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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苏轼的妻与妾

王 弗

苏轼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主要是三位,一位是结发之妻王弗,一位是续妻王闰之,一位是侍妾朝云。

王弗,四川眉州青神人,据说现在到眉山城,在公路旁边可以看到几个格外醒目的大字:苏东坡初恋之地。青神县,是个山青水秀的好地方,她生于书香门第之家,父亲是乡贡进士。自然山水的灵气与从小受到传统文化的熏染,使她兼具清秀的容貌与知书达礼的教养。

王弗没有“大家闺秀”的资本,但有“大家闺秀”的气质。根据苏轼在纪念她的文章里写的几件小事,想像她应该是那种眉目疏朗的闺中贤媛,气质如兰,落落大方。虽不一定“入得厨房”,但一定是“出得厅堂”。

想像王弗如果生在当代,要么,是一特别有修养的高级女白领,朴实低调,绝非那种衣服非世界名牌不穿,吃饭要去法国餐厅,男朋友非洋人不谈的都市丽人;要么是一优雅高贵的官太太,她的衣香髻影一定常伴着苏轼,出现在各种外交场合,光彩照人。

王弗比苏轼小两岁,嫁给苏轼时十六岁。据说,王弗的父亲是苏轼的老师。如果真是这样,说明老师对青年苏轼欣赏至极,不惜将女儿的一生托付给他。这位岳父兼媒人,欣赏苏轼的什么呢?当然只能是文字与才华了。

王弗是苏轼相濡以沫的妻子,夫妻二人感情深厚,

然而他们的结合并非珠联璧合,特别完美。婚姻不同于恋爱,互补才是恒久之道。

豪放派词人苏轼,天生有一种浪漫的空灵和野性,不羁的浪荡之下,是一颗近乎赤纯的童心。有人说苏轼是一位月下徘徊者,一位以爱情为食的美食家。王弗则是一位较为务实的淑女,她时常惦记着将手中的缰绳收紧一点。追随与收束,是王弗交相使用的“驭夫术”。

王弗,也曾主动去承担苏轼“红袖添香”的角色。要知道,“红袖添香”,差不多是古代所有读书人最香艳最美好的梦想之一。

“其始 ,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这是苏轼在《亡妻王氏墓志铭》中的一段话。

这段话,透露一个信息,苏轼与王弗并不像今天有些学者说的一样,两人是自由恋爱再结成婚姻的。如果是自由恋爱,苏轼不可能不知道王弗“不知书”,更不可能才在结婚之后才了解其“敏而静”的性格。

王弗见苏轼读书,整天陪着他。苏轼太低估了她,你陪着就陪着吧,这也你能看懂?等苏轼看书遇到遗忘的地方,王弗倒是能够记得。想像苏轼那时惊异的表情,一定是瞪大了眼睛:“你,你还能知书?”不相信似地,又考查了她一些别的书籍,她都能答上来一些。

王弗为丈夫查漏补缺,一方面表明她的确聪明,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表明她确实用心,其用心程度甚至超过了丈夫。

“红袖添香”的雅趣是表面的,“相夫”似乎才是王弗的最终目的。

苏轼对别人心无防范,曾说“天下无一不是好人”。把世界想得太美好,把别人想得太善良,要么是大风范,要么是大天真。

对于苏轼的日常生活,王弗很不放心,达到“未尝不问知其详”的程度。她的“幕后识人”是出了名的。苏轼和客人谈话之时,王弗往往立于幕后,只需听得数言,就能断定客人是否值得交往,是哪类人,准确率相当高,可谓是“闻言识人”的典范。

王弗对苏轼说:“某人,首鼠两端,没有什么主见,只是迎合你的意思,与这种人说话,岂不是浪费口舌?”

又有人有求于苏轼,对苏轼特别亲热,王弗又告诫他:这人恐怕不能长久,来得快,去得快啊!

果然后来王弗的话一一应验,比如早年和苏轼过从甚密的谢景温、章惇等人,后来为党派或个人私利,与苏轼翻脸,整起苏轼来,下手狠辣,毫不留情。

作为苏轼的贤内助,王弗还像一位是道德监护人。当苏轼将要做出错事、傻事时,王弗能够及时阻止、规劝。

苏轼从小就对道士炼丹之事非常迷恋,他酷爱“丹药”、“求仙之术”。有一次,他怀疑某人的坟墓是古人暗藏丹药的地方,就想掘开坟墓看看。王弗委婉地阻止道:“假如我婆婆还在的话,一定不会让你做这种事!”

