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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老虎!老虎!(1)

打猎好运吗,勇敢的猎手?

兄弟,我守候猎物,既长久又寒冷。

你要捕获的猎物在哪里?

兄弟,他仍然躲藏在丛林里。

你引以为傲的力量又在哪儿?

兄弟,它已从我的肚腹腰胯间消逝。

你这么匆忙要去哪儿?

兄弟,我回我的洞穴去——去死在那里!

我们现在要回一下头,接着第一个故事讲下去。

话说莫格利和狼群在会议岩石的那一场打斗结束之后,离开了狼洞,很快走到山下,来到村民居住的农田里。他很明白,他在大会上已经结下了一些死敌。所以他没有在这里停留,因为这儿离原来居住的丛林太近了,于是他沿着山谷而下的崎岖不平的大路急匆匆地赶着路,步子平稳地赶了将近二十英里,直到来到一个他不熟悉的地方。

峡谷变得开阔了,逐渐形成一片小平原,上面零星散布着一些岩石,还有一条条沟涧穿流其中。莫格利来到了平原尽头,那儿有一座小小的村庄,另一头是茂密的丛林,黑压压的一片,一直生长到牧场旁,边缘非常清晰,好像用一把锄头劈开的。

平原上,有黄牛群和水牛群在放牧吃草。莫格利被放牛的小孩们看见了,他们顿时叫喊起来,拔脚逃走。那些经常游荡在每个印度村庄周围的黄毛野狗也汪汪地吠叫起来。莫格利向前走去,因为他觉得饿了。当他走到村庄大门时,注意到晚间用来挡住大门的荆棘丛已挪到一旁。

“啊——”他叫了一声,因为他夜间出门搜寻食物时,曾经不止一次碰见过这样的障碍物。“看来这儿的人类也怕丛林里的兽族。”他在大门边坐下了。等到有个男人走出来的时候,他站了起来,张大嘴巴,用手往嘴里指指,他想告诉那个人,他饿了,想讨到一点东西吃。那个男人先是盯着他看,然后吓得转身跑回村里唯一的那条街上,一边跑一边大声叫着祭司。祭司来到大门口,他是个高高的胖子,身穿白衣服,额头上涂着红色和黄色的标记。祭司来到大门前,还有大约一百个人跟在他后面跑来了。他们盯着他目瞪口呆,然后交谈着,喊着,用手指着莫格利。

“这些人类真没有礼貌,”莫格利自言自语地说,“只有灰猿才会像他们这样对着别人指手画脚。”于是,他把又黑又长的头发使劲甩到身后,皱起眉毛看着人群。

“这有什么可怕的?”祭司毕竟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对大家说,“看看他的胳膊上和腿上的疤,都是狼咬的。他只不过是个从狼窝里逃出来的狼孩子罢了。”

当然,狼崽们一起玩的时候,往往不注意,假装咬莫格利时,偶尔不能控制自己的牙齿,难免咬得重了,所以他的胳膊上和腿上全都是浅色的伤疤。可是他绝不会不把这叫做咬。经过森林生活,他知道真正被咬是什么滋味。

“哎哟!哎哟!”两三个妇人同声叫了起来。“看被狼咬得那个样儿,可怜的孩子!他还是个英俊的男孩子。他的样子长得真乖,他的眼睛像红红的火焰。我敢起誓,米苏亚,他真有些像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呢。”

“让我看看,”一个女人说道。她的手腕和脚踝上都戴着很多沉甸甸的铜镯子。她用手掌遮在眉上,仔细望着莫格利。“确实有些相像。他要瘦一点,可是他的神情和我的孩子一个样。”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米苏亚是当地最富有的村民的妻子。于是他仰起头朝天空望着,一会儿之后,便接着严肃地说:“被丛林带走的,丛林又归还了。把这个男孩带回家去吧,我的姐妹,别忘了给祭司以荣耀,因为他能看透人类的命运。”

“凭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利自言自语道,“这一切可真像是又一次被狼群察看、接纳入伙的仪式啊!好吧,既然我本来是人类,我就必须顺理成章地变成人。”

