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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作者们写作时务必警醒:不要出现违规违法内容,不要怀有侥幸心理。后果严重,请勿自误。(已有外站作者,判刑三年半)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
宇东方
《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世界上最为人知晓的爱情,也是汉文学小说里塑造最为缠绵、细腻和成功的爱情,尽管它最终或许只是悲剧。
曹雪芹是以一个阅历丰富,生活跌宕的成人的角度去写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恋的。《红楼梦》里多次提到古代文人撰写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如第一回借石头之口写到“至若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等等。那么曹雪芹的《红楼梦》有何高见,竟敢贬刺前人同行的不是呢?或许这正好印证了常人所说“文人相轻”的说法?“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第66回,柳湘莲语)。按此标准,其实宝玉和黛玉所生活的西府也好不了多少(尽管柳湘莲所说有点夸张的成分)。按此推理,难道在这样环境里“长出”的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会比前人所写才子佳人“千部共出一套”好得了多少吗?毕竟宝玉和袭人也干过那“见不得人的事”(第6回)。看来,曹雪芹的《红楼梦》真是自打嘴巴,自相矛盾了。
但时间和事实证明曹雪芹心胸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狭隘,曹雪芹所写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如不是其(或说宝玉)偶然亲身经历、所见、所闻,就是其经过精心艺术创造的。
这四种可能性中,先说说曹雪芹(或说宝玉)偶然亲身经历的可能性。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传统的文化和现实里,男女的娶嫁是奉父母之命实行媒约之婚的,自由恋爱并由此走向婚姻是绝对不允许也是不符合现实的。但小说中宝玉和黛玉的爱情又是有可能存在的,那就是类似《红楼梦》中林黛玉父母双亡又长期寄居在贾宝玉的家里,这样双方才有这样的机会。所以这种可能性即使存在,也是偶然性的,并且是在暗地里进行并不能公开和不能被现实所认可的。即使宝玉和黛玉这对俩小无猜,几乎形影不离的姑舅兄妹在别人面前也绝对不能表现出那怕任何的“亲热”之举。在《红楼梦》第十四回的荣国府元宵家宴中,因黛玉把酒放在宝玉唇边要求其替己饮之这举动,被贾母借女先所说《凤求鸾》中的才子佳人大批特批。但这一点,包括黛玉在内的大多数在场的人不一定能领会到。而另外“所见和所闻”的这两种情况,也应类似于上述的偶然性。
《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更符合曹雪芹经过精心艺术所创造的。因为制度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人的权利大小来自他的地位、权力、出身和辈份,人的权利并非生来就是平等的。要想在这样残酷的现实里实现自己的自由恋爱无异于自杀,或注定悲剧的发生。那么曹雪芹只能在他的小说里去实现这一梦想。要想使其中事实和剧情的情节合理化,曹雪芹只能设计出林黛玉家庭的特殊性,即林黛玉父母双亡又长期寄居在贾宝玉的家里。尽管这样的设计很残酷,但它符合“爱情的自私性和排异性”的理论和现实,即通常程况下,人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获得自己所想得到的爱情,甚至幻想。何况,这样的情境是发生在小说里的。因此,作者无需去承担现实社会道德上的责任。再者,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的本身是符合人性的,这也是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因此,它具有超越时空的先驱性和创造性。
《红楼梦》本身的写实性,决定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的真实性。宝玉和黛玉从相闻到相见、从相见到相识、从相识到相交再到相爱,这一过程经历了10来年时间。其间,有过无数次的误解,情敌的竞争和亲友家人迟迟的不作表态。两人在经历极大阻力的交心后,可谓到了非彼莫娶非此莫嫁的海誓山盟。由于曹雪芹的《红楼梦》只有前80回现存于世,很多人在猜测贾宝玉的爱情最后的结局——婚姻对象究竟是和薛宝钗或林黛玉时,大多人依据“金玉良姻”和“木石前盟”争论不休,这样无谓的猜测可能永无终结。看来,一切都得回到《红楼梦》的本身去探讨。从《红楼梦》的本身来看,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才是自始至终的,至于最终的婚姻如何那是另一回事。