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五世纪的危机中崛起的意大利盟邦——或用另一个名词,意大利国——将各民族和地区社团结合在罗马霸权之下,其边界由亚平宁至爱奥尼亚海。但在此一世纪后期,边界在山海两面都已越出此限。在北方,共和国为了报古代与近代之仇,已于471年消灭了塞尔特人的辛农斯;在南方,经过490—513年的大战,罗马人将腓尼基人逐出西西里。在北方,有以罗马为首的拉丁城镇阿伦明南(自由民殖民地森纳除外),在南方,有麦萨纳的马默丁人社团,而由于两者在血缘上都属于意大利,所以都具有意大利联盟的共同权利与义务。但罗马联盟权利的扩充,恐怕不是由于长远的政治考虑使然,而是由于形势所逼。然而在迦太基之战取得胜利以后,新而广大的政治观点却是罗马政治不得不考虑的了——实际上半岛的特征也早已显示出政治观念变化的必要性。不论就政治观点而言还是军事观点而言,罗马都理当将边界从低矮而易于越过的亚平宁山脉推至那将北欧与南欧阻断的大山阿尔卑斯,并当将意大利的主宰权跟半岛东西两边的海域主宰权结合为一;而现在,将腓尼基人逐出西西里之后,这任务中最艰困的部分业已达成,而种种情况的组合使罗马政府更易于完成大业。
意大利对其西边的海域远比对东边的亚德里亚海更为注意,其中多港而丰饶的大岛已因腓尼基和约大部分转入罗马人手中。叙拉古的海罗王在23年的迦太基之战中,坚定的站在罗马一边,现在自然有权要求领土的扩充;但罗马人在战争初起之际,即下决心只能允许该岛有次属国,则在战后必然要把西西里攫为己有,海罗可以因他的领土——即除却叙拉古本身的区域外,还包括艾洛拉斯,尼腾,阿克莱,里昂提尼,麦戈拉和陶鲁尼安——与主权仍像以前未遭削减而满意(因为罗马找不到借口),他也可以因为阔大强权并未有一方彻底毁灭而满意,因为这使西西里岛仍有中间势力继续存在的可能性。西西里的大部分土地,如潘诺穆斯,利里阿姆,阿格利根腾,麦萨纳,罗马人则永久占据下来,而惟一遗憾的是未能将西方水域变为罗马的内海,因为萨丁尼亚仍在迦太基人手中。然而,缔和不久,却有了一个出乎意料的机会使罗马人可从迦太基手中攫取这地中海第二大岛。在非洲,和约缔结不久,佣兵与腓尼基属国即联合叛变。原因主要当归罪于迦太基政府。在迦太基之战的最后几年,汉米卡无法像以前一样由他自己的来源支付他西西里佣兵的薪饷,他向国内申请,却归徒然。国内通知他,他可以把军队送回非洲,以便给薪,他服从了。但由于他深知人心,便把军队分成小队,使政府当局可以分队给薪,或者,至少可以隔离他们;然后,他把指挥权放下。但他的一切小心仍旧白费,倒不是因为国库着实空虚,而是由于政府的官僚颟顸。他们等,等到所有的军队都已回到利比亚,却又要克扣已经答应好的薪饷。军队当然叛变,而政府当局的犹豫畏缩又正让叛军明白他们可以狂妄到什么程度。叛军大部分是迦太基统治区域或属国的土著,他们了解在雷克拉斯远征军后迦太基政府的大屠杀所造成的心理仇恨,也知道苛税给人民的压力以及迦太基政府的性格——从不守信又从不宽谅。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们带着由叛变要来的薪俸遣散回家,会有什么命运在等待他们。迦太基人久来已在挖坑自陷,现在则把坑中填满了人,非得爆炸不成了。革命像野火一样从一个卫戍区烧到另一个卫戍区,从这一个村落烧到另一个村落。利比亚的女人将她们的首饰捐献出来,作为佣兵的薪饷;许多迦太基公民,其中包括西西里军中一些最杰出的军官,都成为这怒火的牺牲者;迦太基业已两面被围,而从城中派出的迦太基军由于领导者无能,立即全军溃灭。
当罗马人看到他们既恨又惧的敌人陷于比罗马战争更大的危险之际,开始越来越悔恨513年的和约(这和约,即使实际上并非太草率,现在也人人觉得草率了),而忘记那时他们自己已如何疲惫,而迦太基又曾如何强大。确实,为了顾及面子,他们不便跟叛军公然沟通。事实上,他们答应迦太基为这次战争在意大利招募新兵,并禁止意大利航海者与利比亚人交往。但在这些友善的行为中,罗马政府究竟是否热衷,则殊属可疑。因为虽然有表面上的这些表示,非洲叛军仍继续与罗马海员交易,囚为临危受命统领军队的汉米卡曾捉住好几个与叛军交易的意大利船长,罗马元老院为此与迦太基政府交涉释放。叛军则将罗马视为他们自然的盟友。