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雇佣劳动制度的产生;
②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股份制度的产生;
③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农场制度的产生。
4.两权分离制度与分配制度
以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决定了与此相联系的资本主义分配制度。因此,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也是理解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依据。
如前所述,各种收入的源泉是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即V+M。其中V是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在流通领域购买劳动力商品时支付的。对资本来说,这部分是它生产成本的构成内容之一,因而要在新创造的价值中予以扣除。对劳动者来说,V是他出卖劳动力所得到的报酬,是从新创造的价值中分得的一份。但对资本来说,V只是它对生产成本的补偿。在资本看来,劳动力只是它购买的一种生产要素,与它购买的其他生产要素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因而也是没有权力参与对剩余价值M分配的。只有资本才有权参与对剩余价值M的分配。
既然分配的对象是剩余价值,当然必须是以剩余价值的创造为前提。总是先有价值的创造,然后才有价值可供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已经创造出来的价值之所以采取各种收入的形式,是由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决定的。这种所有权虽然并不创造价值,但却具有对已经创造出来的价值的索取权或分配权。这就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关系与分配关系的内在联系,它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所有权关系对分配关系的决定。所有权关系决定了生产活动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和关系,由此也决定了生产活动中的利益关系。因为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主体在生产活动中总是处于主导地位,他能够决定对利益的分配关系。所以,不同的所有权关系必然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分配关系。考察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同的所有权关系和与之相联系的分配关系,清晰地反映了这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这一意义上说,分配关系在本质上和所有权关系是同一的,它是所有权关系的一个方面,是所有权关系的反面。
二是所有权关系由分配关系来实现。所有权关系反映的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的关系,这种关系最终要能够在经济利益上体现出来才有实际意义。而在经济利益上的体现是要通过分配关系来实现的。没有一定的分配关系,所有权关系在经济利益上就无法实现,改变了分配关系,也就等于改变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关系。例如,资本的所有权是由利息来实现的,土地的所有权是由地租来实现的。贷出的资本如果得不到利息,出租的土地如果得不到地租,实际上也就否定了对资本和土地的所有权。
分配关系与所有权关系的这种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实际内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是以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这一分离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点,同时也决定了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因此,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也是分析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基本依据。
(1)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工资与利润。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以此为前提形成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由于劳动力是存在于活的人体中的,因而劳动力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劳动者的。劳动者出卖劳动力商品,实际上是出卖一定时期内的劳动力使用权。资本购买劳动力商品,也是购买一定时期内的劳动力的使用权。当劳动力商品买卖关系一旦成立,劳动力商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也就相分离了。当资本获得了劳动力商品的使用权,并把它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就可以进行资本主义的生产。
由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的特殊性,即它能够创造出比自身的价值更大的价值,从而成为全部新价值(V+M)的源泉。但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决定了劳动者是为资本而生产的,因而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全部新价值都是归资本所有,由资本所支配。这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使得劳动者在全部新创造的价值中只能得到相当于自己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价值,即V这部分价值。而新价值中的M部分则由资本占有,表现为企业的利润。这是从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来看的对于新创造的价值(V+M)的分配关系。即由于劳动力商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劳动者凭借对劳动力的所有权取得了自身的价值,资本家以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并凭借对劳动力使用权的占有,取得了利润。
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下的这一分配制度,是符合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的基本分配关系的。因为它反映了资本所有者对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具有索取权这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基本要求。同时,这一分配制度也是符合商品经济原则的,因为它也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基本要求,在劳动力商品的买卖过程中,劳动者得到的工资是符合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的,因而是符合商品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的。
因此,只是从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关系来看,是不能反映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的,在流通领域它体现是商品经济的基本原则。只有把劳动力的买卖关系放到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中,并进一步转化为雇佣劳动制度,才能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才能看到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V+M)分为工资与利润所体现的资本与劳动的经济关系。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反映了资本购买了劳动力商品的关系,资本得到了劳动力商品的使用权以后,进行资本主义的生产,并由此占有了劳动者创造的利润,因而与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相联系产生的工资与利润的分配形式,体现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
也就是说,以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首先反映的是劳动力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劳动者是生产的主体,是创造价值的源泉,而对劳动力商品的购买者是资本,因此,这一关系反映的是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而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反映的是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与购买劳动力的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或者说,工资与利润的关系是反映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而利润分配所表现出的各种收入形式,反映的是各种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
(2)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利息与企业利润。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最典型的是表现为生息资本。生息资本是资本的所有者为了取得利息把资本的使用权暂时地让渡给职能资本家的货币资本。这种让渡使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货币资本的所有者只是掌握了资本的所有权,资本的使用权由职能资本家掌握。
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是生产社会化对资本社会化提出的客观要求,因而也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基本特征。资本的两权分离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在此前已做了分析。但如何使这一分离能够在社会范围内发展,则需要有相应的分配制度给予保证。因此,和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相联系,在分配领域中就出现了利息与企业利润两种收入形式。
利息这一形式是与资本所有权相联系的,是资本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当职能资本家为进行生产而需要货币资本,但自己又无法提供时,就要从社会范围得到资本,通过使用别人的资本来实现自己的生产目的。当然,他不能无代价地使用别人的资本,他为使用别人的资本而付出的代价就是要向资本的所有者支付利息。他之所以愿意向资本所有者支付利息,是因为他从资本所有者那里得到了一定时期的货币资本的使用权,这种货币资本的使用权具有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即它能够作为资本来执行职能的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在于它转化为资本以后能够生产利润。这时,资本采取了双重的职能,作为所有权资本它能够产生利息,作为使用权资本它能够生产利润。
利息是职能资本家支付给资本所有者的,因此,它反映的是职能资本家与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就其实际内容来说,就是对使用这一资本而取得的利润进行的分配关系。如果职能资本家是使用自己的资本进行生产,那么,生产所取得的利润当然是归职能资本家所有。但是,现在职能资本家是使用了别人的资本而进行生产的,因而所取得的利润就不能由职能资本家独占了,他必须把因此而取得的利润的一部分以利息的形式支付给资本的所有者。支付利息以后剩余的部分就是企业利润。由此,职能资本家在生产活动中取得的全部利润,即平均利润,就分解为利息和企业利润两部分。
利息是货币资本的所有者凭借对资本的所有权而取得的,对资本所有者来说,他取得利息与生产和流通没有任何的关系,利息只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产物,表现为资本自身能够产生的一个增殖额。并且,在数量上利息也只是表现为与企业利润的对立,即它们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利息与企业利润的这一关系,使得利息只是与资本使用者的企业利润有关,而与雇佣劳动变得毫无关系了,因为从现象上再也看不出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了。
其实,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以及利息与企业利润形式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只是这一本质在生息资本中不再纯粹地表现出来了。因为生息资本的运动只是表现为G——G′。但是,这并不是资本运动的全部,资本的全部运动是包含了产业资本运动的内容。只要从资本的全部运动来看,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生息资本的加入。
加入生息资本以后的资本运动公式与原来的职能资本运动公式相比较,货币资本表现为双重的支出和双重的回流。双重支出是指首先是作为生息资本的支出,即第一个G的支出,再作为职能资本的支出,即第二个G的支出。双重回流是指首先是作为职能资本的回流,即在职能资本中W′——G′的回流,这里的G′=G+平均利润。再作为生息资本的回流,即在生息资本中G——G′的回流,这里的G′=G+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