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唐宇臣怒气攻心,很想就这样随手一把牛毛细针撒出,直接以一招天女散花将这些不长眼的王八蛋给撩翻,让他们在这里死去活来的好好享受一番。但想了想之后,唐宇臣还是觉得拳脚来得比较稳当,因为暗器那玩意儿在如今的社会中几乎是属于传说中的存在,一旦泄露的话,必将让自己的行踪暴露,到时说不定就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如果一狠心将这些王八蛋全部都干掉的话,那结果又不一样了,只不过唐宇臣不敢这么做而已。
杀人他不怕,他不是没有杀过人,凭他那过硬的心理素质,杀上十个八个小流氓并不会往心里去,就跟捏死捏死几只蚂蚁似的,完全没有半点的心理负担。
只不过,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唐宇臣不敢明目张胆的杀人,毕竟牢饭没有半点油水不说,更是会彻底的断绝自己复仇的希望。
权衡再三,唐宇臣这才拼着重伤之躯,利用拳脚功夫来好好收拾这些王八蛋一顿,这正是他为什么一出手就不惯着,完全是照死里揍的根本原因,只为了一击击溃,而不是纠缠不休。
猛虎牙断,余威犹在,唐宇臣并没有废,只不过的受伤罢了,实力大打折扣却并没有彻底的失去。哪怕是借助一手一脚之力,唐宇臣也能打得那些王八蛋没有半点的还手之力,就跟钻入羊圈中的猛虎一样。
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唐宇臣这厮就凭借速度上的优势撩翻了大半小流氓。
足足倒下了大半,剩余的那些小流氓这才猛然回过神来,一个个叫嚣着反冲上去,想要将唐宇臣给弄死在这里,他们心中余悸犹在,但却别无选择。
动手也是死,不动手也是死,与其引颈待屠,还不如破釜沉舟的放手一搏。
猛虎之威,岂容羊羔撩拨?
一群早已经被吓破胆的小羊羔又怎么可能对嗷啸山林,被称之为百兽之王的猛虎的对手呢?
很快,剩余的那些小流氓都被撩翻在地,一个个横七竖八的躺在床上哀嚎着,翻滚中,脸庞彻底的扭曲在了一起,吃痛呻吟中就跟被人连爆了二十次小花花似的。
没有理会那些小流氓一眼,唐宇臣甚至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给过他们一个,抬眼就紧盯着那早已经被吓得脸色苍白,毫无半点血色的军哥,眼眸之中充斥的怒火并没有因为干架而有半点的缓和,依旧森然阴寒。
看着缓步而来,但却步步沉重的唐宇臣,军哥刚刚落下的小心肝再次蹦到了嗓子眼,本有些微红的脸庞一下子变得煞白了起来,那架势,貌似那一瘸一拐,踱步而来的并不是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小少年,而是散发着死亡气息的死神。
这个时候,军哥连死的心都有了,一颗小心肝拔凉拔凉的,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干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早在唐宇臣闪身而动的时候,军哥就已经知道这个一看之下就让人想要一尝花蕾之美的小受男并不是如外表那么羸弱不堪,而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典型的扮猪吃老虎。
只不过,那时候的他因为窒息而造成大脑缺氧,脑袋也转不过弯来,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个关键,而是直接让愤怒充斥着大脑。
一个仅凭一手一脚的半残货仅仅在几个呼吸的时间里就能放倒一大片手执凶器的小流氓,军哥知道自己今天踢到了铁板上,惹到了自己不能招惹的存在了,一旦落入他的手里,结果肯定好不到哪里去。
身子狠狠一颤,军哥在惊悚骇然的驱使下,毫无半点义气的丢下了那些小弟,双手在地上摸爬了几下,站起身来撒开脚丫子就狂奔了起来。
义气与小命之间,只要不是****脑残,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军哥就是一不折不扣的流氓头子,但他却不是****脑残,也做出了一个理所当然的选择。
唐宇臣干净利落的将十来名小流氓给放倒,而且每一个都是不堪一击,在地上摸爬滚打的以哀嚎来缓解自身的痛苦,更有甚者直接幸福的昏迷了过去。
亮哥知道,自己要是落到这小子的手中肯定没有什么好下场,他不可能会是这小子的对手,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逃,有多远就逃多远,只要今日躲过一劫,老子大可以召集所有的小弟来群殴这王八蛋。
你能干翻十个,那老子就召一百个来,就算是干不趴你,老子累也累死你!
