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一份简单的喜欢啊
文/崔修建
与他恋爱时,经不住她的再三追问,后来做了她的丈夫的他,坦言他曾暗暗喜欢过一个女孩,但仅仅停留在喜欢层面。那时,他和她是高二同学,面对班级里最漂亮的那个女孩,他自卑得尚未表白心中的爱慕,那女孩便跟着家人搬迁到南方一座大城市了。从此,她就再没了音讯。
后来,在丈夫一次次动情的讲述中,她记住了那个叫安然的女孩。同时,心里也涌起了一缕淡淡的嫉妒--她都嫁给他那么多年了,他还对那个女孩那么一往情深。虽然她知道,那不过是豆蔻岁月中一种朦胧的纯洁的情愫而已,顶多只能算是爱的萌芽,但她还是很羡慕那个或许一点儿都不知晓他心事的女孩,羡慕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她那圣洁如天使般的面容,仍在一个早已为人夫、为人父的男人心里占着一个位置。
应该说,她和丈夫的感情一直都非常地好,两人相亲相爱地走过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苦辣酸甜都尝过了,彼此的心中仍认为对方是自己今生的最爱。
结婚三十周年那天,她和丈夫找了一家极富浪漫情调的酒吧,听着柔和的音乐,一起幸福地追忆了一番沧桑岁月中那些难忘的情节。谈及美好的未来,两人满怀信心地憧憬起来,彼此更相信--今后的牵手,还会温馨飘逸。
走出酒吧时,丈夫不经意地一回头,目光便在不远处的一个女孩背影上凝住了,虽是短暂的一瞬,但她还是读出了那其中丰富的内容——因为知夫莫过于妻了,何况是他相濡以沫的贤妻呢。丈夫喃喃自语:“真的很像她,很像她。”
“像谁呀?”她问他。
“像安然呀,就是我跟你讲过的那个高中同学。那时,她也爱穿这样一条有背带的白裙子,梳着这样的发型。”丈夫兴奋地追忆着。
“是吗?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她不禁朝走远的女孩背影望去。
哦,谁说那仅仅是一份简单的喜欢啊?
红尘滚滚,三十多年过去了,经历了那么多的岁月沧桑,见过了那么多的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他还能够如此清晰地记得她当年的发型,还记得她爱穿的那条漂亮的白裙子……一瞬间,她的心里溢满了感动,为他的那份认真的喜欢。
一九五四年的蝴蝶胸针
文/朱 砂
他是个绅士,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他有着雕像一般坚毅的轮廓和刚直不阿的个性,举止优雅,为人谦和,纯净的眼神像个庄严的传教士。他能将笑容演绎得让人心动,柔肠百转而又分寸在握,是全球数以千万计的女人们的梦中情人。然而,他的一生却没有出现一次绯闻,在过去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光里,一直被美国人和全世界的影迷们当做偶像与道德榜样,他的名字叫格里高利·派克。
她出身名门,会五国语言,高贵善良,像个天使,矜持内敛却又平易近人。她有着姣美的面容和如花的笑靥,两只会说话的大眼睛如一泓高原的碧潭,清澈静谧,深不见底。长长的睫毛像秋日蝴蝶的薄如纱翼的翅膀,扇动着青春的快乐与轻盈,她的名字是奥黛丽·赫本。
二十三岁,纤尘不染的豆蔻年华里,天使遇到了绅士,在那个罗马的假日里,爱情悄然萌生。
那个时候的他,刚刚过完三十六岁的生日,此前他便因为主演过一些优秀影片而成为了美国甚至全世界尽人皆知的偶像,而当时她还是个第一次试镜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孩儿。她是他的影迷,对他有着近乎痴狂的崇拜,当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她甚至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第一眼看到她,他的心忽然就微微地动了一下,感情像海潮刚刚退去的沙滩,柔软而温润。她敏感而脆弱,美丽的大眼睛蕴藏着无限的心事,安静而忧伤,让人陡生怜爱。那一刻,他分明感觉到了一个微妙阶段的开始。
