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又听人说,现在连伊妹儿也懒得发了,新新人类的情书,更多的变成了手机短信。说爱你、说你是我的唯一、说心痛得不行、说伤悲得不能自已……一切都交给了大拇指。在任何一个空间与时间,都可以说爱,不用鹅毛笔,不用钢笔,不用鼠标,只用大拇指。我觉得好笑,但没有笑出来,是的,这下子更方便了,哪怕分手了,也不会有什么伤悲--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爱过,硬要说爱的话,只能是我的大拇指,曾经,一不小心爱上了你的大拇指。
做辛十四娘一样的妖
文/澜 涛
如果可以选择,我会选择做妖,辛十四娘一样的妖。
辛十四娘,生于《聊斋志异·辛十四娘》,虽然身为狐妖,但心地善良,青睐娇娆红衣的她和其他狐狸姐妹不同,从不以吸取凡人阳气的方式来增强自己的法力,而是着意行善积德,助人为乐,立志修道成仙。这天,辛十四娘的姊妹遇到名叫冯生的书生,便用美色诱惑对方,意图吸取冯生的阳气。但是,因冯生不为美色所动,辛十四娘的姊妹便施展妖媚之术困住冯生,就要摄取冯生精纯阳气之际被辛十四娘撞见,辛十四娘遂救下冯生,人、妖彼此萌生了爱慕之情。随着交往的日渐深入,辛十四娘和冯生相爱了。为此,辛十四娘放弃了修炼成仙的百年梦想和努力,冯生则跨越了人和妖魅之间无异天堑的鸿沟。
这一次,蒲松龄的笔欣然接受了人、妖之爱,让辛十四娘和冯生喜结为夫妇。
这该是怎样的爱情呢?跨越殊途的人、妖两界,两情相悦,两心相依,真挚得可以让万灵仰视,纯美得可以让万物逊色。然而,这份爱情过于完美了,他们缺少灾难的验证,他们能够穿越尘世的风雨抵达永远吗?
一直渴望积蓄更大力量的楚公子因贪念惑心,被豺狼妖附体。阴险凶恶的豺狼妖开始借助楚公子的肉身祸害百姓,无恶不作。一天,垂涎辛十四娘美色的豺狼妖设计将冯生送进牢狱。为救夫君,辛十四娘不惜冒死面见皇帝,为夫洗刷冤屈。冯生被释放后,豺狼妖并未停止自己的凶残,他一边祸害着百姓,一边设 瓶计将辛十四娘的狐妖姐妹一一杀害。斩除辛十四娘的帮手后,豺狼妖将目标锁定功力最高的辛十四娘。终于认清豺狼妖真实面目的辛十四娘决定为狐妖姐妹雪恨,讨回公道。争斗中,身负重伤的辛十四娘躲回家中休养,不肯善罢甘休的豺狼妖不失时机地散布谣言,谎称当地常年干旱都是狐妖辛十四娘之罪。被蛊惑的村民在豺狼妖的带领下围住冯生家,村民们要斩杀曾经给过他们无限恩惠的辛十四娘。辛十四娘百口难辩,她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冯生:“夫君,你相信我吗?”
面对村民的声讨,面对家人的质疑指责,曾经对辛十四娘信誓旦旦相信相依的冯生胆怯了,迟疑了。他知道,只有他能救辛十四娘,同时,他也清楚,他若救了辛十四娘,自己和家人都将被冠以和妖魅同谋的罪名。
人性和妖性对峙,爱情和现实对峙,诺言和懦弱对峙……没有刀光剑影,没有电闪雷鸣,但却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冷峭与森寒。最终,冯生眼睁睁地看着豺狼妖和村民将辛十四娘带走,带向死亡的断头台。
人辜负了妖。
故事在这里悲切哽咽。即便是在当今的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可以为爱情不顾一切呢?又有多少人的爱情没掺杂进利益和权衡呢?当爱情不再纯净,当爱情顾及起他人的目光,又有什么能够托举人情人性的无私无瑕无畏?
