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展览结束后,华为的数据产品迅速打进了美国市场。2002年,华为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比上年度增长了近70%。与此相比,思科在全球网络设备市场的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首次出现下滑。随后在巴西的招标中,华为一举击败了思科和Juniper,收获了一份大单。这更撼动了思科的霸主地位。
华为在美国打出的广告是:“唯一不同的就是价格”,广告的背景就是金门大桥,而金门大桥是思科的标志,这一挑衅性的行为更是刺激了思科。
业内有人开始把“思科在你身边,世界由此改变”的广告语,戏改成“华为在你身边,思科由此改变”。美国许多媒体也借题发挥,以“中国的电信巨人华为”为题大肆报道。顿时西方许多媒体一哄而上,纷纷发表带有“华为威胁论”的评论。思科忍无可忍,2002年,钱伯斯将华为列为思科在全球范围的第四代对手。
随后,思科在公司内成立了名为“打击华为”工作小组,其内部网上设立专门主页,供其全球员工讨论如何打击华为。在此之前,思科还曾设有“打击Juniper(思科另一个主要竞争对手)”小组。3COM的CEO布鲁斯·克拉夫林(Bruce Claflin)后来回忆说:“那个时候,思科公司的高层人士已经表示要对华为公司‘下手’,他们曾在多个公开的场合表示有可能在美国起诉华为公司。”
四、大雨欲来风满楼。
其实在通讯设备展览尚未结束的时候,美国市场就有人开始怀疑华为的技术背景。在一家行业网站上,有人将华为与思科产品进行了比较,发现在外观、产品编号、功能上,两家公司的产品极为相似,思甚至连思科工程师培训过的用户,不用再培训也可以直接使用华为的产品。一位美国的分析人士称,多年以来,即使不留意的观察也能发现华为的Quidway路由器产品与思科的型号及技术特征都有类似。与此同时,思科表示在华为的软件中发现了自己的软件中存在的缺陷。
2002年12月中旬,思科的全球副总裁从美国来到华为,正式提出了华为侵犯思科知识产权的问题。思科提出的要求包括:承认侵权、赔偿、停止销售产品等等。而华为认为可以停止在海外销售涉嫌有争议的路由器产品,但拒绝承认在软件方面的侵权指控。
华为的新闻发言人傅军告诉《中国企业家》说:“最初,我们只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但显然,这不是思科的目标。经过近1个月的沟通,双方谁都不承认理亏,最终未能达成协议,不欢而散。
思科全球副总裁来华为总部交涉无果而终,扫兴而归。很快,双方都明白,这次交涉只是激烈交锋的一次预热,交锋绝不可能到此为止。一场更激烈的暴风雨已经在酝酿之中了,真正的较量就要开始了。一个是国际巨头,一个是来势凶猛的挑战者,双方绝对不会轻易做出让步。在谈判桌外,华为和思科开始积极准备,双方纷纷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外部资源。
华为立即展开了对自己产品的“体检”。同时,在与思科进行协商的过程中,负责华为研发的副总裁费敏就开始带领技术小组,开始对产品进行修改的技术攻关。“这么做只是为了表示我们解决问题的诚意。”费敏解释说。
与此同时,华为还对自己的其他可能出现类似纠纷的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华为的产品是没问题的。“当时并没有律师参与,只是我们自己内部对产品技术层面的检验。”费敏说。
在交涉的过程中,华为开始在美国撤回了已经销售的十几台涉嫌侵权的路由器产品。但在《华尔街日报》随后的报道中,华为主动从美国撤出产品的举动,被当作认定其侵权的证据。“它认为你全身上下都是黑的,双方差距太大,根本没法继续谈。”费敏说。
而思科也开始了诉讼前的最后准备。离开中国之前,思科全球副总裁专门拜会了深圳市政府、信息产业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向其表明了思科准备诉讼的决心,并寻求理解与支持。
中国许多企业喜欢息事宁人,怕惹上官司。但是,在国际市场上退避三舍是没有用的,只能说明我们很自卑,因此应该挺起腰板据理力争,方可赢得认可。费敏愤怒地说:“它认为你全身上下都是黑的,双方差距太大,根本没法继续谈。”
五、该来的躲是躲不掉的。
2003年1月24日,一场酝酿已久的“倾盆大雨”终于降临了。思科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庭对华为侵权提起诉讼。在长达77页的诉状中,指控涉及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21项罪名。这是华为首次“碰壁”,也是海外进军遭到的重创。
