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阿尔贝也假装对于自己的不成功一笑置之,但内心里,他却深感痛心,想不到他阿尔贝·莫尔塞夫,一个最受欢迎的青年,仍得凭他自己的努力来解决他的苦恼。而更恼人的是,当阿尔贝离开巴黎的时候,他曾怀着法国人那种特别的谦虚精神,满以为他只要到意大利去晃两晃,就会有许多桃色事件发生,使巴黎人惊诧不已的。
唉!那种有趣的奇遇他竟一次也没遇到。那些可爱的伯爵夫人——热那亚的、佛罗伦萨的和那不勒斯的都是忠贞不贰的,即使不忠于她们的丈夫,至少也忠于她们的情人。阿尔贝已得出了一个痛苦的结论:意大利女人比法国女人至少多了一个优点,就是,她们能忠贞于她们的不贞。
我不敢否认,在意大利,像在其他各地一样,当然也有例外。
阿尔贝不但是一位风流潇洒的青年,而且还有相当的天才和能力;再说,他还是一位子爵(当然是新封的),但在目前,他的爵位究竟是源于一三九九年还是一八一五年已是无足轻重的了。除了这些优点之外,阿尔贝·莫尔塞夫每年还有五万里弗尔的收入,这笔款子已大可使他在巴黎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了。所以,像他这样的一个人,不论到了哪一个城市,要是得不到任何人的特殊青睐,的确是很令人痛心的事。
所以说,他原打算在罗马把损失补回来。狂欢节的几天是极乐纵欲的日子,哪怕最一本正经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干出某件荒唐的事儿来,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对这个值得称道的民间习俗都要庆祝一番。既然狂欢节在次日开始,那么阿尔贝在开幕前大做广告是至关重要的。
出于这个考虑,阿尔贝在剧院租了一个最显眼的包厢,出发前,把自己打扮得尽善尽美。他坐在第一排,相当于我们法国的楼座。不过,前三排都是清一色贵族化的,由此,人们称之为“贵族包厢”。
这两位朋友所订的包厢,可以宽宽松松地容下一打人,但他们所花的钱,却还不如巴黎的戏院里定一间四个人的包厢多。阿尔贝还有一个希望,假如他能得到一位罗马美人的眷顾,那自然就可以在一辆马车里弄到一个座位或在一个富丽堂皇的阳台上占到一席之地,这样,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度狂欢节了。这种种念头使阿尔贝精神亢奋,极想讨人欢喜。因而他全不理会舞台上的演出,只顾靠在包厢的栏杆上,拿起一副看演出时的半尺长的望远镜,开始聚精会神地观察每一个漂亮的女人。但是,唉!这种想引起对方同样注意的企图却完全失败了,他连对方的好奇心也没引起来。他想讨好的那些可爱的人儿显然都只在想自己的心思,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也没注意到那副望远镜的照射。
其实,那些女郎都在谈论自己的事、自己的恋情和欢乐,谈论第二天开幕的狂欢节,根本无暇顾及演员的表演、剧情的发展,只是到了一定的时候,大家才转过身去,听一段莫利亚尼的精彩的唱词、科塞利的音调铿锵的道白或是一致鼓掌赞美斯佩克卖力的表演。暂时的兴奋过去以后,他们便立刻又恢复到刚才的沉思状态或继续他们有趣的谈话。
到第一幕接近尾声时,一个一直空着的包厢的门打开了,弗朗兹看见一个女人走进去,他曾有幸在巴黎被人引见给她,并且一直以为她还在法国。阿尔贝看见那个女人出现时他的朋友悸动了一下,便朝他转过脸来问他:
“您认识那个女人吗?”
“是的,您觉得她怎么样?”
“美极啦,脸蛋儿多漂亮,头发多美!她是法国人吗?”
“不,是威尼斯人。”
“她的芳名是——”
“G伯爵夫人。”
“啊!我知道她的芳名,”阿尔贝大声说道,“据说她才貌双全!上次维尔福夫人举行舞会,她也参加了,我本来可以让人引荐给她,竟错过了那个机会,我真是个大傻瓜!”
“要我来替您弥补一下吗?”弗朗兹问道。
“我的好兄弟,您真的和她这样要好,敢带我到她的包厢里去吗?”
“我生来有幸同她交谈过三四次。要知道,就凭这点过从,引荐您总还不算唐突之举。”
这时,伯爵夫人已看到了弗朗兹,她热情地向他招招手,他则恭敬地颔首回敬。
“凭良心讲,”阿尔贝说,“您似乎和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要好得很哪!”
“嗨!您这就错了,这也是使我们这些法国人在国外不断招人笑话的原因;我们总爱以巴黎人的观点去看待一切,其实在西班牙,特别是在意大利,永远不要把男女之间的亲密友谊看成暧昧关系。我与伯爵夫人之间只是互有好感而已。”
“真的吗,我的好朋友?请告诉我,那是不是心灵感应?”
“不,是趣味相同而已!”弗朗兹庄重地说道。
“那是怎样产生的?”
“去玩了一次斗兽场,就像我们那次同去一样。”
“在月光下去游玩的吗?”
