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常常会对孩子提出一定的要求,如起床、穿衣、吃饭、上幼儿园、收拾房间等等,希望通过实现这些日常的要求来培养孩子的生活能力,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品德。然而,这些看似简单的事情却往往由于孩子拒绝配合而变得复杂起来。有的家长为了得到孩子的配合,会采取各种方式,如哄、劝、诱导,甚至命令、威胁、贿赂、惩罚等。但这些方式往往效果并不理想。
那么,父母应该怎么做才比较妥当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父母对孩子的行为不要消极否定,随意批评在日常生活中,当孩子把玩具洒落一地也不去收拾时,有的父母就会说:“瞧,你把这儿弄得这么乱,我真不明白当初我干嘛要给你买这么多玩具!”当孩子为了看动画片而不理会母亲要他倒垃圾的要求时,母亲也会说:“你没听到我跟你说话吗?真不听话!”正是在这种不经意中,父母把对孩子的不满通过他们自己的言语明确地表达了出来,而经常受到父母否定的孩子往往会拒绝听从父母的任何要求。
第二,父母对孩子所提的要求要具体明确,不要含糊、笼统儿的思维具有具体形象的特点,因此父母在对孩子提要求时,必须注意要求的个体明确性,要便于孩子理解。那些笼统抽象的要求会使孩子不能正确地理解父母的要求。如日常生活中,父母常常会要求孩子“请收拾好你的房间”,年幼的孩子可能会理解为“把所有的东西都放进壁橱里”,而父母的要求则是“把书放进书架,衣服放进柜子,玩具放入箱子中”。因此笼统、含糊的要求极易造成儿童理解的偏差,妨碍父母与孩子的交流。
第三,父母要经常给孩子以鼓励幼儿由于其能力的所限,还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恰当的自我评价,而成人的评价对儿童的自我评价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凡是成人所肯定、认可的行为,他们都认为是正确的,反之则是错误的。因此,父母要经常对孩子的积极行为给予表扬和鼓励,从而强化其行为动机。此外,表扬所带来的积极、愉快的情感体验也会使孩子自觉地听从父母的要求,配合父母的行动。
第四,给孩子选择的机会父母在对孩子提要求的同时,可适当地给孩子选择的机会。
因为选择是权利的体现,这能使孩子在无压力的情况下自觉地服从要求。一旦孩子做出自己的选择,那么他就会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以达到目标。但在提供选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按照父母预期的意图给予选择我们有时会听到父母对孩子说:“要么快点吃饭,要么回房间去。”但是当孩子真的跳下椅子时,父母又会立即叫道:“坐下,吃你的饭。”因此,当父母在给孩子选择时,必须明确自己的意图,必须保证所给予的选择项不论孩子做出何种选择都不致超出预期的范围。譬如,父母希望孩子喝点东西时,就可以说:“你喝牛奶还是橘汁儿?”孩子无论选择哪一项,都能达到目的。
2.时间作为选择项有时候某些要求的选择项只有一个是可以接受的,父母可以采用提供时间选择或序列选择的方法,既提供给孩子选择的机会,同时能有效地控制选择的结果。如:“你想看五分钟电视呢,还是十分钟?”
3.孩子不愿意选择时,父母要“迫使”他选择有时候,孩子可能不愿对父母的要求做出一定的选择,因为父母所提供的选择项都不符合他的意愿。此时,父母要“迫使”他选择,可以问他:“是你自己选呢,还是我替你选?”如果孩子仍不愿选,父母可以继续说:“我想你是希望我替你选。”并替他做出一项选择。
第五,提前给孩子一一些结束或改变活动的时间在公园或游乐园玩,到该回家的时间了,可孩子正玩得起劲,不肯回家,有的父母只得强行拖着眼泪汪汪的孩子离去。如何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呢?像上述这样要孩子立即放弃正玩得起劲的活动而服从你的要求,这对于成人来说也是很难的,更不必说孩子了。因此,父母要给孩子准备结束或改变他们活动的时间。如预先告诉孩子:“十分钟后我们就要走了。”提前给孩子一个时间段提醒孩子结束当前的活动。几分钟后,再次提醒孩子:“再过会儿我们就要回家了!”过一会儿,再说一次:“我们该走了!”由于有了一定的时间缓冲和心理准备,孩子对活动的结束或转变就变得易于接受了。但父母在使用该策略时必须注意,当第一次使用该策略时,就必须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如“该走了”就立即走,不能有任何的妥协,否则,孩子以后就不会听从父母的要求了。既然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过程当中自己时时陷入困境,那就更应该多学习一一学习别人的好主意、好办法。“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把别人的好办法“拿过来”为我所用是个省事的好办法,经过实践,也确实有很多办法是的确不错的。当然,我们不可能得到所有对我们自己都有用的好办法,只有拿出十二万分的耐心从无数好办法中挑出对自己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