自思科副总裁从华为总部无功而返后,任正非对这场诉讼就早有预料,但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任正非曾极具黑色幽默地说:“这是思科送给华为的一个意外的春节礼物。”
但是谁都知道,如果思科胜诉,华为就长时间不能进入美国市场,苦心孤诣的经营成果就会毁于一旦。不但如此,整个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都会严重受挫。在这样的压力下,参与讨论的华为高层甚至半开玩笑而不失疯狂地为这场官司“出招”,将整个源代码公开,供业界共享!这当然是一种双输结局。
此时此刻,才是考验一个企业家是不是真正地具有战略智慧的时候。任正非没有被疾风骤雨吓倒,也没有被自己人“疯狂”的言语所干扰,他为华为如何应讼定的指导思想是十个字:“敢打才能和,小输就是赢。”
任正非也明白,和解获取赔偿不是思科的真正用意,其真实目的是通过诉讼打击华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遏止华为,保住思科一家独大的地位。在诉讼前,华为主动将有嫌疑产品退出美国市场,迎来的却是讥讽和嘲笑。这次,如果再过度依赖和解,华为会很被动,不但蒙辱,下场还会很难堪。
因此,任正非从三个方面对应诉进行布置:一是法律应对的方法策略;二是按照美国人的方式做事情;三是官司涉及中美两国最知名的两家公司,舆论传媒领域的战斗也是重点。
随后,华为成立了由郭平、费敏、洪天峰等数位副总裁领导,知识产权、法律、数据产品研发、市场、公关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应诉团队”。
春节之前,华为常务副总裁郭平、徐文伟等抵达美国。几天后,李杰与华为负责国际法律事务的陈树实等也随后赶到。
郭平是此次诉讼的总指挥,他离深赴美时走得很匆忙,随行只带了两件衬衫。没想到,这一去就是半年。
就这样在美国,华为和思科开始了一场长达一年半的官司。
在2003年3月17日第一次开庭前,法庭之外的公众舆论是双方争斗的主战场。这场官司是一场全方位的较量。
一开始,具有主场优势的思科完全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气势——要取得完全的胜利。与钱伯斯的张扬截然不同,任正非则十分低调。在从前的华为看来,自己没有上市,公司上税、守法、对客户和员工负责就可以了,华为不需要抛头露面,针对外界的各种说法华为也从不解释。
在诉讼前夕,思科已经做好了舆论准备。思科公布了一项在全球投放1.5亿美金的广告计划,这一举动耐人寻味。钱伯斯出色的外交才能和能言善辩的本领,赢得了强大的舆论支持。不仅在美国,甚至在中国,思科的公关能力也是一流的,中国不少知名媒体都明显地站在思科一边。钱伯斯来华,经常得到中国高层领导的接见,也很容易得到中国政府的支持。
与思科相比,华为的舆论支持大打折扣。在美国公众看来,中国制造根本没有核心技术,中国公司绝不可能制造出高科技产品,即使有也肯定是靠侵权起家的。美国几家最著名的财经媒体在官司一开始,就对华为侵权做了确定性报道。它们甚至怀疑华为如此大的一个公司竟然没有上市,一定有不可告人的股权安排。3COM前首席执行官布鲁斯·克拉夫林说:“这起案件引燃了烟,虽然并未酿成火势,但你需要知道烟从何而来。让我们来看清楚,大多数美国人都认定思科是对的,而华为是错的——因为有先人为主的观念去接受这种误导。”华为在中国也没得到多少支持,中国政府表态明确,不给华为提供任何政治帮助。
面对强大的舆论,这起官司令华为长期以来远离媒体和公众、保持低调的做法付出了现实的代价。
市场上的造势也很激烈。每当法庭有对华为不利的消息,思科在全球的新闻发言人就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公布给媒体,它的客户经理则以最快的速度告知给全球客户,并威胁它们不要购买华为的产品,否则可能会带来连带赔偿的麻烦。为此,很多欧美客户暂停了与华为合作的项目。除此之外,华为在美国的公关公司和代理律师对此也存在偏见,认为华为有错。
在较量之前的造势中,思科已经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华为则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六、合纵连横,构建防线。
2003年正是华为拓展欧美市场的关键时刻,很多欧美客户因此暂停了与华为的项目。如果不争取主动,输掉官司,华为在海外的一切努力将会功亏一篑。