“是的。”
“只有你们两个人吗?”
“差不多吧。”
“而你们一路谈着……”
“死。”
“哦!”阿尔贝大声说道,“说真的,这可太有意思啦。好嘛!我么,我向您担保,如果我三生有幸能在这么一次散步中为美丽的伯爵夫人做一回骑士的话,我一定会同她谈谈活着的人。”
“那您就错啦。”
“我们且说眼前的事吧,您真能像您刚才所答应的那样把我介绍给她吗?”
“只要幕一落下来就成。”
“这第一幕真是活见鬼的长。”
“来听听最后这段吧,好极了,科塞利唱得真妙。”
“是的,但身材多难看!”
“那么斯佩克呢,真没有比他演得再惟妙惟肖的了。”
“您当然知道,凡是听过桑德格和曼丽兰的人……”
“至少您总得佩服莫利亚尼的做功和台步吧。”
“我从来想不到像他这样一个又黑又笨的男人竟会用一种女人的声音来唱歌。”
“我的好朋友,”弗朗兹转过脸来对他说,而阿尔贝则仍旧在用他的望远镜看戏院里的每一个包厢,“您似乎已决心不称赞一声了,您这个人真的也太难讨好了。”
幕终于落下了,莫尔塞夫子爵这才如愿以偿,他抓起礼帽,用手迅速拢拢头发,正正领带和袖口,示意弗朗兹等他引荐。
与此同时,弗朗兹也以目光征询,得到伯爵夫人欢迎的表示,便立即满足阿尔贝急切的愿望,领着伙伴去敲伯爵夫人的包厢门;阿尔贝还利用走过半圆剧场这段路,顺手抚平衬衣领口和礼服翻领可能出现的褶皱。
按照意大利的风俗,在前排陪伴伯爵夫人的年轻人立刻让座;同样,这新来的客人也要让座给随后再来的客人。
弗朗兹把阿尔贝引荐给伯爵夫人,说他无论从社会地位和聪明才智来看,都是个首屈一指的青年。此话不假,在巴黎,他的交际圈里,阿尔贝未能抓住时机让人引荐给她,深感懊悔,现在求他弗朗兹帮助弥补这一过失,而他自己尚需引荐,却贸然带他朋友来,还请伯爵夫人宽谅。
伯爵夫人的回答是向阿尔贝娇媚地鞠了一躬,然后把她的手很亲热地伸给了弗朗兹。她请阿尔贝坐在她身边的空位上,而弗朗兹则坐在第二排她的后面。
阿尔贝不久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巴黎的种种事情,向伯爵夫人谈论那儿他们大家都认识的一些人。弗朗兹看到他谈得这样得意,这样兴高采烈,不愿去打扰他,就拿起阿尔贝的望远镜,他开始品评起观众来。
在他对面的一间包厢的第三排上,一个绝色的美人正独自坐在那里,她穿的是一套希腊式的服装,而从她穿那套衣服的安闲和雅致上判断,显然她是穿着她本国的服饰,在她的后面,在很深的阴影里,有一个男人的身影,这后者的面貌无法辨认。弗朗兹禁不住打断了伯爵夫人和阿尔贝之间显然是进行的很有趣的谈话,问伯爵夫人知不知道对面那个漂亮的阿尔巴尼亚人阿尔巴尼亚境内多希腊族人。是谁,因为像她这样的美色是不论男女都会注意到的。
“不认识,”她说道,“就我所知,她在这个季节初就在罗马了;因为在戏剧节开场那天,我就看见她坐在现在的位子上,一个月来,她每场必到,有时由一个男子陪着——此刻他正与她在一起——有时后面只是跟着一个黑奴。”
“您觉得她如何,伯爵夫人?”
