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回事魂煞怎么会魂飞魄散?炽师兄又去了哪里?”银魅意识到魂煞的死亡绝不可能仅仅是因为那飞行器突然出现故障所至,而且炽又怎会没能和金煞一起逃出飞行器?
“炽师兄、炽师兄已经战死了!死在、死在了摩耶星的修行高手们的手中,呜”金煞失声痛哭起来。
“摩耶星?什么摩耶星?”银魅惊诧至极,炽师兄法力高强便是在古归人中也少有敌手,到底是怎样的高手能够杀死他
“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什么摩耶星高手?你们乘坐飞行器才刚刚离开基地不到半天,怎么会遇到什么高手?到底是怎么回事!”银魅拉住金煞激动得拼命摇晃。
“什么半天?我们、我们”
金煞止住悲声缓缓讲述起来
金煞、魂煞和炽登上飞行器,当飞行器飞到空中紧紧几十秒之后,三人便同时感到一阵眩晕,元神更是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痛苦。大约十几秒短暂的异样感觉之后便又恢复平静,飞行器的主控系统内也同时突然传出信号飞行器已到达预定时间节点和空间位置。
炽手动控制飞行器开启舱门,三人走出舱外眼前已是一个荒芜漆黑的行星表面。这里没有大气层更没有草木。炽取出空间定位仪器,很快便确定这里的确就是自己想要去的那个星系和那个星系内的行星表面。
“我们到了!”炽露出兴奋的表情。三人随即施展障眼隐藏法术将飞行器隐藏起来。然后起身施展瞬移法术向资料中记录的据此最近的建有人造生命体基地的星系飞去。
果然如炽所料,人造生命体对古归人的绝对忠诚是由基因所决定的,在确认他们的确是古归人无疑后便将他们三人到来的消息越级上报到本战区最高指挥官。很快战区指挥官便来亲自拜见三人。对于他们三人的突然来访那位担任战区指挥官人造生命体感到异常惊讶的同时,也将本战区以及未来世界远征军团的总体战况对他三人做了简单的陈述。这时他三人才知道原来自己来到的这个时间点并非是远征军团在未来世界首次发现凡界原始能量聚合体并奉命向其所在星系发动攻击后的大约第二十至二十一个蓝眸星年之间,而是在这之后更远的时间点,此时距远征军团对凡界原始能量聚合体所在星系发动首次攻击已过去了九十五个蓝眸星年有余,距首批由时间通道入侵至未来世界那群叫做泛亚人所居住的星系已一百零七年之久,甚至远征军团早已进入了这个宇宙的第三个界面而且还在那个界面内发现了第三个原始能量聚合体。据那个战区总指挥介绍,眼下人造生命体已经在三个界面内分别开辟了上百个战场,其中包括仙界里那个隐藏着原始能量聚合体的星系。但因对手们达成了战略同盟彼此配合护卫倚重,而且相互配合越来成熟,所以近二十年来战况已变得越发的对我方不利。
炽当即命令这位战区总指挥;立刻秘密将那三个隐藏着原始能量聚合体的三个星系的战区指挥官全部召集来见。在听完那三个战区的三位指挥官分别对自己战区内战况和敌方实力的介绍后,炽又与魂煞金煞商议;既然已经来到未来世界而且眼下所到的这个时间点上三界战场已完全展开,所以与其如先前计划那样只抢夺凡界的能量聚合体,不如三人分头行动将三个界面内的三个原始能量聚合体全部抢到,这样不仅能在师尊和众多古归人同伴面前建功更省去了因常年向未来世界派遣远征军团而对远古世界的古归人在精力和物力上的巨大牵扯和消耗。本来依金煞想法是三人一同行动先后去三个界面内的的三个星系将三个原始能量聚合体抢到手,这样做显然把握会大一些。可是炽却坚持三人分开行动,分别去往三个界面的三个星系,理由是可以节省时间。因为那艘时间飞行器虽被修好可以启动但性能显然还不是十分理想,随时可能再次出现问题所以越快完成抢夺行动便越能在它出现问题前启动并返回远古世界。而且他们三人在经历时间穿越的过程中都已感到元神曾有过极度不适的感觉,显然是遭受了某种外力侵袭,这种侵袭到底会不会对自己的元神造成损伤或说造成怎样的损伤?现在还不清楚,所以三人必须尽快完成这次行动返回远古世界好对自己的元神和身体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和调养。至于三人分开行动是否会降低抢夺行动的成功可能降低性?炽也同样有金煞相反的看法;首先古归人的法力各个高深,那些星系内的原住生物与人造生命体和飞碟军团也只能打个平手,所以几乎完全不具备对古归人个体造成致命伤害的能力。而且他详细的分析了那三个星系内敌方的作战特点和实力,认为凡界能量聚合体所在的那个星系显然敌人的作战特点显然是依靠科技武器为主,而科技仪器显然多数是以金属作为主要制成材料,只要能在极短时间内破坏这些金属设备,那么对方对能量聚合体的所有防护便都形成虚设,至于那少量具有一定法术特征的法器,更是很难达到伤害古归人的作用。所以这个星系最适合金煞前往。第二,那个被称为魔界的界面自己虽然从未进入过,但他却见到了人造生命体们带来的那些被它们在那个界面内收集到的原始能量,这种原始能量对生命体肉身的滋养功能明显强于其它两个界面内收集到的原始能量,所以可以肯定;那里的原住生物必然各个肉体强壮异常,而且善于各种依靠肉体的功法。但功法与法术最大的不同便是在于前者不仅更能增强自身的肉体强度而且也更能最大程度的对敌人的肉体造成伤害,但对自己元神的增强功能和对敌人元神的打击效果却明显劣于法术。即便是可以造成对手元神的损伤也是建立在重伤对手肉体之后,因肉体伤重至极而伤及元神的。这样的对手最适合让魂煞这样的高手去迎战。而且距人造生命体的汇报;那里的原住生物族群长久以来便分为两大派系,他们不仅内部缺乏团结而且与其他星系的盟友们也心存间隙,所以那里的原始能量聚合体应该是最容易抢夺的,魂煞一个人绝对可以应付。至于仙界里的那个;据说原住智慧生物是具有奇高修行文明的物种,而且与其他盟友的关系也都处理的很好,防守汇集了各方盟友的精髓是最难对付的。因此一贯心高气傲的炽当然要亲自去会会这个被人造生命体们称作是三届内最具实力的对手!