风凄月寒,百花失香。
辛十四娘万念俱灰,喃喃而语:“我错了,我不该相信什么人间情爱,放弃修道成仙的梦想,枉送性命;我错了,我不该相信什么海誓山盟,放弃悠闲自由的狐魅生活,迷恋人世热闹……”
真正的死亡不是肉体的消亡,而是信念的垮塌。死亡,成为辛十四娘最渴望的解脱。
燃烧的桃木纷纷投向辛十四娘,辛十四娘的生命即将化烟。豺狼妖得意地奸笑着,村民们则兴奋地等待着。突然,一个身影跑来,冲破重重人墙,冲向火海,冲向火海之中的辛十四娘--冯生边跑边哭喊着:“十四娘,我错了,我来救你……”
死里逃生,重获爱情的辛十四娘终于明白,她并没有选择错,她所信赖并投身的人间情爱是名利和死亡都无法泯灭的。同时,她还明白了,事难十全,人难完美,村民们对她的反目,不是仇恨,而是对她妖魅之身不明不懂的惧怕。不计前嫌的辛十四娘决心替天行道,除掉豺狼妖,以求当地百姓能够安泰。
但是,要想杀死豺狼妖只有一个办法,将辛十四娘百年的功力凝集一日,而这一日之后,辛十四娘将灰飞烟灭。这意味着,她将和自己挚爱的夫君生死相隔,意味着,这一日之后,她放弃一切梦想追求的人世情爱将幻灭成空。
是厮守一人,还是救众生?
故事在这里迸发无限光芒--
辛十四娘决定,诀别刚刚失而复得的爱人,以牺牲生命为代价去拯救曾给她累累伤害的众生。
这是怎样的侠情与重义?又是怎样的包容和凛然?这样的妖魅,万物汗颜。
落花纷离去,离恨苦缠绵。
这一别,对于辛十四娘来说,灰飞烟灭的不仅是生命,更有依恋的红尘,不舍的缠绵,向往的重生。但她却毅然决然,与冯生喃喃作别:“夫君,我不枉此生。”冯生虽有千般不舍,万种留恋,却凝泪含笑相送:“你既然决定了,我支持你。”
所有的疼痛都开成了花。滴血艳丽。
终于,辛十四娘和豺狼妖同归于尽,魂魄也随之飞散而去。万民泣泪。奇迹出现了,辛十四娘牺牲爱情和生命的举动无意间敲开了仙界之门,她升空后成为仙子,降雨久旱的大地,立刻,水光潋滟,芳草萋萋,三月烟花重现……蒲松龄的人鬼妖故事,无一不感人至深。然而,辛十四娘带给我的感动并非她追求爱情的痴真,而是她包容恩怨与伤害的豁达,托举大爱的大义。可是,包容对自己的伤害、背弃,需要有着怎样的懂得,需要有着怎样的信念呢?取舍落在哪里,潜藏着理解爱和人生的境界。
海纳百川,泥沙俱容,才有了让江河望而兴叹的跌宕气势,浩渺辽阔。
爱,不仅是欣赏所爱之美丽与明媚,更应该是包容其瑕疵、伤害,乃至背离,必要的时候,爱,更是牺牲自身,倾命相托,为所爱留下幸福和力量。
包容是为别人,更是为自己。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有容乃大”……一个个古训在诠释 瓶着,包容不仅是胸襟和态度,还是一种智慧和谋略,更是一种信念和秉承。它不仅可以化解问题、冲突,还可以凝聚力量,汇集浩荡,丰满自身,让生命更加舒展与涌动。
夕阳渐落,辛十四娘升空而去,我的心中却萌生起一个强烈的欲念:如果可以选择,我会选择做妖,辛十四娘一样的妖。
红木梳妆台
文/丁立梅
她与他相识,不知是哪一年哪一月的事了。仿佛生来就熟识,生来就是骨子里亲近的那一个人。她坐在屋前做女红,他挑着泔水桶,走过院子里的一棵皂角树。应是五月了,皂角树上开满乳黄的小花儿,天地间,溢满淡淡的清香,有种明媚的好。她抬头。他含笑,叫一声,小姐。那个时候,她十四五岁的年纪吧。
