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思出来的场景虽说很牵强,因为杀人灭口是最简单的方式,这个我也知道。只是现在除了这个解释以外,还有那些解释呢?我一只在回避一个问题,当然我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时候我的眼角余光看到,地上的那段散落的绳子,瞬间我的眼球就已经被吸引住了,因为我几乎在看到绳索的同时就知道自己一直在逃避的问题是什么了。
这段绳子是麻绳而非那种尼龙的绳子,绳子是断开的,并非是有人为我解开绳子的,因为绳子的那个结还在。问题绳子的断口很不整齐,有长有短参差不齐。不像是被刀子割断那样的整齐,更像是被人用力的挣断的。
可是如果是被人挣断的,那这个人不正是我自己吗!绳子是绑在我的手上的,要是把绳子给挣断了,除了我自己还能有谁呢?这根绳子虽说是麻绳,没有尼龙这么的结实,可是要想挣断这绳子,至少得有个几百斤的力气,可是我连五十斤都是一个问题。很明显这并非是我的力量所能完成的,可是事实上却是现在除了我就没有别人了,而且这绳子就是绑在我的手上的。
此时我拿着断掉的的绳子的手已经开始颤抖,好像这绳子不是麻绳,而是几条正在吐着信子的毒蛇一般。我是因为恐惧,此时看着被挣断的绳子,联想到自己醒过来时候站的位置,还有自己当时手里的那一把滴着血的匕首,立刻一股寒意从脚底升到头顶,难道……根本就没有什么神出鬼没的凶手,也没有什么对我的构陷。我真的是看到了事情发生过的所有的事情,但是我不仅仅是看到,而且还是亲手做了所有的事情!凶手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是我亲手杀死了面前的这个足有一米八之高,体态健硕的黑人青年。看着他身体上的肌肉,就可以知道,他的战斗力是显然不是我这样跟一个细稻草一样的人可以想提并论的。再说从他一只手不怎么费力就能把我给拎起来,就知道他的力气自是不需要细说。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我根本就打不过的人,却直挺挺的,全身一丝不挂的挺尸了!看着他身上的伤口,明明脖子或者是胸膛这两处不管哪一处都是可以直接致命的伤,但是却连续的被刺上两刀,而且最后还割掉他的生殖器,这些似乎都符合我在被他按在地上的那个时候,心中的愤怒所做出来的事情。
我跪在地上,不是我在对他掺乎,因为他着实该死,但是杀他的人不应该是我!我跪在地上,根本已经失去了站起来的勇气,我从来都没有杀死过人,就连一只蚂蚁我都不忍心杀死他,但是现在我却亲手解决掉了一个比我自己强悍数倍的一个活人,不管他是黑人还是白人,他都是一个人,一个活人!
现在我亲手杀死了他,一个曾经欺负过我甚至是强奸过我的人,我说的是可能,虽然我现在似乎可以断定自己还是清白的。但是心中一丝的快感都没有,人都说了亲手杀死自己的仇人,或者是自己憎恶的人的时候,心情是非常愉悦的,至少在看着对方痛苦的死亡的过程当中,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可为什么,我却丝毫也感觉不到幸福呢?现在我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这份恐惧不仅仅是出于我杀死一个活人的恐惧,同样的我也在担心,我以后会怎样?在监狱中度过,还是我会被处以死刑?
手里还攥着那根已经断成几段的绳索,可是我怎么可能做到这一切的呢?先且不说我是怎样杀死黑人的,就说我怎么能挣脱着跟绳索的束缚。我试了几下子,但是根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再说就算我能挣脱的开,可能是因为绳子本身除了问题,但是我又能怎样打的过地上躺着的这一位呢?
