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确实错了,他企图与天命抗争,也许这原本就是错误的。他企图像活佛一样篡改生命奥秘,本就是有违人和,有违天理常伦。
他错了,他害的他爱的人为了等他宁愿吃下一瓶安眠药,只因为她相信他能回来救活她。他害的他的兄弟二十多年一事无成,只为守护着他们的尸体。
他们都错了,想法错了。可是他们没有做错,对生命的热爱有错吗?拯救亲人的生命有错吗?
一个身体坏了,灵魂也许还在。一个身体是好的,但灵魂不在。高兴突然脑中闪过一道亮光,是不是可以将两者合二为一呢?将云紫瑶的灵魂移到云雀身上。
借尸还魂!
高兴不禁被自己这个大胆的想法给吓到了。如果这个方法可行,是不是人真的可以永生了,通过不断更换新的身体。高兴不敢想想如果这种方法被推广后这世界将会成为什么局面,还好这种技术目前全世界也就只有他能做到。
“也许有办法能救活紫瑶。”高兴忍住内心的不安和激动。
“你有办法救活表妹?”沈可人不敢相信。
云母以前对云鹏飞两兄弟的做法非常不理解,现在似乎有一点明白了,只是这已经全完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你真的能救活紫瑶?”
高兴将目光投向云鹏飞,需要他来下决定。“借尸还魂!”他相信云鹏飞能明白他的意思。
借尸还魂的传说太多了,电影上和电视上都经常有这种剧情,一个死人通过借用别人的尸体来复活。所以高兴一说,众人就明白了。
现在这里就两具女尸,也就是说要借云雀的尸体来复活云紫瑶。但是这样做对云雀公平吗?因为一旦这样做,云雀将再无机会复活了。救活女儿的的代价就死要牺牲掉妹妹再生的权利,现在这个决定需要云鹏飞来决定。
“小妹会理解的。”几兄妹的关系向来都好,云鹏展当然希望妹妹能复活,但是高兴的一番话何尝没有点醒他呢,所以云鹏展也主张救活侄女。
“有几分把握?”云鹏飞不再犹豫。
“七成以上。”高兴不敢将话说满,毕竟这种事他可没有亲手实施过,有的只是脑海里的纯理论。
“就按照你的办法去做,先救紫瑶。”
救人可不是那么简单,需要做好充分准备,高兴列了一个清单,云鹏展立即马不停蹄的连夜去筹备。高兴乘着这个时机抓紧时间休息。高兴不回家,沈可人自然要陪着。其实她也非常想见识一下借尸还魂这种奇迹。
第二天,天还没亮,高兴就已经起来,看着沈可人还在入睡中,悄悄的爬了起来,穿好衣服轻轻开门走了出来。
云鹏飞和夫人几乎一晚都没睡,发生这种事怎么让他们安心睡觉,两人几乎在大厅的等了一夜。云鹏展已经将所需的东西采购妥当。一个大桶,十几味草药,别小看这些药,云鹏展几乎花了上百万,事实上也就值几十万,云鹏展救人心切,那会在乎这些,根本就不还价。
一切准备妥当,高兴开始实施自己的救人方案,时间紧迫。拖得越久成功的几率越低,传说人的灵魂最多能保存七天,七天过后就会离开。
高兴将救人的地方选择在云紫瑶的闺房,一是这里是云紫瑶熟悉的地方,避免她醒来产生巨大恐慌导致灵魂消散,二是这间房间隔音效果比较好。
将大木桶搬到房间中,将大木桶注满热水,所有的药物全部放到水里。云鹏飞兄弟二人早已经将云紫瑶和云雀的尸体放到云紫瑶的床上。
准备好一切,高兴将众人请出房间,将房门反锁,并嘱托云鹏飞守住房门,不能让任何人打断他的救人行动。一是外界打扰对他来说确实很危险,轻者走火入魔,重者丧命。二是他待会救人过程可能不是很雅观,不方便外人观赏。
第一步,救肉身。高兴要激活云雀的肉身。虽然云雀的肉身冷冻储存的很好,但是毕竟储存了二十多年,细胞已经没有一点活力,器官也已经衰败。高兴要做的就是激活细胞,修复器官。
云雀的尸体已经解冻,但是依然还十分僵硬,高兴费了很大功夫才将云雀的衣服给扒光。这是必须的,必须将云雀的皮肤完全与药物接触才能更好的吸收营养,从而更好的修复身体。
高兴将已经一丝不挂的云雀放入水桶中,整个过程高兴都保持着清澈的眼神。当然这不是说明云雀的肉身没有吸引力,云雀的肉身虽然失去活力,但是就外观而言,还是非常极致的,美到极致。
但是如果让高兴对一具尸体产生兴趣,高兴还真没有办法做到,他可没变态到恋尸。
可是,他为什么在脱自己的衣服呢?高兴确实在脱自己的衣服,而且同样脱的一丝不挂。这也正是高兴无奈的地方,这是在救云紫瑶,换做不认识的人,高兴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牺牲的。因为云紫瑶的死确实和自己有关,如果自己下手再狠一点,杀手就没有机会开枪,云紫瑶也不会死,而且杀手本就是冲着自己来的,所以云紫瑶的死自己要负责人,只要能救活她,高兴愿意付出任何牺牲。
包括现在这样,即使他知道如果救不活,可能要一辈子带着这个阴影。他自己竟然也进入水桶之中,伸手将云雀抱在怀里。这种场景在他脑海里有很多,只是那个是可以活动的云雀,而现在这个是已经没有气息的云雀。
好在高兴对尸体并不畏惧,换做一个胆小的,别说救人,就是碰一下都难。
云雀的尸体当然不会自己就修复了,需要外界的助力,而现在高兴正充当着这个角色。高兴有很多办法来帮助云雀修复身体,但是高兴选择了双修的方法,虽然这种办法看起来最诡异最变态,但是这种办法最直接,效果最好,见效也最快。
现在高兴要的就是快,与时间赛跑。所以对他来说,再变态的事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