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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真正的凶手(2)

“我不想继续隐瞒了。因为我,詹姆斯和他父亲发生了矛盾。麦卡锡先生想要我俩尽快结婚,我们从小就青梅竹马。但是现在他还年轻,没有生活的经验,而且……而且……嗯,他还不愿意结婚,就为这个,他们吵了起来,我肯定是这个原因。”

福尔摩斯问道:“您父亲同意你们结婚吗?他持什么态度?”

“他不同意,只是麦卡锡先生一个人支持。”

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她的脸马上红了。

他说:“感谢您提供这些情况,不知明天可否到您家拜访,见见您父亲?”

“医生也许不会同意你们见他。”

“医生?”

“对啊,你们可能还不知道。这些年我父亲身体一直不好,这件事更是让他整个人几乎都崩溃了,现在成天躺在床上。威罗医生说,他的情况很糟糕,神经异常脆弱。麦卡锡先生是早年在维多利亚唯一了解我父亲的人。”

“哦!在维多利亚!这十分重要。”

“对,是在矿场。”

“这就更对了,在金矿场。根据我了解,特纳先生就是在那儿发了财。”

“对,确实是那样。”

“太感谢您了,特纳小姐,您提供的线索相当重要。”

“如果明天您听到什么新情况,请立即通知我。我想您一定会到监狱去看詹姆斯,福尔摩斯先生,如果您见到他,请代我转告他,我相信他的清白。”

“放心,我一定转告,特纳小姐。”

“现在我必须回去了,我父亲病得很厉害,他不放心我离开他。再见,上帝会保佑你们的。”说完之后,她又像来时一样匆匆离开,马车声随之远去。

雷斯瑞德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福尔摩斯,你为什么要欺骗一个姑娘呢?这案子本来就没什么希望,我真替你脸红,虽然我这人心肠比较硬,但我认为你更残酷。”

福尔摩斯说:“我认为我能替詹姆斯·麦卡锡平反。监狱批准你去看他了吗?”

“批准了,但是准我俩去。”

“那么,我得想想要不要出去了,今晚坐火车去赫里福德看麦卡锡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

“太好了,我们现在就走。华生,两个小时我就回来,我担心你时间不好过。”

我送他们到火车站,然后在街头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旅馆。我躺在沙发上翻着一本廉价的小说,借此打发无聊的时间。但那平淡无奇的情节远不如这起莫测的案情吸引我,因此,我眼睛虽看着小说,脑子里却还在想着那个案子。后来,我干脆把小说抛在一边,专心琢磨起来。如果那个年轻人说的是真的,那从他离开后到听到惨叫,又到跑回那个地方的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案犯手脚怎会如此敏捷?为什么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一个老人呢?作为一个医生,难道我不能从死者的伤情推断出点什么吗?我拉铃叫人送来一份本地报纸,报纸上有审讯的记录,法医的验尸证明上写着:死者脑后的第三个左顶骨和枕骨的左半部由于受重物猛击而破裂。我一边摸着自己的头,一边判断着死者被袭击的位置。凶手显然是从后面偷袭的,这种情况对被告有利,有人看到他和父亲面对面地吵架。但是,也不一定,因为他很可能趁父亲背过身去时下手。但不论怎样,这一点应该告诉福尔摩斯。此外,死者临终时说什么“厄拉特”。这指的是什么?我认为一定不是死者说胡话,一般情况下,受袭击而快死的人神志是很清楚的,绝不会呓语。他似乎要告诉儿子凶手是谁。不过,这个“厄拉特”说明了什么呢?我冥思苦想,希望能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要是像小麦卡锡说的那样,有一件灰色衣服在地上,那一定是凶手逃跑时落下的,也许是他的大衣。他胆子也够大的,居然在离小麦卡锡不到十几步的地方,趁他跪下时,从背后拿走了衣服。这个案子太复杂了,雷斯瑞德说的一点不错。然而我仍然相信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判断,相信只要有新的证据支持他的判断,那小麦卡锡可能就有希望了。

福尔摩斯很晚才回来,雷斯瑞德住在城里了,因此只有他一个人。

坐下之后,他说:“晴雨表的水银柱很高,但愿我们侦察现场之前不要下雨,这关系很大。此外,考察现场一定要集中精力,万分仔细,最好不要在疲惫不堪时去做。我看到了小麦卡锡。”

“有什么新情况吗?”