也不过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家里光景算不得好,她与寡母一起做女红度日。他亦是贫家少年,人却长得臂粗腰圆,很有虎相。他挨家挨户收泔水,卖给乡下人家养猪。收到她家门上,他总是尊称她一声小姐,彬彬有礼。
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皂角花开过,又落了。落过,又开了。应该是又一年了吧,她还在屋前做女红,眉眼举止,盈盈又妩媚,是朵开放得正饱满的花。他亦是长大了,从皂角树下过,皂角树的花枝,都敲到他的头了。他远远看见她,挑泔水桶的脚步,会错乱得毫无节奏。却装作若无其事,依然彬彬有礼叫她一声,小姐。她笑着点一下头,心跳如鼓。
某一日,他挑着泔水桶走,她倚门望,突然叫住他,她叫他,哎。他立即止了脚步,回过身来,已是满面的惊喜。小姐有事吗?他小心地问。
她用手指缠绕着辫梢笑。她的辫子很长,漆黑油亮。那油亮的辫子,是他梦里的依托。他的脸无端地红了,却听到她轻声说,以后不要小姐小姐地叫我,他就是在那时,发现他头顶的一树皂角花,开得真好啊。
这便有了默契。再来,他远远地笑,她远远地迎。他起初翠英两字叫得不顺口,羞涩得小鸟似的,不肯挪出窝。后来,很顺溜了,他叫她,翠英。几乎是从胸腔里飞奔出来。多么青翠欲滴的两个字啊,仿佛满嘴含翠。他叫完,左右仓促地环顾一下,笑。她也笑。于是,空气都是甜蜜的了。
有人来向她提亲,是一富家子弟。他听说了,辗转一夜未眠。再来挑泔水,从皂角树下低头过,自始至终不肯抬头看她。她叫住他,哎。他不回头,恢复到先前的彬彬有礼,低声问,小姐有事吗?
她说,我没答应。
这句话无头无尾,但他听懂了,只觉得热血一下子涌上来,心口口上就开了朵叫作幸福的花。他点点头,说,谢谢你翠英;且说且走,一路脚步如飞。他找到一处无人的地方,对着天空傻笑。
这夜,月色皎洁,银装素裹。他在月下吹笛,笛声悠悠。她应声而出。两个人隔着轻浅的月色,对望。他说,嫁给我吧。她没有犹豫,答应,好。但我,想要一张梳妆台。这是她从小女孩起就有的梦。对门张太太家,有张梳妆台,紫檀木的,桌上有暗屉,拉开一个,可以放簪子,再拉开一个,可以放胭脂水粉。
立在上头的镜子,锃亮。照着人影儿,水样地在里面晃。
他承诺,好,我娶你时,一定给你一张漂亮的梳妆台。
他去了南方挣钱。走前对她说,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带着漂亮的梳妆台回来娶你。
三年不是飞花过,是更深漏长。这期间,媒人不断上门,统统被她回绝。
寡母为此气得一病不起,她跪在母亲面前哀求,妈,我有喜欢的人。
三年倚门望,却没望回他的身影。院子里的皂角花开了落,落了开……不知又过去了几个三年,她水嫩的容颜,渐渐望得枯竭。
有消息辗转传来,他被抓去做壮丁。他死于战乱。她是那么的悔啊,悔不该问他要梳妆台,悔不该放手让他去南方。从此青灯孤影,她把自己没入无尽的思念与悔恨中。
又是几年轮转,她住的院落,被一家医院征去,那里,很快盖起一幢医疗大楼。她搬离到几条街道外。伴了多年的皂角树,从此成了梦中影。如同他。