妇人招手叫莫格利,把他带到她的小屋里去,人群也就散开了。小屋里有一张刷了红漆的床,一只陶土制成的盛粮食的大箱子,上面有很多凸出的花纹。六只铜锅。一个小小的小壁龛里供奉着一尊印度神像,墙上挂着一面真正的镜子,就是乡村集市上卖的那种镜子。

妇人拿出一大罐牛奶让莫格利喝个够,还给他吃了好几块面包,然后把手放在他的头上,凝视他的眼睛;因为她真的很希望莫格利是她的儿子,老虎把他拖到丛林里,现在他又从丛林里逃回来了。于是,她喊着一个陌生的名字:“纳索,噢,纳索!”不过看样子莫格利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你不记得那天了吗?我给你穿上一双新鞋子的那天?”她碰了碰他的脚,这只脚坚硬得简直像鹿角。“不,”她悲伤地说,“这双脚好像从来没有穿过鞋子。可你太像我的纳索了,从现在起,你就当我的儿子吧。”

莫格利心里很不自在,因为他从来没有在屋顶下面待过。不过他看到屋顶是茅草的,发现他如果想走,随时可以把茅草屋顶撕开,而且窗上也都没有窗栓。他终于对自己说:“既然要做一个人,就要学会人类的语言,要不做一个人还有什么意思呢?现在我什么都听不懂,像个哑巴,就跟人类来到丛林里和我们待在一起那样。我必须学会他们说的话。”

莫格利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当他在狼群里的时候,他学过小野猪的哼哼声,也学过丛林里大公鹿的挑战声,那都是为了生存。因此,只要米苏亚说出一个字,莫格利就马上学着说,说得一点也不走样。不到天黑,他已经学会了小屋里很多东西的名称。

可是,到了上床睡觉的时候,麻烦又来了,因为莫格利他从来没在房子里睡过觉。房子的样子老是让他想起猎人设下的陷阱,当他们关上房门的时候,他就从窗子跳了出去。“随他去吧,”米苏亚的丈夫说,“他还从来没有在床上睡过觉,我们不可能让他一两天就改变习惯。如果他真是被派来代替我们的儿子的,他就一定不会离开我们。”

于是莫格利伸直了身躯,躺在农田边上一片茂盛洁净的草地上。不过还没有等他闭上眼睛,一只软软的灰鼻子就开始拱他的下巴。

“哟!”灰哥(他是狼妈妈的崽子们中最大的一个)说,“你就是这样欢迎跟着你跑了四十多里路的哥哥吗?实在太不值得了。你身上尽是牛群的气味和篝火气味,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小兄弟,我带来了最新消息。”

“丛林里一切还好吗?”莫格利拥抱了他,说道。

“除了被红花烫伤的那些狼,一切都好。喂,听着。西尔汗到很远的地方去狩猎了,他的皮毛被烧得很厉害,他要等到皮毛重新长出以后再回来。他起誓说,他回来以后,一定要把你的骨头埋在韦根加河边的石滩上。”

“那可要走着瞧。我也作了一个小小的计划。不过,有消息总是件好事。我今晚累了,好些新鲜的事弄得我累极了,灰哥。可是,你一定要经常给我带消息来啊。”

“你会永远记得你是狼吧?那些人类不会使你忘记吧?”灰哥焦急地问。

“永远不会。我永远记得我爱你,永远记得爱我们山洞里的全家;可是我也永远会记得,我是被赶出狼群的。”

“你要记住,人类也可能把你赶出去的。人类终归是人类,小兄弟,他们说起话来,就像池塘里的青蛙叫一样。下次下山,我就在草地边上的竹林里等你。”

从那个夜晚开始,莫格利有三个月几乎就没走出过村庄大门。他正忙着学习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首先,他得往身上缠一块布,这使他非常难受;其次,他得懂得钱是怎么回事,可是他一点也搞不懂;他还要学耕种,而他看不出耕种会有什么用。村里的小孩们常常惹得他火冒三丈。幸亏丛林法律教会了他不要发脾气,因为在丛林里,维持生命和搜寻食物全凭着保持冷静;不过每当他因为不会做游戏或者不会放风筝,或他某个字发错了音而取笑他的时候,仅仅是因为他明白杀死光着身子的小崽子是不公正的,才使他没有伸手把他们撕成两半。