一句话将苏轼说成了大红脸,惭愧得要命。

王弗这样说话很有水平。第一,她不直说,是自己不想让苏轼挖坟。封建社会,女人嫁夫随夫,有家里,妻子是没有发言权的,而将苏轼去世的母亲搬出来就不同了,儿子不听母亲的话,就是不孝;第二,更深沉的意思,其实有让苏轼好好反省的深意在里头。以传统伦理道德来看,挖祖坟是最损阴德最缺德的事情,你苏轼要挖别人的坟,死者的后代怎么想,试想一想,将心比心,假如有人挖你母亲的坟,你会怎么想?

也许是为苏轼操心太多,王弗只活了二十七岁就不幸病逝。

王弗撒手人寰时,想必带着太多的不舍与遗憾。长子苏迈,年仅六岁,亲骨肉难离弃;丈夫苏轼,在王弗看来,就像糙石中的一块美玉,经过她这样的女人的精心打磨,璀璨的迷人光茫正呼之欲出。可惜,她已无福消受……

苏轼的父亲苏洵对这个儿媳妇的早逝也特别遗憾,他对儿子说,你的妻子嫁到我们家后,你事业未成,她也没有享一点福。希望你将她埋藏在你母亲的坟旁。

王弗去世后,苏轼没有写悼念文章,也许是“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十年过后,苏轼调知密州,才写下了悼念亡妻的千古名篇《江城子》: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据说几年前拍摄一部关于苏东坡的电视剧时,剧组有个女演员放出话来,说哪个男人如果能为自己写出《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这样的词来,她就嫁给谁,就算他又穷又老,自己也不在乎。能放出这样的话来的女演员真是可爱,现在这个社会像王弗这样的女人可能不算少,但苏轼这样的极品男人,又上哪里去找?

总的来说,苏轼对王弗是又敬又爱,他们的婚姻有一种举案齐眉的味道,和谐优美,却好像缺了那么一点小情趣。

四年之后,苏轼娶了王弗的堂妹王闰之,他们的婚姻又是怎么样一番景象呢?

王 闰 之

王闰之的出身是个迷。

有人说她是进士之女,有人说她是目不识丁的村姑,擅长炊茶采桑,有人说她出身于官宦之家,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流落民间。不管是哪一种说法,都有待考证。反正她嫁给苏轼时,已是“大龄女青年”,二十一岁了。

在宋代,女子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二十一岁嫁人,已经相当晚了。想当时,苏轼正是大有前途的可为青年,中进士第二名,受到一大班朝廷重臣的宠爱,作为一支大有潜力的“文学股”,连文坛领袖欧阳修都在公开场合宣称“其不如也”,这样一位风头正健的从六品官员死了老婆,上门提亲的人应该踏破门槛才对。接下来,续娶个有背景的豆蔻佳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啊?他怎么会娶才貌并不出众的王闰之呢?

王弗去世前,可能对苏轼叮嘱过,我死了,就让我的堂妹服侍你吧!

当然,这只是猜测。

为什么让堂妹服侍呢?俗话说,天下后娘是一家,对前妻留下的子女,后娘那都是一样的凶!让堂妹做自己儿子苏迈的继母,怎么说,也是亲上加亲吧。就算是看在堂姐的面上,对苏迈,王闰之一定不会凶到哪里去的!

事实证明,后来王闰之对三个儿子都一视同仁,疼爱不分彼此。王闰之去世后,苏轼在《祭亡妻同安郡君文》中说王闰之“妇职既修,母仪甚敦,三子如一,爱出于天”,大大肯定她是个好老婆,也是个好母亲。

和王弗不同,王闰之不具备“大家闺秀”般的款款风情,她是那种让男人看着踏实温暖的女人。在凶险的政治风波中动荡不安的苏轼,非常需要这样一位朴实贤惠的妻子,给他的婚姻拴上柴米油盐的“安全带”。

苏轼娶王闰之时三十二岁,比王闰之大十岁,按今天的眼光,应该是“老夫少妻”才对,但苏轼常以“老妻”称呼王闰之。这个“老”字,正如“老婆”与“老公”这类叫法,都包含“相濡以沫、恩爱久长”的愿望,另外一点,就是稔熟得不分彼此的“亲昵”。

