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就要放暑假了,对学生本来就要求极为严格的老师,此时的要求与往日相比更加严厉和苛刻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在考试时考出一个好成绩。他手中的教鞭和戒尺如今很少空闲着——至少在较小的学生中间,它们是闲不着的。只有最大的男生和十八岁到二十岁的女生才会免于挨打。杜宾斯先生鞭打起来狠劲十足。因为,虽然他假发底下的脑袋早已秃得发亮,但是那并不等于刚到中年的他,气力就此会衰退下去。这个盛大日子一天近似一天,他内心的横暴也就越来越表现得明显起来。他似乎很爱惩罚犯微小过失的人,从中取得整人的痛快。结果那些年龄较小的男孩子被弄得整日提心吊胆,于是,到了晚上,他们便凑在一起商量着如何报复。他们逮住机会就一定要做些捣蛋的事,从不放过任何给老师添乱子的机会。可老师总能占个上风,对他们那套从不理睬。孩子们每次复仇成功,随之而来的惩罚犹如风卷残云,威严逼人,最终仍旧以彻底失败而退出战场。但他们从不肯善罢甘休,还是聚在一起秘密商量出了一条妙计,并且极为肯定这次一定能赢得辉煌胜利。他们找了个家里制作招牌的孩子,先让他赌咒发誓保密后,才把他们的秘密计划告诉他,请他帮忙,这孩子对此极有兴趣,因为他也早有这个打算呢。原来这位老师在他家吃饭时,有很多事情做得让这个孩子有理由憎恨他。过些日子,老师的太太要去乡下探亲访友,这样他们就能让那个计划顺利实施了。另外,每逢盛会,老师总是喝得酒醉如泥。那个孩子说大考那天晚上,等老师醉倒在椅子上开始打盹的时候,他就“伺机动手”,然后再把他叫醒,让他赶紧回学校。
一切准备就绪,有趣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晚上八点,校舍内灯火辉煌,还悬挂着用繁花、绿叶做成的花环和彩带。在高高的讲台上,老师像皇帝一样坐在那把“宝座”里,背后就是黑板。他看上去已有些醉意了。镇上有头有脸的重要人物都坐在他前面的六排长凳上。两侧的三排长凳上则是学生的家长们。在他的左首,家长座位后面临时搭起了一个大讲台,台上坐着要参加当晚考试的全体考生。一排排的小男孩被家长打扮得有些过分,一个个洗得干干净净,穿得规规矩矩,但却一点都不觉得舒服。一排排大男孩傻头傻脑,一排排大小姑娘雪花堆似的,穿着素洁的细麻布和平纹细布,格外在意自己的那裸露着的手臂,祖母传下来的老饰物,粉红色和蓝色的小发带以及插在头发上的鲜花,因此不免也局促不安。不用考试的学生分散在教室的其他角落里。
考试开始了。一个年龄较小的男孩站起来背诵似的说“大家一定想不到,我这么小都能到讲台上来当众演讲了”等等类似的话。一边说一边还机械地做了一些手势,动作很是到位,可就是不够自然,生硬得像一台有了问题的机器似的。之后总算还平安地背完讲话,又像机器一般地鞠了个躬退了场,还赢得了全场一阵热烈的掌声。
一个小女孩红着脸含含糊糊地背诵了“玛丽有只小羊羔”等,然后像模像样地行了个屈膝礼。大家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小姑娘红着脸,兴奋地坐了回去。
汤姆自信十足地来到台前,背了一首著名的诗篇——《不自由,毋宁死》。他激情澎湃,还不时地做些幅度相当大的手势。
可是背着背着忽然忘了词。紧张的心理一下子四溢全身,只见他两腿止不住地哆嗦起来,呼吸紧促,仿佛快要窒息了一般。全场观众都开始替他捏着把汗,大家安静地等待着,可是这种气氛比同情他更让人不好受。到后来,老师眉头紧皱,汤姆一看更紧张了。他努力地想继续背下去,可是结巴了半天还是像只斗败的公鸡一样溜下了场。台下的人想鼓一两掌,可掌声刚起了个头就没有了。
