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的名句“夜雨剪春韭”,使蔬菜入诗了。原本在我们想像中,最有诗意的应当是瓜果,至于蔬菜,人间烟火的味道太浓了一些。但再俗的东西,譬如蔬菜,一旦进入诗画的领域,便显得温文尔雅了。难怪齐白石画腻了虾子之后,还清水淡墨地画一棵北京的大白菜呢,并且题词:“牡丹是花之王,荔枝是果之王,而大白菜,是蔬菜之王。”他笔下的大白菜,憨态可掬,特像四、五岁的偏胖的小姑娘,穿着绿棉袄、虎头鞋,就差系一根红头绳了。我觉得比他画的那些傻小子般的虾还要天真。
白石老人把大白菜封为蔬菜之王。在我心目中,大白菜顶多也就算草头王,更有王者风范及贵族血统的,应该是韭菜。它毕竟在《唐诗三百首》里出现过。李白只关心酒,并不怎么在意下酒菜。杜甫则不一样了,夜雨敲窗,他立马想到该去田畦里割一把经过洗礼的韭菜,回来炒着吃。仅仅这种愿望,就很让人陶醉。自从读到这句诗,谁若再问我春天的滋味是什么,我首先会联想到韭菜,而且最好经历过一夜细雨的淋浴,绿得像用颜料画出来的。
因为对韭菜的偏爱,杜甫在我眼中,更像一个素食主义者。他有着食草动物的温柔与悲悯。而李白那类,很明显是食肉的。
诗圣的点染,使韭菜脱颖而出,如同春天案头的供物。韭菜的绿,是最正宗的绿。剪割韭菜,钢铁的刀刃也会被它的汁液染绿的吧?还听诗人车前子谈论:“一到春天,吃也绿油油了。最绿的是韭菜。我小时候不爱吃它,觉得它是药。如不小心吞了一只铁钉到肚子里去,只要生吃一把韭菜,就能把铁钉携带到外。好像是魔术……”但我绝不会为了试验韭菜的这一“特异功能”而先吞咽一根小铁钉的。
韭菜在唐诗中扎根了,当然有资格称王。苏东坡可能不同意。他觉得荠菜更切近春天的真谛:“春在溪头荠菜花。”对蔬菜的评比,或者说,蔬菜的排行榜,可以随时代而演变的。
荠菜花固然灿烂,其实韭菜,也会开花的。五代杨凝式,是由唐代的颜柳欧褚到宋代的苏黄米蔡之间的一个过渡人物,他收到友人赠送的韭菜花,立刻搭配着羊肉一起吃了,并且回信表示感激,提及“当一叶报秋之际,乃韭花逞味之始”。这封短信,也就成为中国书法史上有名的“韭花帖”。汪曾祺说:“北京现在吃涮羊肉,缺不了韭菜花,或以为这办法来自蒙古或西域回族,原来中国五代时已经有了。杨凝式是陕西人,以韭菜花蘸羊肉吃,盖始于中国西北诸省。北京的韭菜花是腌了后磨碎的,带汁。除了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外,就这样单独地当咸菜吃也是可以的。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他还说自己的家乡(江苏高邮)不懂得把韭菜花腌了来吃,只是在韭菜花还是骨朵儿,尚未开放时,连同掐得动的嫩茎,切为寸段,加瘦猪肉,炒了吃,这是“时菜”。
龚乃保的《冶城蔬谱》,把“早韭”列在第一位,想是按时令的顺序:“山中佳味,首称春初早韭。尝询种法于老圃云,冬月择韭本之极丰者,以土壅之,芽生土中,不见风雨。春初长四五寸,茎白叶黄,如金钗股,缕肉为脍,裹以薄饼,为春盘极品。余家每年正月八日,以时新荐寝,必备此味,犹庶人春荐韭之遗意也。秋日花亦入馔,杨少师一帖,足为生色。”所谓杨少师一帖,即前文所述杨凝式“韭花帖”也。韭菜入杜诗,韭菜花亦入杨凝,够风光了。
韭菜可清炒,也炒鸡蛋、炒肉丝,或与豆芽、豆腐丝之类共同素炒。在吾乡南京,有一大发明,用韭菜炒螺蛳肉。我每每赶在春天还乡,即为了品尝此味。即使人在天涯,也念念不忘。新割的韭菜,配以挑剔好的珍珠大小的螺蛳肉,大火烹炒,端上桌时不仅色彩诱人,而且香气扑鼻。若是添加一把切碎的咸肉丁,味道就更醇厚了。这是一道很完美的南方乡野小炒。绝对对得起杜甫的那句诗。既有泥土的味道、春雨的味道,夜色的味道,还增添了河流的味道。就凭这道菜,能不忆江南?江南的春天不管最漫长的,却算最鲜嫩的,是春天中的春天。