那场戏里,他们分别饰演男女主角,这让他们有了足够的机会接触,他们经常忙里偷闲地到河边散步,涓涓流淌的河水记录了两个人的喃喃私语。偶尔,她会将自己冰冷的小手放进他宽厚的掌心里,感觉着来自那个敦厚男人的温暖。
他喜欢看着她笑,眼神里有可以让人融化的温暖。她的爱,在他的笑容里,一次又一次热烈而绝望地盛开。她很清楚,身边的这个男人,他是别人的丈夫,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幼年时破裂的家庭产生的阴影以及她所受的教育让她对他望而却步,她不忍心让自己爱的翅膀沾染上别人濡湿的记忆。
而那个时候,他的第一次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他多么渴望得到她的爱情啊,可是,他不是个善于表达的男人,早已看透了世事冷暖的他已经习惯了将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掩藏在波澜不惊的表情之下。
一朵矜持的花,注定无法开在那沉默的枝丫上。于是,一段故事在那个夏日戛然而止,再也没有后来。
《罗马假日》的公映,让她一夜之间从一朵山野间羞涩的雏菊变成了镁光灯下柔媚的玫瑰。很快,她有了爱情,梅尔·费勒,好莱坞著名的导演、演员兼作家,他的朋友,他是他们的介绍人。他很欣赏那个男人的才华,希望那个男人的职业可以带给她更大的成功。
第二年,她的事业和爱情双双丰收,她获得了当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并且,和梅尔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他参加了她的婚礼。他还是那样温厚而宽容,在平静的微笑,不露声色的外表下,掩藏着一种叫做无奈和认命的东西。
作为礼物,他送给了她一枚蝴蝶胸针。那是一九五四年,爱情于他和她,是开始,也是结束。
那个时候的她,天真地以为,自己一转身,便可以躲过千万次的伤心,却不知道,如此,也错过了一生的风景。
她结婚后不久,他便离了婚,然后又结婚,再次成为了别人的丈夫。
许多时候,男女之间的交往很玄妙,从友情到爱情仅一步之遥,但是从爱情回到友情,却仿佛要经历千山万水。敢问,尘世间,当爱情华丽转身,还有几个人能心怀坦荡地重摆友情的宴席?可是,他们做到了,凭借着对缘分的尊重和对友情的信仰,两个人将千山万水的距离浓缩成咫尺天涯,将所有的爱与情掩藏在了那个夏天的罗马的假日里。
天使之所以能被称为天使,是因为,她们拥有着爱的天堂。没有了天堂,再美丽的天使也终将被世俗喧嚣的尘埃覆盖,而她的天堂,无疑来自他温暖的目光。后来,她又演了许多部片子,虽然她依旧是那个优雅美丽的女子,眉宇间却有着掩饰不住的寂寞味道。
梅尔的移情别恋,对渴望一份爱情至终老的她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她离了婚,后来,又结了婚,又离了,再后来,一个又一个男人,在她的生命里,兜兜转转,走进又走远,一直陪在她身边的,只有那枚蝴蝶胸针。
无数次,她给他打电话,说到伤心处,忍不住泪雨涟涟。他轻声地安慰着她,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没有人知道,在他的世界里,她的每一滴眼泪,都如一颗跌落的彗星,刺入他的心房,他表面风平浪静,内心却是波涛汹涌。她不知道,她一直是他生命里的白月光,灿烂在他心灵的最深处。
一九九三年一月,天使飞回了天堂。他来了,来送别她,看她最后一眼。
