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的,西方新制度理论也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的。但是,研究对象上的相同并不意味着这两种理论的相同。从根本上说,这两种理论是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的,因而它们研究的理论逻辑和得出的结论也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研究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必须把握其科学的内涵。
马克思把制度的内涵明确地界定为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即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同时,马克思对于制度又赋予了更广泛的含义,他把制度视为得到社会认可的存在于各个方面的一系列规则。马克思对于制度的认识,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他显著的特点:
其一,马克思把社会经济制度作为他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展开对其他制度的研究。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经济制度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最重要的制度,其他的一切制度都是由此决定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因此,他认为经济学研究的任务就是在于揭示经济制度运动的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⑤这里所说的现代社会经济运动规律,就是指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发生、发展与灭亡的运动规律。
其二,马克思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因而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研究是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的中心内容和主线。以这一主线为中心,向两个方面展开对有关制度的分析:一方面是与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直接相联系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工厂制度、土地制度、管理制度、税收制度等;另一方面是与政治、法律、文化发展相联系的各项制度,包括国家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
其三,马克思对于经济制度的分析具有明显的层次性。他把经济制度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它是经济制度的最根本的层次,是形成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也就是根本的产权制度;第二个层次是具体的产权制度,它是所有制的具体表现或实现形式,是处理生产要素的权、责、利关系的规则,可看成是经济制度是中间层次;第三个层次是资源配置的调节机制,它是最具体的直接与经济运行、信息提供、决策机制等相关的规则⑥。
在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内涵做出以上界定的基础上,我认为,对制度的理解应是广义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个人、集体、国家之间发生的关系是多方面的,处理这多方面的关系需要有不同层次的制度。因此,从广义上来理解制度,它既包括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各项具体经济制度;既涉及宏观领域的制度,也包含微观领域的制度。这种广义的制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反映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经济体制制度;三是以一定的经济体制为条件的各项具体的经济制度。这三方面的制度从不同的层次上作用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
首先,反映社会基本经济性质的制度是从根本上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反映不同社会经济性质的两大基本经济制度:财产私有制度和财产公有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选择是由不同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国情决定的,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对于财产私有制度和财产公有制度,哪一种制度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率,不同的经济理论有着完全不同的结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不同,财产公有制度和财产私有制度对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产生的影响作用也是不同的。但是,从发展趋势上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现代财产公有制度比财产私有制度更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从根本上说,现代财产公有制度是具有更高经济效率的制度。西方经济理论则认为,财产私有制度是具有最高经济效率的制度,因为它最符合于人的自私的本性,最能够使人们的经济活动具有充分的动力,而财产公有制度则不可能具有高的经济效率。对不同结论的检验,既需要理论的论证,更需要实践的验证。从世界范围看,目前这一问题并不具备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的充分条件。两大基本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并存和各自进行的实践,正在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创造着条件。
应该指出的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对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影响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效率的提高有了新的认识,即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对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的影响是通过具体的经济体制的选择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在确立了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以后,并不意味着解决了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的全部问题。一种基本经济制度在根本上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的,但如果选择的具体经济体制不符合经济规律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那么,它对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的促进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出来。相反,如果一种基本经济制度在根本上和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发展存在着矛盾,但对具体的经济体制能不断地做出调整,那么,它对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的阻碍作用就不会充分地表现出来,有时在现象上看到的是对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的促进作用。
因此,在一个社会中,当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以后,一方面要通过对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来充分发挥其对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把主要精力集中于对具体经济体制的研究和改革。不能只是满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而忽视对具体经济体制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体现在它对基本经济制度有着深刻的分析,并科学地揭示了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影响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的内在规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说,就是坚持马克思关于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理论。因此,在基本经济制度的选择上,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问题。我们要做的不是对基本经济制度的自由选择,而是在对基本经济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它。
其次,经济体制层次的制度是从宏观层次上直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这一层次的制度是通过对社会经济关系、资源配置和运行方式的安排,使经济能够高效率地运转,从而作用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作为经济体制层次的制度,既和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运转有着直接的联系,但又有着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它不属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在基本经济制度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这一层次制度变革来选择不同的经济体制模式,以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在不同的社会中,研究制度问题都把这一层次的制度作为重点,在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主要是这一层次的制度问题。研究经济体制层次的制度,理论依据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力的性质,即必须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出发来选择应该建立怎样的经济体制;二是经济形式,即必须从社会资源基本配置方式的客观要求出发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体制。从这两方面来看,我国目前具有的生产力性质是社会化大生产,资源配置是以市场为基本配置方式。依据这两方面的要求,在制度上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应该做出怎样的安排才能更好地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经济体制层次的制度主要解决的是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是任何社会的经济发展都必须解决好的。因此,对于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生产力基础和以市场为资源配置基本方式的社会来说,在经济体制层次的制度方面必然具有共性的东西,在很多方面面临的问题和所要解决的矛盾都是共同的。正是有着这种共同的基础,所以在我们经济体制层次的制度选择和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既要立足于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的制度经济理论为依据,又应该借鉴西方的制度经济理论。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应当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封闭只能导致落后。”⑦再次,各项具体的制度是从微观层次上直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这一层次的制度是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内部结构和运行方式的安排,使它们能够以最小的成本为代价来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由此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各项具体的制度是以一定的经济体制制度为条件的,即经济体制制度从总体上制约着各项具体的制度。但是,作为具体的制度它更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这一层次的制度更多的是以个体行为作为规范的对象,它在规定了个体具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上,也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正是通过这种权利、责任、义务的规范,使经济活动能够高效率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