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痕迹
文/仲利民
他和她的婚姻,从最初的激情如火,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冷却,温度不断下降,火热、温暖、平淡,直至冷淡。在婚姻的第三个年头,他们都感到了沉闷的气息,令人压抑而窒息。
他提出了分手,她没有什么异样的反应,好像早就预料到似的,很平和地答应了。他们在一个平常的日子,去完成了分手必要的手续。她走得很干脆很彻底,什么都没有要。
他回到家里,这个如往常一样的家令他嗅到了不一样的气息,孤独,还有致命的冷清、寂静,除了自己的脚步声。他打开电视机,让它在那儿自己响着,可是冷漠的机器透出了更多的孤独。
他开始在外面徘徊,尽量少回家。没有多久,就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他们之间产生了火花,他们走到了一起。一个很平常的日子,他和她完成了婚姻所必需的法律程序。她走进了这个家,她说:家里怎么有这么多的旧东西?
是的,那是他和前面的她结婚时买的,他们开始清理,把旧的东西搬走,或者送人,然后又买回了新的一切。
有一天,她在打扫卫生时发现衣橱的角落里有一个旧相框,里面有他和从前的那个她甜蜜的合影。她怒气冲冲地责问他,为什么还要把这个留着,难道还没有忘记她!他感到很好笑,就是因为没有爱了才分手,那个旧相框,只是忘记了才遗留在衣橱里的。可是她不信,她狠狠地把那个旧相框丢进了垃圾筒中,又在上面扔了一包垃圾。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有点痛,觉得摔碎了什么。
有一次,他无意中发现卧室的墙壁上留有一个电话号码,那是先前的她留下的,他清楚地记得,那是她记下的他最初的单位电话。还有一次,他无意中翻看一本书,居然看到了她随手写下的记录,书页的角还折叠了一下,留有浅浅的印痕。他仿佛看到了她正倚在床头看书的模样,看到有趣的情节还读给他听。他甚至听到她熟悉而又遥远的声音,可是仔细地分辨,那声音又缥缈地远去了。
家中随处都可见到她留下的痕迹,还有她轻轻的喘息。终于,他的秘密被后面的她发现了,她也看到了这些随处可见的痕迹,女人总是很心细。她要求搬离这个家,他们卖掉了这套房子,在城市的另一个位置新购了房子。她想,终于把一切旧东西都抛光了,她和他要过上崭新的生活。
那天傍晚,他倚在床头昏昏地睡去。他又看到了先前的她,在前方向他笑,不知怎的,他有一种幸福的喜悦充盈心头,他迎上去拉着她的手奔跑在辽阔的原野,跑啊跑啊,直到累了,他们很自然地拥抱在一起。就在他沉浸在这种幸福中时,被现实中的她推醒了,他呆呆地望着她,感到很陌生。
连续多天,他都会在梦中与先前的她相遇,内心洋溢着无比的快乐与欣喜。他想:她是不会发现他的这个秘密的。可是,她还是发现了,女人的心总是善于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男人出轨的痕迹。她很想清除掉他心中的这块痕迹,她努力地扩大自己的影响,还有在他心中的地位,但是他却不为所动。终于,他和她都发现,那些痕迹又装满了新居,还有他的心,无处不在,他转头就可看见,她也是。
他们无奈地分了手。他想沿着这些无处不在的蛛丝马迹寻找那个曾经的她,却又不知她究竟去了哪里。他静静地站在屋子里,想象以前与她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心中不由泛起阵阵疼痛。
生死相依
文/澜 涛
从小就特别喜欢探险运动的林娜之所以选择留学美国,有很大原因,是美国俄勒冈州胡德山对她的诱惑。林娜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攀登上这座海拔三千三百五十多米的雪山之巅。
