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便说说”。
一个说“顺便说说”的人,意即某事突然出现于心田,他想赶快告诉你以免遗忘。此用语暗示是这句话不重要。可是实际上,使用这用语的人真正要说的是,讨论中的论点对他们是很重要的,请注意听。
2.“坦白地说”。
这个措辞很奇特。逻辑上,以“坦白地说”开头的论点暗示着对方在其他论点上并不坦白、诚实。不过,使用此措辞的人真正要表达的是:“你要特别留心我即将要说的话,因为我认为这句话很重要。”此措辞并不和坦白、诚实有绝对相关之处,只是一条线索,表明你的对手将要说些重要的话,值得你注意聆听。
3.“在我忘记之前……”。
此措辞类似于“顺便说说”,表面看来并不重要,不过隐藏着对手很重要的论点。如果你仔细想想,会觉得此措辞实在荒谬可笑,不过它被使用的频率颇高,谈判者应视它为信号,表示就提及对谈判来说颇重要的事。
4.“不过……”。
这是在谈判中经常被使用的一种说话技巧。有一位著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在访问某位特邀嘉宾时,就巧妙地运用了这种技巧:“我想你一定不喜欢被问及有关私生活的情形,不过……”这个“不过”等于一种警告,警告特邀嘉宾虽然你不喜欢,不过我还是要……在日常用语中,与“不过”同义的,还有“但是”“然而”等,以这些转折词作为提出质问时的“前导”,会使对方较容易作答,同时又不致引起其反感。“不过”具有诱导对方回答问题的作用。前面所说的那位主持人,接着便这么问道:“不过,在电视机前面的观众,都热切地希望能更进一步地了解有关你私生活的情形,所以……”被如此巧妙地一问,特邀嘉宾即使不想回答,也难以拒绝了。
5.“如果……那么……”。
策略能使谈判的形式不拘泥于固定模式,用在谈判开始时的一般性探底阶段,效果是相当明显的。例如,在谈判中,不断地提出如下种种问题:“如果我再增加一倍的订货,价格会便宜一点吗?”“如果我们自己检验产品质量,你们在技术上会有什么新的要求吗?”在试探和提议阶段,这种发问的方法,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方式,它将有助于双方为了共同的利益而选择最佳的成交途径。然而,如果谈判已十分深入,再运用这个策略只能引起分歧。如果双方已经为报价做了许多准备,甚至已经在讨价还价了,而在这时,对方突然说:“如果我对报价做些重大的修改,会怎么样?”这样就可能有损于已形成的合作气氛。
以上所列举的要点看似简单,其实不然,不要只是看看就算了,想想各个要点,考虑如何运用在你的谈判上。一旦你成为一位好的聆听者,你会发现人们愿意和你说话,而你的知识也会随之大增,你也将获得更多人的敬重。
谈判“36”技
(1)请求参加。即要求对方和你一道共同解决问题,其中关于你们怎样才能照他们的要求做要征求他们的意见。
(2)蚕食活动。即不断地提出进一步的小要求,一点一点地接近你的谈判目标,直到最终掌握全部情况。
(3)提出假设。即以假设性的提议小试舆论和对方的反应,这对于在准备工作完全就绪之前避免许诺是有用的。
(4)虚张声势。即提供假材料,给人造成一种有比实际更多信息的假象。
(5)声东击西。即表面上向一个方向行动,实际上意在将对方的注意力转移出已被他们关注或察觉的你方的真正的目标。
(6)自相矛盾。即以假装你不想让他或她做的方式使对方做了某事。
(7)拖延时间。即要求休会,一直往后拖延会期,千方百计不回答问题。其目的在于制造一个冷却期,以松弛紧张情绪,争取时间进行深入的思考,获得更多材料等。
(8)表面退席。即假装你已经退席,但实际上是人离席位不离会,或是正在幕后实施控制。
(9)发出最后通牒。即作出你的最后提议,明确说出“要么接受,要么放弃(但谨防听起来火药味太浓)”。
