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股份制只是作为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并且又具有自身多方面的优势,因而能够比较适应社会化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而且必须充分利用股份制这一形式,使公有制经济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贯彻《决定》的这一新的精神,重要的是要把握以下两点:
第一,必须充分利用股份制这一现代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所具有的优势。股份制这一形式是伴随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而产生的,发展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实践证明,股份制这一形式在适应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方面具有自身的多种优势。中国经济改革二十多年的实践也充分说明,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也同样要充分利用股份制所具有的多种优势。因此,在积极推进公有制经济改革,尤其是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利用股份制这一形式。这一点应该在公有制经济改革中形成统一的认识,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
第二,充分利用股份制是为了使公有制经济能够更好地通过股份制这一形式来实现。由于股份制既可以是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可以是私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因此,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利用股份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公有制经济,而不是放弃公有制经济,使公有制经济通过股份制这一形式来实现自身的发展。所以,关键要把握好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我们利用股份制,是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而不是要改变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公有制经济仍然是公有制经济,所不同的是现在公有制经济不再是以纯公有的形式来实现,而是以股份制的形式来实现,或者说是以混合经济的形式来实现。在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以后,要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实际上,充分利用股份制,就是使股份制这一形式能够更好地为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服务。
科学认识股份制具有的优势,充分利用股份制这一形式,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将对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更好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产生积极的影响。
6.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二十多年经济改革的实践证实,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具有较高效率的微观经济制度,是我国微观经济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微观制度作出理论分析,能够为我国加快构建以混合所有制为主体的微观经济结构提供理论支撑。
(1)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微观依据。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微观层面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从根本上说,是以以下两个方面为依据的。
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依据之一: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其实质内容是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改变国有企业只是单一地由国有资本构成的情况,实现资本构成的多元化。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变单一的投资主体为多元的投资主体,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国有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必须根据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建立国有资本能进能退的合理流动机制。同时,也要使其他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同样能够顺畅地流转。无论是国有资本的流出,还是其他资本的流入,其结果都是导致由原来的单一国有资本变为多种所有制资本构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是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的客观要求,也是这一改革的必然结果。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过程,也就是国有企业向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过程。
总结国有企业20多年改革的基本经验,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必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原有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要在以下两个问题上有所突破:一是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理顺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使国有企业在产权清晰的条件下运行;二是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解决好国有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使混合所有制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为实现这一目标,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探索有效的实现形式。以股份制为典型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是最符合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求的,因而从实现形式的角度来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经济主体的存在,也就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扩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所以,国有企业探索实现形式的改革,也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基本方向的。
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和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国有企业制度的内涵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认识在观念上将是一个重大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内容是:国有企业主要的不再以纯国有的形式来实现,而是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式来实现,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不再以纯国有资本的形式来实现,而是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形式来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载体的股份制这一现代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将成为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将更多地通过这一形式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依据之二:公司制度。企业是现代经济中最基本的经济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是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的。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组织制度,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经济活动效率的追求而不断发展的。
从企业制度的发展来看,可以根据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从低级到高级分为四种形态:企业制度的萌芽形态——简单协作劳动;企业制度的简单形态——工场手工业制度;企业制度的中级形态——工厂制度;企业制度的高级形态——公司制度。与生产力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公司制度为典型形态的。
公司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态,它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公司制度是采取把大量的分散资本在少数人手中集中的方式来增大企业资本的,从而能够使企业的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原来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在公司制度下能够迅速地建立起来。因此,公司制度为大规模生产创造了制度条件,它是一种能够和大规模生产相适应的企业制度。
第二,公司制度的资本组织形式直接采取了社会资本的形式,因而它部分地消除了单个私人资本与社会化大生产相对立的性质,能够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在公司制度下,个别资本直接以社会资本的形式表现出来。
第三,公司制度进一步促进了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使资本的所有者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资本的经营管理权则由经理人员来掌握。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由专业人员来掌握企业的经营管理创造了基础条件,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制度的企业与工厂制度的企业相比较,最大的特点是在于它的资本组织制度。从资本的组织来看,工厂制度的企业资本组织形式通常是独资性质的,而公司制度的企业资本组织形式通常是合资性质的。从资本构成来看,工厂制度的企业资本构成通常是单一所有制的,而公司制度的企业资本构成通常是混合所有制的。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键是在于对公司制度的深刻认识。首先,公司制度所要求的由多个股东出资设立公司,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供了制度保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要有一个载体,在公司制度没有成为企业制度的典型形态的情况下,工厂制度下的企业资本只能由单一所有制的资本构成,多种所有制的资本不能在企业中混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就无法实现。而公司制度的确立,从企业制度上排斥了由单个出资者来设立企业,而必须是由多个出资者来设立企业。这多个出资者当然也可以是同一所有制经济中的不同经济主体,但更多的是不同所有制经济中的经济主体,尤其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当股东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股东的构成一定是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主体。这样,公司资本也一定是由混合所有制经济来构成的。从这一点来看,实行公司制度,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其次,公司制度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行的股票又由不同经济成分的主体认购,不同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这一制度本身就使公司制这一形式和混合所有制必然地联系在一起。无论是股份的发行还是股份的转让,都是包容了不同经济成分的主体,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它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时候,所关心的只是由谁来认购其股份,而并不关心认购其股份的主体是属于什么经济性质。至于居控股地位的股东是否愿意改变股份的结构,那完全是股东本身的问题,这对于股份公司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没有实质性影响。即股份公司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是由公司制度本身决定的,而公司的股份结构变动是股东的行为。这就是说,公司的股份结构变动,不会改变公司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
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在以下三个方面表现明显的优势。
第一,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形式使资本组织方式适应了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使社会化大生产和大规模的生产经营具有了与之相适应的资本组织载体。从而为现代大生产扫除了单个资本在数量上不足的障碍。
第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资本组织方式,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创造了制度条件。公司制度使企业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对于企业法人来说,出资者只是单纯的所有者,他只能享有单纯的所有者的权益,经营权是由企业法人来掌握。这样,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中,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在制度上得到了保证。这为企业的经营权由优秀的专业人员来掌握创造了条件,从而适应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对经营人才提出的要求。
第三,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资本组织方式为资本在社会范围内的流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当企业只是由单一所有制的资本构成时,资本在社会范围内的流动是难以实现的。而企业的资本是由多种所有制经济构成时,各种资本在社会范围内的流动就没有任何障碍。各种资本无论是价值形态还是实物形态上的流动或重新组合,构成的都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没有成为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之前,各种资本在社会范围内是流动是不具有现实性的。
(2)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制度效率分析。之所以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微观领域一种基本制度,是因为这一制度在以下两方面能够为企业高效率地运行提供制度因素。
①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效率分析。如果从产权构成的变化来看企业制度的演变,显示出的一条清晰的轨迹就是企业由单一的产权构成向多元的产权构成变化。与此相联系的企业制度也就由单一所有制向混合所有制转变。企业产权制度的这一变化趋势,实际上已经隐含了混合所有制比单一所有制具有更高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