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才,他在聘请陈独秀做文科学长时还替陈伪造学历。当时的套路是这样的,北大校长是民国总统黎元洪任命的(这应该是一个脾气不错的总统),而北大的中层干部却是要上报教育部批准的。蔡元培喜欢陈独秀啊,但是陈又没有拿得出手的学历,他是去日本的东京高师和早稻田大学读过书,但都没有文凭的,陈也的确是跟人倡办过安徽高等学校和芜湖公学等,但他都不是校长啊,然而蔡元培竟然把陈说成了毕业于东京日本大学、曾任芜湖公学教务长、安徽高等学校校长等职……这么一来教育部自然是OK了,所以这个清朝的老翰林其实各种路子都会来的,这就是爱才如命啊,所以他也不只是提掖绍兴人浙江人,他是要提掖一个时代。
而且蔡元培还有一个特点,他是真敢辞职的,他一生的辞官数次可谓多矣,稍有不满或是遇到原则问题,他就辞职不干了。因为他深知,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哪像今天,体制内的人有几个是敢砸自己饭碗的?所以我们虽然在饭桌上吃着体制的骂着体制的,但不管有没有酒醒,谁敢说老子不干了?尤其是当年的大学校长和教授们,一部辞官辞职史,那就是民国风骨啊。但我也并不是说,大学生就不要进体制了吧,因为这不现实啊,不一定一毕业就宅在家里做IT业,还是要在体制中体验一下,如果水深火热,那你走吧,这还是有好处的,背负着滴血的荆棘,或许让你走得更远。或许我的观点已经悖时了,有人说没有枷锁岂不更轻松吗?或者说体验到了春暖花开,青蛙跳进温泉里,那也是没办法的呀。
一个只讲轻松的时代,是能写进史记的吗,最多是滑稽列传吧。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蔡元培才是一个源头,这个源头是从清朝来的,绝不只是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开始的。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活水就是德先生和赛先生,同时我们别忘了,还有一个美先生,蔡先生是主张用美育代替宗教的,因为他深知中国人不讲宗教,虽然民间信奉菩萨,但那更多的还是现实的需要,中国需要审美的教育,这便也有了后来的西湖艺专,即浙江美术学院,即今天的中国美院。
而所谓源头,其实有比改造北大更早的事情。1915年6月,蔡元培就和李石曾、吴玉章等发起组织了华法教育会,在法国提倡勤工俭学,希望以此组织帮助更多的华人到欧洲求学,后来周恩来、邓小平等均是通过这个组织的帮助才去法国的。这也等于说帮助中国共产党培养了那么多的先进分子。当然那个时候党派林立,包括好多信奉无政府主义思想的也都是海归。
如果说民国有个绍兴帮,那么这个帮主无疑就是蔡先生。
民国史上,要找出比蔡元培口碑更好的人,似乎找不出第二个来的。无论共产党还是国民党,对他评价都甚高。由此可见,一个人的行为还是可以超出党派利益之争的,因为如果要说起利益,那蔡先生也属国民党元老派的,而元老派在反共问题上似乎比年轻一派更为激烈的,但我们现在很少再提包括蔡元培在内的这些元老遗事了,只是抓住几个像沈定一的人不放,以为他手上有共产党人的血,这实在是有待时间来澄清的事情。
当然我们现在说起蔡元培,也还是很关心这位老翰林老校长的个人私生活的,前面说过他对自律甚严,但他后来也娶自己的学生为第三任妻子,这又说明他还是颇为前卫开放的。
蔡先生的第一任夫人王昭,是媒妁之言的结果,那时的蔡先生也有大男子的作派,要妻子对他言听计从。而据说王昭有洁癖,而蔡先生是诗人气质,所以俩人的小摩擦是没有间断过的,但是蔡先生毕竟很早就接触新思想了,那时他已经在考虑女权问题了,决定要身体力行,于是在1900年,他就写出了《夫妻公约》,拟在重新调整与妻子王昭的关系,于是这对结婚十多年的夫妻才慢慢趋于缓和。但是笔者没有看到过此公约的原文。也就在1900年,夫人王昭因病离开了人世。
王昭离世,意味着把位置让给了后来者,那一年蔡先生才33岁。搁在今天,在父母眼里还是叫男孩子,大多还在啃老做房奴讨生活呢。
那个时候的蔡先生自然是金牌王老五,他也不用上什么《非诚勿挠》节目的,媒客们便踏破门槛。蔡先生不胜其烦,于是对未来妻子及夫妻关系开出了五项原则条件——
第一识字;
第二不缠足;
第三男子不娶妾;
第四女子在夫死后可再嫁;
第五夫妇意见不合即离婚。
消息传开来,就像听到炸弹爆炸一样,媒人们纷纷作落花流水逃窜状。
今天我们来看这五项条件,前两条针对女性,不算太高,但就蔡元培来说,这似乎是必要的条件了;第三条针对自己,算是对女方的承诺。四五两条。第四条放在当时是了不得的事情,也看出了蔡先生的开明。而第五条就是放在今天,也是一重磅炸弹。一个“即”字,透出蔡先生的性格。当然这在今天也行不通啊!不过在蔡先生看来,因为有前四条的铺垫,这第五条如果真要践行那也是水到渠成的。
我们不妨用两岸关系的专业术语,可将蔡先生的这五条征婚条件,称为“蔡五条”。
这也一定是在跟王昭婚姻的基础之上得出的,而且跟当时的世风完全有关。男人娶姨太太和纳妾,在当时的名人中比比皆是,特别是生于晚清的这一批人当中,但是蔡先生敢于自断后路,要知道那时还不是民国还是晚清呢。
鲁迅和许广平,因为鲁迅有妻朱安,且一直活着,又没有离婚,所以他们的关系只能称作是同居,这恰恰是考虑到了名分问题。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几十年如一日,在志摩像前给他放一束鲜花,但是他跟那位翁瑞午也是同居的,但是先决条件就是,你不能离了糟糠之妻。
后来成为蔡夫人的还是他自己去觅来的,夫人叫黄仲玉,善工笔。是蔡先生从朋友家中先观其画,然而四处打听才觅得的。
1901年11月22日,蔡元培先生和黄仲玉在杭州結婚,婚礼是别开生面的,据说是以一场演讲会代替了闹洞房,演讲主题是男女平等问题。这在当时都是惊世骇俗的。尤是“再嫁”“离婚”等字眼都是极其新潮的。今人结婚,已经非常世俗化了,都已经有唱堂会的趋势,甚至有领导讲话的程式。
男女平等如果光是停留在理论上,那还不算什么。蔡先生的可贵,在于由理论付诸行动。
不缠足又通诗文,于是才有了这一段婚姻。可惜还是红颜薄命。蔡黄生活了二十年之后,黄夫人又不幸去世了。后来蔡先生写了相当感动的悼文《致亡妻 》,开头一段即是——呜呼!仲玉,竟舍我而先逝耶:自汝与我结婚以来,才二十年,累汝以儿女,累汝以家计,累汝以国内、国外之奔走,累汝以贫困,累汝以忧患,使汝善书、善画、善为美术之天才,竟不能无限发展,而且积劳成疾,以不得尽汝之天年。呜呼!我之负汝何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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