后面的几个学生陆续背诵了“那个男孩子站在燃烧的甲板上”“亚述人走来了”等等名篇。之后又进行了朗读表演和拼写比赛。人数很少的拉丁语班在背诵时很是得意。最后晚上的压轴戏上场了——姑娘们的“创意作品”。大家一个接一个来到讲台边,清清嗓子后就开始举着用漂亮的缎带装饰过的稿子念起来。每个人都念得声情并茂得有些过了头儿,反倒让人觉得有些不自然了。文章的中心内容都是她们的母亲和祖母们很早之前就重复过的。丝毫都不用怀疑,那些内容都可以从十字军时代她们家族的母系祖先们说起了,这类主题一直被广而用之,比如《友情论》《昔日重来》《历史上的宗教》《梦境》《文化的优点》《政体比照论》《伤感》《孝道》《心愿》等等。这类作文的流行特色之一是故作忧郁感伤之态;另一特色是“优美辞藻”喷涌而出,泛滥成灾,华丽过分;还有一个特色是生搬硬套偏爱的字句,弄到陈腐不堪方肯罢休;此外,其中有个明显要把文章糟蹋玷污的怪癖:篇篇结尾都有一段早已用滥、令人无法忍受的说教,仿佛一条狗尾巴断了,还在摇摆作态。她们的“独创大作”无论写的是什么内容,创作者们都要绞尽脑汁、千方百计讲出一番大道理,供那些神学家和迷恋宗教的脑袋从中领悟到一些教诲和启发。这些说教听起来天花乱坠,实际上没有一点真情实感,可是众人却又都仿效不止,学校里也同样是用了再用,即使到了今天也依然如故,从未被淘汰过。或许,只要有世界存在,这种毛病这种体裁就会永远存在下去吧。全国上下没有哪所学校的姑娘们不认为,文章的结尾非得加上一段说教结尾不可。更有意思的是你会发现学校里最轻浮、最缺少宗教信仰的姑娘们,所写的文章也就越冗长、越虔诚。
不过这些不说也罢。朴实无华的老实话反倒成了不受欢迎的东西。我们还是再次回到“考试”现场吧。朗读的第一篇文章的题目是《那么,难道这就是生活吗》。也许读者对其中一两段也还忍受得了:
在日常生活的领域里,年轻的心憧憬着喜庆欢乐的景象,心情是何等的快乐!他们在想象中忙于描绘玫瑰色的欢乐景象。醉心时髦、耽于声色享受的人,幻想自己置身于欢乐的人群,成了众人眼里的明星。她那优美的体型,雪白的衣裳,在欢乐的迷宫中翩翩起舞。在那充满欢声笑语的舞会上,她的眼睛最最明亮,她的脚步最最轻盈。梦幻美妙,时间在这迷人的憧憬中悄然度过,等待她进入极乐世界的时刻来临了,那是她曾做过无数次美梦的世界。在她如痴如醉的目光中,一切都像仙境一般。每到一处,物变景更美。可是不久就发现,这令人神往的外表之下却是徒有虚名,曾经令她心花怒放的种种恭维,现在变得刺耳心烦,舞场已失去魅力,她带着自己青春已逝的惆怅,带着破碎失望的心,毅然转身离去,因为她深信尘世的享乐无法满足人们灵魂的期盼。
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朗读中,观众席不时传来一阵阵满意的嗡嗡声,还不时地有人低声赞叹:“多么甜美啊!”“多好的口才!”“朴实无华!”这篇东西以最令人生厌的大段说教结束,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
下一个朗诵者是一位身材瘦弱、神情忧郁的姑娘,也许因为长期服药和消化不良,她的脸色苍白得引人注目。她给大家读了一篇“诗歌”。我们节选其中两节就够了:
密苏里少女告别阿拉巴马
再见,阿拉巴马!我爱你笃深,
但我暂时要和你别离,别恨离愁充满我心里,
想到你,脑海中翻腾着火热的回忆,
爱怜又悲伤。
曾记否,我曾在你花开满枝的树林漫游,
在你的德拉波斯溪旁读书、散步;
我曾倾听过德达西湍急的溪流,
伫立库萨山巅,向晨光欢呼。
但我如今心中悲伤不以为羞,
含泪回首,我无悔无愧。
我即将告别这片并不陌生的土地,
面对朝夕相处的亲友,由衷地叹息。
这里给了我亲情,使我宾至如归,
可我还是要离开你那深深的幽谷,高高的山。
假如某天我不再热切思念你,亲爱的阿拉巴马!