彼时,他已是七十七岁高龄,拄着拐杖,步履蹒跚。花丛中的她,微合着双眼,像一株夏日雨后纯洁安静的睡莲。在他眼里,她依旧是那个娇小迷人,眼里流溢着无限哀伤的女孩儿。他唤她,她却不回答,她听不到了,永远听不到了。白发苍苍的他忍不住老泪纵横,他低下头,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棺木,低嚅着“你是我一生最爱的女人”。
他终于说出了埋藏在心底的那一句话,那是她一生都想要的,可是,她却再也听不到了。抽搐的记忆,在时光的隧道里,迅速地衰老,它迟到了,迟到了整整四十年。过往的岁月中,她一直将自己的头深深地低进尘埃里,可还是没能等到与他携手前生今世。
十年后,在著名的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她生前衣物首饰的义卖活动。他来了,依旧步履蹒跚甚至颤颤巍巍,八十七岁的他此行的目的只为那枚蝴蝶胸针,他志在必得,不仅仅是因为,那是他送给她的礼物,曾陪伴了她四十年,更重要的是,那不是一枚普通的胸针,而是他祖母的家传。
四十九天后,他也闭上了眼睛,手里握着那枚蝴蝶胸针,就像握着她的心跳,握着无法回头的岁月和岁月深处那段永不再复的青春之恋。
玫瑰的眼神
文/澜 涛
我喜欢玫瑰。
在远古的希腊,美少女玛莉亚爱上了英俊的亚历山大。一次,两个人约会时合唱的情歌吵醒了正在睡觉的死神,死神十分生气,决定要惩罚这对恋人,带走他们其中一个人的生命。生离死别,玛莉亚和亚历山大争相求死,期望将生留给对方。争执难解中,玛莉亚趁亚历山大不注意,突然飞身跃下身旁的悬崖。痛不欲生的亚历山大泪流满面地下到谷底,却没有找到玛莉亚的尸体。正茫然着,他的面前突然长出一朵美丽的花,这朵花就是玫瑰花。当亚历山大靠近玫瑰花,玫瑰花花瓣纷纷张开,花蕊中包着一颗水珠,晶莹剔透,像极了玛莉亚的眼睛。
亚历山大知道了,玫瑰花是玛莉亚的化身,花蕊里的水珠是玛莉亚的眼睛,玛莉亚是在告诉他:死神或许可以夺走生命,但夺不走真挚的爱情。
生命或许脆弱,爱却无比坚韧。
纷繁世界,世事变幻无常。疾病、伤残、死亡……总有一些灾难让一些人难以躲避,咀嚼苦痛。但是,如果能够有着一份爱,矢志不渝,甚至舍生忘死地呵护着、关注着、祝福着,灾难和不幸就只能让我们领略到更艳丽、更芬芳的爱。
在汶川地震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散发出的芬芳让我再次看到玫瑰的眼神。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从大一到大四,痴迷地相爱了四年,毕业后,两个人双双到了深圳,漂泊和艰辛没能让两个人的爱情出现任何动荡,然而,期望能够早一天做他新娘的女孩被他以“先创业后成家”的理由拒绝后,赌气回到了老家绵阳。两个倔强的人都不肯让步,他继续在深圳追求梦想,她则在绵阳找了一份工作,他和她不再有任何的联系,情缘似乎就此折断。她回到绵阳半年后的那个午后,大地震在顷刻间摧垮了她家居住的大楼,她被埋在废墟中。地震发生后,他疯了般拨打她的手机,却一直无法接通。当天晚上,他就乘飞机从深圳赶到成都,然后乘车、步行,步行、乘车,辗转了三天赶到绵阳,在已成废墟的她的家前不停地呼喊着她的名字,一声声悲凄的呼喊让闻者无不动容。几天过去了,有好心人劝他离开,他不肯,他说,她能听到他的呼喊,她不会抛下他。地震发生七天后,她的尸体被找到,她的手中握着手机,手机上有一条没有发送出去的短信,短信接收者是他:“我爱,如果我不能获救,来生再做你的新娘。”没有人知道她在黑暗的废墟中坚持了多久,没有人知道她在去往来生的路口都想了些什么,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她一直深爱着他。
他泪如雨下。
随着地震后重建工作的展开,一天,人们在发现她的那片废墟上看到一大片各种颜色的玫瑰:红色的、白色的、粉色的……玫瑰是被他们的故事感动的人们自发送来的。后来,人们在他的博客上看到他写给她的《寄往天堂的情书》:
“我看到了玫瑰的眼神,看到了你的爱,你的灵魂,你的期望。我爱,你放心,我一定会坚强,一定会珍惜此生。而来生,我一定会早早娶你做我的新娘……”
总有一些爱无法两相厮守,总有一些爱要离散遥望。但是,真的爱是不死的,即便承载爱的生命夭亡,爱会幻化成玫瑰的眼神,继续散发芬芳和温暖,让世界永远不会有孤单,永远不会有寂寞,永远不会有苦涩……如果能够相守爱情,请一定好好珍惜;如果阴差阳错地离散,也要留下玫瑰般的眼神给对方,给爱。因为玫瑰的眼神不仅能够开出花海,还能够芬芳人生,温暖世界。最重要的是,只有心怀玫瑰的眼神,爱才可以拥有穿越灾难乃至时空的坚韧与恒久。
白衬衫·青鸭梨
文/李丹崖
多年来,我一直不敢穿纯白衬衫,因为一个女子。
这话,还要从一部电影说起。已经记不清是怎样一部电影了,只记得戏中身为下放知青的男主角爱上了镇长的女儿,不料,却遭到顽固镇长的极力反对。
无奈的两个人只得待到月光朦胧时,跑到村外的小河边偷偷相见。说好了,每天在河边等的,而那一晚,女主角迟迟没有出现,男主角迎着乡间的风惆怅而立,他穿着一件白衬衫,并把衬衫束在裤子里,一手叉在腰间。
尽管镇长的女儿最终嫁给了一位暴发户企业家的儿子,他们的爱情故事以悲剧结束。但是,月光下,潺潺的河水边,那个穿白衬衫迎风而立的男子的形象,至今烙印一样烙在我的脑海里。
那时候的我,也就是十五六岁的光景,曾一度设想让自己成为这样一位男子:有知识,有涵养,心地善良,敢爱敢恨,在名利纷扰中时刻保持一尘不染,一如他那件干净的白衬衫。至于男子的爱情结局,我却从来没有考虑过。
我也曾一直渴望让自己拥有那样一件白衬衫。这件事在我少年的岁月里是扎下根的,但是,那时候,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允许我买新衣服,只能捡些亲戚中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穿剩的。十八岁那年,我上了高中,开学时,我破天荒买了一件新衣服,那是我年少的岁月里为数不多的一件,也是我向往了太久的一件白衬衫。那衬衫真的很白,比我想象的还要白,我像电影里男主角一样穿上它,高高兴兴地上了高中的第一节课。
后来,我总是把这件衬衫洗得很白,好像它就代表我的心灵,绝对不能让它染上一粒尘埃。这件白衬衫我整整穿了半年,后来,在一节体育课上做游戏时,不幸被我们班里一个冒失的女生拽破,从后背开了一个很长的口子,我看到口子的一刹那,就知道这种残破再也无法弥补了,那节体育课我没有上完就回教室了,整个下午都闷闷不乐,心中泛起无限的酸楚,因为,我总觉得这撕破的不仅仅是一件白衬衫,而是撕破了我心中的美好印记。
第二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来到了教室,哪知道,当我卸下书包企图塞进抽屉时,却被一个东西挡住了,我打开一看,是一件崭新的白衬衫,衬衫上还有一个字条:实在对不起,把你的衣服给弄破了,不知这件合不合适。落款是:
清。清就是那个冒失鬼女生。
我瞬间抬起头,向清的位置望去,她正冲着我笑呢,看见我看她,还冲我做了鬼脸。那一瞬间,我的脸羞得通红,因为,我从清的笑容里读到了一种莫名的温存,这种温存似曾相识,我想了太久,后来终于找到了它的出处,不是别的,正是电影里那个女主角的表情,记得她也是这样对男主角笑的。我定了一下神,非常羞愧地向清道了谢。那天下午,我请清吃了一顿饭,那时候的我囊中十分羞涩,只能请她吃一顿兰州牛肉拉面。也正是这碗拉面增进了我们的了解,那件清送我的白衬衫我一次也没有穿过,而我,却早已进入了电影中的角色,那个女主角不是别人,就是清。
那是一个不适合说爱的时机,我把我的想法化作一个凄美的故事,发表在了当地一家晚报上,然后拿着那张报纸给清看,清看完,瞬间把我宣传了个遍,说我是班里的才子。这很是让我高兴了好一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