(10)引起竞争。挑拨对方与第二个真正的或假冒的竞争对手的关系,用竞争巩固你的地位。
(11)幽默。一个常常被遗忘的策略是,幽默能够减轻谈判的紧张程度或问题的严重性,通常最好开自己的玩笑(记住要微笑)。
(12)威胁策略。即公然表示出除非对方作出让步,否则将以一种不利于对方利益的方式行事的意图。
(13)总结立场。即在谈判中转而对谈判的目前状况或共同话题作出简洁但全面的总结,这是一种通过给予对方成就感而将谈判推向实现最终提议的有用策略。
(14)坚忍不拔。即在谈判中不断增加要求并下定决心坚守到底,不作丝毫妥协。运用这种策略需要信心和乐观精神,同时避免顽固地不知何时收场。
(15)木已成舟。即行动已达目的,然后等待,看对方对此是否作出反应。如果他们抱怨,就有礼貌地退席或假装你是无辜的。
(16)知错必改。即如果遇到困难的局势,为缓解矛盾公开声明自己曾犯了一个错误现已纠正。这时对方对你的诚实一般会表示钦佩并作出友善反应。
(17)示弱防守。即当处于弱势时,发出投降信号并请求对方宽大。运用此策略时,要表示出你相信对方会原谅你,不会因为你的示弱而拼命讨价还价。
(18)转退为进,又称祈求互惠策略。即在谈判中先由你方作出许多微小让步,如果对方没有作出相应让步,你便声称对方缺少友善和诚意转退为进展开攻击。
(19)假装生气(或真的生气)。即使用一种令人信以为真的气愤表情来吓唬人,或是表明你认为此局势已严重之极。
(20)显得荒谬。即以一种异乎寻常的荒谬方式行动,使对方惊慌失措。
(21)公然挑衅。公开挑衅或许能够得到短期让步,也许反而加强了对方坚持到底的决心。
(22)保持沉默。即以无言和面无表情的、不可思议的行动展示你的不满,主要的是保持沉默以避免过多交谈。沉默会令人难以忍受,引起并增加焦虑。这时,缺乏经验的谈判者或许等不到你说话便先行作出妥协反应。
(23)运用情感。即根据对方身份、双方关系的特征等,通过呼吁爱国主义、兄弟般关系、睦邻关系、共同宗教理想等特殊情感来实现谈判意图。
(24)引经据典。谈判中有意识地给人留有引经据典的印象,如引证权威性的典籍支持你的方案,述说行业惯例、法律观点、公司政策和先例等。
(25)炫耀成绩。如果对方敢问你以往的经历(有时是为了攻击或蔑视),你就在假装震惊之后,引证你以往的最佳成就给他们听。
(26)增加实际利益。即把你提出的安排与对方的实际利益联系起来,如提高对方的威信,增加生意等。
(27)与丧失信誉联系。即把对方或他们的方案的某一方面与某些不光彩的事件联系起来,类似的策略如作否定的评论等。
(28)作否定的评论。对对方的立场、条件等,提出质疑并以评论方式加以否定,从而使对方处于守势。
(29)反其意而用之。即对对方认为适当的、平常的、可望的事情作反向思维,常可出人意料地得出一个更好的方案。
(30)避难就易。即撇开分歧,此策略有益于迅速消除分歧和试验对方反应。该策略常在决定最终方案时使用。
(31)漫海渡舟。即在争论尚未大规模正式展开之前,向对方提供覆盖面很广的大量信息,以便未及争论就突围而出。
(32)香饵诱鱼。即在谈判中提供带有倾向性的、对对方最有利的实例来支持自己的方案并使对方点头称是。
(33)装聋作哑。即在佯装不知、对方不提防的前提下拖延程序、做假动作,以无心取有心之利。
(34)故意曲解。即故意曲解对方的意思和行为,就好像被曲解了的东西才是事实。
(35)暗渡陈仓。即己方的两个谈判者扮演两个不同的角色,假装是内部分歧,一个谈判者扮演坏蛋(主张强硬路线,坚决不让步,似感情用事),另一个人扮演好人(显得合情合理,似乎愿意妥协)。
(36)旧话重提。即重新讨论以前已决定的事情,但放弃以前的立场,提出追加要求或是重新讨论假定决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