正是抱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心态,军哥无情无义的直接抛下了一众小弟,想要尽快逃离这处凶地。
在军哥看来,唐宇臣的身手的确很好,十个自己都不可能会是他的对手,但这小子很明显有条腿受了伤,完全依靠单腿支撑,走路都有些问题,更别说狂奔飞跑了。
军哥的出发点的确是不错,而且惊慌失措中对整件事情的核心都剥削得很透彻,但上帝那婊子养得玩意儿却喜欢以捉弄世人为乐,倒霉催的军哥今天受到了那货的垂青,所以他注定悲催了!
“哼,想跑,那老子修车的钱谁来给?”看着那撒开脚丫子就狂奔猛跑,只差没有放下前脚来加速的军哥,唐宇臣的脸上却并未半点气急败坏,而是冷冷的咧着嘴,说不出来的阴森恐怖。
冷哼中,唐宇臣轻轻的放低伤腿,以其撑地,另一条腿顺势一收,紧随着如压榨到极点的弹簧一般,猛然踢了出来,急速带来的破风声让人头皮发麻。
随着唐宇臣的动作,地上一把明晃晃的大砍刀就跟出膛的子弹一般,破空而飞,循着既定的直线轨迹飞向军哥的身后。
“噗嗤!”
千分之一秒的瞬间,砍刀直没军哥的小腿肚上,只余下刀柄在外,嫣红的鲜血宛如绝提的洪水一般顺着刀柄喷洒了出来,在虚空中娇艳绽放。
利刀穿骨,剧痛还没有弥漫在全身,军哥一个重心不稳,趔趄中直接扑倒在了地上,开始接地气儿来了,身子轻颤不已,直跟那羊癫疯犯了似的。
“啊!”
趴在地上的时候,军哥这才后知后觉,发出了撕心裂肺的痛嚎声,就跟没有被一刀捅死的肥猪似的,那尖锐中所夹杂的痛苦,较之难产的孕妇都有的一拼。
自然生产的一幕,很少有人见到,不仅仅是电视中那样只会痛得满头大汗,而是鼻涕口水那些玩意儿都会不甘寂寞的出来趁火打劫。
此刻,军哥所承受的痛苦根本就不是生产时那四十五单位的痛苦所能相比的,毕竟生孩子的地方都是软绵绵的嫩肉,外加羊水的润滑,那种撕裂的剧痛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痛不欲生。
但军哥就悲催了,那可是实打实的穿骨,巴掌宽的砍刀整个从腿骨上穿过,而且还不带润滑的说,其程度已经不是用深入骨髓,痛彻心扉所能形容的。
抽搐了几下,军哥就挣扎着坐了起来,任由鼻涕眼泪,外加口水沾染在脸上,双手死死的抱住伤腿,却是想要止住那狂涌的鲜血。
仅仅这一瞬间,鲜艳刺目的鲜血就在军哥的身下凝聚成了一汪小湖泊,红得刺目,鲜得瘆人。
捂了一会儿,军哥眼见无法阻止鲜血的流淌,当即一咬牙,一摆腿,将那伤腿给侧放在地上,伸手就欲拔出穿骨的砍刀。
“啊!”
当手指触碰刀柄的瞬间,军哥浑身一个激灵,张嘴一声痛嚎直接将昏暗的夜空给无情撕碎成碎片,粗狂的五官已经在苍白如纸的脸上扭曲在了一团,典型的新品种。
不得不说,军哥这货还真的有点出来混的魄力,硬是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如潮起潮落般一波接一波的冲击,咬牙硬抗着剧痛将大砍刀给抽了小半出来。
仅凭这点超强的忍耐力,军哥就值得让人肃然,尊敬,同时也有在黑社会中混下去的资格。
只不过,军哥今天惹到了唐宇臣,所以他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悲催的下场,最终的结果只有‘********’!
