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
蓦地,一股强烈的饥饿感涌上心头,打破了银痕的沉思。
“好饿,好饿……这就是饥饿感么?糟糕!”
银痕眉头一跳,立刻意识到不好。这股饥饿感是源自本能的冲动,要强行扭曲剑纹构筑的桥梁,使得银痕完全堕落,尸身主宰意识!
长这么大,还从未感到饥饿过,死人是不需要吃东西的。但这一回却是实实在在饿了。
强忍着压下进食冲动,银痕又搜寻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
僵尸,以众生阳魄为食。
阳魄即是人的阳气精华。包括人体的先天肾气、后天脾胃之气合成的混元一气,也叫元阳,中医也称命门真火,糅合从自然界汲取的阳气,在体内孕生而成阳魄,温而不烈,刚中带柔,点点阳气之中阴气伴生,完美结合,养肌生髓,壮骨强筋,甚至能调和僵尸身躯之中因大道唾弃而形成的黯殇。
正是因此,古往今来的僵尸都对阳魄趋之若鹜。
吸血鬼却不同,它们是生物变异体,称不上真正的鬼。形象的说,就是一只人形吸血蝙蝠。只不过蝙蝠是哺乳动物,吸血鬼却是冷血动物。因为冷血,它们对鲜血极为敏感,对阳魄就无动于衷,他需要大量新鲜人血维持体温和力量。
“阳魄可以为我神魂抵抗尸气的侵蚀,修补壮大,巩固神桥。”
“可是我上哪儿找阳魄去,正常人失了阳魄,不死也要半条命了。何况现代人白日宣淫,生活无度,阳气损伤严重,根本经不起这种折腾。”
银痕思来想去,为一己私欲去杀人,吃人这种事太过泯灭人性,可是饥肠辘辘,又难以忍受。他看着星空,苦思对策。
“我想起来了,鬼都喜欢吃白蜡烛,白蜡烛属阴,可以吸食内部的阴气。那么红蜡烛刚好相反,性属阳,虽然没有阳魄的任何效果,但填饱肚子应该没问题。”
一想到此,银痕立即行动。他走到阳台,深吸了一口怨气,闭上眼睛纵身一跳,像一根木桩笔直落下,腿都没有弯曲,噗一落地稳稳当当。
从二楼跳下毫发无伤,银痕心情大好,尸身果然不是吹的。
“汪汪!”银痕没跳几步,立刻听得隔壁四岁的小依依家养的狗儿大黄正对着他跳脚大吼,恨不得跳出围墙穷追不舍。
大黄是条草狗,平日里虽然狗仗人势十分凶恶但夜晚也挺温顺安静,好好的怎么就发疯了呢?
银痕不知,原来狗鼻子通灵,识得恶鬼。大黄能嗅到银痕散发的怨气,故此吠叫不止。也是银痕首次修习《尸鬼经》,根基太浅,不足以震慑大黄。如果是真正的跳尸现身,哪有狗敢大叫的,无法无天了还!
不及多想,饥饿感又袭了上来,银痕只得一蹦一跳前去。他现在怨力初凝,本源没有稳固,发挥不出“跳尸”强悍的身体优势,但是十年后一旦怨力充盛凝实,达到行尸的境界就能流畅地运转怨气,纵跳自如了。
若是有个百年光阴,那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晋阶跳尸,内外相一,到时候就是出笼猛鬼,非比寻常了。
僵尸凭借临死的一口怨气,要濡养百年才能诞生跳尸。银痕百年光阴虚度,要积满怨气变成真正的跳尸,可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
村中杂货店不远,建在马路边,位置挺好,偶尔车来车往的灯光也照的门口发亮。
银痕挑个时机,来到店门口,两臂对着卷帘门直直一捅,他现下气力虽然不大,但坚硬锋锐的利爪却是货真价实的,这一捅之下,那卷帘门哪里承受的住,立刻被开了个窟窿。银痕连番直捅,捅出一个圆弧,顺势一扯,扯出个大窟窿钻了进去。
他夜视极好,比大白天看的更清楚,几下就找到了红烛,草草一卷,灌进了补服的大袖子里,锁好袖口。他不敢久留,在柜台边随手拔了个打火机,就钻出了窟窿。
刚才开门声音极大,难免吵醒附近的居民,要是被人看见一只活生生的僵尸,岂不是活活吓死!