在精神生活上,王闰之不能与大文豪琴瑟和鸣,然而,在日常生活中,苏轼就离不开王闰之了。

东坡在黄州的东坡之下,种了五十亩稻田,自己养了一头牛。有一天,牛忽然病了,快死了。可以想见,五十亩稻田,就靠这一头牛来耕种。现在这头牛不行了,苏轼急得要命。王夫人告诉他一个秘方,说:“此牛发豆斑,疗法当以青蒿作粥啖之。”苏轼按照她的方子,取青蒿作粥给牛吃,果然药到病除。

怀疑王闰之有过农村生活的经历,她不光懂是医牛,还会给水牛接生。东坡曾对章惇说:“勿谓仆谪居之后,一向便作村舍翁。老妻犹解接黑牡丹也。”据现代学者考证,此处的“黑牡丹”,就是名贵水牛的代称。不追根溯源说典故,就是从字面意思来看,也可以理解,水牛一般是黑色,用牡丹花来比喻牛,那肯定是母水牛了。

王闰之为苏轼生了两个儿子,苏轼被贬谪到黄州的时候,心情郁闷,不知是小苏迨还是小苏过,动不动就拉扯苏轼的衣服,苏轼刚想训斥儿子一顿,王闰之就说:“儿子嘛是不懂事,难道你比儿子还傻吗?不找快乐,发愁干嘛!”

听了王闰之这一番话,苏轼无比惭愧,正在自责当中的时候,王闰之已经将一杯薄酒摆在他面前了。于是苏轼大发感慨,觉得自己比魏晋名士酒鬼刘伶幸福多了,因为老妻比刘伶的老婆强,刘伶的老婆连酒都舍不得给刘伶喝呢!

这种春意盎然的家庭温馨,恰似并不苦口的良药医治着苏轼宦海沉浮中那颗伤痛的心。

苏轼很喜欢拿王闰之和别的名士的老婆对比,从对比中,我们可以窥见苏轼的欣慰自得与王闰之温暖的背影。

苏轼曾写诗说:“子还可责同元亮,妻却差贤胜敬通”。元亮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的字,陶渊明归隐田园时,曾写过一首《责子诗》,告诫儿子们不要懒惰。陶渊明的五个儿子都不成气候(有人说是陶渊明喝酒太多的原因),苏轼的三个儿子可能比陶渊明的儿子略强一点。

苏轼这句诗的重点在后面一句上,“敬通”是东汉辞赋家冯衍的字,冯衍的老婆是出了名的悍妒,他曾写信给小舅子,要把老婆休掉。苏轼谦虚地认为自己写文章不敌冯衍,但娶的老婆比他强多了。

作为传统的家庭妇女,王闰之一生任劳任怨,惟有一次对苏轼发了脾气。

那是苏轼被因诗被谤,受到朝廷差人的拘捕,差人气势汹汹,苏轼堂堂一太守,也被“如驱鸡犬”。拘捕了苏轼之后,御史台还派人到他家来搜寻诗文取证,企图进一步定罪。苏轼全家老小,惊吓得要死。王闰之把一腔怒火都发到苏轼头上,骂道:“你喜欢写文章,写文章写了有什么好处?吓得我们到如此地步!”然后,一把火将苏轼在湖州任上写的诗文烧了。苏轼一生,在湖州任上的诗文最少,与此有关。

事后苏轼也没有怪罪王闰之,凭心而论,王闰之的这种不无偏激的类似村妇的行为,其实也可以理解。俗语说,平安是福,在她的生存哲学里面,家人平安、家庭幸福是最重要的,至于文学创作这种风雅之事,又当不得饭吃,作为生活调剂还可以,一旦惹来灾祸,就如遇瘟疫般避而远之了。

但也不能说王闰之毫无文学细胞。

王闰之与苏轼共同生活了二十五年,她死时,三十六岁。就在王闰之死时的前一年的正月。王弗突然大发诗情,说:“春月胜于秋月色:秋月让人凄惨,春月令人和悦。可召赵德麟(苏轼好友)辈饮此花下”。苏轼听后大喜,说:“此真诗家语也。”(《侯鲭录》)

有不少人将这句话强加到苏轼第一任妻子王弗头上,其实这时候,王弗去世已经快二十年了。

可见,王闰之常年受到苏轼的熏陶,对文学并不感兴趣的她,审美趣味得到提高,不知不觉,就升华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可见,人的可塑性都是很强的。