我喜欢吃一切带馅的面食。无论水饺、包子,还是馅饼、春卷,最香的要算韭菜馅的。至于是猪肉韭菜馅,或鸡蛋韭菜馅,则无所谓。以前住在沙滩,北大红楼的马路斜对面,有一店铺专卖东北风味的韭菜合子。我隔三差五总要进去吃一回。韭菜合子,在平底铁锅里油煎得焦黄,热气腾腾地端上来,我轻轻在边角上咬开一口,里面的鸡蛋韭菜馅露了出来。在金黄的鸡蛋陪衬下,剁碎的韭菜,仍保持着刚从地里长出的那份碧绿。还有比这更好的谜底吗?我像中了彩一样兴奋。春天无处不在。瞧,它终于“露馅”了。
今夜,雨在哪里呢?剪刀在哪里呢?杜甫在哪里呢?我开始想念韭菜了。剪不断、理还乱的,除了爱情,就是乡愁。当然,我所谓的乡愁是很宽泛的、很模糊的,并不见得针对某一处具体的地域。它更是时间上的。韭菜,唤醒了我对唐诗的乡愁,对春天的乡愁,对某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田园生活的乡愁。做一个隐士,不见得比做总统容易。做一个菜农,没准比做富翁还要幸福。本该属于我的那两亩三分地,在哪里呢?锄头、镰刀、竹编背篓,在哪里呢?唉,我的手头只剩下了一杆圆珠笔。
药膳
药也完全可以做得好吃一些。少小时多病,却不畏惧止咳糖浆。长大后喝可口可乐,觉得有似曾相识的味道。听人说可口可乐的发明,参考了止咳糖浆的配方,不知是否可信?报纸上倒确实介绍过:将可口可乐加生姜片煮沸了喝,对防治感冒有效。还有一种枇杷川贝露,粘稠甜香,儿时我常偷偷倒一汤匙含在口中,慢慢品味,代替糖果。邻居大叔,是个烟民,为止咳,他总是用文火煨一只完整的大鸭梨,汤水里加了冰糖。不知该算作药呢,还是甜羹?正如我分不清他煮梨的器皿,用的砂锅,抑或中药罐?
中国的食文化与药文化,息息相通,并非泾渭分明。口服的中药,虽然不像餐饮那样讲究色香味,但也会考虑到患者的感受。仅就制作过程而言,熬煮草药(或称煎药),也相当于煲汤吧。广东人文火慢炖一锅滋补的靓汤,简直像老中医一样耐心。很多东西,既是药材,又是食物,譬如人参、枸杞、薄荷、陈皮、茯苓、百合、杏仁等等。
中国人常说:“药补不如食补。”甚至创造了药膳。把种种药材,烹调成美食。其实,所有食物,都堪称维持我们身体健康的补药。我刚读到周春才编著的《中医药食图典》,其中一段话让人很有感触:“中医药食学说,即药物与饮食关系的学说。在中医中,药食同源,药食互补,药食互用,药与食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将二者配合起来,用以养生治病,是中医的一个显著特色。”药食同源,正如中国文化中的诗画同源,诗中有画或画中有诗,才是最高境界。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每读这首古诗,我首先想到的不是那仙风道骨的隐士,而是神农氏。他是所有药师的祖宗。神农尝百草,这些植物的特征与特性都被记录到《神农本草经》中。他究竟是在采药呢,还是在找吃的?是为了治病呢,还是为了充饥?你从《本草经》里,会发现我们日常食用的五谷杂粮、瓜果蔬菜。譬如提到豆芽(“大豆黄卷”)主治风湿和膝痛。神农的身份是多重的,既是菜农、美食家,又是第一位老中医。
我案头堆放着许多与美食相关的古籍:袁枚的《随园食单》,李渔的《闲情偶寄》,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张岱的《夜航船》,乃至《东京梦华录》、《扬州画舫录》、《梦粱录》之类。近来,又添加了一本明代中医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李时珍不算美食家,可《本草纲目》中,不乏野菜、蔬菜的知识。李时珍把荠菜称作“护生草”,并且考证:“荠有大小数种。小荠叶花茎扁,味美,其最细小者,名沙荠也。大荠科叶皆大,而味不及,其茎硬有毛者,名菥,味不甚佳。”哪像药书呀,更像是食谱。再看《本草纲目》如何介绍马兰头(我在老家南京常吃的野菜):“马兰,湖泽卑湿处甚多,二月生苗,赤茎白根,长叶有刻齿状,似泽兰,但不香尔。人多采晒干,为蔬及馒馅。”都在教你以马兰为馅做菜包子了。这算哪味药呢?
