡,多亏母亲帮了她。这时那衰弱的女人却认出了母亲:“莉儿,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伊娃·莱丝托克啊。”
母亲立刻认出这是个演歌舞剧时认识的老朋友。我非常难为情,只好在拐角那儿等她过来。那些孩子都嘲笑我,我恼怒地回头看着母亲,她居然和那流浪女人一边说话一边向我走来。我听见那肮脏的女人说,她抱过小时候的我,这真让我一阵反胃。更难堪的是,一路上都有人盯着我们看。
母亲说这女人当初漂亮又可爱,人称“时髦姑娘伊娃·莱丝托克”,不过据那女人自己说,她病过一次,出院后就穷困潦倒了。
母亲带她到公共浴室里洗了澡。然后带她回家,居然还让她睡了雪尼的床,这让我异常懊恼。之后母亲又把自己所有可以给的衣服都给了她,额外还借了她两先令。三天后,这个“时髦姑娘”离开了,从此杳无音信。
在父亲去世前,我们曾一度搬出波纳尔弄,住在母亲的一位教友泰勒太太家。这位太太也是虔诚的基督徒。她总是显得精神气十足,而且因为信教的缘故对母亲额外照顾,把自家三楼的一间屋子以很低的价格租给母亲。她那大房子旁边是一片坟地。
她的丈夫是一个技工,活象狄更斯笔下的匹克威克先生,他干活的时候我经常帮着打打杂。她女儿跟她长得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年轻得多,总是一副傲慢的样子。这父女俩不信教,但泰勒太太始终希望能感化他们。
泰勒太太把她的女儿当宝贝,不过我母亲不喜欢她。有一次,母亲跟泰勒小姐吵了一架,在那之后我们又搬回波那尔弄了。
父亲并不常常去肯宁顿路上的三鹿酒馆,但有一个晚上我经过那儿的时候,却突然心血来潮,把门推开了一条缝,想看看父亲是不是在那,结果真的看见他坐在角落。我正打算离开时,他却笑着招我过去,我很惊讶于他的热情,因为他一向是喜怒不形于色的。走近之后,我发现他眼睛凹陷、身体浮肿,估计已经病得很重。他很亲切地问了母亲和雪尼的一些近况,还在我走之前把我抱到怀里,第一次吻了我。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三个星期后,他被人灌醉,送进了圣托马斯医院。他知道自己身处医院之后,发疯似地大吵大闹,不过这个时候,他已经快不行了。他才三十七岁,却有很严重的水肿,医生从他的膝盖那放出了十六夸脱的水。
那段时间,母亲每次探望父亲过后都很伤心。她告诉我,父亲提到要跟她一起,去非洲重新开始一段生活。我听了之后欢喜异常,但母亲心里明白,她摇着头说:“他只不过是要讨我们高兴罢了。”
几天后,父亲就去世了。
母亲身无分文,想要由戏院慈善团体负担父亲的丧葬费。但卓别林家族里的人全都闹着反对,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太丢脸了。最后,一位非洲的艾伯特叔叔,我父亲最小的弟弟,负担了丧葬费。他当时正在伦敦。
下葬的那天,雪尼因为上班而没能去。母亲提前两小时领我到了医院里,她要在父亲入殓之前再见他一面。父亲的棺材里垫着白绸缎,绸缎旁和父亲脸旁都放着白色的雏菊花朵。母亲觉得那花素雅动人,问是谁放的。管事的说,一大早,有一位太太领着一个男小孩来过。那是露易丝。
下葬时大雨倾盆,掘墓人铲起泥块抛在棺材上,那声音凄厉而厚重。我看着那肃穆可怕的情景,忍不住哭了。之后,亲人们都把花圈和花朵扔到墓穴里。我们没什么可扔,母亲就拿出那块我最珍视的黑边手绢,轻声对我说:“就把这当作我们一点儿心意吧。”后来,卓别林家人去自家的一间酒馆里吃午饭,临走之前,很客气地把我们送回了家。
回到家之后,发现菜橱只有一碟从烤牛肉上滴下来的油。母亲最后的两便士也已经当饭钱给了雪尼。父亲病后,母亲就几乎没有做缝衣服的活,现在又快周末了,雪尼七便士的工资早就花光。我们都饿了。母亲只能很舍不得的把一个旧煤油炉子卖给了收破烂的,用换来的半便士买了点面包,我们就用面包蘸着那油汁勉强填饱了肚子。
母亲是父亲的法定遗孀,第二天去医院领了父亲的遗物,其实也不过是些破旧衣衫,不过竟然从里面找到了一枚半镑的金币,真是上天怜悯我们啊。
后来有一天,我说服母亲借给我一先令当本钱,做起了卖水仙花的生意,这时我臂上缠着的黑纱就成了赚钱的工具。那些酒馆里的太太小姐知道我是给父亲带孝之后,就会给我赏钱。我一下午就卖了五个先令还不止,母亲觉得奇怪。有一天从酒馆出来,我跟母亲撞了个满怀。对于她这个基督徒来说,自己的孩子在酒馆卖花是一种耻辱。“酒已经把你父亲害死了,在这里赚的钱只会让我们蒙受不幸。”她留下了我赚的钱,但再也不让我卖花了。