王闰之死后,五十八岁的苏轼大为悲痛,在祭文中发出“惟有同穴”的强烈呼吁。后来,苏轼死后,弟弟苏辙将其与王闰之合葬,满足了哥哥的愿望。

朝 云

作为苏轼柴米油盐的老妻,王闰之固然可以为苏轼提供一个温情的港湾,但是出海吹风或者到沙滩上晒太阳这样浪漫的事,必须由另外一位善解风情的佳人相伴相携,这样才不枉一生的诗酒风流。

真正的才子,注定不会寂寞。苏轼也一样,在风花雪月的官场应酬中,追慕他的莺莺燕燕可不少。

朝云,这个最契合苏轼的精神生活的女子的出现,对三十九岁的苏轼来说,有点晚了,但对朝云自己来说,已经是够早的了,那年她十二岁,因家境贫寒,委身青楼。在一次酒会上,天生丽质、琵琶、歌舞、茶艺样样精通的她被苏轼看中,为她赎身,买回了家。

朝云当时的身份,应该是私妓,如果是官妓,苏轼即使再喜欢,也只能望而兴叹了。

在网上看到一篇《十大另类好色文人》的文章,指责苏轼娶幼女为妻,将他排到十大好色文人之首。

十二岁的年纪,放在今天,那绝对是幼女不为错,正读小学六年级呢!但在宋代,女子十四岁就可以出嫁,苏轼将她买回家中,并不是立马就和她成婚,起初应该是把他当作侍女看待的,直到后来,才从侍女过渡到侍妾的身份。

再说,当时的青楼,老鸨为了拉生意,往往会采用类似今天增加雌性激素的方法,让手里的小姑娘,提早发育成熟,用以招徕客人。

朝云应该也不例外,虽年仅十二,但显得比较早熟,也许看起来十四五岁,这样,苏轼当然不会把她当幼女看了。

朝云之能得到苏轼的看重和宠爱,首先是二人精神上的深度契合。

比起王弗对苏轼的约束来,朝云又是另外一类人。从妓院被苏轼赎出的她,对苏轼自有十分的感激,再加上追慕苏轼的才华风度人品,对苏轼只有追随和崇拜,而她天性温婉灵动、善解人意,注定了她作为苏轼红颜知己的地位。

苏轼沉迷道术,热衷炼丹,对这一点,他的第一任妻子王弗不感兴趣,至少是不赞成,有时甚至是反对,前面说到的劝苏轼别挖人家祖坟,就是一例。然而朝云不同,似乎她天生具有与苏轼合拍的潜质,在苏轼的感染下,她积极修行佛道,还弄来中草药和瓶瓶罐罐,像做化学实验一样,学葛洪炼丹。她还与苏轼一起建起放生池,买鱼放生,积德行善。

苏轼为朝云写诗道:“经卷药炉新活计,舞衫歌扇旧因缘。”

这里在不经意间透露了朝云的生活经历,读书炼丹什么的,对朝云可是一个全新的职业,她的老行当是“歌舞演员”,舞扇招香是她的强项,朝云最初不识字,自从跟了苏轼,才跟着他识字学书。

除了志趣相投之外,更重要的是,朝云是最懂苏轼的女人,在苏轼不顺的时候,她最懂得他的委屈与忧伤,最理解他的无奈与超然。

下面这个广为人知的故事,突出的就是朝云与苏轼令人艳羡的心有灵犀:

东坡一日退朝,食罢。扪腹徐行,顾谓侍儿曰:‘汝辈且道是中有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坡不以为然。又一人曰:‘满腹都是见识’。坡亦未以为当。至朝云,乃曰:‘学士一肚皮不入时宜。’坡捧腹大笑。

所以,后来朝云去世后,苏轼将她葬在惠州的一片松林之中,在墓边筑六如亭以纪念,撰写的楹联就是:

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在这三个终生与之相伴相随的女人当中,苏轼为朝云写诗最多,除了认定朝云是他心灵上的知音之外,对于朝云的姿色与身段,他也是相当迷恋的。

苏轼很在乎女人的美丑。曾经有一豪士,请苏轼喝酒,豪士将自己最宠爱的侍姬叫出来,为苏轼唱歌跳舞,舞毕,向苏轼求诗,苏轼看那侍姬,容颜虽可,但“躯干甚伟”,苏轼调侃道:“舞袖翩跹,影摇千尺龙蛇动;歌喉宛转,声撼半天风雨寒。”弄得那位侍姬又羞又恼,尴尬退下。