“没有。”

“他什么线索也没给你提供吗?”

“什么也没提供。我还以为他知道谁是凶手,只不过是为他掩盖。不过,目前来看,他对这一无所知。这小伙子长得挺英俊,但不够机灵,是个老实厚道的青年。”

我说:“他要是真的不愿意跟特纳小姐结婚,可简直太愚蠢了。”

“唉,这件事说来也很令他烦恼。小麦卡锡其实特别喜欢特纳小姐,但是几年前他做了件错事。那时麦卡锡还是个少年,而特纳小姐在一所寄宿学校读书,已经离家五年,跟麦卡锡有些生疏了。他竟在布里斯托尔与一个酒吧女郎发生了纠葛,还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了婚,简直傻透了。当时谁都不知道这事,但他自己也很为这件傻事后悔。所以,当父亲催他向特纳求婚时,他非常着急,却又不敢说出实情。他知道,他父亲很严厉,如果知道此事一定不会饶了他,而他自己离开父亲甚至无法生活。出事的前三天,他在布里斯托尔与他当酒吧女的妻子在一起。他父亲也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这点非常关键,很值得注意。没料到,坏事也会变好事,得知他进了监狱,那个酒吧女郎马上把他给甩了。她写信告诉他,说自己是有夫之妇,丈夫在百慕大码头工作,所以他俩根本没有夫妻关系。我觉得,这样一来小麦卡锡反倒轻松了不少。”

“但如果他不是凶手,那会是谁呢?”

“哦,是谁呢?你应该注意一下。第一,死者与某人约定在池塘边见面,可以肯定那人不是他儿子,因为他连儿子在哪儿都不知道,更不知道儿子什么时候回来。第二,当死者知道他儿子回来之前,有人曾听到他叫‘库依’!这两点是案子的重点。好了,我看现在咱们不如谈点与本案无关的轻松话题吧,案子的事明天再说。”

正如福尔摩斯预告的那样,第二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雷斯瑞德上午九点坐马车来接我们,然后我们一同去了哈瑟利农场和波斯康池塘。

雷斯瑞德说:“今天上午我听说了一件事,庄园里的特纳先生病情恶化,生命危在旦夕。”

“我猜他是个老头子吧。”福尔摩斯说。

“大约六十岁左右,他在国外时身体就不好,病了很多年了。麦卡锡之死使他大受打击,他是麦卡锡的老朋友,并且还是麦卡锡的恩人。据我所知,他不要租金就把哈瑟利农场租给了麦卡锡。”

“真有那么好的事?”福尔摩斯问。

“是啊,他一直在想办法帮助他,周围的人都说他好。”

“但是你们没有发现其中的蹊跷吗?麦卡锡原本一穷二白,他除了接受特纳的大量帮助之外,还想让儿子娶特纳小姐,而特纳小姐又是家产的继承人。麦卡锡对这件事的态度很坚决,好像不是在商量,而是在执行计划,只要他说出来,别人就必须照办。这不是很奇怪吗?这些事情都是特纳小姐亲口说的,你们怎么想?”

雷斯瑞德朝我递了个眼色说:“我们用演绎法推断过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光说这些纸上谈兵的推断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光是调查事实本身就足够我们忙乎了。”

福尔摩斯幽默地说:“你说的对,对你来讲,调查事实已经很困难了。”

雷斯瑞德激动地说:“不论如何,我掌握了一个你很难接受的事实。”

“那就是……”

“就是麦卡锡是他儿子所杀的,别的说法都不正确。”

“喔,月光总比迷雾更明亮。”福尔摩斯笑着说,“左边就是哈瑟利农场了,你们看。”

“是的,就是那里。”