他一点也不明白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在丛林里他清楚自己比兽类力气小,不过在村子里,人们都说他的力气大得像头公牛。

莫格利也毫不明白种姓在人和人之间造成的差别。有一次卖陶器的小贩的驴子滑进了泥坑,莫格利攥住驴子的尾巴,把它拉了出来,还帮助小贩码好陶器,好让他运到卡里瓦拉集市上去卖。这件事使人们大为吃惊,因为卖陶器的小贩是个贱民,至于驴子,就更加卑贱了。可是祭司责怪莫格利时,莫格利却威胁说要把祭司也放到驴背上去。于是祭司告诉米苏亚的丈夫,最好打发莫格利去干活,越快越好。

于是村子里的头人告诉莫格利,第二天他就得出去放牧水牛。能够出去,莫格利高兴极了。当天晚上,他们就让莫格利到村子里的一个夜间集会去服务,给人们倒水,于是他便去参加村里的聚会。

每天晚上,许多村子里有名望有身份的人,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底下,围着一个石头砌的台子围坐成一圈。这儿是村里的俱乐部。头人、守夜人、剃头师傅(他知道村子里所有的闲言碎语),以及拥有一支托尔牌老式步枪的村里猎人老布尔迪,都来到这儿碰头和吸烟。一群猴子坐在高高的树枝上唧唧喳喳说个没完,石台下面的地缝里住着一条眼镜蛇,每天晚上人们向他奉上一小盘牛奶让它喝,因为村子里的人都把响尾蛇当做神灵供奉;老人们围坐在树下,抽着巨大的水烟袋,谈着话,直到深夜。他们尽讲一些关于神啦、人啦以及鬼啦之类的美妙故事,布尔迪还常常讲一些更加惊人的丛林兽类生活方式的故事,更加美妙动听,听得那些坐在圈子外边的小孩们的眼睛都快鼓了出来。大部分故事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丛林一直就在他们家门外。鹿和野猪常来吃他们的庄稼,有时在薄暮中,老虎公然在村子大门外看得见的地方拖走个人。

莫格利从小就生活在森林,对他们谈的东西自然是了解的,他只好挡住脸孔,不让别人看见他在笑。于是,当布尔迪把托尔步枪放在膝盖上,兴冲冲地讲着一个又一个神奇的虚构的故事时,莫格利的双肩就抖动个不停。

这会儿布尔迪正在解说,那只拖走米苏亚儿子的老虎是一只幽灵虎。有个几年前去世的狠毒的老放债人,他的鬼魂就附在这只老虎身上。“我说的是实话,”他说道,“因为有一回暴动,老放债人普郎·达斯的账本被烧掉了,他本人也挨了揍,成了瘸子,从此他走路总是一瘸一拐,我刚才说的那只老虎,它也是个瘸子,因为他留下的足迹总是一边深一边浅。”

“是真的,是真的,这肯定是实话。”那些白胡子老头一齐点着头。

“所有那些故事莫非全都是胡编乱造出来的吗?”莫格利开口说,“那只老虎一瘸一拐,因为他生下就是瘸腿,这事谁都知道的呀。说什么放债人的鬼魂附到一只从来比豺狗还胆小的动物身上,真是傻话。”

布尔迪吃了一惊,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头人睁圆了眼睛。

“噢!这是那个丛林里的小杂种,是不是?”布尔迪说道,“你既然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剥下那只老虎的皮送到卡里瓦拉去,政府正悬赏一百卢比要他的命呢。好好待着,听长辈说话最好别乱插嘴。”

莫格利站起来就走。“我躺在这儿听了一晚上,”他回头说道,“布尔迪说了那么多关于丛林的话,除了一两句,其余的没有一个字是真实的,可是丛林就在他家门口呀,既然是这样,我怎么还能相信他讲的那些鬼呀、神呀、妖怪呀等等的故事呢?他还说是他亲眼见过的呢。”