很多人认为贾宝玉是一个贵族大家少爷,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并在女儿堆里长大的,又在那么小时“强同”袭人共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据65回贾琏心腹兴儿说:“我们的家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所以,宝玉和袭人之事是被允许的)。没错,宝玉是一个贵族大家少爷并在女儿堆里长大,宝玉对女孩大凡都有好感。同时,大凡女孩子对宝玉也有好感。但宝玉是否对每个他有好感的女孩都在用情或胡思乱想,那则不敢苟同了。除了黛玉,宝玉即使对宝钗也是以敬重为主的。尽管宝玉和黛玉谈情说爱情至浓时几乎都会遇到宝钗,至于宝钗对宝玉有什么非分之想那又另当别论了。从后一角度想,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不但有来自于宝钗,还有史湘云,甚至丫环中的袭人等人的竞争。这样想来,不是通常人说宝玉与黛玉和宝钗的三角恋,而是“四或五角恋”了(第31、32回)。
宝玉和黛玉从相闻到相见、从相见到相识、从相识到相交相悦再到相爱,在经历了这一过程的10来年间里,俩人感情的发展是循序渐进和非常慎重的。宝玉的选择虽多,但不会因此滥用感情;黛玉表面上寄人篱下,无依无靠,但对于宝玉的感情是高尚而纯洁的,她宁可死去也不会因施舍而得到爱情。宝玉的“鱼眼珠子”论(第59回)和黛玉的“臭男人”论(第16回)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即宝玉认为女孩都是好的而已婚的女人都是不好的(童言无忌),黛玉对即使是北静王水溶赠送宝玉的“鹡鸰香串珍重”称之为“什么臭男人的东西”(对一般人而言,即便是转赠的也会认为无尚脸上有光)。宝玉和黛玉共同懂得什么是爱情并开始谈恋爱时,是在第二十三回共同看了《西厢记》和听了《牡丹亭》戏曲之后。此前,顶多只能算作朦胧的初恋。第二十九回曹雪芹对宝玉和黛玉各自心理极其细腻的描写,关键的话语(如“我爱你”)虽未公开表白,但其他相似的言词几乎到了“我爱你”的临界状态,最少可以说到了:心有灵犀一点通吧?到第三十回发展到只有恋人才有的亲昵和撤娇;而至第三十二回时宝玉更在众人面前公开表示不喜欢宝钗和湘云总是劝其经营“经济学问”,并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说过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当然,黛玉也亲耳听到了此话的。就凭这一点,黛玉在宝玉的心目中不是宝钗或其他人可以替代的。
而因紫鹃对宝玉说了几句玩话:“你妹妹回苏州家去。”(第57回)而至宝玉呆若木鸡,如癫似傻,失去了理志。闹得宁荣东西俩府等众人皆知宝玉因玩话黛玉要回苏州而“傻”。宝玉疯癫过后曾向紫鹃(更是向黛玉)发狠誓:“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到第六十六回,连小斯(贾琏的)兴儿都对尤三姐说:“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因此,宝玉和黛玉的恋情早已成为众人秘而不宣的秘密。但在封建社会里,没有父辈的允许,不论你有多大的理由,那绝对是不能自由恋爱的。第三十二回,曹雪芹在描写林黛玉因没有父母为自己终身大事作主张的心理活动时直接写道:“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黛玉纵有哮喘之疾,但对其身心致命伤害的不是此疾而是心病。第三十二回宝玉叹道:“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贴身丫环紫鹃也因此多次笑劝其趁贾母有生之年将终身大事定了。宝玉也一样,总想有人特别家长去捅破这层纸,但结果和黛玉无异。第三十五回贾母道:“提起姊妹,不是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薛姨妈忙笑道:“这话是老太太说偏了。”而王夫人忙证实道:“老太太时常背地里和我说宝丫头好,这倒不是假话。”但,请看宝玉反应,曹公写道:“宝玉勾着贾母原为赞林黛玉的,不想反赞起宝钗来,倒也意出望外,便看着宝钗一笑。”
而有谁会为他俩的爱情作主呢?贾母?凤姐抑或薛姨妈?我们找不到答案。
贾母虽喜欢宝钗多于黛玉,但又怕因此发生比“紫娟试宝玉”的事情更为严重悲剧。要是这样,不但得不到宝钗,反而可能会因此失去孙子宝玉和外孙女黛玉的悲剧。这是贾母绝对不想看到的结果。所以,这是贾母在这件事犹豫不决的主要原因所在。贾母唯一一次公开主动为宝玉找对象就是曾想薛姨妈说其侄女薛宝琴给宝玉(第29回;而张道士所想说媒之应不算),但因宝琴名花有主而告吹。
凤姐虽多次明里暗里想促成宝黛俩人好事,但终因贾母的不表态而不敢自作主张。
而薛姨妈虽亲自和黛玉说其给宝玉(第50回),但最终没有下文。这表面上给黛玉说媒,实质是试探黛玉对待宝玉的心态,看看其女儿宝钗有无机会可乘。按理,贾母已为其侄儿薛蝌和刑岫烟说成了一桩婚姻(第57回),理应薛姨妈该还贾母一个人情,但薛姨妈并没有这样做——甚至连尝试都没有。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薛姨妈和宝钗一直暗地里争取着宝玉,在此事上存着很大的私心(尽管这种私心没有对错之分)。具体的事例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终上所述因素,从当时现实的角度而言,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注定是也只能是短暂和以悲剧而告终的。但从艺术的角度而言,也正因为其因现实所造成的悲剧更显其先驱性不可复制性。从这个角度而言,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是成功而且具有永久生命力的。
