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菲特的投资策略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即投资自己所了解的企业。他常常告诫投资者,如果不了解这个企业,就不要去购买它的股票。
一般说来,巴菲特只投资自己熟悉的两种企业。一种是能够提供重复性服务的传播事业,这些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是所有企业都必需的。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它们都必须让消费者认识自己的产品与服务,所以它们不得不花高额的广告费以求能打开销路。由于企业的这种支出是必需的,所以,那些提供这类服务的行业势必从中获得高额的营业额及利润。另一种是能够提供一般大众与企业持续需要的重复性消费的企业。巴菲特投资的企业,如吉列、华盛顿邮报、中石油等,无疑都符合他的这一选股原则。
在巴菲特的投资组合里,我们很容易看出他对网络科技股总是避而远之,唯青睐那些传统意义上的、为他所了解的盈利前景较为明朗的企业,如保险、食品、消费品、电器、广告传媒及金融业。当全世界都在为网络科技股疯狂的时候,巴菲特仍旧不为所动,坚持着自己的阵地,显得是那样固执。
巴菲特对自己不了解的高技术公司不感兴趣。尽管巴菲特与比尔·盖茨是一对极好的朋友,巴菲特还是盖茨婚礼的证婚人,盖茨还对他很有耐心地讲述自己的企业,但这都没能成为他投资微软的理由。巴菲特曾经说:“我很崇拜比尔·盖茨,但我不会买微软的股票,因为我不知道10年后世界将是怎样的。我不想参与到这些别人拥有绝对优势的游戏中去。或许我可以用我所有的时间去思考一下明年的科技发展,但我不可能成为我们国家分析这类企业的行家里手。我连第100位、第1 000位、10 000位的专家都轮不上。也许很多人都会分析这类公司,但我不会。”
巴菲特一向在投资方面极为自信,可在面对高技术企业时,他表现得过于“谦逊”。在科技股炙手可热的时间里,巴菲特因为不懂而没有去参与,我们可以将他的这种表现看成是理性而聪明的表现。巴菲特的商业老搭档查理·芒格为他的这一策略进行了很好的解释,他说:“每个人都应当找到自己的长处,然后再运用这种优势。如果你试图在你最差的方面获取成功,我敢肯定,你的事业将会一团糟。”在解释为什么巴菲特和伯克希尔公司不去买进科技股时,他说:“我们没有涉足高科技企业,是因为我们缺乏涉足这个领域的能力。我们的优势在于很了解非科技股,而其他股我们不了解,所以我们只愿意与那些我们了解的公司打交道。”
1999年,在网络股已经逐渐失去了往日的热度的时候,巴菲特决定投资高科技公司——美国第一数据公司。第一数据公司的业务是提供信用卡支付处理及电子商务线上交易系统服务,它和雅虎、戴尔等高技术公司有密切的业务联系。与当时其他正在亏本运营的网络公司不同的是,第一数据公司已经有了很大的销售额与利润。当时,很多人都惊叹巴菲特要大举进军科技股。巴菲特一方面宣称自己对科技股不感兴趣;另一方面还是购买了科技公司的股票,这两方面并不矛盾,如果我们能将问题看得更为深入一些,就会发现巴菲特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家,他不会因为企业的名称或是产品与高技术有关便将其排斥在考虑之外,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股票,只要符合了他的投资标准,他就会去投资并且长期持股。
由于投资所散发出来的巨大利益诱惑,许多人都乐此不疲。可是,在投资领域中,却只有很少的人取得成功,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像巴菲特那样“永远不要做自己不懂的事情”,太多的人是凭借着头脑中的想象去贸然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