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停了。
林枫踏着地上的积雪重又回到了钢厂小区。丁家的房子就在林枫家对门。
丁伯的屋子里坐着许黑和白京。他们两个一早过来却并没找到林枫,只得丁伯的屋里一边喝茶一边等待。
林枫来了之后,两个朋友终于松了口气,毕竟变态狂魔就在附近出没,他们都在为朋友担着一颗心。
许黑对林枫没有睡到孙姐的屋里比较好奇,林枫以运气好找到地方住来搪塞。假如让他们知道自己又住到了另一个女人的房子里,只怕又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丁素香上班去了,丁雨菲上学去了,只有老人丁伯在家。三个年轻人在丁伯面前嘻嘻哈哈了一阵儿,直让丁伯感叹时光飞逝,好似不久前自己和三个年轻人的父母也曾这样嘻嘻哈哈不知生活艰辛。
三个年轻人告别丁伯。许黑和白京引着林枫,要让他去看看他们搞起来的“酒吧”。
许黑所说的“酒吧”其实是一间钢厂的厂房,被他们简单收拾了一下,基本保持了厂房原来的风骚,脏兮兮的墙壁,破旧的窗子,随处可见的一些大小零件,墙上贴着的多年前的发黄的报纸……一些粗糙的原木架子充当了酒架,红砖垒起的平台就是吧台。
白京说:“现在一些泡吧的人爱追求个性,所以我们生意还说得过去。”
许黑递给林枫一瓶啤酒,林枫摇摇手说:“大早上,不喝酒。”
许黑说:“那我们晚上再喝个痛快。”
白京没有吹牛,甚至是谦虚了。酒吧的生意不只是说得过去,简直好得出奇。不过很快林枫就明白白京说生意说得过去的原因了。酒吧里来的人确实不少,可所有人都是喝的最便宜的酒。没有人点那些贵得离谱的洋酒。
“没办法。”白京的大学同学许言说道,“这些客人大都是附近几所不入流大学的学生,要不就是一些无所事事的混混,还有工作的工人和一些小白领偶尔也来。无论哪种,都不是高消费人群。”
在西北上大学的时候,林枫也进过几次高档酒吧。那里每晚不缺的就是开着名贵跑车的公子大少和搂着妖艳女子腰缠万贯的商界大佬,这两种人都是挥金如土的主儿,于是钱也就如流水一般流进酒吧老板的腰包。
显然白京他们的酒吧还招不来这样的人。
虽然许黑说要喝个痛快,但林枫并不贪杯,他只是要了一瓶啤酒,倚在吧台前喝了半个小时还没喝完。
白京和许言站在吧台里,白京是服务员,许言负责调酒。许黑陪林枫坐在吧台外面。许黑身体壮实粗通拳脚,平时充任看场子的保安。
“一些女学生还是很值得一看嘛。”林枫说。
“一般般吧。”
看了会儿酒吧里的女客人,林枫告辞离开。他再次来到丁伯的屋里,丁素香和丁雨菲都在。
“我遇到个朋友,她在春华小区有套空房,我就住那儿了。”林枫交待道。
“哦。那挺好的。”丁伯道。
“就是离我们这儿挺远。”丁素香天生丽质,白皙瓜子脸,秀发如云,身材高挑,气质温婉,看上去比昨夜的黄冰薇还要美几分。
“孙姐那儿你替我说一声,让她放心住着就是。”林枫道。
“枫哥哥,你住那么远,我想见你一面岂不是挺难的?”丁雨菲很是不满地道。
“星期天我会过来找你玩的,小雨菲。”
“不要叫我小雨菲,我已经长大了,明年夏天我就该上高中了。”
林枫笑道:“好,雨菲长大了,不再是小姑娘了,是个大姑娘。”
丁雨菲穿着宽松的家居服,身体虽然还没有完全长成熟,却也早已不是六年前如豆芽菜那般,如今的她身材高挑纤巧,皮肤细腻白皙,眼神水汪汪的,一头乌黑长发蓬松地挽在脑后,用一个小巧漂亮的蝴蝶发卡夹住。已是不折不扣一个小美女,只怕再长大些她的美貌就要超过小姨丁素香了。
沙发对面的电视上正在播放本地新闻。警方经过多日努力,终于将在南城犯案凌辱幼女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在抓捕过程中,由于犯罪行为拒捕,已被当场击毙。
电视机前的祖孙三代拍手叫好。
“恶有恶报。”
“大快人心。”
“像我这样的美少女终于可以放心睡觉了。”
天不晚了,林枫离开丁伯家。丁素香把他送到楼下,想说什么最终又什么也没说。