萨丁尼亚的卫戍部队也像其它部队宣布赞成叛军了,当他们眼见无法抵挡内陆无敌的山军时(约515年),便要把萨丁尼亚让予罗马人;甚至连尤提卡社团——他们也叛离迦太基,而现在遭受汉米卡军的严重压力——也向罗马提出同样的建议。但后者被拒绝了,只因为接受这个城市超出了意大利的天然边界,因此超出了罗马政府的计划。但他们却反复思考了萨丁尼亚叛军的提议,并接受了原先在迦太基人手中的萨丁尼亚部分(516年)。这件事,像接受马默丁人的转赠一样,罗马人难逃谴责,因为这种一个胜利的大国竟然肯为不义之地而屈身与叛变的佣兵结为一气。这时迦太基正面临最大难关,乃对这不可原谅的暴行保持沉默;但在汉米卡的天才出乎罗马意料又违背罗马愿望的情况下将迦太基叛军敉平之后(517年),迦太基的使者立即出现在罗马,要求交还萨丁尼亚。但罗马人已不愿归还掠夺之地,用了轻浮而不相干的理由搪塞,说迦太基人对罗马商人造成多少伤害等等,并仓促宣战。在政治上力量即是权利,这个原则在此以赤裸的无耻暴露无遗。迦太基人义愤填膺,理应接受宣战。设若凯特拉斯于5年前坚持萨丁尼亚的割让,战争可能会继续。然而现在,在两个大岛俱失,利比亚处于沸腾,24年的大战再加上将近5年的内战,国力已不堪任何冲击的情况下,迦太基只得屈服。只有在反复的请求,在迦太基答应赔偿战争准备金1200泰伦特(292,000英镑)之后,罗马才不情愿的撤回战争之宣告。
如此,罗马几乎不费一兵一卒就取得萨丁尼亚。此外,又加上伊特拉斯坎人古代占据的科西嘉岛(或许从罗马与伊特拉斯坎人最后一次战争中,罗马驻军就一直留守在该岛)。不过,在萨丁尼亚,尤其是崎岖的科西嘉,罗马人也和腓尼基人一样,只占据海岸一带。他们同内陆的土著一直处于战斗状态,或无宁说,把他们当野兽来摄取。他们用狗作饵来诱捕土著,捕捉之后运往奴隶市场;但他们并未从事真正的征服战。他们并非为萨丁尼亚本身而要萨丁尼亚,而是为了意大利的安全。现在,罗马联邦已拥有三个大岛,它可以称第勒尼安海为内海了。
意大利西海岛屿的获得使罗马的治理方法产生了分别,这分别虽然根本上是出于方便,也几乎是偶然的,却发生了深远的影响——这即是大陆治理方式与海外治理方式,或用后来流行的名称,是意大利与诸行省的治理方式。在此以前,罗马社团的两个主要行政官——即“执政官”(Consul)——在行动权的地区范围上是没有法定限制的。罗马政治的疆界有多大,他们的行动权边界就有多大。当然,在实际上,他们权力有区分,例如,在法律事务上,审理罗马公民的任务就完全交予Praetor“军事或司法行政官”,而在拉丁或其它自治社团中,现存的条款必须受到尊重。从487年起在全意大利设置的四个会计官(quaestor),至少在形式上并未削减行政官的权威,囚为不论在罗马还是在意大利,他们的职位只是助理行政官,需向执政官负责。这种治理方式一开始也似乎用于从迦太基取得的领土,若干年间西西里与萨丁尼亚由执政官监督下的会计官所治理;但罗马人必定不久就已发现,海外地区派遣特别授命的行政官乃是不可避免之事。由于领土的扩张,罗马的法律事务无法再集于“司法行政官”一人身上,他们乃派遣代理法官至遥远地区;同样,政治与军事的治理权现在(527年)也不能集于一身了。每一个新的海外地区——即西西里,萨丁尼亚及与之有连带关系的科西嘉——现在都指派了一个特别的助理执政官,在阶级与职称上都低于执政官,而和“司法行政官”相等,但是,和司法行政官未曾设置以前的执政官一样,在他自己的行政区域内,集司令、行政主管与最高法官于一身。只有经济权未交到这些新行政官手里,这也像最早时期未交到执政官手里一样;每一位地方行政官,由政府派遣一名至数名会计员做助理,他们与行政官的关系如同家庭中的父子关系,但他们专司经济事务,向元老院负责。
在大陆和海洋领地上最高行政权的不同,是两者在法律上的惟一分别。罗马用以组织其意大利范围内各依从社团的其它原则,也转用到意大利以外诸区。这些社团,一无例外的,在对外关系上,都失去独立权。至于内部关系上,则地区人民在其地区之外,此前都无权获得产业,甚至可能无婚姻权。可是另一方面——至少在西西里是如此——罗马却任许各城有联邦性组织(这含有些许危险),甚至允许西西里的一般议会及其无害的请愿权与控告权存在。在金融方面,若立即宣布各岛只能运用罗马货币,将是不合实际的办法。但似乎一开始罗马货币就取得了合法流通权,而贵重金属的造币权似乎也从西西里撤销。另一方面,不仅西西里所有的地产原封未动(在这一世纪,由战争而据有意大利之外的土地权,仍是罗马还未想到的一个原则),而且西西里和萨丁尼亚的各社团均保留其内部行政权和一部分的自治权。所有各社团的民主制度无疑被搁置,而转入代表着贵族的议会之手;各社团——至少西西里的——则需应合罗马的调查,每5年做一次总调查。但这两种措施都是隶属于罗马元老院之统治的必然结果。后者事实上不可能用希腊的ecclesioe“全民议会”来统治,也不可能没有各依附社团的经济与军事资料来统治,在意大利各区域,也有同样的措施。