那时,我真的告别人寰。
尽管很少有人理解“真的告别人寰”的含义,但这仍不失为一首令人满意的诗作。
其次出场的是一个黑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姑娘,她静静站了一会儿,露出悲惨的表情,这一停顿令人难忘。然后她用庄严而又有节奏的语调朗诵起来:
幻境
漆黑的夜,风狂雨暴。整个苍穹,没有一颗星儿在闪烁;但沉重的雷鸣不断震撼耳膜,可怕的闪电愤怒地刺破乌云密布的夜空,似乎在藐视大名鼎鼎的富兰克林,他那避雷针根本无法控制其恐怖的威力。甚至连那阵阵狂风也平地而起,以助雷电群起而攻之,场面更加荒凉无比。
这样的时刻,这样黑暗阴沉的时刻,我的心灵为渴求人类的同情而哀叹;
我最亲密的挚友、老师,我的安慰者和向导——给我智慧,给我指点,给我安慰。
她像罗曼蒂克的年轻人所描绘的,在伊甸园阳光灿烂的幻境里悠闲漫步,一个朴实无华、巧夺天工的绝代佳人。她步履轻盈来去无声无息。若不是她和蔼可亲的触摸给人以神奇的惊喜,她一定会像其他不露锋芒的美女一样悄悄走掉——无法让人察觉,无法让人追寻。她指着外边正在搏斗的狂风暴雨,要我思考其中的寓意,脸上露出草名的愁容,恰似冬神长袍上凝结的泪花。
这篇梦魇似的文章用了十页稿纸,结尾又是一番说教,把非长老会的教徒说得彻底绝望,因此荣获了头奖。它被认为是当晚最精彩的作文。镇长给作者发奖时作了赞赏性的热烈讲话,他说生平没听到这么动人的文章,连大演说家丹尼尔·韦伯斯特也有可能为之骄傲的。
顺便提一下,动辄使用“美妙”二字,爱将人生经历比作“人生一页”的文章,一如既往地多如牛毛。
此时,那位老师由于有了几分醉意,竟然变得近乎和蔼可亲起来。他推开椅子,背对台下的听众,开始在黑板上画一幅美国地图,准备考地理。可他的手不停地颤抖,地图画得糟糕极了,引得大家一片嗤笑。他心里明白大家在笑他画得不好,于是千方百计地去补救。他擦去一些线,然后又画上,不料画得更加歪歪扭扭,笑声也更响亮了。他集中了全部注意力,一心一意地画着,似乎决心不为大家的嗤笑而退缩。他感到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想象着自己终于画成了一幅像样的美国图,谁知嗤笑声还在高涨,显然快哄笑起来了。这也难怪。他头顶上是个阁楼,顶楼天窗正对着老师的头顶,一只腰部系着绳子的猫从上面悬空而下,猫的脑袋和上下腭被破布扎着,不能出声;它从上面慢慢地降下来,不时地向上扭曲着身体,想用爪子抓住绳子,可是最终只能徒然地在空中乱舞一通。大家的笑声越来越大。猫离聚精会神在画地图的老师的头部已不到六英寸了——往下,往下,又低了一点,猫终于在绝望中一下子抓住了老师的假发。眨眼工夫,它和自己夺来的假发一道被拉回了阁楼的天窗。老师的秃头简直就是光芒四射,因为那个做招牌人的孩子已在他头上涂了一层金漆。考试就此结束,孩子们报了仇,假期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