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继光二人即刻到各卫所去宣读并详加说明!皇榜主要是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改变:
一,若京军军户家中无十八至三十岁之男丁,可不必选丁入伍,亦不必由亲属族人代替,直到家中有合乎此条者再行征丁。若家中有丁数人,则选轻壮之丁,现在军营中之兵士不符以上者,悉数退出。
二,今年秋收过后,所有京军屯地田亩,包括被强占及被官将押卖的土地将统一收归朝廷所有,再行按家中人头分配租与军户耕种,来年以一成半收租。租期每二十年一签,若无特殊情况,二十年后今日所耕种之地依然由其耕作,但会因家中人头增减而有所增减。若家中有丁在伍者,伍丁亦可领租地,并可免其所领租地之租银。若伍丁为国捐躯,其租地依然可领二十年之期满止。另外有丁在伍之军户还可免却一切役银。
三,往后京军兵员调动,军户不必随军迁移,可长期在现居住地生活。
四,京军粮饷供应由朝廷负责,有克扣粮饷者,将以法处之!
五,若二十八岁以上之兵士,又无行军之意者,可转为屯兵,专事屯田。屯兵与伍兵都可领饷。
六,兵士在军中服役满五年者或超过三十岁就可离开,由家中比之年少者代之。
这一张皇榜的张告,在京城里引起的动静绝对要比让戚继光升官要大的多。特别是那些军户无不拍手叫好,互相奔告。都希望着能挺过今年,明年就有好日子过了。
军户地位低下,主因就是其年收稀少,居无定所,比之寻常百姓还要不如。此时的百姓,靠天地食,地中所产即是其一年收成大份。若租种他人之田,收成十之六七被租及税所取,自留三四勉强渡日,若是耕自家田地,也只得六七而已。皇榜所言真能实行,单租一项就比寻常百姓的民户少了一半。若家中有丁在伍,还可省去税赋之中占了一多半的役银。朝廷又按人头分租,以一家不管男女老少五人计,人租一亩。家中去一丁入伍,以四人之力当可耕五人田。一年收入就足以翻番,大大超出民户。若是家无伍丁,租银减半,也比之民户要好。租约又是长租,只要朝廷的天不变,世代耕种,比之现在,当可以丰衣足食言之,又岂会不大声叫好?
但由此引发的包括土地、赋税、人口、军事以及朝内政治斗争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百姓们自然是不会去考虑的,他们也考虑不了。可我这个当了皇帝没几天的朝政新手,却没法逃避!
皇榜发出之时,兵部第一时间就上了一本。梁梦龙倒不是反对,只是这军户及军屯乃由兵部管理,既然皇上决定这么做了,他自然应当将详请拿出来供我参考。原以为这军屯田地被将官贱卖应是少数,买家也非‘贫下中农’,收了也就收了,也闹不出多大的事来。没曾想这京城一地之军田已然或卖或赏,去了三分之二,而且多为良田。这些都是京军各卫所报给兵部的明帐之数,帐上所记变卖乃为修筑军工筹资所致。这种情形估计在其他地方卫所同样存在,而且得到了朝廷的默许,要不然不会报到兵部入账。现在账上可用的军田只有六十多万亩,按四十万军户计,每户只能分租到一亩半。以这点面积,纵是种植现代的杂交水稻,也难保一家口粮!
这些之前我是不清楚的,还以为这军户既是靠耕种军田而活,田亩之数应当足够。把军田分给他们,又减少租金税银,日子自然好过!没曾想军田数既然会这么般少,他们除了靠着军田外,还要再租外边地主的田地,才能勉强渡日。
自从永乐建都北京,京军所屯在册田地占京城田亩的一半少些,共有160余万亩,以此数分租给军户还是足够有余的。军户们单看皇榜还以为是以这数分租,那自然是高兴。若是知道以剩下亩数分租,高兴还是高兴,毕竟依然能多点收成。却绝不会像现在般高兴过头,整个京城到处都到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
皇榜既出,当然不能改,而且改回去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至此,我才深刻理解到,朝政之事并不是一个现代人以一点现代知识就能轻松解决。现在我真有点骑虎难下之感,当中曲折已经完全打乱我先前想定的先任用人才再行施政的步骤。秋收立马就到,若想依皇榜在明年耕种前完成此事,时间就绝不能再托!
要将卖出之80万亩田地强制收回,已是不可为,由此会造成很多人的破产,或许还会引起变乱。收不得只能买!可是以市价每亩二十五两银计,就得2000万两,这笔巨款我上何处筹去?就是把张居正存下的那点家当全拿了出来,也是不够。
脑子不由的动起了这买卖当中定有文章的脑筋。
史书说这军田都为贱卖。既是贱卖,自然不能以市价估算。若以卖价买回,当可省去三分之一。那些买家也无多少损失,毕竟买去后这些年里收的租银要大大高于利息。再者,既有明帐,以明朝的官场,自然就会有暗帐。军屯之数肯定要超160万亩,多出之数由京军将官私下卖出。或为将官例钱,或为个人贪墨,此数应不会太少。既是非法买得,不治罪已是大幸,被强制收了自然无话可说。而且敢于买这些见不得光的田的人,肯定不会是一些小民!只要将这些田地收回,当可充买回田地之不足。最后,有贱卖,自然就会有腐败。有私卖,自然就会有贪墨。依法治罪,查抄家产,顺理成章。如此,一来可以以此除去京军中之蛀虫,扫掉那些多余之人。二来,也多了买地之银。只是不知这查抄能抄出多少钱来!
一道上谕在心中拟定:所有被卖军田,朝廷一律按卖价购回,此谕颁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各人自到京军总兵衙门办理买卖文书!但凡未在兵部军田册记录,又经查实,实为军屯之田。一律强制收回,朝廷不作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