之前被他们施暴的时候,他们应该是没有使用全力,如果他和那个矮个子黑人使用了全部的力气,我想我现在早就连爬都爬不起来了,哪里还能站在这里,看着尸体回忆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就算我恨他,为什么杀死他还要给他脱去衣服?看着散乱的放在一边的衣服,那是黑人的衣服,上面根本没有血迹,这说明我在他咽喉和心脏的位置上动手的时候,他已经脱去了衣服。
他的裤子是他自己脱掉的,这个我看见了,但是他却没有脱去衣服,再说脱去上衣也没有必要啊。是他自己脱的还是我脱掉的?如果是他自己脱掉的,那么为了什么?莫不是……我赶紧摇头,不可能绝对不肯能!那就是我给他脱掉了?我脱他的衣服干什么,我这不是犯贱吗?难道我脱了他的衣服就是为了找一找他的心脏在那个位置?这简直就是比脱裤子放屁还要多此一举。
人的心脏不是在左边就是在右边,两边各扎一刀不就解决了吗!再说他可能让我脱吗?我当时究竟做了些什么?我想要知道,可是我就只想不起来了。
这时我听到外面有汽车驶过的声音,心里一惊,这才想到,现在去想我是怎么杀死的他已经不重要了,现在重要的是我该怎么办?报警!现在的这些情况我怎么报警,报警又怎么说?警察一定会查出我就是凶手,那么我怎么说,我被他们打劫,所以措手杀了他?这不像是措手,而是恶意杀人!说他们想要强奸我?我愤怒之下杀死了这个对我施暴的人并且割下他的生殖器!这倒说的过去,姑且不管警察信不信我自己挣断了绳索,就说我有什么证据是他强迫我的?再说我现在不是没有被那个吗。如果被警察知道,我想十有八九的结果就是我被定为凶残变态的凶手,而这个黑人反而会变成无辜的受害者。而且我还有长期心理治疗的记录,这更加说明了我就是一个变态,十足的变态!那样的话我可就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真的是比窦娥还冤枉。尽管是我亲手杀死他的,但是我的一辈子要么在精神病院的铁窗里面度过余生,要么就是在监狱里面生活。我不想这样,这太残忍了。
那还能怎么办?逃跑?往哪里逃,等到那个矮个子黑人回来的时候看到凶手,那么我不一下子就被发现我是杀人凶手了吗?美国之大但是却无我容身之地。再说我一个东方人,在美国实在是有些扎眼。就算逃跑了,早晚也得给抓回来,那样我就更加没有希望了,还不如现在就被抓,或许我还有机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在那里度过一生呢。
现在溜回家,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这是最愚蠢的办法,可是除了这个办法之外我还能怎样呢?想来想去最保险的方式就是毁尸灭迹。没错只要我能做到连警察都找不到一丝证据,那么我就成功了,只要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他们隐藏起来,到时候就算他们不见了,他们的家人和朋友开始寻找他们也不找到,这样他们就会被当成失踪人口。反正只要是不找到们的尸体就行,那个时候他们就会被认为是失踪或者是偷渡!很多美国黑人都会偷渡到墨西哥或者是加拿大,在那里做毒品生意。
或者是陷入黑帮的混战中被杀死了,不管怎样只要是没有人发现我,我就完事大吉了。这样想来只有这一种办法我才能保全我自己。可是现在只有一个人倒在这里,那个矮个子黑人哪里去了呢?他是回来了看到了我行凶的上面而逃走了,还是说他现在还在我的家里面洗劫财物呢?
但愿他还在我的家里面,但是如果我要是想要安然无恙,那么那个矮个子黑人就是我现在最大的障碍,因为就算我是现在把这个高个子黑人的尸体像是变魔术一样的给变没了,可是那个矮个子一定会找到我询问他同伴的下落的,就算能漫过一时,可是断然不会瞒过一世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一不做二不休!不仅仅我要毁掉现在的这一具尸体,同样也得让那个矮个子黑人从此消失!让他消失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让矮个子黑人也变成一具黑漆漆的尸体!然后再让他一同消失!
没错,尸体总是比人要听话的多!我这个时候能感觉到自己的勇气正在上涌,慢慢的我怯懦的样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我此时清醒的头脑和超人般的胆量,我不再惧怕地上的那具尸体,甚至可以淡然的注视着他下体的那处毫不遮掩的伤痕和地上被割下来的那一坨丑陋的肉!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看到我的眼睛的话,我想我一定会看到我的目光又恐惧,慌张,怯懦慢慢的变成了一双残忍的,狡诈的眼睛。
这就是人,当一个懦弱的人真正的遇到了威胁自己生命的东西时,无论是怎样的一个人都会变得凶残可怖,越是平时看起来不起眼的人,他爆发之后就会更加的恐怖,因为他积蓄太多的负面情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