林枫也很想问问素素姐是否有了男朋友之类的话,最终却也是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一早,林枫还是在十三中门口的小吃店吃了馄饨和小笼包。坐在他对面的是个一边吃饭一边抽烟的不穿校服的学生。
“喂。同学,把烟熄了吧。”林枫一边说一边指了指旁边的老板娘。老板娘大着肚子,正在忙碌着。
那名学生瞪了林枫一眼,然后才把烟熄掉。
林枫笑笑,他还不至于因为别人瞪他一眼就怎样。
吃完早饭,林枫打算去人才市场上找份工作。对他这样修行者来说,钱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不过既然决定了在生活中寻找“道”,就总要像常人那样去生活。
林枫没有被某个漂亮女人退婚,也不是必须出人头地的世家子弟,也没有和某个势力极大的人有着深仇大恨,也不是面临要时时刻刻求生存的境地。他不介意过平凡的生活,以前想着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毕业后找个好工作找个温柔漂亮的女人生儿育女。得到《南华真经》后他也没想着要如何牛逼,只是觉得修炼也很有趣,像解一道超难的数学题那样有趣,不知道以后解姑娘的衣服是不是也会这样有趣。
《南华真经》上有一段话:所谓道,恶乎在?无所不在。在蝼蚁。在瓦甓。在屎溺。
就因为这句话,在行走了三年之后,林枫决定回到家乡,在日常生活里寻找无所不在的“道”。
乘坐十四路公交汽车,林枫来到了市中心区域的人才市场。
林枫完全没有想过要找个什么工作,他只是想先来看看,所以他连简历也没有准备。其实就算他带了简历,他那三流大学毕业的资历也几乎可以无视。
人才市场门前有一段长长的窄窄的台阶。有位看起来是面临毕业的女大学生因为还不习惯身上的窄裙和脚下的高跟鞋而脚下一歪,就要摔倒。台阶又陡,一旦摔倒,很可能就要滚落下去。
林枫正走在她身后,就适时地在女生腰上扶了一把,帮助女生在台阶上站住。那个女生回头红着脸对他说谢谢。
就有许多旁边的人将目光投射过来,尤其是那个女生还是很漂亮的情况下。
不远处有位穿着西装夹着皮包的年轻人对身边另一个年轻人说道:“林少,那位是我老同学,我过去招呼一声。”
被叫做林少的年轻人穿着黑色飞行夹克,下身着一条迷彩军裤,穿一双黑色军靴,皮夹克上挂一副雷朋墨镜,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他骑坐在一辆崭新的哈雷摩托上,抽一口烟,缓慢喷出,帅气的面孔和迷离的眼神是一些成熟女人的最爱。
“林枫,老同学,还记得我吗?”穿西装的年轻人向林枫招手道。
林枫顺着声音看过去,不由得乐了。来人确实是他高中时的同学,叫朱聪,但是由于肥头大耳的原因,同学们都背后叫他猪头。但是没有人当面这样叫他,他的父亲是某个区的区长。
几年不见,朱聪依然是那副肥头大耳的样子,只是更黑了一点,穿着西装尤其难看。
“林少,这是我高中同学林枫,高中三年始终是年级第一,老师的宠儿,女生爱慕的对象,嘿,你可别不好意承认。”朱聪说道。
林枫笑道:“哪有你说得这么夸张。”
时隔多年,能遇到老同学,林枫心里还是挺开心的。
“可惜啊。”朱聪语气一转,“在距高考还有二十多天的时候,他竟然在图书馆被一本书砸伤了。我们把他送到了医院,醒来后就变傻了,嘴里不停念叨‘蝴蝶’‘斑鸠’什么的。没办法,带病参加了高考,成绩自然一沓糊涂。”
旁边那个差点摔倒的女生美目中带着惋惜与同情看着林枫。
林枫苦笑一下,说:“我先进去转转。”说罢不等别人说什么,就连忙走向大厅。那位女大学生也跟着他而去。
朱聪说:“伤他自尊了。有时候连我都同情他,替他感到惋惜。本来他是打算上最好的京华大学的,最后只能上个三流的专科大学。他父母都不在了,家里经济情况很差,全靠着学习想出人头地呢,却出了这档子事。每年我们同学寒暑假聚会从来没见过他,一打听,才知道为了节省路费,他竟然上大学几年里没回来一次。”
说完之后,朱聪带着极大的优越感自语道:“如果你知道吴璇嫁给了我,会不会更郁闷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