“这孩子的确应该去放牛了。”头人说,布尔迪被莫格利的傲慢无礼气得呼哧呼哧地直喘气。

大多数印度山村的习惯,是在大清晨让几个孩子把黄牛群和水牛群赶出去放牧,晚上再把它们赶回来;那些牛群轻易就可以踩死一个白种男人,却老老实实地任由一些还够不着他们鼻子的孩子们欺负打骂。只要和牛群待在一起,这些孩子就非常安全。连老虎也不敢攻击一大群牛。可是孩子们如果跑开去摘花儿或抓蜥蜴,有时就会被老虎叼走。莫格利骑在头牛大公牛罗玛的身上,穿过村庄的大街;那些蓝灰色的水牛,长着凶猛的眼睛和向后弯曲的长角,一头头从它们的牛棚里走出来,跟在他后面。莫格利很清楚地向一同放牧的孩子表示:他是头儿。他拿着一根磨得光溜溜的长竹竿,用它敲打着水牛,又告诉一个叫卡米阿的小男孩,叫他们自己去放牧黄牛群,他要赶着水牛往前走,并且叫他们要多加小心。不要离开牛群乱跑。

印度人的牧场到处是矮树丛、岩石、杂草和小溪流,牛群一到这儿就分散开去,一下子就看不见了。水牛通常总待在池塘和泥沼里,在温暖的烂泥中一待就是几个小时,打滚、晒太阳。莫格利把水牛赶到平原边上,韦根加河流出丛林的地方;接着他从罗玛的脖子上跳下来,快步跑到一丛竹子边,找到了灰哥。“喂!”灰哥说,“我在这里等你好多天了。你怎么干起放牛的活儿了?”

“这是命令,”莫格利说,“我暂时成为村里的放牛娃。西尔汗有什么消息吗?”

“他已经回到这个地方来了,他在这里等了你很久。眼下他刚刚走了,因为猎物太少了。不过他一心想要杀死你。”

“很好,”莫格利说,“只要他不在的时候,你或者四个兄弟当中的一个就坐在岩石上,好让我一出村子就能够看到。他回来以后,你就在平原正中那棵达克树下的小溪边等我。我们犯不着自己走进西尔汗的嘴里去。”

然后莫格利挑选了一处阴凉的地方,躺下睡着了,水牛在他周围吃着草。在印度,放牛是天下最自在逍遥的活儿之一。牛群走动着,嚼些草,躺下,然后又爬起来向前挪动,它们甚至不哞哞地叫。它们只是发出呼噜的声音,水牛们更是很少说什么,只是一头接一头地走进烂泥塘去,一点点钻进烂泥里,最后只剩下他们的鼻孔和呆呆瞪着的青瓷色眼睛露在水面上,他们躺在那里,就像一根根圆木头。

酷热的太阳,晒得石头在酷热中跳起了舞,放牛的孩子听见一只老鹰(永远不会再多)在头顶上高得几乎望不见的地方发出呼啸声,他们明白,如果他们死了,或者是一头牛死了,那只老鹰就会俯冲而下。而在遥远的地方,另一只老鹰会看见他落下,于是就跟着飞下来,接着又是一只,又是一只,几乎在他们断气之前,二十只饥饿的老鹰就会不知从哪里冒出来。

接着,孩子们睡了,醒来,又睡了,他们用干枯的草叶子编了些小笼子,把蚂蚱放进里面;或是抓两只螳螂,让他们打架;要不他们就用丛林中的红色坚果和黑色坚果串成一串项链;或是一条在水坑旁边抓青蛙的蛇,或是观察一只趴在岩石上晒太阳的蜥蜴。然后他们唱起了长长、长长的歌曲,结尾的地方都带着当地人特有的颤音,这样的白天仿佛比大多数人整整的一生还要长,他们有时用泥捏一座城堡,还捏些泥人和泥马、泥水牛,他们在泥人手里插上芦苇,他们自己扮作国王,假装泥人是他们的军队,或者假装他们是受人礼拜的神。傍晚到来了,孩子们呼唤着,水牛迟钝地爬出黏糊糊的污泥,声音像接连发出的火炮一般,然后他们一个挨着一个地穿过昏暗的平原,回到村子里一闪一闪的灯火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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