就在军哥将砍刀抽出大半的时候,唐宇臣这厮也面带冷笑,悠哉乐哉的来到他的身前,二话不说,抬腿一踢,那已经被抽出的砍刀穿过断骨,再次恢复到了原位。
“啊!”
砍刀原封不动的被再次送入腿中,其中所要承受的痛苦可想而知,军哥一声惨叫,白眼一翻,直接干脆的往后倒去。
身子抽搐,亮哥倒在地上就不再翻滚,却是因为无法承受那巨大的痛苦而昏迷了过去。
这个时候,昏迷对于军哥来说就是人世间最大的幸福,简直比娶回家的白富美并不是一个千手观音,而是一原装正版的好货似的。
但是,唐宇臣肯定不会让军哥如此幸福的昏迷过去,自己修车的钱都还没有着落,他怎么会善罢甘休?
毫无半点仁慈,唐宇臣抬起伤腿,轻轻的踩在了那斜指地面的砍刀上。
哪怕是没有使出半分力,那与骨肉相连的砍刀也忍不住的轻轻一沉,巨大的疼痛直接如发狂的巨龙般直接冲向了军哥的脑海,搅动着他的脑髓。
刚刚才幸福昏迷过去的军哥,在一波接一波的剧痛冲击下,很无辜的醒转了过来,习惯性的就欲翻滚,但却不料砍刀被唐宇臣踩在脚下,这货触动伤口之下,再次被疼得死去活来。
为了尽量减少自己所承受的痛苦,军哥只能稳住身子,尽可能的不要让自己颤抖,以减轻所要承受的痛苦。
随后,军哥抬起脑袋,双眼泛着无可抑制的惊骇,紧紧的盯着唐宇臣,如同在等待着死神对自己的命运宣判。
“现在,你还能一根手指头就捏死我么?”并没有因为军哥的********而有半点的心慈手软,唐宇臣居高临下的盯着那整张脸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的军哥,宛如高高在上的神祗在俯视卑贱低微的蝼蚁,脸上全是不屑与藐视。
“大哥,这是误会,是小弟有眼无珠的冲撞了你,还请你高抬贵手不要与小弟一般见识!”因为剧痛的关系,军哥说话都不利索了,沙哑得让人感觉到毛骨悚然。
实力为尊,恒古不变的规则,不管是谁,在更强者之前都会示弱,都会开口求饶,更何况还是这些欺软怕硬的小流氓。
“呵呵,误会?”唐宇臣冷冷一下,嘲讽出口:“一开始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是误会?现在知道老子的厉害了,你就知道是误会了?”
“大哥,我知道错了,希望你就大人不记小人过,把小弟当成一个屁给放了吧!”这个时候,军哥除了求饶之外,根本就没有别的办法。
“哼,就凭你这等货色,在老子的眼中就连当屁的资格都没有!”唐宇臣嗤之以鼻的哼了声,随即又忍不住的无耻了起来,说道:“算了,谁叫我这个人一向比较善良,最讨厌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哪怕是你们触碰到了我心中的底线,我也只不过是薄施小惩,并没有怎么难为你们,你们应该感觉到庆幸,庆幸今天惹到的是我这个集善良友爱与一身的杰出青年!”
听得这话,军哥差点没有因为一口气喘不过来而再次昏迷过去,你这也叫善良?你这也叫略施小惩?难道非要把人给弄死才叫真正的报复教训么?
还有那所谓的集善良与友爱与一身,亏你也好意思说不出口,拳拳不要命的招呼着,断人小腿的时候更是眼睛都不炸一下,反而是尽往人家的伤口上招呼,这还是人能干得出来的事情么?
亏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什么狗屁的杰出青年,简直就是披着人皮的恶魔,比魔王撒旦都要让人感觉到恐怖。
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做人不能这么无耻,这是要被天打雷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