那是一所使人看了就觉得很舒服的两层石板瓦顶楼房,面积很大,样式新颖,墙上长满了青苔,窗帘是拉着的,烟囱里没冒烟,看上去觉得冷冷清清,似乎还笼罩在低沉、阴郁的气氛里。我们从外面叫门,女佣出来了。在福尔摩斯的要求下,她让我们看了死者死时穿的鞋,还有小麦卡锡的一双鞋,但那并不是他当时穿的那双。福尔摩斯在两双鞋的不同位置量了一番,接着叫女佣带我们去院子里,沿着院子的一条小路,我们径直走到了博斯科姆池塘。

认真勘察现场的福尔摩斯总会与平时判若两人。假如你只熟悉作为思想家与逻辑学家的福尔摩斯,那么此时就一定认不出他了。他的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黑,皱着眉头,两条眉毛就像两道黑线,眼睛非常有神。他弯着腰,低着头,双唇紧闭,细长的脖子上青筋突起,甚至连鼻孔都张大了,像头饥饿的野兽。如果这时谁跟他说话或问他什么,他会像没听见似的,或是不耐烦地回答一句。他安静地快速走过横穿草地的小路,经过树林,然后走到博斯科姆池塘。那是一片潮湿的沼泽地,上面有许多脚印,小路和旁边的草地上也有许多脚印。福尔摩斯一会儿快步向前,一会儿又停下来,还有一次,他故意环绕了一下,走到草地里边去。我很有兴致地看着福尔摩斯的一举一动,而紧跟其后的雷斯瑞德却始终一副不屑的神情。

博斯科姆池塘方圆约五十码,周围长满了芦苇,坐落在哈瑟利农场和特纳先生私人花园的边界上。岸上有片小树林,透过树林我们能看见红顶的房子,这显示了主人的富有。小树林里的树木生长茂盛,树林到池塘边仅有一片狭窄的二十步左右宽的地带。雷斯瑞德告诉我们,死者倒下的地方地面相当湿,可以清晰地看到死者倒地后留下的痕迹。我从福尔摩斯那迫切的眼光里感觉出,他急着想在这脚印杂乱的草地上找出很多东西。他像只警犬一样循着气味跑了一周,然后回头转向雷斯瑞德。

他问:“你跑到池塘去干吗了?”

“我用草耙在里面捞了一下,希望能捞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但是天哪……”

“哎,得了!得了!没空听你罗嗦了。这里到处都是你内八字的左脚脚印。鼹鼠都能跟踪你,不过脚印到芦苇那儿就没了。如果我早点来就好了,这里仿佛一群水牛打过滚一样。看门人领着那伙人就是从这儿走过来的,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以内都有他们的脚印。”说着他掏出一个放大镜,趴在防水油布上,想看仔细一些,并且一边看一边自言自语道:“这脚印是小麦卡锡的,他似乎来回走了两次,并且有些脚印很深,没有后脚跟的痕迹,很明显有一次跑得很快。这表明他说的确实是实话,听到他父亲的叫声他就跑了回来。这些是他父亲来回走的脚印,这个呢?是小麦卡锡听他讲话时枪托砸地的印子。这个呢!哈!这是什么留下的痕迹?脚尖!对,脚尖!不是一般的鞋,是方头靴子!这是走过来,那是走过去,那又是走过来……为了取大衣。这些脚印从哪儿来的?他来回察看,在时隐时现的脚印引导下,我们一直来到树林边,跟到了一棵大山毛榉树下。福尔摩斯一路跟踪,最后,他又趴在了地上,还高兴地叫出声来。他在那里翻着树叶和枯枝,并把一些像泥土样的东西装进了信封。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地面、树皮、苔藓后面一块有锯齿状的石头,还把石头收了起来,之后又沿着一条小路穿过树林,直到公路边上——足迹在这里消失了。

到这时他才转回来,说道:“这个案子很有趣。右边那所房子一定是门房,我该去找莫兰聊几句,或留个条给她。然后我们回去吃中午饭。你们先到马车那里等着,我很快就到。”

走了十多分钟,我们到了马车那里,然后坐车回了罗斯,福尔摩斯一路端详着他捡的那块锯齿状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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