我天性爱做生意,但没处去找本钱。后来我说服了母亲,离开学校去工作,成了在各种行当里摸爬滚打的老油条。我在一家杂货店里当过小伙计,还在一家诊所里当过小佣人,接的是雪尼以前的班。这儿待遇很好,每周能领到十二先令,做的是服务生和打扫诊所的工作。在前一项工作上我很讨病人喜欢,但由于个子小,打扫诊所则很吃力。后来诊所的人很和善地跟我说,我太小了,做不了这事。
听到这话,我难过地哭了,所里的金西-泰勒医生看我可怜,就雇我当他家里的小佣人。能在这么尊贵的人家当佣人,真是让我欢喜异常。那也确实是一件好差事,所有的女仆都把我当成孩子一样喜欢,如果这样下去,我没准能成为个大管家。但后来有一天,太太让我去清理地下室,我无心打扫,却拿着一根铁管子当喇叭吹,被太太逮了个正着,于是她就把我辞退了。
我在一个卖报刊的老板那儿工作过,觉得这活儿很好,不过他发现我太小之后马上辞退了我。然后我又去吹过一天玻璃,但让那热气给熏晕了,被抬出去之后,甚至没回去领那天的工资。后来我又跟斯特雷克尔文具印刷所里的人吹嘘,说我可以操作菲代尔印刷机,因为我曾经在外面看见过那机器转动,以为这活很容易。正巧碰见他们在招男童工,就去了。对我来说,操作这么个二十多英尺长的东西很是困难,不过我还是接下了这个每周能挣十二先令的活儿。
从此我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要冒着严寒去上工。不过印刷所的工作也不那么让人讨厌,除了要清洗那些巨大滚筒上的油墨之外,其余的活儿我还是可以胜任的,但三个星期之后,我得了流行性感冒,所以母亲又强迫我回去上学了。
那年雪尼十六岁,他有一天很兴奋地告诉我们,自己找到了一份当号手的差事,在多诺万-卡斯尔轮船公司的一艘非洲客轮上工作,负责饭前吹号和一些其他的活儿。这都得益于他从前在“埃克斯默思”号训练船上学会了吹号。这个工作每月能拿二镑十先令,给二等舱里用餐的客人服务的时候还能拿到小费。出海前公司预支了三十五先令给他,他都交给了母亲。于是我们就搬去了切斯特街一家理发店楼上的两间屋子里,因为觉得将来的日子会有转机了。
第一次出海回来的时候,雪尼带了三镑多的赏钱,都是银币。我似乎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钱,于是一直放在手边把玩,不停地把他们堆起来,再放倒,一直摆弄着,后来母亲和雪尼都说我是个十足的吝啬鬼。
那时候我们着实阔绰了一阵子,吃了很多精致的东西,早餐吃的是美味的熏鲱鱼和鳕鱼,周日早晨能吃上松饼,夏天还能买上冰激凌。雪尼在那段时间里给我们讲了他在航行中遇到的很多趣事。不过后来他挣的钱都花完了,幸好公司又一次雇他出航,同样提前预支给他三十五先令。但三周之后,这钱就被花光了,到雪尼回来还有三周。母亲虽然继续做针线活,但那工钱不够我们开销,于是我们又陷入了经济上的危机。
我想了个法子,打算把母亲的一些旧衣服拿去卖掉。那个周六的早晨,我拿着那些旧衣服,在纽因顿靶子场上像个老练的小贩一样吆喝着,“你们愿意出多少钱买?一先令六便士?三便士?两便士?”有些行人惊奇地看看我,然后走掉了。对面珠宝店里的人也对我望着。我有点窘,但还是坚持在那待着,把一双还算好看的鞋罩卖了六便士。后来珠宝店里的那位先生走过来,问我这买卖做了多久了。我听出他话里有些讽刺的意味,同时也觉得该走了,就包好剩下的东西回了家,母亲对鞋套卖了六便士的价格很不满意,她觉得应当能多卖一点。
那段日子我们为了不交房租而东躲西藏,最终还是回到波纳尔弄三号去了。
这之后,我认识了在肯宁顿路后面的一个老头和他儿子,他们是迁徙于各个城镇的玩具小贩。这种玩具生意最多只要一先令的本钱:准备些不要钱就能弄到的鞋盒子、软木屑,一便士的胶水,一便士的木头,二便士的线,一便士的圣诞节彩纸,再有三卷每卷两便士的彩色锡箔纸。只要这么一先令,就能做成七打小船,看上去五颜六色,招人喜欢,很有市场。每只小船可以卖一个便士。
跟他们熟了之后,我开始帮点忙,所以很快学会了他们的手艺。他们搬走之后我就自己经营起来。我在一个星期内,花了六便士的本钱,做了三打小船,手指也因为剪硬纸板而磨出了水泡。可惜对于两个人的工作而言,我们的顶楼显得太小了,母亲的罩衣常常摆满整个房间,所以总担心我的胶水弄脏了那些衣服。而母亲的活儿能挣的多点,所以我只能放弃这门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