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杨春华
我是杨春华,宋一的好姐妹,好闺蜜。
大学时认识她一直到现在,我们的关系好到连我老公都嫉妒。在我眼里,她一直都像自己的亲人一样。
临毕业离校只剩下一周的时间,恰逢刘若英来X市开演唱会,我从老爸那连哄带骗弄到两张票。大二、大三的时候,我们俩极度疯狂迷恋刘若英,不仅仅因为她的歌声很温暖很细腻,而且她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奶茶”,能被称作“奶茶”的女子一定都是甜美安静的吧。每一次听她的歌都好像在听一个人安静地讲故事,不得不说她是一个治愈型情歌手。
那天晚上我俩风尘仆仆赶到体育场时,人山人海,荧光闪闪,仿佛置身在一片星光的海洋中。当奶茶身穿洁白的长裙飘然站上舞台的时候,全场尖叫,我们也不例外,甚至一度激动到哽咽。
“看演唱会现场就是不一样,太震撼了!”
“是啊,有生之年姐还是头一次看演唱会,和最好的朋友。就当是毕业前我送你的礼物吧!”
她没有再说话,眼眶里泪光闪闪,晶莹剔透,整个演唱会她从头哭到尾,尤其是那首《一辈子的孤单》,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
这首歌的调调虽然简单明快,却透露着淡淡的忧伤,她哭的泪流满面,那一刻我不知道在她心里是否影射出什么孤单的回忆。悲伤的气氛让我也开始哭泣,梨花带雨的,身旁一对男女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仿佛在看两个外星人一样。
回去的路上,我们挽着彼此的胳膊,“你说这他妈谁写的歌词?什么狗屁孤单一辈子,怎么可能孤单一辈子,我们不是还有彼此么。”也许我的话再一次戳中她的泪点,她没有说话紧紧地抱着我,一滴一滴的泪打湿在我的后背上。
一生之中一定会遇到某个人,他打破你的原则,改变你的习惯,成为你的例外。
我喜欢过一个男孩子,他叫汪小明,大学时我的班长,我的初恋对象。
那个时候喜欢一个人浓墨重彩的,使尽各种招数出现在他面前,却没有勇气告诉他心底的爱。在遇到许乐之前,很多个孤单的夜里,我还是会想起他,我责备自己,当初忘记吐露爱意,就这样让他扬长而去。
毕业后不久,我就收到了他的结婚请帖,看着请贴上如此幸福甜蜜的新人,我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难过。新娘子并不是大学那会他苦苦追求的广告学三班的班花。
那时的汪小明长的很秀气,一脸的稚气,可是学习很好,用现在的话讲,那时的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奶油小生。
“你看我是不是一点女人味也没有啊?”我满脸忧愁的看向宋一。
“我觉得吧……你还是很有味道的……男人味……”
“你滚……”
下午的时候,我拽着宋一去了学校外面的美发屋。以前我特别不喜欢照镜子,也不关心什么流行时尚,美容化妆之类的。当我被发型师安排着坐下时,宽大的镜子里一个头发枯黄,没精打采的学生妹形象居然把自己吓了一大跳。明明主角是我,发型师却把我当成了空气,他和宋一嘀咕了好一阵才走过来打开工具箱。我就成了一个提线木偶一样在他手里不断变化着,最后我吃惊的看着镜子里那个焕然一新的自己,终于明白了世界上根本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中藏着的深刻道理。
我开始学着收拾自己,开始穿起了长裙。每天傍晚我都会坚持跑步,我想让自己变瘦一些,这样和他站一起才相配,当我自以为容光焕发的站在汪小明面前时,从他极度扭曲的面部表情下,我明白他确实受到了冲击。
“哥们,你思春了?”
“你才思春了呢,少废话,看看我是不是变漂亮了?”我期待着。
“是啊,漂亮了,很漂亮……”他无精打采的应付着。
我后来终于知道他这样完全是因为广告学三班的一个女孩,“你说怎么办?我怎么样才能让她喜欢上我?”
我的心里闪过一阵痛,“这么没用,喜欢就去追啊。”看着他整日消沉,我决定帮他。我开始有意无意的出现在那个女孩面前,打听之后才知道她叫吴珊,几次偶遇下来,我和她顺理成章的成了朋友。我又开始和汪小明密谋策划,我为他们创造了各种见面机会,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吴珊答应做他女朋友,而我也成了这场爱情里最大的电灯泡,我识时务的退出了。
大二刚开学不久,汪小明来电约我出去喝酒,他看起来很憔悴,只顾喝酒,根本不搭理我。“你他妈叫我出来喝酒不说话是几个意思?吴珊呢?”