此时,被强迫性地推向全球媒体的聚光灯下的华为,不得不抛弃过去躲避开放的做法,主动展示自我。虽然华为在国际市场有自己的公关公司,但思科同时也是这家公关公司的广告客户。郭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决定换公关公司。华为找到以擅长危机公关的美国海陆律师事务所(Heller Ehrman)为主的两家两家律师事务所,请美国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顶级律师罗伯特·汉斯拉姆(Robert:Haslam)代理华为诉讼,他曾代理过微软垄断案的诉讼,在业界享有盛名。令人沮丧的是,即使罗伯特·汉斯拉姆,当时也对华为存在偏见,怀疑华为的确侵犯了思科的知识产权。
郭平亲自去两家事务所,告诉他们什么是真实的华为。接着,又把律师请到中国,让他们参观华为的研发基地,讲解华为的技术实力。
律师全面检查了华为的研发过程和技术实力,建议在“私有协议”上下工夫,以攻击思科利用“私有协议”搞垄断为策略进行反击。私有协议是指在国际标准组织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而制定标准和规范之前,某家公司产品先进入市场而形成的标准。凭借私有协议,思科垄断了市场,保持了高额的市场利润。
此次思科诉讼华为侵权的焦点,一是源代码侵权,二是技术文件及命令接口的相似性,思科认为,华为在开发这些产品中采用了其申请私有协议保护的技术。
同两家事务所的交流,也让华为学到了很多东西,首先就要打破自我封闭,主动走上前台展示自己。
华为一方面在努力和美国政府保持沟通,另一方面又跟有影响力的民间团体接洽。他们通过一家由美国退休高官成立的Lobby公司,试图消除美国政府和业界对华为所谓“军方背景”的误解,并让他们了解思科是在通过诉讼来阻止竞争。同时,华为也与《财富》、《华尔街日报》等媒体记者主动沟通。当对方听到从1998年开始,华为就请国际一流咨询公司为自己做财务、研发流程、审计等服务时,再结合他们对普华永道、摩托罗拉、IBM等公司的咨询等,开始对这家公司有了新的认识。
2003年3月份在美国和德国举行的两场电信设备展,华为本来没有计划参展的。但是现在以正面、积极的形象和姿态出现在这样的国际场合,对华为来说显得非常必要。华为临时决定参展,向所有的客户展示他们对国际市场的决心。
当然,华为也不是完全孤立无援的。早在2003年1月,当思科给经销华为产品的英国代理商发函,要求其停止代理华为产品时,遭到了对方的强硬回应:“思科对我们和华为的所作所为是毫无根据的,华为从未窃取思科的技术,思科的表现只能说明其对竞争的恐惧。”这位经销商甚至称要向欧盟及英国政府投诉思科。
但是这些零星的支持在思科的强大攻势面前显得相当软弱,思科是势在必得,一定要把华为赶出北美市场。
开庭之前,在律师的引见下,华为将第三方专家,即斯坦福大学教授、数据通信专家Dennis Allison请到华为,请他参观研发流程,对思科IOS和华为的VRP平台两个版本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是,华为的VRP平台有200万行源代码,而思科的IOS则用了2 000万行,华为VRP旧平台中仅有1.9%与思科的私有协议有关。
2003年3月17日,法庭第一次听证会,华为紧紧围绕私有协议答辩。
通过法庭和传媒,华为集中攻击思科利用私有协议垄断市场的做法。随着公开亮相,外界对华为的了解逐渐加深,偏见开始消除,报道也逐渐趋于客观,为华为扭转被动局面准备了条件。
七、全面出击,逼和为胜。
此次思科诉讼华为侵权的焦点,一是源代码侵权;二是技术文件及命令接口的相似性,思科认为华为在开发这些接口的过程中采用了思科申请私有协议保护的技术。
思科产品的高市场占有率,使其在几个关键问题上凭借私有协议,阻止竞争对手的进入,使其在垄断地位巩固的同时又保证了高达70%的毛利率(这个数字对于一家硬件厂商来说是惊人的)。思科仅在美国和澳洲申请了私有协议,这在美国的法律中是受到保护的。思科在路由器的产品上的私有协议不公开,也不接受其他人付费授权使用。在美国,思科正是凭借不公开的私有协议,不断巩固其市场垄断地位。一位美国的电信专家分析说,无论美国还是海外,很多公司都认为,逼近思科的最好方式就是开发类似于思科的命令接口。
美国时间2003年3月17日,法庭第一次听证会,华为的答辩就紧紧围绕私有协议。最后,华为的代理律师总结说:“作为全球电信网络设备制造企业的领先者,思科害怕与华为竞争,因此发动了‘一场散播错误信息的运动"。”
华为通过法庭和传媒,集中攻击思科利用私有协议垄断市场并阻止竞争的做法。华为还与公关公司制定了媒体计划,争取令公众了解思科诉讼的本质。华为在随后的声明中称:“思科的行为除了遏制竞争之外别无他图。”
看过武侠小说的朋友都知道这样一个情节,每当主人公遇到危险的时候,总会有人从天而降,不是救走了主人公就是为他解了围。这样的情节看得多了,有人就认为作者脑子进水了,老是使用这样的桥段,现实中哪有那么巧的事情。嘿嘿,你还别不信,这样的事情还真的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