于当今现实而言,现实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式的爱情是不值一提的。首先,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是畸形的,从儿童时代就开始,属于早恋中的早恋。其次,宝玉和黛玉没有属于自己的事业和独立能力,一切听命于他人。不过,这属于题外话。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属于柏拉图式的爱情,这也是其能成为世界最著名的经典爱情故事的原因之一。
曹雪芹有没有接触过柏拉图学说或了解过柏拉图的历史无人知晓,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属于柏拉图式的爱情这一点上是不容质疑的。请看柏拉图式爱情的以下几种意义:
1。男女平等的爱情观。
2。纯精神的而非肉体的爱。
3。理想式的爱情观,即比喻极为浪漫或根本无法实现的爱情观。
4。在这世上,且仅有一个个人,对你而言,她(他)是完美的,而且仅对你而言是完美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都有其完美的对象,而且只有一个。
参照柏拉图式爱情的四种含义,现在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再作逐一的分析。
男女平等的爱情观:从上文分析和《红楼梦》所表现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的所有内容都是平等的,俩人除了因情投意合而相互爱慕没有任何其他附加的条件因素。
纯精神的而非肉体的爱: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纯精神的而非肉体的爱,在我们能见到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关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纯精神的而非肉体的爱。当然,这从礼仪上符合中国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但也更符合纯精神的而非肉体的爱。因为,毕竟宝玉和黛玉的关系从各种迹象表明已经是准恋爱的关系。如第三十二回黛玉因爱而伤心流泪时,宝玉禁不住抬手试图为其拭泪,而黛玉忙后退几步说道:“你又要作死了!作什么动手动脚的!”等等。有人可能会疑问:宝玉那么小时就和袭人初试了“云雨”之事,怎么可能有“只有纯精神的而非肉体的爱”呢?这是两码事。这有两层意思。第一,贾宝玉已进入了青春期,有了性的冲动(这是正常人自然的生理),警幻因受宝玉祖上宁荣二公灵魂所托,告诫宝玉不要沉迷于声色犬马,“云雨”之事只能适可而止(第5回)。第二,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宝玉因在女儿堆里长大并总爱和女孩儿撕混,但并没有做出什么越轨之事。有人(包括贾母)认为是不是宝玉投错了胎(第78回写贾母听了,笑道:“……每冷眼查看他,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的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因此,曹雪芹写宝玉和袭人初试了“云雨”之事,很大因素上仅仅表明宝玉是一个正常的男儿而矣!
理想式的爱情观(即比喻极为浪漫或根本无法实现的爱情观):前文已述,中国封建社会男婚女嫁决定权在于父母,即使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不是理想式的,没有父母的首肯也是无法实现的,更何况其是理想式的。
唯一性和完美性,即:在这世上,且仅有一个个人,对你而言,她(他)是完美的,而且仅对你而言是完美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都有其完美的对象,而且只有一个。读过《红楼梦》的人——即使没有读过《红楼梦》的中国人(很多人会在别人日常口头中得知),几乎都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的完美性:典型的男才美貌的完美结合。但其唯一性,只有通过《红楼梦》关于贾宝玉和林黛玉生活中一点一滴的细节和一言一行的举动才能体会到。曹雪芹关于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因爱而生并因爱可以而死的描述中得知:贾宝玉和林黛玉相互各自认为他们爱的对象是唯一的。
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可能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他所塑造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就符合柏拉图式的爱情的几本要素,但上天注定他们就这么巧合。或许,这就是人常所说的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