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那个国宝?雪倾世听完先是一愣,对她来说,这种看起来呆呆的,虽然很可爱,但是实在是看不出哪里珍贵的国宝级生物,也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罢了,所以就算曾经带着儿子去动物园,也没有去看过,再者说了,国外的确也不多,所以也没有在意过,现在听到儿子用着很是羡慕和向往的语气,倒是让她沉默了。
她沉默,不是儿子提出这样的要求,也不仅仅是因为觉得自己没有带过儿子去看什么大熊猫,而是觉得有些愧疚,虽然说,这三年来,是宝贝自己有了心结,害怕她会不要他,不过,归根结底,是宝贝信息不足。
但是,为什么他会没有信心?或者说对她没有信心?平心而论,如果她再努力一点儿,早点和儿子把一切都说开,给予儿子的信心比起他的担忧更多,是不是,就不会让两母子之间有了三年的疏远期?
或者是因为,之前的三年,虽然表面上她已经恢复了,但是,在心底深处,因为之前的情殇,让她有些颓废了,所有的事情都在做,却已经没有了之前那样全身心的投入,再加上,弟弟的出生,更是让她……
想到这里,雪倾世慢慢的绽开微笑,不同于刚才对诺斯的威慑的笑,此刻,是一抹最真诚,也最温暖的笑,一个妈妈看到自己的孩子如此懂事欣慰的,以及愧疚的笑:“宝贝喜欢大熊猫?”语气也不由自主的变的柔和。
本来看着妈妈在自己说完话后沉默了,箫念夜还以为妈妈不开心了,刚想开口说他不去了呢,没有想到却听到妈妈这么问,一时间,他还是不太明白,自家妈妈是什么意思,不过,看着妈妈脸上的笑,箫念夜知道,应该不会是不开心的意思。
点点头:“喜欢。”他只在照片上和电视上看过而已,真的想自己去看看,是不是和电视上看到的一样的可爱。
从雪倾世母子两个对话开始,诺斯就一直没有开口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那母子两个,看着她们一来一回,瞬间,诺斯感觉到,自己追寻了半生的生活或许就是眼前这样,有一个狡黠聪慧,明明如同女王一样存在,却又时不时的变的很小女人,时而温柔,时而冷漠,时而又调皮的孩子气的老婆,还有一个可爱的,懂事听话的孩子,这就是家,他们三个人,就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家。
想起家,莫名的,心里就一软,甚至有鼻酸的感觉,就好像是让一直都行走在冰寒里的他,好不容易看到了阳光,不是那种炙热的,像是要烫伤一样的温度,而是那种一丝丝,一缕缕的,最温和的阳光,一点一滴的照耀在身上,说不出的感慨和舒服,那一刻的温暖,让他几乎哽咽。
深呼吸,诺斯薄唇微微勾起,一手环上雪倾世单薄的香肩,一手搂住小小的箫念夜,把她们母子拢到自己胸前,像是拥有了整个世界一样,不,比拥有了整个世界还要满足。
“好了,都吃好了,也商量好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出发了?”诺斯垂首,看着被他的举动惊到的母子两个都抬头看向他。
雪倾世像是可以看透诺斯一样,大大的杏眼里一闪而过的,似乎就是了然,却没有一丝的羞赫,反而是箫念夜,小小年纪的他,在他短短的八年人生里,也只有诺斯给予了他像是爸爸一样的感觉,虽然,从小他就懂事的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他没有爸爸,可是,只有妈妈他就满足了,可是,男孩子,尤其是在成长的道路中,总是希望可以有一个像是榜样一样的男人,他会崇拜,会去模仿,而诺斯恰恰就是他心里这个可以崇拜模仿的男人。
对于诺斯的感情,虽然只有不是很长时间的相处,可是,对于诺斯,远比和他相处了三年的,凯恩他们几个就算了,就连几乎朝夕相处的令狐梓,都比不上对诺斯的感情。
所以,这么被诺斯搂在怀里,一时间,箫念夜倒是有些害羞了,不好意思的,轻轻动了动肩膀,却没有挣脱那个像是爸爸一样的怀抱。
对上雪倾世了然的目光,诺斯有一丝的狼狈,但是却没有移开目光,他认为,既然是自己想要相伴一生的,最爱的女人,自己的心思被猜中,虽然有些不自然,但是,却会觉得开心,并不会觉得是有损自己的男子尊严,更多的是一种不用言语,就能心意相通的满意。
他的一切都可以是雪倾世,那么自己的心思还需要眨她面前隐藏吗?不,在诺斯看了,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对于诺斯回以坦然目光,雪倾世倒是觉得讶异了,这个男人,向来都是霸道惯了的,这次居然……不过,心下已经明白了,报以微笑,低头,看着突然变的扭扭捏捏,像是女孩子一样,甚至悄悄脸红的儿子,雪倾世的笑容一滞,随即又笑开了。
无妨,以前欠了这个孩子的,以后可以慢慢来,或许,一个爸爸,会是对他最好的补偿,也会是最好的礼物吧?儿子快要生日了,这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不是吗?雪倾世暗暗的想着。
这一刻,三年的恨和怨,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面对诺斯,虽然有时候会生气,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雪倾世的确是遗传了爹地和妈妈的痴病,既然已经好不了了,不妨就真的一痴痴一生吧。
只有他不离,她一定不会先转身!