留学的第二年暑假,正是探险者攀登胡德山的最佳季节,林娜和男朋友雷宁决定利用这个假期去攀登、征服胡德山。雷宁是林娜的校友,两个异国青年能够迅速成为恋人,是因为两个人都对攀登胡德山情有独钟。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林娜、雷宁,以及另外四名同样渴望征服胡德山的探险者结伴来到胡德山脚下。经过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的休整,第二天一早,六名探险者开始攀登胡德山。
林娜不仅是唯一一名非美国人,也是唯一一名女性,但登山过程中,丝毫不逊色于其他人。
六个人的攀登非常顺利,他们在中午之前成功到达了胡德山峰顶。短暂的庆祝后,六个人开始下山。当六个人下到两千六百米左右时,刚刚还艳阳高照的雪山突然狂风骤起,大雪弥漫。狂风裹挟着暴雪,让几个人每迈动一步都异常艰难,更糟糕的是,因为能见度很低,他们迷路了。
在大风雪中迷路的危险,几个人都十分清楚。有人提议,原地不动,等风雪停下来后再下山,那时候或许就能够辨识出正确方向。否则,贸然下山,可能会越走越偏离正确方向。最初,所有人都同意了这一建议,一方面是因为不知道正确的下山方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风雪中移动太艰难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着,每一秒钟都变得异常漫长。没多久,几个人都感觉到了另一个危险的迫近:寒冷。
而风雪却似乎越来越大,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
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提议道:“继续这样等下去,怕风雪没停,我们就已经被冻死了。必须立刻下山。”建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六个人相互鼓励着,摸索着向他们认为正确的下山方向挪动着。
一个小时过去了,六个人只移动了不到两百米,照这样的速度下山,即便他们选择的方向正确,下到山脚下,至少还需要十多个小时。因为几个人并没有预料到意外,都没有携带食物,也都没有做更多的保暖防护。
危难让每个人的心都变得更加紧张,气氛也变得更加沉闷。这时,又一个意外发生了,雷宁在下一处缓坡时,扭伤了右脚。
雷宁的无法行走,让所有的探险者都不得不停下脚步,几个人商量着该如何面对这一突发事件。意见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意见认为不能丢下雷宁,几个人轮流背着雷宁下山;另一种意见认为,留下雷宁,其他人下山求助。
显然,背着雷宁下山势必将影响六个人的行进速度,弄不好,六个人都可能葬身雪山。可是,留下雷宁,无异就将雷宁留在了死神的唇边。在生与死的对峙中,争论很快就有了结果:留下雷宁,其他人下山后,求助救援者再上山救助雷宁。
几名探险者一一和雷宁道着别,神色凝重,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一别,雷宁怕只有死路一条。
所有人都道别之后,轮到林娜了,林娜对另外几名探险者说道:“你们走吧,我留下来陪雷宁。”几个人都愣怔住了。好一会儿,有人小声地问林娜:
“你想好了吗?留下来可能只有死亡。”林娜点了点头,肯定着自己的决定:
“我决定留下来陪雷宁。”
人们再次陷入沉寂。
