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是社会化大生产,为实现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条件作保证。从生产过程的运行来看,就是各种生产要素都采取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从生产的主观条件来看,雇佣劳动制度是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典型制度。从生产的客观条件来看,资本和土地在运行过程中也同样采取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形式。这两种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又产生了股份制度和资本主义农场制度。因此,从经济运行的层面上看,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的重要特征就是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下进行的。从经济制度层面上看,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各种制度(雇佣劳动制度、股份制度、农场制度)又都是以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条件的。
生产总过程的运行还包括分配环节。在一定的制度下进行的生产,又决定了生产出来的成果在相应的制度下进行分配。从再生产的角度来看,分配的对象是新创造的价值,即V+M部分。V是劳动力的价值,对资本来说是它的生产成本;M是超过生产成本的价值,即剩余价值。从资本运行的角度来看,劳动力是它进行生产时所必须购买的生产要素,其价值通常在进行生产之前就要支付这笔费用,因而是作为生产成本要在新价值中进行补偿,即在新创造的价值V+M中对V的扣除。因此,对资本来说,分配的对象实际上只是M部分,即剩余价值。劳动力在被购买时已经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买卖关系在生产之前就已经结束。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劳动力是从属于资本的,是受资本支配的。劳动力不能作为生产的主体占有生产的成果,所以也就没有权利参与对剩余价值的分配。尽管剩余价值是由劳动力创造的,但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只有资本能够占有剩余价值,从而有权对剩余价值进行分配。
资本主义的生产是以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条件的,这种生产关系也就决定了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也是按照这一原则来进行的。具体说,资本所有权从平均利润中取得利息,资本使用权则从平均利润中取得企业利润。土地所有权从超额利润中取得地租,土地使用权则从超额利润中取得相当于平均利润的另一部分企业利润。这样的分配关系又反过来实现了相应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以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运动为切入点,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运行制度特征,从制度层面揭示了生产总过程所反映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1.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经济运行不同于小私有制条件下经济运行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相分离的。如前面所分析的,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而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又只有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才能形成的。因此,首先要说明的是资本主义社会是通过什么途径创造了劳动力两权分离的制度条件。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就是要使劳动力的所有者不能成为自己劳动力的使用者,而必须要由别人来使用自己的劳动力。当然,这并非出于劳动者自己的本意,而是劳动者只能让别人来使用自己的劳动力才能实现自身劳动力的再生产。要形成劳动者不能使用自己的劳动力的制度条件,就必须不能让劳动者拥有进行生产的客观条件,即生产所必须拥有的物质资料条件。如果劳动者自己拥有了生产资料,就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劳动力,这样,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不会分离。所以,资本主义社会中要使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就首先要剥夺劳动者的生产资料。
对劳动者的生产资料的剥夺,是通过摧毁小私有经济关系来实现的。小私有经济关系的特点是劳动者同时拥有生产资料,这种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相统一的经济关系,使劳动者能够直接与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生产劳动。在这一关系下,就劳动者来说,他只是和自己发生关系,而不需要同其他人发生关系。当然,这也就不存在劳动力的买卖关系,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也就不会发生分离。所以,要使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关键是要使劳动者失去拥有的生产资料。资产阶级是通过原始积累的方式来创造这一制度条件的。
原始积累就是资产阶级用暴力手段对小生产者进行剥夺,使他们失去生产资料,从而沦为一个无产者。当劳动者失去了生产资料,也就失去了自己进行生产的基本条件,就没有条件使用自己的劳动力来进行生产。对小私有者的生产资料进行剥夺以后,生产资料就开始集中在少数资产者手中,而掌握了大量生产资料的资产者并不能直接使用这些生产资料,而是需要有大量的劳动力来与之结合进行生产。这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就形成了与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的经济关系:劳动者因失去了生产资料而不能进行自己的劳动,他要能够进行劳动必须要依赖于拥有生产资料的资产者;资产者拥有生产资料,但他无法自己使用这些生产资料,他必须要能够找到劳动者,才能使自己拥有的资本发生增值。劳动者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不是劳动者,这就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形成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基本阶级,并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
要使劳动者不同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不是劳动者这一基本经济关系能够稳定下来,资产阶级国家运用上层建筑的力量,用法的形式把这一关系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这就是用法律来规定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以保证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对于劳动者来说,他失去生产资料以后,能够拥有的只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而劳动力的所有权也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这样,劳动者是以一个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是以一个自由的人出现在市场上并发生经济关系。由于劳动者失去了生产资料,无法自己进行劳动,这当然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生活资料。这时,劳动者要维持生存,就不能不把唯一具有所有权的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进行交换,以能够得到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除此以外,他别无选择。
资本主义通过原始积累的方式实现了对小私有者的剥夺,一方面使小私有者失去了生产资料,成为了无产者;另一方面,又使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成为了资产者。同时,用法律的形式把这样的基本关系固定下来,并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按照这一基本经济关系来进行运行。这就是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
