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的某处,一栋别墅中。
雪曼从浴室中洗完澡出来,来到客厅,就看见某只妖孽躺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着杂志,嚼着零食,雪曼见状气打一出来,抡起身边的茶杯就扔过去!“夜以凡,你小子很悠闲啊!”冷冷的撇着他。
“啊!好痛,呜呜~,曼曼很痛哎,你就那么狠心啊”卖萌,还是卖萌。可惜某人不吃它那一套。
“狠心?噢,soga,那你慢慢看,我回房间了。”一个转身不留一点痕迹,夜以凡(以后就叫“以凡”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拦住了雪曼。
“曼曼,别生气嘛~我错了。”撇着嘴巴,盯着雪曼,求原谅。
“噢”雪曼走向沙发坐了下来,“我要的东西呢”
以凡屁颠屁颠地将东西递给了雪曼,是一份资料。
雪曼看了一会儿资料,以凡开口“曼曼,我选了这所高中,你要去吗?哎~初中毕业你都那么聪明了,明明就是那博士级别,干嘛还要去什么破学校啊”
“我喜欢,不行啊…”雪曼送给了以凡一个卫生球
“呜呜呜~曼曼,你白我,好伤心~”以凡翘着嘴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只有3岁半。
雪曼摸了摸以凡的头“行行行,我的错,以凡,你怎么老是这样,就那么长不大,哎…”雪曼无奈。
“在曼曼面前我永远都长不大,嘻嘻。”以凡温柔的看着雪曼,当然雪曼感觉得到。
“好歹你也是夜以家族的少爷,以后家族靠你了不得吃亏。”雪曼。
“切,那我取了曼曼,曼曼帮我好了呀”以凡眨了眨眼睛。
雪曼拿起茶几上的杂志就往以凡头上砸去“啊!!!你干嘛曼曼,很痛啊!”
“活该,我才不要你娶我,我只要自己的小说生涯就够了,才不稀罕。”当然以凡不知道雪曼的身份是千雁家族的千金。
“呜呜~曼曼不要我了!不要我了!”以凡哭丧着脸。
“喂!姓夜以的,你是不是男的,跟个三岁半一样!算了,不和你多说了,我回房间了。学校就拜托你了。”雪曼回了房间。
曼曼,在你面前,我就是个三岁半,长不大,只因是你……(以凡)
..。华丽丽的分界线..。
雪曼因成为了当红的小说家(雪榕),认识了夜以凡,夜以凡一直是雪曼小说的fan,不久夜以凡和雪曼成为了闺蜜,买下了X市的一栋别墅住在一起,一同完成了初中学业,接下来就是去高中报道了。但是夜以凡只是单纯的认为雪曼只有小说家这个身份,夜以凡就算去查了也没查到,所以认为雪曼只是个小说家,对自己不会不利,也不会像别的女的一样是花痴类型,夜以凡对雪曼的印象还是很好的,喜欢对雪曼撒娇,雪曼也不讨厌。待久了夜以凡也知道了雪曼有“幻想症”,喜欢将幻想写进小说,经常读雪曼的小说,尽可能将里面的幻想帮她实现,但是也并非简单,但是能陪伴她这点还是能做到的,毕竟他们不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