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5月9日联邦德国正式加入北约以后,苏联和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波兰、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8国政府于5月11—14日在波兰首都华沙举行会议,缔结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通称《华沙条约》)。条约决定建立“武装部队的联合司令部,统率根据缔约国各方协议拨归其指挥的各国武装部队”;“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武装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条约还规定,为了对一些重大的国际问题进行磋商,缔约国“建立政治协商委员会,由每一缔约国派一政府成员或一特别代表参加。”1955年5月21日—6月4日,华沙条约各缔约国都先后履行了批准手续。从当时世界两大阵营对抗的总格局看,华沙条约是防御性的,是苏联面对美国武装西德强化北约组织必然要采取的一个相应战略措施。建立华约组织的目的是维护和巩固雅尔塔体制,保障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全。这在当时条件下是必要的。
华约组织的主要机构政治协商委员会、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以及联合参谋部均设在莫斯科。联合武装部队的历届总司令、第一副总司令和参谋长、以及政治协商委员会的秘书长、国防部长委员会主席等要职,一直由苏联人担任。苏联还在许多缔约国中驻扎部队,同时将其军事人员以总司令的代表、军事顾问等名义常驻在一些成员国军队的各级机构中。华约的建立使东西方之间最终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军事集团,使两大阵营的对峙具有了明显的军事对抗色彩,从而使“冷战”气氛达到了高潮。
社会主义国家反对美国霸权政策的行动不仅表现于苏联东欧,而且也表现于亚洲。这方面最突出的事件是:中苏缔结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中朝共同抗击美国的武装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