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一个无名的大陆上,天气晴朗,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空中一轮烈阳高高挂起,仿佛投射出的光芒要穿透大地。
突然,从天空中突然闪现出一个圆形状一样的东西,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怎么出现的,就那么突兀的涌出,似乎是刚刚穿过时空,带着极高的速度,向下方的山峰疾速射了过去,还带着奇怪的声音。
如平日,若是这样从天外飞来的事物,莫不是都呼啸而至,声响极大,引起轩然大波。
而此物居然只是短暂的瞬间发出怪异的声响,随后就“噗嗤”一声长响,深深的钻入山峰的石间,不见踪影。
于此同时,一个悬崖底下的男孩突兀的站了起来,过了很久,那人眨了眨眼睛,坐了起来,赶紧摸了摸了身上,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奇怪了,我明明被雷打到了呀,怎么没事呀?这是哪里?我….”那人迷茫地嘀咕道。接着甩了甩头,想起了自已是谁?
他叫李凡,今年25岁,是一位典型的宅男,不是太爱说话,所以没有太多朋友,但是他认为朋友有那么几个真心的就行了。平时除了上班之外,就是看看小说,听听音乐,打打游戏什么的,虽说日子不能说很富裕,但是也算难得的悠闲。
唯一遗憾的就是一直是单身,其实他不是长相很平凡一直找不到女朋友的那种,相反他还算眉清目秀,小有几分帅气,颇受女性欢迎。之所以还是光棍,只是因为他从小时候就喜欢上了一个同学,但是却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默默地喜欢她,因此,他拒绝了很多女孩。
其实,他也曾经想过要大声的把爱说出来,光明正大的追求她,可能是因为性格问题,又或者是因面子问题之类的,一直没有说出口。总想着时间还早呢,才几年而已,结果可想而之,所有的希望因一个电话而毁灭了。
“李凡,你在哪”死党小鸭喊道。
“废话嘛,肯定在家啊”李凡无精打采的回道。
“你还在家干嘛,你喜欢的那个她今天结婚,我也是刚接到消息的,我把地址发你,你赶紧过来吧。”
“什么,你说什么,不可能吧,我马上赶过去。”李凡吼道。
他连忙就往外跑,连房门都没关,拦辆的士直奔目的地。途中,他一直默默叫自己冷静,却怎么冷静不了,回忆起当年。
记忆停在当年相识时候,他和她是同学。记得他见她的第一面时,他就感觉到这女孩好文静,不说多么漂亮,但至少是现在野蛮女友型社会所没有的那种温柔淑女范的。此后,他就一直关注她。
他和她真正的认识,应该是星期五的放学时代,他找了个搭讪她的机会。说自己没车费回去了,向她借钱,她爽快的答应了。第二个星期来的时候,他没有还钱,因为他知道还了钱就意味着结束了,以后很难有借口搭讪。结果可想而知,因为他没有还钱,他和她渐渐也熟了起来。他也越来越喜欢她了,有时候到了睡觉时候却怎么也睡不着,莫名其妙的想起她。他知道,他应该是喜欢上她了,想要表白,但是因为他们关系越来越熟却越来越说不出口了。到后来,他发现时已经很晚了,他想不应该这样下去,于是,他渐渐远离她,除了见面时的打招呼外,没有别的联系了。
就这样,时光匆匆过去,转眼间便是毕业时期了,他还是没有说出口,甚至连联系方式都没有要,他不知道的是这次离别,再见之日是在她的婚礼上。
闭上眼,以为能忘记,但流下的眼泪,却没有骗到自己……
快到婚礼现场了,他也越来越紧张了。他在想,碰到她后,他应该怎么做,是假装开心,快速吃完饭后离开?还是当场向她述说自己喜欢她?(估计谁都不会在自己婚礼现场,莫名其妙的跟一个不怎么联系的老同学离开)
“李凡,你怎么来了。这么多年不见了,你怎么变化这么大了,这么讲义气?居然来参加我的婚礼”黎澎笑道。
没错,她就是黎澎。
他也没有想到开场竟是这样,连忙假装高兴的说道:“那是必须的,我们什么关系啊,谁不来我也不能不来啊,这不,听到消息,我就赶来了么。”
他也知道情势由不得自己了,准备好了的话也不说了,因为他看她那喜悦的情形,知道没必要了。之后,随便敷衍了几句,吃完饭之后就赶紧离开了。
呵呵,我以前以为小鸟飞不过沧海,是以为小鸟没有飞过沧海的勇气,现在我才发现,不是小鸟飞不过去,而是沧海的那一头,早已没有了等待……
有些话,注定烂在心里。有些伤,注定难以愈合。有些事,注定无法抹去。有些人,注定无可替代。
他苦笑着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眼泪慢慢滑下他的脸庞,想着,如果时间能够停在毕业那天,一定会向自己妥协,大声的向她表白。可是,一切都已错过,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他奋起一股劲,疯狂的向前跑,仿佛要逃出这个世界。等他停下的时候,已经身在山顶了。他静了下来。冷冷的望着山下的无限风光,这个城市是多么的美丽。晚上的城市非常的美,非常非常的美。
“轰~”打雷了,接着雨点啪拉啪拉的落了下来。仿佛代替了李凡在哭泣。良久。李凡抬起了头,望着天空。
天空忽然变暗,突然一道闪电霹雳出现,劈中了他,接着,李凡身上一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时空闪烁,他就像没有出现那里一样,消失在了这个角落。
意识回到事情发生的那秒钟,他看到了,母亲几岁时,因病去世,离开了他,那时他没有哭,也不知道哭。接着,是他5岁起,在姑姑家带过的那些童年。随后,是爸爸给自己找了一个后妈,和她经常吵架,父亲把我送到老师家寄读。到了10岁后,上初中了,也在老师家寄读,认识了当年的死党小鸭,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跟他一起玩,一起看小说,一起玩游戏,过了一段从小没有的童年,想到这,我哭了。最后看到了,她,当年那个纯真文静的女孩,呵呵,祝你幸福吧,谢谢你的温柔。(新人第一次写书,求支持,求动力,多去书评区发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