药膳,善哉。善哉,药膳。
我的朋友车前子,原名顾盼,儿时体弱多病,因而特意用一味中药材做笔名。他既懂中医,又擅长烹饪,虽没开过诊所,却当过餐馆老板。他直言不讳地指出“许多蔬菜都是药”:“药是一种性,物在性在,物不在性也在。有的蔬菜就直接带了‘药’字,如‘药芹’。还有‘山药’。山西有个文学流派叫‘山药蛋派’,看来它的宗旨不但是治饿,还要治病。这就是现实主义的好处。马兰头能明目,枸杞子可清火。春天的菜大致都是这个药性。”他还认为孔圣人教人多识草虫鸟兽之名,而草虫鸟兽就是我们中医体系中的药;以一个中医生的眼光入世,即天涯何处无药呢?“中国人吃中药,仿佛不用翻译,这样在感觉上自然直接:读原作一般。吃西药就好像读翻译作品。”吃西餐,不也是如此吗?我的舌头、胃,总觉得有所隔阂。
我这人,并非真想当文学家,更想做的是美食家。动筷子时,觉得比耍笔杆子痛快多了。简直淋漓尽致。我知道自己患了一种病,一种不露痕迹的慢性病,那就是馋。馋是我的一块心病。久病成医,为了解馋,我总想方设法找一些鲜美的东西来满足自己。也算对症下药吧。这种药,其实没有人不爱吃。俗称“打牙祭”。
美食是我解馋的药材。菜谱是我治病的药方。有时,我会不厌其烦地躲在厨房里,像做化学实验一样煎炒烹炸,照着菜谱上的说明:放几两料酒、酱油,几钱盐或味精……力求精确,恨不得拿中药房的那种小杆秤称一称。家里人问我:“你老呆在里面干啥呢?”我用食指掩住嘴唇:嘘,我在配药呢。这么看来,我挟菜下酒时,就是在服药了。馋是一种瘾,一种无法根治的病。而“服药”的过程,真过瘾,真带劲。药到病除啊——哪怕是暂时的。天长日久,我做得一手好菜。我知道自己哪儿疼哪儿痒,缺什么补什么。我既是病人,又是神医。去菜市场采购,也跟逛中药铺似的。目标很明确。出手很大方。怎么办呢,我要救自己呀!哪顾得上讨价还价。那样的人,绝对没有真“犯病”。
和我病情相似的有李渔李笠翁。虽然处于不同的时代,我们却犯了同样的毛病。他甚至比我更馋、更严重。他嗜蟹如命:“予于饮食之美,无一物不能言之,且无一物不穷其想象,竭其幽眇而言之。独于蟹螯一物,必能嗜之,口能甘之,无论终身,一曰皆不能忘之。”每年蟹季还未到来,他就早早地存好了钱,家属因他把食蟹看作性命,称此钱为“买命钱”。从蟹上市直至下市,他每天都不放过食此美味的机会,特意把九、十月叫作“蟹秋”。因为螃蟹的缘故,四季中他最钟爱、期待秋天。在他心目中,秋天比春天更有诱惑力。螃蟹使他上瘾了。螃蟹之于他,又是救命的良药。
其实这是一种古老的遗传病。早在隋朝,炀帝幸江都(扬州),必吃蟹:“吴中贡糟蟹、糖蟹。每进御,则旋洁试壳面,以金缕龙凤花云贴其上。”说个笑话:隋炀帝挖大运河的动机之一,没准就是为了下江南吃蟹方便。(这比后来的杨贵妃坐待荔枝更舍得下本钱。)到了晋代,又出了个视蟹为最佳下酒菜的毕茂世。他四处宣扬自己的人生理想;“得酒满百斛船,四时甘味置两头,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他也有馋的毛病,却挺懂得自我治疗、自我救助。那满载美食的酒船,无疑是茫茫苦海中的救生船。魏晋风度,就是厉害,真让如我这样的后辈仰慕。难怪鲁迅先生,要写一篇文章,标题叫作:《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魏晋风度、文章、药、酒,有着密切的联系。无论止渴、止痒、止痛抑或解馋、解忧,都是在治病。治肉体上或精神上的一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