然而,海外诸社团跟意大利诸社团在权利上固然有此基本的平等,另一方面却又有一个明显的分别——不错,这分别只是“事实上的”,然而,其后果却非常重要。海外社团不对罗马的陆军或舰队提供固定的兵源;他们失去了武装权——只有在罗马军事行政官召令之下,要他们为防卫他们自己的家乡时,始可从军,而罗马政府则有派遣意大利军至各岛的自由。西西里以税捐代替兵役:田产的十分之一,西西里港口一切进出口货物总值的百分之五,归罗马所有。两种税捐都并非新创。波斯王和迦太基共和国所征收的税捐,实质上也是十分之一。希腊援东方先例,久来就与暴政或霸权并行,征收同值税捐。特别是西西里人,久来就向叙拉古或迦太基缴纳什一税,也久来就缴关税。西塞罗说,“我们接受西西里诸社团加入我们的被保护者之行列,其立场为,他们继续生活在他们以前生活的法规之下,以他们以前服从他们的统治者的态度服从罗马社团。”这一点是不可忽视的。但让不公道之事继续存在,即是行不公道。我们姑不从属民立场来说——因为他们只不过换了新的统治者——而从新的统治者立场来说,这是有重大影响的。因为罗马放弃了它原先明智与大度的政治原则,这就是,罗马只当接受属民的军事援助,而永不以金钱的补偿来替代。跟这个原则的放弃相比,所有其它一切减税或纳税方法的改变,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无疑,减免确实是有的。麦萨纳就获准直接加入togati联邦,如意大利境内的希腊城市一般,向罗马舰队提供兵源。其它一些城镇也受到特别的待遇,虽不能加入意大利的军事联盟,却不但免除供奉与什一税,而且有其它优厚条件。这样的城镇有塞格斯塔与哈利西艾,它们是迦太基的西西里城镇中最早加入罗马联盟的。有森杜瑞帕,这是该岛东部的内陆镇,受命监视其邻界的叙拉古领土,有北岸的阿莱萨,这是第一个加入罗马人行列的自由希腊镇。最重要的还有潘诺穆斯,以前是迦太基人在西西里的首府,此后则注定要成为罗马人的了。如此,罗马人将他们古老的政治规则用于西西里,即将依附社团小心的分为等级,各有不同权利。但萨丁尼亚与西西里的社团,就整体看来,所处的不是依附的盟邦地位,而是缴纳供奉的属民地位。
如此,社团概可分为三类:一、提供军队的;二、纳贡缴税的;三、既不提供军队又不纳贡缴税的。然而这种分类并不必然和意大利本土及行省的地理位置相吻合。海外的社团也有可以属于意大利联邦的。例如麦萨纳本质上就跟意大利本土内的萨比利亚人站在同一地位;甚至于在西西里与萨丁尼亚,若要建立具有拉丁人之权利的新社团,并不比在亚平宁山以外更有法律上的障碍。本土上的社团也可能会被剥夺参军的权利,而成为进贡纳税者;波河流域的某些塞尔特人,便是如此,而这个方案此后沿用的范围相当广。但事实上,提供军队的仍旧断然以本土社团为主,纳税的则以外岛为主。罗马人虽然并不打算在希腊文明化的西西里岛发展意大利人的殖民地,也不在萨丁尼亚,罗马政府却无疑早已决定不仅要征服亚平宁与阿尔卑斯之间的诸蛮族,也随着他们的征服战之进展,而意图在此区域建立意大利血源与意大利权利的新殖民区。因之,海外的占有地不仅被贬为附属状态,而且注定要永远如此。而由法律置于执政官权下的官方领土——也就是罗马人的大陆领土——则将成为新的、疆域更广的意大利,这领域将从阿尔卑斯山至爱奥尼亚海。不错,最初这地理概念性的意大利并不全和政治概念上的意大利联邦完全相合,有些地方宽了,有些地方则不及。但即在这时,罗马人都已把阿尔卑斯界域之内的地方视为“意大利的”了,也就是说,目前已是togati的领土,或将来必是;这情况有如北美,其边界先以地理的意义形成,然后再随着殖民地的推展,在政治意义上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