银痕揣了东西回家,就在房里点了蜡烛,对月拜了三拜,算是开光通灵。轻轻一叹,不再多想,就往嘴里塞。
“咕叽咕叽。”
“嗯!口感不错。蛋白质是牛肉的6倍,鸡肉味,嘎嘣脆!”银痕自嘲一笑,他没有味觉,完全吃不出什么味道,嚼不嚼都无所谓。说实话,他宁愿能尝出这蜡烛的味道,难以下咽也好过这般没有滋味。
几根蜡烛一下肚,还别说,真顶几分饥饿。
“哈哈哈哈,好一个味同嚼蜡,古人诚不欺我也!”银痕骚骚大笑。
翌日清晨,骄阳初升。
银痕还是一副僵尸样,只是补服已经消失。在阳台上沐浴着阳光伸了个懒腰。《尸鬼经》神秘莫测,修习之后使得僵尸完全不惧阳光,况且银痕身怀剑纹,是极净之物,对阳光有着说不出的亲和力。
本来银痕虽然也可以在阳光烈日下横行,但心中多少会心烦气躁,生出厌恶。而现在,全新的尸身不惧阳光,“清源妙道”就无所牵绊,对阳光的亲和力达到史无前例的高度。
银痕有生之年第二次亲蜜的拥抱阳光。
感觉畅快,银痕提了书包,他无须吃早餐,转身就出门去学校。他要去请一个月的长假,在家好好钻研《尸鬼经》,从此不走寻常路。
经过村子杂货店时,见已有警车停靠,几个警察和一干村民在店门口围观,议论纷纷。
银痕心虚,手提书包,埋头疾走,直接到了学校。
一跨进校门,银痕立刻就清晰的感觉到游离在空气中丝丝缕缕的怨气。他摊开手掌,运起《尸鬼经》,立刻就将周遭稀薄的怨气聚拢了过来,在掌心呼呼旋转。
可惜怨气并不多,白天骄阳当空,紫外线刚而炽烈,使得怨气被驱散,镇压在阴暗的地方,难以聚集。
感受到怨气的稀薄,银痕叹道:“青天白日下我难以聚集怨气,生不出怨力,果然,我还是夜间出没比较合适啊!白天老老实实做人就得了。”
武原镇中学,初三(1)班。
莫伊月的位置已经收拾得很干净,阳光照在上面折射的白光,银痕却觉得有些萧索。
想必再也见不到她了吧。
“哎呦,这是谁来啦?不是银痕吗?昨天莫伊月身边那帅哥是谁来着,是你吗?”银痕一进门,立刻就有人对他挤眉弄眼。
“你不知道吗?那是人家莫大美女的新男友啊!有些人偏偏自不量力,唉,作孽呀。”二人一唱一和,嘻嘻哈哈。
“不错不错,美女配英雄,丑女配色狼嘛。”又有人高声调笑,引的许多人跟着一起哄笑。
莫伊月是校花级的美女,两年前跟银痕好,鲜花插在牛粪上,惹得许多人不忿,个个都想替天行道。现在眼见银痕惨淡收场,他们心花怒放,大呼畅快。
银痕摇头苦笑,并不争辩,细细感悟教室里流动的怨念,微妙却不可捕捉。
“原来这些人见我今日落魄,一个个心头出了口恶心,嫉妒厌恶的情绪得以消解,竟是消除了这部分的怨念。”
出了心头恶气,怨念就能消解?银痕不解,如果这般简单,唐三藏何须九九八十一难寄望于飘渺呢?
“等等!呵,这些人心头出气,怨念并未消失,而是转嫁到我身上了。人与人之间,有人解气,那必定有人相对应的就成了出气的对象!而这个人,又将怨气发泄到另外的人身上,如此循环,不正是冤冤相报,永不了么?”
银痕越是感悟,就越是冷笑不止,心生一股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人的怨恨无休无止,越积越多,构成一个恶性循环,正好有助于修习《尸鬼经》!