因此,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就是建立在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具体是通过劳动力商品的买卖来实现的。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作为自己劳动力所有权的拥有者,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但他始终是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财产。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始终让买者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支配和使用其劳动力。就是说,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劳动者作为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当作商品出卖的是一定时期的劳动力的使用权,并且是不断地出卖这种劳动力的使用权,而要能够不断地出卖,前提条件是始终对自己的劳动力拥有所有权。所以,就劳动者来说,他具有的只是劳动力的所有权。他必须把劳动力的使用权不断地出卖才能使自己劳动力的再生产能够顺利地实现。对于资产者来说,他作为生产资料的拥有者,要能够进行生产,只需要购买劳动力的使用权就行了。这是因为,资产者购买劳动力的目的在于使用劳动,使之与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而且,需要多少就购买多少,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购买。因而资产者不需要去购买劳动力的所有权,即不需要去购买劳动者本人。因为有没有劳动力的所有权,并不影响生产的进行,只要能够得到劳动力的使用权,能够在生产过程中支配劳动就够了。
这样,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制度,也就在根本上决定了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一方面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为了生存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必须把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作为商品出卖,使自己的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始终处于相分离的状态;另一方面,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为了能够顺利地进行生产,必须购买劳动力的使用权。从而劳动力的所有者形成了劳动力使用权的供给,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形成了劳动力使用权的需求。正是对劳动力使用权的这种买卖,使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成为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一个基本关系。
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关系,也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形成的一个基本条件。因为雇佣劳动制度就其实质来看,就是资本对劳动的雇佣,其内容是对劳动力使用权的购买。正是因为资本购买了劳动力的使用权,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了劳动力,才构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运行制度是以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条件的。
2.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统一的,资本的所有者也就是资本的实际使用者。这种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同一主体的典型形式是个人企业主。即个人既是企业资本的所有者,又作为企业的经营者掌握着资本的使用权。资本主义的个人企业与小私有经济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在小私有经济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也是统一于同一个主体的,但它的特征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而在资本主义个人企业中,虽然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同一个主体这一点是与小私有经济相同的。但是,它的特征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
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地提高,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于同一个主体的个人资本的形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资本也采取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与社会资本的出现相伴随的就是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从根本上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同时,又在一定的条件下成为资本运行的一个基本制度。这一制度的形成,对于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条件。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是以社会资本的形成为前提的,而社会资本的形成则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是导致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根本原因。
首先,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使生产的规模惊人地扩大了,原来由个别资本建立起来的企业已经不能适应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的要求。这就要求资本突破个别资本的局限,采取社会资本的形式来适应这一发展趋势。这时,一个企业不再是由个别资本来组成,而是由众多的个别资本来组成,从而企业就不再是个别资本的企业,而是必须成为社会资本的企业。因为企业只有采取社会资本的形式,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才能满足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的要求。同样,根据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当企业采取社会资本形式的时候,资本的所有权是由众多的个人掌握的,但资本的使用权却不能由众多的个人来掌握。这就客观上要求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使资本的所有者成为单纯的所有者,把资本的使用权交给不是资本的所有者来掌握,以保证在现实中资本能够顺利地运行。所以,当资本采取社会资本形式时,也就形成了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其次,企业制度的变化为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创造了条件。在企业制度处于个人企业的时期,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还不具备基本的条件。为了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企业制度也发展到了公司企业的阶段,尤其是股份制的出现,使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具备了现实条件。在企业制度采取股份制的条件下,企业资本的所有者是由众多的股东构成的,他们作为投资者只是单纯的所有者,而并不是资本的实际使用者,资本的使用权是由专业的经理人员掌握的。因此,股份制企业的出现,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也就成为企业资本运行的一种基本形式。
马克思在揭示了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根本原因的基础上,又对信用制度在促使这一分离过程中的作用做了深入的分析。
马克思指出:“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因此,即使后者所得的股息包括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也就是包括全部利润(因为经理的薪金只是,或者应该只是某种熟练劳动的工资,这种劳动的价格,同任何别种劳动的价格一样,是在劳动市场上调节的),这全部利润仍然只是在利息的形式上,即作为资本所有权的报酬获得的。而这个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像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
马克思把信用制度看作是促使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一个关键性因素。由于信用制度的发展,使一些人能够获得支配别人资本的权利,而资本的所有者也能够把自己资本的使用权让渡给别人来支配。从而使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同时通过信用关系来实现两个不同主体之间的经济联系。因此,可以说,信用制度越发达,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就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或者说,信用制度越发达,就能够为单个资本向社会资本的转化提供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