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阳光明媚,我来到了学校图书馆。
L大的图书馆是民国时期留下的古建筑,古色古香,颇具书香气息。其占地面积不算很大,但在华夏国的大学中,它的藏书量却是名列前茅。
图书馆四楼,管理学专栏。
我按照电脑上查到的序号,终于找到了美国学者德鲁克的著作——《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这本书是管理学书籍的经典,更是作为工商管理学学生的必读之作。
由于并不是复习考试周,图书馆的人一向很多。我找了个熟悉的位置,摆个自认为舒服的坐姿,便开始品读此书……当然,品读一词似乎用的并不精确。我更多的是在一目十行,只有读到精华部分,才会放慢手指翻动书页的速度。
书中无岁月,转眼一清晨。
不知道过了多久,轻微的凳子挪动声音开始频繁起来,我的视线被一只突如其来的手遮挡住了。手如柔荑,肤如凝脂,这是女生的小手。
我抬头望去,一个熟悉的脸庞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Hi,洛欣!”眼前的佳人正是洛欣。
“哟!你在这里看书啊。”
“嗯,最近闲着没事,会常来这里看书。”
“第一次来图书馆借书,想不到能在这里碰见你。”她手中拿着几本书,高兴地说道。接着她提议说:“等你看完,咱们一起去吃饭吧?”
我并没有带手表的习惯,只好掏出手机看看时间。正所谓不看不知道,一看已一朝,原来这时都快接近十二点了,怪不得图书馆里的学生越来越少。
暗暗记下所看到的页码,我便把书归还到原位。
“你怎么不借刚才那本书了?”去饭堂的路上,洛欣有些疑惑地问道。
“借书就不必了,来这里看书只是看重这里的环境。况且,我已经把页码记了下来。”
“万一被别的学生给借去了呢?你明天就只能干瞪眼了。”
“没那么夸张,看不成那书还能看别的书啊。既然是学无止境,也就没有必要非得揪着一本书不放。”我随口答道。
“那你明天还会来图书馆看书吗?”
“嗯,现在的课都安排在下午,我上午应该都会去看看书。”
估计是洛欣记住了我的话,第二天我又在图书馆碰见了她。
“嗯?你们大二不用上课吗?”我的印象中,大二上学期的周一上午是有课的,那时小胖在我面前总是吐槽说:“难得过个周末都不能睡个好觉。”
“交流生的课程跟你们的有些不同。”她眨了眨眼睛。
“今天又是来借书的吗?”
“不是啦,乐彤学姐天天往外跑,我在宿舍也是无聊,还不如来看看书。”她拉了拉我对面的凳子,便坐下了。
我看了看她手中的书,是《杰克·韦尔奇自传》——世界第一CEO的自传。我也曾看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书中的故事太长但高潮太少,而且还包含着诸多又长又臭的名字,最终还是没能把它看完。
如今能看到一位倾城女生欣赏着被我认为是枯燥的书籍,我是心生感叹,真心佩服。见她看得如此入神,我笑了笑便把目光放回到手中的书上。
接下来的几天,就像是被调了循环播放的录像带。似乎洛欣这几天都没有早课,我总是能在图书馆碰见她。我偶尔坐在不同的位置,她也总是能找到我。在简单的问候之后,她便坐在我对面静静地看书。
我们似乎达成某种默契,在看书的时候不做过多的交流,而临近中午则结伴离去,共度午餐。每当午餐来临,洛欣突然就活跃起来,似乎想把憋了一个早上的话一下子全说出来。
终究是多年不见,洛欣在我眼中依然有些陌生。但在她的带动下,我们之间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话题,似乎回到了从前。
热情若没变,哪管它沧桑变化?我认识到,虽然大多事物会因时间流逝而面目全非,但有些东西终究还是会保留下来。
那一周的周六,太阳依旧从东边升起,我一如既往地来到了图书馆。有些不习惯的是,我并没有在图书馆中如往常一般地见到洛欣。倒是在周日清晨,她再次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大概是在临近中午的时候,她隔着桌子用手指敲了敲我正在看的书:“今天周末,下午不用上课,不如我们出去吃饭吧?”
“好啊,自你回来后,我都没有机会好好的请你吃一顿饭。”
她笑了笑,没说话,算是应允了。
原本我是提议说去上次那家“牛仔很忙”,洛欣却嫌弃说那家太西式,希望吃些中餐。我这才醒悟过来,洛欣都在国外待了好些年,想必希望在这一年里回味更多的中式美食。
最后,我们走进了一家略带地方特色的中式餐厅。餐厅面积不是很大,甚至里面的装修有些破旧,但胜在环境卫生,估计不会吃到传说中的“地沟油”。
谈话中得知,她昨天赴了楚琴的约,因此没能来图书馆。
饭后,她突然跟我讲起一个故事,大意是:一个男生一直喜欢着一个女生。刚开始时,女生对男生并没有心动的感觉。两年后,男生的坚持终于打动了女生,女生便决定给予男生一个机会。那天晚上,女生能感受到,男生的高兴是发自内心的。可是到了次日,男生突然哭着对女生说,他的家庭反对他们在一起,因为他的路早已被铺好……
听完故事后,我简单说了说我的看法。具体说了什么内容,我已不太记得。印象中,洛欣在听完我的话后,沉默了许久,一副满怀心事的表情。我一度认为,她就是故事里面的那个女生。或许是日久生情,她并没有真正放下那段似是存在却从未开始过的感情。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说得甚是唯美,但现实总让人们感到残酷。不到生命的终点,我们都无法知道谁才是伴我走到最后的人。但是,路上总会有人与我们结伴同行,谱写一小段乐章!虽然,那么一小段光阴置于数十年的一生中,常常显得微不足道。
坦白地说,我有点羡慕故事中的那个男生。尽管他们从未曾牵手,至少她已陪他走过了那段岁月。无论别人承认与否,她都已经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触事生情,我想到了自己。属于我的那个她,如今又在何方?会是那笑容总让我莫名失神的名叫沐雪的女生吗?
虽然之前在“K歌王”见到了她,但是我们却没能相互留下联系方式。
上帝仿佛开了一场玩笑,当我以为她会再次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时,我们却在S市不期而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