炽的计划得到了魂煞的支持,金煞也只好同意。但他却留了个心眼;依炽的计划三人同时动身分别在人造生命体的带领下去往三个界面,同时向各自的目标动手,然后迅速乘坐飞碟返回时间飞行器的隐藏地点会和并返回远古世界,但金煞却提出自己先动手,一来先试试敌方在守护原始能力聚合体方面的实力,也能为抢夺另外两个提供些经验。二来在若自己成功拿到能量聚合体,便说明此计可行,魂煞和炽便依计划分头去抢夺另外两个。若自己不成功或实施得不顺利,那么魂煞和炽还可以随时增援,这样至少可保证抢到一个能量聚合体。当然还有一点最重要,也是他没有说的,就是如果自己遭遇意外,自少可以得到魂煞和炽的增援,无论是不是能抢到能量聚合体,自少自己还能全身而退。
初来乍到,便要各自孤军作战去敌方的实力核心之处,那看护能量聚合体的对手实力究竟如何,这里面的水到底有多深?谁也不知道,现在金煞要去做第一个试验水深浅的人,对于这个建议,魂煞当然表示赞同;不管金煞成败如何自少可以探明对手的大致实力,这对自己去抢另一个原始能量聚合体总有一点借鉴的作用。
既然他二人都这样建议,而且金煞说的也的确有些道理,所以炽也就没再反对。于是三人最后决定;金煞首先动手,然后二人再分头行动。结果,金煞不仅抢夺得手而且还异常顺利,于是二人在得到人造生命体关于金煞得手的汇报之后,不等金煞回来向他们汇报自己此行的心得,便急匆匆的立刻起身分别奔向自己的目标。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金煞成功得如此容易,说明对手的防御实力并不如先前想象的那样强大。既然金煞能轻易得手自己便也绝对可以做到,根本不需要听取或借鉴金煞的经验。况且等到金煞来与自己会和之后他很可能提出参加另外两个能量聚合体的抢夺行动,到时候无论是魂煞还是炽,面对金煞的好意帮助,碍于多年共事的面子二人都很难当面拒绝,结果自然是要将这唾手可得的功劳被金煞白白分走一半。这个简单的的道理不要说金煞,就连置身事外的银魅,仅凭金煞的讲述也能猜到。
金煞听人造生命体们说魂煞和炽已经起身分别去往魔界和仙界,而且以飞碟战舰的最大巡航速度要想从自己所在的这个星系穿越界面到达他们二人中任何一个将要去往的星系都自少需要三个蓝眸星自转周期的时间,就算自己立刻起身去追赶也很难在他们动手之前赶到。于是便自己带着抢来的原始能量聚合体先行赶往时间飞行器所停泊的那个星系,单等那二人得手后来与自己会和。
可是一晃三天过去了,金煞等到的却不是战友的凯旋而归,而是人造生命体的报丧;炽在飞碟军团的佯攻掩护下只身闯入能量聚合体所在的行星表面却一去不返,人造生命体们起初还能通过飞碟内的信号跟踪系统接受到炽随身携带的便携式单兵联络仪器所发出的短暂呼救,和炽自身的生命迹象定位信号。
“但很快便又全部消失了”金煞悲痛的哭诉。
“这么说只有你一人抢到了能量聚合体?他二人却在抢夺能量聚合体的过程中战死?也就是说在你抢到一个能量聚合体之后,敌方在三天之内加强了对另两个能量聚合体的防护力量?所以”
“不、不只是我一人,魂煞也抢到了”金煞摇头,伸手在怀里取出了两个环形金属置地的储存法器交给银魅,道:“这里面便是能量聚合体,一个是我在凡界抢到的,一个是魂煞在魔界抢来的。”
“既然魂煞抢到了,可、可为何还”银魅说着接过两个储存法器。两个法器都是成圆环形,为金属所制,一个大些有手腕粗细,一个小些只有手指粗细。银魅翻看了片刻却不知如何开启。
“这个我也不知道,据人造生命体们所言:他、他甚至连那个行星的地面都没能到达就已经遭到了对方的伏击,但最后还是带伤抢到了能量聚合体,并且成功逃出那个星系表面与接应他的飞碟兵团会和,本来在人造生命体们将他送到我面前时我见他虽是身负重伤身体已改变了形态,但却神志清醒甚至还央求我赶快开启时间飞行仪器带他返回远古世界,好请师尊救他性命。”
“那他的伤势为什么会突然变重”
“嗨!”金煞口打嗨声摇头道:“时间飞行器再次启动,我们又经历了一次元神痛苦难耐的煎熬,而且这次比先前更加痛苦,当飞行器完成时间穿越之后,我已感觉到自己的元神也受了轻伤,而魂煞却、却已不省人事,我本以为可以驾驶飞行器安带他直接飞往师尊所在的星系去见师尊,谁知飞行器刚刚完成时间穿越便突然失控”
“可恶的巫族人!”听金煞讲到飞行器突然失控坠毁,银魅想起了刚刚自尽的那些巫族学者,不禁恨得牙根紧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