突然,雷宁对林娜说道:“不行!你不能留下来,你必须跟着他们一同下山。”林娜望着雷宁,轻柔地说道:“我们从相爱那天开始,不就已经约定好了吗,无论遭遇什么都要生死相依。我不能留你一个人在这里。”
有人善意地提醒林娜:“你留下来也帮不了他什么,你好好想想。”
林娜的回答依然斩钉截铁:“我留下来,至少雷宁可以不孤单。”
雷宁则开始对林娜吼叫,甚至怒骂:“死一个还不够吗?你必须跟他们一起走”“你就是一个傻瓜”“你能不能不逞英雄”……所有人的劝说似乎都毫无作用,林娜挽着雷宁的一只胳膊,轻柔地提醒着雷宁:“我们要尽量少说话,要尽量节省体力……”
另外四名探险者再次踏上了路途,很快就消失在迷蒙的风雪中。而林娜则搀扶着雷宁挪到一处稍微背风一点的山窝处,彼此依靠着,等待救援。
风雪在第二天上午九点左右才停歇下来,天空重新恢复了明媚。持续的寒冷让林娜和雷宁都昏迷了过去。上午十点二十分左右,一架搜寻登山者的直升飞机发现了紧紧依偎在一起的雷宁和林娜,两个人被迅速送往医院,经过紧急抢救,当天夜里,两个人都恢复了意识。
三天后,救助搜寻队在一道深四十米的冰裂缝中发现了另外四名探险者的尸体。
事后,有记者采访林娜,问她和雷宁是怎样创造生还奇迹的,林娜说道:
“是爱,是我和雷宁生死相依的爱,帮我们躲过了死亡。”
暖手套
文/丁立梅
第一场冬雪降临的时候,他在女生宿舍楼前拦下她,伸出冻得通红的双手,弯着一双好看的眼,笑着对她说,能不能请你帮我织双暖手套?她讶异地瞪大眼,是受到意外惊吓的一只蝶。雪花点点,从光秃的法国梧桐树上落下来,落她一身。她讶异的样子,也有着说不尽的动人和妩媚。他的心,忍不住狂跳。
其实,早就相识了,早就在心中默许过无数遍。但他羞涩,她矜持,于是错过无数的花前月下。在临大学毕业的这年冬天,他终于寻到这样一个理由,可以冠冕堂皇地接近她。这没什么的,班上其他男同学,都请女生织过手套的。他想,一旦被拒绝了,也好笑笑而退,把一切掩藏得如白雪覆盖。
她的心中此时早已涟漪千起了,他微笑的眼,是她私密的想望啊!但嘴上说的却是,对不起啊,我不会织呢。然后,掉头而去。留他一个人愣愣的,望着她上楼的背影。雪花落下,冰凉入骨。
她不是个手巧的女生,是真的不会织手套,在此之前,她从没碰过编织针。但她却决定要帮他织一副暖手套了。所以,一回到宿舍,她就跟同宿舍的女生打听,手套怎么织,要用多少毛线。同宿舍的女生大跌眼镜了,问她,怎么突然想起学织手套的?她笑,我哥要我帮他织呢。那边惊讶,你有哥?怎么没听你提过?她始才发觉失态,慌忙掩饰过去,啊,是堂哥。
到商场挑毛线,有女生自告奋勇要帮她参谋,她谢绝了。她要自己给他挑。她花近半天的时间,在满眼的红红绿绿之中,终于挑得一款,草黄的,是麦秸的颜色,透着丝丝的温暖。细细的甜蜜,就如四月的刺槐花开,一点一点入了心。
抱回来,在冬夜的灯下学织,很笨拙的。她觉得她像只学跳舞的小熊。四周俱静,夜寒沁骨,她的手冻僵了,不得不每织两针,就停顿一下,把手伸到被窝里暖和暖和。再编织时,就是十指的温暖了。
在第二场冬雪降临的时候,她终于织好了给他的手套,厚厚的柔软的,麦秸的温柔之色。为此,她的十指,无一完整,全冻成胡萝卜似的了。
她去找他,却赫然瞥见他的手上,正戴着一副暖手套。色彩明艳,是张扬着的温暖。她的笑凝在脸上,心里面有暗流汹涌,然后止息,凝结成冰。
他们之间再无瓜葛,但消息却辗转地被同学递来递去。他知道她毕业后分在省城,恋爱了,成家了。她知道他毕业后去了南方,混得很不错,结婚了,有孩子了。
某一天,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他们的一个同学打来的。同学告诉她,在南方,遇到他了,他们很热闹地在一起喝了酒。就谈到了当年的往事,就谈到了她。同学说,当年,他是真的爱你的呀,你为什么不肯替他织一副暖手套呢?