想到这些,雪倾世有些哀怨了,按理说,他们的关系都走到现在了,不要说求婚了,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有说过,想想这些,她又觉得不甘心,所以,等到他什么时候想起说要娶她的时候,一定要他求够一百次,不然,她心里一定不平衡。
三年前她就对着诺斯说过爱了,可是,过了三年,两个人重新在一起也这么久了,喜欢好像都没有说过几次。
她和所有的女人都一样,都是听觉动物,除了之前说的,痴迷声音外,还痴迷甜言蜜语,以及那句简简单单,却又意义重大的三个字——
我爱你!
决定了,如果诺斯说了那三个字,就让他求婚一百次再嫁,如果没有说,哼哼,她就嫁给别人去。
此刻的雪倾世还不知道,自己此刻一时的心血来潮的念头,会在之后不远就被实现了,只是,在诺斯说爱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然,现在,谁都不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情,更不知道,两个人之间已经有危机在悄悄的存在了,虽然是因为外界人为的,但是,依旧会是撕心裂肺的痛苦!
只是,这个时候的他们还是最幸福的。
“好吧,走吧,动物园看大熊猫去。”雪倾世把放在自己肩膀上的大手挥到一边,先站起身,居高临下的对着两个“男人”说,然后不等他们站起身,就率先离开,见身后被留下的男人居然一手抱起儿子,就准备跟过来,不由得顿住脚步,回头留下一句:“不要忘了埋单。”顺手指了指一旁看见三个人站起身要走就急忙忙赶来的餐厅的服务员。
闻言,诺斯停住,没有追过去,而是顺着雪倾世指着的方向看过去,伸手从自己衣袋里掏出钱包,拿出卡,乖乖的埋单。
看一眼外面,轻而易举的就看到那个站在玻璃门外的娇俏身影,再低头看看头越来越低的,在自己怀里的小不点儿,就知道,她儿子在自己手里,她有能走到哪里去?
突然之间,诺斯觉得自己很能体会中国古代那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人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还很不错,诺斯如斯得意的想着。
他们不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当三个人走出餐厅后,就在他们刚才坐的那桌对角的一个位置上,坐着三个男人,各有千秋,其中一个坐着轮椅,赫然就是千叶桀,以及暗和炼。
他们三个坐的位置,刚好是雪倾世他们看不到,却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她的位置,在她和诺斯谈笑,以及时不时的眼神交汇的时候,千叶桀依旧一如往常,没有表情,可是,却愣生生让暗和炼一点点的声音都不敢发出来,就连用餐的动静都是能降到最小,就降到最小,甚至,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都愿意把自己变小,甚至变没有了。
因为他们的主人,千叶桀虽然依旧面无表情,没有情绪的波动,但是,浑身的低气压,还是让两个人都忍不住想抖上两抖,可是,偏偏又不敢,就怕自己会完美的诠释“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奇妙的成语,而且,他们恰恰好就是那个池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