“我们分手了……”
“怎么回事?”我有些心疼。
他断断续续向我大吐苦水,我才明白只一个暑假的时间,吴珊的初恋男友就抢走了他的初恋女友,那晚我陪他喝到很晚,回学校的路上我问他:“准备怎么办?实在不行咱再找一个呗,那么多女生,何必再一棵树上吊死。”他突然看向我,那种样子我以前从未见过。“你说你吗……哪有那么快就忘记一个人,我还那么爱她……”
“你他妈就是个废物,整天把爱挂在嘴边,没有女人你就活不下去了?”他断片了根本没听到我说的话,那一刻我流泪了。
事后我找过吴珊,我和她在教学楼的走廊里吵了起来,“吴珊你可真有意思,你有男朋友干嘛还答应做汪小明的女朋友,你到底什么居心?”吴珊冷笑着:“分手很正常啊,谁说了谈了恋爱就要在一起一辈子,可笑。要不是你们当初死命纠缠,我根本不可能答应,还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他……”吴珊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傻愣,果然漂亮的女人都他妈会骗人,都不是好东西。
汪小明知道我找了吴珊后不再理我。回到宿舍看着桌上那些用来武装自己的瓶瓶罐罐,一气之下全被我扔进了垃圾桶,我又找回了从前的自己,我想我的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还没毕业时,家人已托了关系,毕业后我就进了那家广告公司做公关。清明节那天回家祭拜妈妈,天空飘着细雨,我焦急地挤在公交车上,忽然感觉身上挎着的小皮包被人拉开,我警觉的看了一下身旁,一个特别猥琐的男人正要把手伸进包里,我惊叫一声:“你干嘛偷我东西?”“谁偷你东西?谁看见我偷你东西了?你可别血口喷人……”那男的恶狠狠地盯着我,眼睛里透出的寒光让我瞬间心惊胆战。
整个车上的人都朝我望过来,那种冷漠看热闹的眼神,让我一下语塞不知如何是好。“我看见了,我看见你拉开那位小姐的包……”我转过身寻找着声音的来源,看见一个身穿西装的男子。“好,算你狠,你给我等着……”猥琐男说完就下了车。
下车后才看见刚才帮我的那个男士也一起下车了,“不好意思,刚才真的谢谢你了,给你惹麻烦了。”我极不好意思的说道,“没事,我送送你吧,你别多想,我是怕那人尾随,再找你麻烦。”
一直把我送到小区门口他才准备离开,“能给我一张你的名片吗?改天我请你吃饭,好好谢谢你!”“不用了,不用那么麻烦……”嘴上这样说,他还是拿出了自己的名片递给我,许乐这两个字就这样映在我渐渐湿润的眼眸里。
后来我们恋爱了,我一直很感激那场来之不易的缘分。
第二年我们结婚了,伴娘是宋一,那时她已经是一家杂志社的大编辑了。婚礼当天,当我穿着婚纱站在她面前时,她特别激动的抱着我一直说着,一定要幸福,一定要幸福,我知道她还没有放下,看着她哭红的眼眶,我心疼的假装责备:“好了,今天我结婚,你哭个屁啊!我们都会幸福的,我会一直陪着你,不许哭了,伴娘服很贵的……”
都说女人最美的时刻就是穿上婚纱走向婚姻殿堂的时候,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做妈妈的时候,这两样我都实现了,我真的很幸福。
进产房的那一刻,许乐紧紧拉着我的手,我感觉他手心里全是汗,他比我还紧张,宋一也是。“恭喜,是对双胞胎,男孩!”听到医生们的祝福,我疲惫的心是那么快乐,我当妈妈了。
那段时间,宋一常常来看我,她找到了秦铭,两人依旧像以前一样,我的心终于放下了。我看着儿子笑道:“好好看看你们的干妈,你们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干妈,不然妈妈就不要你们了……你看我这两个小淘气,实在应付不过来,要不给你一个帮我养着,太累了……”她总是笑而不语,泪光闪闪。
越是平凡的陪伴,就越长久,宋一你一定会比我更幸福。
(二) 张池
我终于留起了长发,穿起了裙子,我不再是所有人印象中的那个假小子。
那天我决定离开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把自己最心爱的吉他也留下了,我总是想着,若干年后当宋一看到那把吉一定会想起我,我不想让她忘记我,就像我也不想忘记她。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谁也没有预料到,我和他们扭打成一团,还好后来巡逻的民警救了我,不然我可能现在已经不在了。
我们一家人卖掉了X市的房子回到了老家,那段时间我还是偶尔会想起那晚的恐慌和绝望。老家景色很美,我从镇上的小店买了画板和各种画笔,油彩,颜料,我又开始画画了。
两年之后,我离开老家,依旧是一次画展上,我认识了他,我的男友冯远。他是一位大学美学老师,后来我跟着他在学校图书馆当了管理员。
这个城市的黄昏总是那么美,我和他牵着手在校园溜达,我总会想起以前,我,宋一,杨春华,徐璐……我们也像这样漫步在路上,那么美好,那么清晰。身边的学生经过,总会有几个熟悉的声音:“老师又晒幸福呢……”
幸福,多么朴实无华的字眼,有时唾手可得,有时远在天涯……而我是幸运的。
那天,有个女孩来借书,看着她站在队伍后面,我开始慌神了。明亮的眼眸,黑色的马尾,细长的身影,像极了我的宋一。当她把借书证递给我的时候,宋一两个字顿时让我泪洒现场,女孩傻傻地愣在了那里,“老师,你怎么了?”连声音都那么像。
我想我应该回去看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