尘封的记忆,一下子被风掀开,她想起大冬天的夜里,冻得通红的十指,想起那缠绕在十指间无尽的温柔。回首过去,居然没有心痛,只有感动,感动于当年的那份痴情。她就笑了,说,我织过的,只是,他手上早戴上了别人的暖手套了。说这些时,她的眼光落到桌上的水晶瓶上,那儿有花开得正好,瓣白如云,是百合。老公送她的。她想,该给花换水了。
又一年的冬天降临了,雪很早就飘落到她的城。在第一场雪就要结束时,她很意外地收到他寄她的一张明信片,画面是明净的忧伤:冬雪;落尽叶的法国梧桐;还有,高远的天。他在旁边写一行小字:我以为没有希望的,所以把我母亲早就给我邮来的手套戴上了。
她愣愣发一阵呆,赶紧去找那副暖手套。她明明记得,她一直带着它的,但怎么也找不着了。或许,搬家时遗失了。她怅然而笑。窗外的天一点一点暗了下来,一天又过去了,这是消失,是永远不可再现的消失。如同那副暖手套……
爱是相邻的两瓣橘
文/李丹崖
女人喜欢吃橘子,这一点,男人在上大学的时候就知道。
男人和女人是大学同学,大三那年,橘子正贵,女人舍不得买,男人就是靠着省下来的生活费,每天一兜橘子,后来足足送了半年多,终于赢得了女人的芳心。
大学毕业后,男人和女人到了同一座小城工作。男人学的是临床医学,自然就去一家医院做了医生;女人呢,则凭借着深厚的文字功底和发表的诸多作品到了一家报社做记者。刚刚结婚时,两个人有着比热恋还要热的甜蜜,但是,婚后两年,激情逐渐被磨平了棱角,男人和女人每天忙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悠长的时光和忙碌的生活让他们很快退化成了一对平常夫妻。所有的暧昧与亲昵都烟消云散,最终只剩下这样一个习惯:无论工作有多忙,路途多么遥远,男人依然会每天带给女人几个橘子,硕大的橘子,然后剥开,撕去橘瓣之间的丝络,一瓣一瓣放到女人的朱唇里,看着两片红唇的蠕动,男人幸福极了。
然而,这样温馨的场景并没有延续多久,到了结婚快三年的时候,男人逐渐发现了女人的改变。女人变得逐渐不再爱吃橘子,甚至,有一次,男人刚把一瓣橘子放到她嘴里,她就一脸怒容地吐了出来,她说,男人不安好心,存心跟她的牙齿过不去,买这么酸的橘子!男人自己尝了一瓣,不酸啊?甜的!这时候,男人逐渐意识到,酸的已不是橘子,女人是嫌弃男人酸,酸到不懂一丝浪漫。
很快就有了关于女人的流言蜚语。说是女人又结了新欢。他是本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青年才俊。女人是采访时结识他的,先是两个人在业务上有些往来,后来关系就变了味,开始暧昧起来。这时候,逐渐有人开始向男人耳朵里吹风,男人嘴上质疑地说着“怎么可能,别瞎说”之类的话,其实,在男人的心里,早已经翻江倒海地瞎想了。
但是,男人是理智的,他并没有在女人面前表现出来。他依然如故地对女人好,照旧买最甜的橘子,剥开,除去橘瓣之间的丝丝络络,然后,一瓣瓣放到女人嘴里。女人开始一次比一次回家晚,最迟的一次,天已经快亮了。男人一宿未眠,打了女人一夜的电话,结果听到的全都是“关机”。
男人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等到女人进门的一刹那,把所有的积怨都化成了一句话吼了出来:“你还要不要这个家!”女人听到男人的吼声,先是一愣,继而和男人争吵起来:“怎么了,敢对我发火了,我出去应酬怎么了,是工作需要,你如果觉得受不了,那就离婚吧!”
“你是不是又有了别的男人?”男人厉声问道。
“我的确有了男人,怎么了?”女人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男人手都举到了半空,又落了下来。他终究还是舍不得打她的。
“你走吧!”男人用手指着门外。
“走就走。”女人摔门而去。男人望着茶几上的一筐黄澄澄的橘子,再也无法压抑自己,他一甩手,哗啦,橘子落了一地……男人和女人开始打起了冷战。从那天起,两个人就仿佛成了陌路人,男人住了客厅,女人则住在卧室,后来,女人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始夜不归宿。
男人终于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要求。被婚外情冲昏了头脑的女人自然是答应的。男人最后只提了一个条件:大后天是他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他希望那天女人能陪他说说话,等到那天以后再离。女人爽快地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