六十岁那年,她在巷口晒太阳,却听到一声轻唤,翠英。她全身因这声唤而颤抖。这名字,从她母亲逝去后,就再没听到有人叫过。她以为听错,侧耳再听,却是明明白白一声翠英。
那日的阳光花花的,她的人,亦是花花的,无数的光影摇曳,哪里看得真切?可是,握在手上的手,是真的。灌进耳里的声音,是真的。缠绕着她的呼吸,是真的。他回来了,隔了四十多年,他回来了,带着承诺给她的梳妆台。
那年,他出门不久,就遇上抓壮丁的。他被抓去,战场上无数次鬼门关前来来回回,他嘴里叫的,都是她的名字,那个青翠欲滴的名字啊。他幸运地活下来,后来糊里糊涂被塞上一条船。等他头脑清醒过来,人已在台湾。
在台湾,他拼命做事,积攒了一些钱,成了不大不小的老板。身边的女子走马灯似的,都欲与他结秦晋之好,他一概婉拒,梦里只有皂角花开。
等待的心,只能迂回,他先是移民美国。大陆还是乱,文革了,他断断回不得的。他挑了上好的红木,给她做梳妆台。每日里刨刨凿凿,好度时光。
她早已听得泪雨纷飞。她手抚着红木梳妆台,拉开一个暗屉,里面有银簪。再拉开一个暗屉,里面有胭脂水粉。是她多年前想要的啊……她是我外婆。这一年,我母亲--她在三十五岁那年收养的孤儿,有了一个父亲。而三岁的我,有了一个外公。母亲关照我,外婆的什么东西都动得,唯独那梳妆台不能爬上去玩。于是我常怀了好奇,倚门上望年老的外婆。她坐在梳妆台前,很认真地在脸上搽胭脂,搽得东一块西一块的。因为年轻时的过多穿针引线,还有,漫长日子里的泪水不断,她的眼睛,早瞎了。
哎,好看吗?她转头问立在身后的外公。外公一迭声说,好看好看。那个时候,外面的阳光,花一样开放着。
我的父亲母亲
文/凉月满天
我爹娶我娘过门的时候,都三十岁了,我娘才二十,是有点不大般配。而且我娘长得挺好看,俊脸弯眉,小红嘴儿。我爹黑,黑极了,嘴唇也厚。据说唇厚的人嘴笨,我觉得很有道理。我爹一辈子没有一口气说完过一句话,被我气急了只会这样:“你你你……”按说两个人怎么也走不到一起的,可是汪曾祺老先生说:“世上的事,其实蛮难讲的。”我爹幼年丧父,家境贫寒,没有彩礼,娶不来正当时的媳妇,一拖拖到三十岁。这期间,我娘一天一天长大了。小白菜,地里黄,三岁两岁没了娘。跟着哥嫂过,哥嫂恨不得一脚踢出门去,连男方人什么样什么家底一概都不计较--两个人就阴差阳错成了夫妻。
我爹不光嘴笨,还脾气好,勤快劲和憨厚劲都像老牛。连年当选生产队长,实际上是社员们拿准了我爹老实,管不住别人,只会管自己,有点耍奸猾和乱起哄的意思。一队人都在地头乘凉说闲话,他顶着烈日吭哧吭哧锄地,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回到家我娘正在炕上躺着呢,冰锅冷灶的。他现烧锅做饭,我娘就长一声短一声地骂,骂这些个人瞎了眼的,吃柿子专拣软的捏;骂我爹不中用的,傻干呆干谁多给你记俩工分;骂哥嫂黑了心的,怎就给相了这门子亲事。骂得我爹魂都要飞了,一声不敢言语。饭做得,给她盛一碗端到炕头上,三请四叫地把她硬拉起来,她勉强捏住我爹强塞到手里的筷子,蓬着头一边骂一边吃,吃两口,歇一歇,骂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