朝云应该是三个女人中最美丽的。

朝云有多美?据苏轼自己交待,朝云最喜欢穿蓝色小袖的衣服,可以想像,在夏天,衣服的蓝色衬着如玉的肌肤,也别有一种妩媚风情。

在苏轼眼里,朝云是性感女神,他曾写诗道:

轻汗微微透碧纨,明朝端午浴芳兰。流香涨腻满晴川。

彩线轻缠红玉臂,小符斜挂绿云鬟。佳人相见一千年。

两人缠绵恩爱的鱼水之欢,苏轼也忍不住在词里表达:“长记当初,乍谐云雨,便学鸾凰。”那是怎样欢娱嫌夜短的炽情燃烧啊。

苏轼的几个学生,秦观、黄庭坚等人都非常羡慕老师的艳遇。

有一次,秦观看朝云跳舞,灵感涌现,写下一首《南歌子》,将朝云形容成“霭霭如春云,溶溶如春光”的巫山神女,说她既要轻歌曼舞,又要“朝云暮雨”,忙碌异常,惊鸿一瞥如神女飞去之后,让秦观想断愁肠。看学生意乱情迷,苏轼坐不住了,赶紧写了一首词,词中“怕被杨花勾引嫁东风”这一句,就是满怀忧虑地“警告”秦观的:你小子别打她的主意啊!

苏轼的担心是多余的,朝云对苏轼的追随与忠贞已经大大超越了爱情本身。

苏轼曾自述:“余家有数妾,四五年(间),相继辞去,独朝云者随余南迁。”

苏轼多次被贬,以前被贬的时候,有几个小妾们还能勉强跟随,但这次是贬往南蛮之地的惠州,除了朝云如影形随、不离不弃之外,其他的都风流云散。一个仕途无望的男人,一个年近花甲的男人,一个穷得只剩下诗和词的男人,能有什么理由,让风姿绰约的美女们留下来呢陪你玩呢?

所以说,夫妻之道,执子之手是一种境界,相濡以沫是一种境界,生死相许也是一种境界。最后一种境界是最难的。

朝云陪苏轼走过人生的最高峰,也义无反顾地陪他走过人生的最低谷,弄得苏轼非常感动,他写了一首《朝云诗并引》,拿朝云和白居易小妾樊素相比,说朝云比樊素重情重义多了,还将朝云比作菩萨般的天女。

朝云为苏轼生过一子,小名“干儿”,但未过一年,“干儿”在金陵夭折了。

在朝云生此子之前,苏轼已有三个儿子。这对苏轼是沉重打击,使他“老泪如泻水”,对朝云更是致命的。苏轼在诗里记述了朝云的丧子之痛:

我泪犹可拭,日远当日忘。母哭不可闻,欲与汝俱亡。故衣尚悬架,涨乳已流床。感此欲忘生,一卧终日僵。……

也许是因为伤心过度,对身体摧残太大,从此之后,朝云再无生育,并开始学佛参禅。经历了人生至痛的朝云,是对人生看得淡然超脱了?还是以此来慰藉丧子之痛呢?

奇怪得很,跟随苏轼的三个女人,身体全都不是很好,年纪轻轻就死了,朝云也是。据笔记小说记载,朝云在惠州时误将蛇肉当海鲜食用,等知道所食乃蛇肉之时,顿觉恶心,呕吐不止,从此一病不起,死时年仅三十四岁,而这一年,苏轼六十一岁。从此鳏居,一直没有再娶。?

遇上苏轼,是朝云的幸,还是不幸?

从世俗的角度上来说,朝云跟随苏轼,没有大富大贵,也没有享过什么福,倒是吃了不少苦,但在精神生活方面,她能遇上这位“不知更几百年才出”的“如此人物”(王安石语),一位怜惜她、珍爱她、耐心雕琢她的好情人,一位既有情调又洒脱豪放的大男人,也算是一件幸事了。不少女人一生衣食无忧,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少男人的怜爱与滋润啊!

曹雪芹在《红楼梦》的第二回,借贾雨村之口大大宣扬他的“气说”,说有一种人,为天地之间的正邪二气交葛而成,如果是托生为男人,可能就是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唐伯虎,如果托生为女人,就是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朝云没有什么诗文能够流传,能被曹雪芹记住和想念,可见她穿越时空的魅力风情。

有人认为,苏轼的三个女人,王弗是淑女,王闰之是俗女,朝云是仙佛之女,确有一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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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于上古大战,亡灵之地严重受损,在落失之日,让青年何子维所得。何子维:“我不想争霸,我只想回家,我只想守护我所爱之人,我所在意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