“绝代佳人。圣母大概很像这个女人。”
弗朗兹和伯爵夫人彼此笑了笑。她又重新与阿尔贝交谈下去,弗朗兹则继续用望远镜看他的阿尔巴尼亚美人。
帷幕升起,芭蕾舞出场。这是意大利最优秀的芭蕾舞之一,由著名的亨利搬上舞台,他作为编舞者,在意大利享有盛名。在这场芭蕾舞中,所有的演员,上至主角下至最次的配角都积极配合,以致一百五十来人抬手举足动作一致而且整齐。这叫做波利卡舞。
不论舞蹈多么精彩,弗朗兹也顾不上观赏,目光一直盯着那位希腊美人。只见她对演出显然很感兴趣,而陪伴她的那个男子却截然相反,在这精彩场面的过程中视若无睹,仿佛沉浸在甜美睡眠的融融之乐中,根本不管乐队的喇叭、铙钹和铜锣震耳欲聋的喧声。
歌舞终于结束了,大幕在一群热心的观众的狂热的喝彩声中落了下来。
意大利的歌剧处理得非常适当,每两幕正戏之间插一段歌舞,所以落幕的时间极短。当正歌唱演员在休息和换装的时候,则由舞蹈演员来卖弄他们的足尖舞和表演他们这种爽心悦目的舞步。第二幕的前奏曲开始了,当乐队在小提琴上奏出第一个音符时,弗朗兹看到那个闭目养神的人慢慢地站起身来,走到了那希腊姑娘的背后,后者回过头去,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又伏到栏杆上,依旧同先前一样聚精会神的看戏。那个和她说话的人,脸还是完全藏在阴影里,所以弗朗兹仍看不清他的面貌。大幕升起来了,弗朗兹的注意力被演员吸引了过去。他的目光暂时从希腊美人所坐的包厢转移过去注视舞台上的场面了。
大多数读者都知道,《巴黎西娜》第二幕开场的时候,正是那一段精彩动人的二重唱,巴黎西娜在睡梦中向亚佐泄漏了她爱乌哥的秘密,那伤心的丈夫表现出种种嫉妒的姿态,直到确信其事。于是,在一种暴怒和激愤的疯狂状态之下,他摇醒他的那不忠的妻子,告诉她,他已经知道了她的不忠,并用复仇来威胁她。
唐尼采蒂唐尼采蒂(1797—1848):19世纪意大利多产的歌剧作曲家,在歌剧发展上起过重大作用。真有一支生花妙笔,写出这样一段有声有色,既优美又残忍的二重唱。弗朗兹现在已是第三次听这段了,尽管他算不上酷爱音乐的人,但也深受感动。因此,他要随全场一齐鼓掌,可是分开的双手却僵住不动,喝彩声刚要出口就止息了。
原来,希腊姑娘所坐的那间包厢的主人似乎也被轰动全场的喝彩声所打动了,他离开了座位,站到前面来,这一下,他的面目全部暴露了出来,弗朗兹毫不费力地认出他就是基督山那个神秘的居民,也就是昨天晚上在斗兽场的废墟中被他认出了声音和身材的人。他以前的一切怀疑现在都消除了。这个神秘的旅行家显然就住在罗马。弗朗兹从他以前的怀疑到现在的完全肯定,这一突变,当然免不了惊奇和激动,他这种情绪无疑已在脸上流露了出来,因为,伯爵夫人带着一种迷惑的神色向他那激动的脸上凝视了一会儿之后,就突然格格地大笑起来,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伯爵夫人,”弗朗兹答道,“我刚才问您是否知道关于对面这位阿尔巴尼亚夫人的事,我现在又要问您,您认不认识她的丈夫!”
“不,”伯爵夫人回答说,“他们两个我都不认识。”
“或许您以前曾注意过他吧?”
“问的多奇怪,真是地道的法国人!您难道不知道,我们意大利人的眼睛只看我们所爱的人的吗?”
“不错。”弗朗兹回答说。
“我所能告诉您的,”伯爵夫人拿起望远镜,一边向所议论的那个包厢里望去,一边继续说道,“是的,在我看来,这位先生像是刚从坟墓里挖出来似的。他看上去不像人,倒像是一具死尸,像是一个好心肠的掘墓人暂时让他离开了他的坟墓,放他再到我们的世界里来玩一会儿似的。”
“他一向如此。”弗朗兹答道。
“那么您认识他啰?”
伯爵夫人问道,“这么说,该由我来问问您他是谁了。”
“我似乎曾经看到过他,我觉得我好像认识他。”
“确实如此,”她耸了耸美丽的双肩,仿佛她的全身上下打了一个寒战似的说道,“我能理解,不论谁只要见过这个人一面,就再也忘不了他了。”所以说,弗朗兹的印象并非绝无仅有,既然另一个人也有同样的感觉。
“嗯!”当她第二次把望远镜对准他时,弗朗兹向伯爵夫人问道,“您认为这个人怎么样?”
“哦,他简直就是一个借尸还魂的鲁思文勋爵。”
这样用拜伦诗中的主角来比喻很使弗朗兹感兴趣。假如有人能使他相信世界上的确有僵尸,那就是他对面的这个人了。
“我一定要去打听出他究竟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弗朗兹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不,不!”伯爵夫人大声说道,“您一定不能离开我!我要靠您送我回家呢。噢,真的,我不能让您走!”
“难道您心里有点害怕吗?”弗朗兹低声说道。
“我告诉您吧,”伯爵夫人答道,“拜伦曾向我发誓,说他相信世界上真是有僵尸的,甚至还再三对我说,他还见过他们呢。他把他们的样子形容给我听,而他所形容的正巧像这个人一样:乌黑的头发,惨白的脸色,又大又亮的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睛里像是在燃烧着一种鬼火。还有,您瞧,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也完全不像别的女人。她是一个外国人,一个希腊人,一个异教徒,大概也像他一样,是个魔术师。我求求您别去靠近他,至少在今天晚上。假如明天您的好奇心还那么强的话,您尽管去刨根问底好了,但现在我要留您在我身边。”
弗朗兹坚持说,有许多理由使他不能把调查延迟到明天。
“听我说,”伯爵夫人说道,“我要回家去了。今天晚上我家里要请客,所以决不能等到演完戏了才走,您难道这样不懂礼貌,竟不肯陪我回去吗?”
弗朗兹无话可说了,他所能做的只是拿起帽子,打开门,向伯爵夫人伸出胳膊。
他也是这样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