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匡挠了挠头发,看了尹娇一眼微微一笑,随后就压低声音说,“老大,我发现其实男人要爱上一个女人很简单。老大你说说,在咱们男人眼里,什么叫做国色天香?”
“国色天香?不就是邵媚倩、沈婉卉那种类型的吗?”麦小龙掰着手指说。
徐匡露出一脸不屑的表情,他拍了拍麦小龙的肩膀说,“老大,虽然你比我有本事,但在女人方面,你还是太嫩了!你为什么觉得二小姐他们就是国色天香呢?就因为她们长得漂亮?”
麦小龙仔细思考了下,摇了摇头,“这倒不是。”
“就是说。”徐匡说,“你觉得二小姐他们国色天香,是因为她们对你的胃口!尹娇也是一样。虽然尹娇长得不算好看,但是在我眼里,那就是国色天香。”
最后徐匡用一个过来人的语气,叹了口气,“都说男人是看颜的动物,其实这都是瞎扯。女人眼里的帅哥一定是肌肉男或者小清新,但男人眼里的美女,只要对脾气对眼,然后长得过得去,也就成了。”
麦小龙仔细一想,确实是这个理。这也就是为什么追星的女孩子比较多的缘故,因为她们完全就是看颜啊!至于男孩子追星就比较淡定一点了,因为电影明星长得在漂亮,他们也接触不到啊!最多也就是一个晚上打飞机的对象罢了。
尹娇这时候走了上来,问,“咱们不是来喝酒的吗?你们在哪里嘀嘀咕咕说什么呢!”
徐匡立刻转身,陪着笑说,“没有,没有,我和老大在讨论一些问题呢。我们这就进去,这就进去。”
麦小龙也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三个人就走进了这酒吧之中。
这种酒吧,麦小龙是第一次来,徐匡来的次数也不多,不过尹娇似乎是这里的常客,要了几杯酒,尹娇就拉着徐匡去舞台上嗨去了。
说起来,尹娇跳舞确实不错,引得周围不少人都在吹口哨,而徐匡的动作就很笨拙,令人有种想捧腹大笑的感觉。
坐在一个角落里,麦小龙静静地注视着这一切,嘴角里带着一丝笑意,然后就面前的一杯酒一饮而尽。
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路人,与这喧杂的环境格格不入。
实际上他本来就不属于这里,之所以来这里,无非就是想要痛痛快快地喝一杯而已。
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麦小龙将视线转向了别处,很快一道背影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个女人,穿着******,一头长发,此时背对着自己,在拼命地往嘴里倒酒。
麦小龙皱了皱眉头,他感觉这个女人的背影似曾相似,不过麦小龙并没有多想什么,随后就转移了视线。
可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几个小流氓,走到了那个女人的面前,并且还在那个女人的屁股上摸了摸。
那女人立刻勃然大怒,“给我滚!老娘心情不好!别惹老娘!”
听见这个声音,麦小龙终于认出她是谁来了。
当初在初次遇见程家兄弟的时候,在公寓的地下停车场里,麦小龙无意中发现某张车里,正有一对野鸳鸯在做着剧烈的运动。
那男的有五十多岁,女主角看上去却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
而现在出现在这里,不断往自己嘴里灌酒的人,就是那对野鸳鸯中的女主角!
酒吧里之所以很乱,是因为这里专门就是喝酒的地方。人在喝完酒之后,都会丑态百出,况且这些小流氓就算是不喝酒,一个个也没安好心。
这群小流氓带头的,是一个叫做黄毛的家伙。
他早就发现了这个单独坐在那里,不断往嘴里灌酒的女孩,于是就和身边的兄弟使了个眼色,几个人就走了上去。
“别介,小妹妹,哥哥们不是坏人,就是想和你聊聊天而已啊。”黄毛大笑着,同时在那女子的身边坐了下来。
那女子却眉头一皱,“我没兴趣,给我滚!”
黄毛自然不肯就这么离开,但女子的心情似乎真的不好,甩手就是一巴掌。
“啪!”
清脆的巴掌声在这喧杂的酒吧里,并没有多少人发现,但黄毛的脸色变了。
“是给你脸不要脸对吧?”黄毛咬着牙,怒气冲冲地说,同时就举起了巴掌。
不过他的巴掌还没落下去,手就被人抓住了。
麦小龙笑着走了上去,同时将酒杯放在了女子的面前,然后看了黄毛一眼,淡淡地说,“这个人是我的朋友,你找死吗?”
然后手一甩,黄毛就往后倒退了几步。
黄毛还想要发作,但这时候已经有个酒吧的保镖走了过来。那个人五大三粗的,身上满是健硕的肌肉。他走到麦小龙等人面前,一双眼睛看了看几个人,然后冷声说,“想要闹事,先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再说!”
那个黄毛看了看保镖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忌讳,同时又狠狠瞪了麦小龙和那个女子一眼,最后咬着牙说,“我们走!”
几个小流氓就离开了酒吧。
保镖才露出了一丝微笑,“对不起,你们接着继续。不过我要提醒两位,我只能保证客人在店里不会受到伤害,至于出了店门怎么样,我也管不了。”
保镖早就注意到了单独坐在这里的女子,之前也有几波人想要和她调侃,他都没有出面。
那是因为酒吧说白了,就是交朋友的地方。只要不出现强迫性的行为,他们压根就不管。
而刚才那个黄毛,则是有些过线了。所以他才会出现。
实际上,每一个酒吧都不是那么干净的,有些时候,如果闹事的人背景比较大的话,就算是真的发生了什么强迫性的行为,保镖都会装看不见。
麦小龙对保镖点了点头,并且道了谢,保镖就下去了。
保镖之所以对麦小龙这么客气,那是因为他看见了麦小龙手里的酒。
麦小龙手里的酒,价格在两千块钱左右,这个价格算不上什么好酒,但是能在酒吧里喝得起这种酒的人,确实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