现代人,即使是学生,也对出身、父母、家庭、经济、未来、成绩、身材、班干、朋友、老师、日本……隐藏了深深的怨念,这小小的班级也并不比眼花缭乱的大社会天真和简单。
银痕正要再深入感觉,忽然门口传来一串银铃般的声音。
“胆子不小嘛,银痕,居然敢逃课,你们家伊月也失踪了,老实交代,你们两个昨天下午去哪了?”
同桌方薇笑眯眯地走了过来,拍拍银痕的肩膀,神秘兮兮地说道:“昨天午休时有个帅哥跟着伊月过来,把东西都收走啦。你们分手啦?说分就分啊?为什么啊?怎么分的啊?”
方薇边说边把书包放下来,咬着一个茶叶蛋,忽然瞪大了眼睛,樱桃小嘴张成了O型,好险没把茶叶蛋喷出来。
随即咯噔一声咬下半个蛋,杏眼圆睁瞪着银痕的手,边吃蛋边含糊不清道:“银痕……你怎么……怎么把指甲都涂成黑色的啦?”她努力咽下了茶叶蛋,使劲捶了捶胸口,然后狡黠一笑道:“哇哦~不得不说挺性感的!看不出嘛,骚年,原来你这么闷骚,这么非主流啊。”
银痕尴尬一笑:“现在就兴这个。”
“切~”方薇无视他的狡辩,兴致盎然道:“对了对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们怎么分的手啊?昨天那个帅哥是谁啊?就是他刨了你的墙角啊?”
这个小姑娘不把这件事刨个底朝天誓不罢休。
银痕苦着脸道:“班长同志,你什么时候能改一改这八卦的毛病啊?”
方薇嘻嘻一笑,道:“切~你不说我也看的出来,那种级别的帅哥,哇哦~难怪你会抓狂,你看你抓得两手淤血都卡在指甲里了吧?我要是你早就吐血身亡了。”
“啧啧啧!”方薇咂了咂嘴老气横秋道,“唉!身为班长,银痕兄弟,如今你落难到这步田地,我可不能坐视不管呐!”
银痕皱眉看她,这位班长唇红齿白,樱桃小口,水灵灵的大眼睛,笑起来露出两个小酒窝,现在装模作样老气横秋的样子,倒是别有一番风致,只是心中不知在打什么小算盘。
只见方薇煞有介事的捋了捋下巴道:“半个月后有个牛气哄哄的世海大师要在‘昭彰’纪念馆展览他的传家宝,听说件件都是稀世珍宝,价值连城啊!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世海大师四个字一入耳,银痕就想起了莫伊月,他愣了一下神,笑道:“好啊,正好去见识见识!这个世海大师传闻活了一个多世纪,他收藏的珍宝想必绝非凡品。”
“嘿嘿,不错!你说对了,这展览还真不一般了!主办方秘密发售了10张票,其他人出再多钱也不能进场,你说,是不是够牛掰啊!”
“你不要告诉我你正好有票吧?”
方薇一拍银痕的肩膀,露出两个小酒窝洋洋得意道:“嗯,小兄弟,孺子可教也。”说着从课本里翻出两张精致的票子,摇了摇道,“这两张是我好不容易弄到的,现在给你一张,怎么样,够意思吧!”
银痕瞪大了眼睛:“哇靠!你哪儿搞来的?一个未成年少女用什么方法……”
“你什么意思?”
“#@%……”
方薇拿着两张票得意忘形了一阵,心满意足道:“不过这什么世海大师的到底是什么来头,我妈妈新男朋友堂堂一县书记,为了讨好我千辛万苦托关系走后门才弄到区区两张票!比张学友的演唱会还稀奇啊!这家伙什么来头?”
“我刚才没说过吗?”
“没有。”方薇斩钉截铁。
“听说是活了一百多岁的老古董了,光绪皇帝的时候他还上过朝!”
“什么?!”方薇好悬没跳起来。
“世海世海……”她若有所思,一会儿便恍然大悟,“是不是跟那个法海有什么关系?”
“噗——”有人厥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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