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四海客栈,任飞、贝凌、西门康和孙三正坐在那间会客室里,看着桌面上的一个皮袋发呆,那个皮袋口已经散开,几颗各种颜色的宝石滚落在桌上。宝石闪闪发光,看的出来价值不菲。
这袋子正是凌云霄派人送来的。
贝凌、西门康和孙三最后都把目光停留在任飞的脸上。
西门康问道:“任飞,你真的答应了凌云霄?为什么?虽然这个任务的报酬确实不错。可是你别忘了,现在所有人都认为你是为翼峰做事情的。翼峰那里如果知道你帮凌云霄做事,只怕不好交代。”
任飞脸上微微有些尴尬:“那天要是动起手来,我们几个只怕没那么容易从凌云霄那里逃出来,而且凌云霄出手确实大方。翼峰是让我帮他打探冲丸镇的情况,凌云霄只是让我找苍穹令,两件事情也不冲突。我只是个商人,又不是翼峰手下的官员。”
“你已经向翼峰交代了冲丸镇的事情,我们任务算是完成了吧?”孙三问。
任飞脸上顿时神采奕奕:“兄弟们,等着继续收金币吧。翼峰已经委托我们组织佣兵去将冲丸镇夺回来。经费已经拨下来了。”
“我们自己组建一支佣兵!”西门康和孙三忍不住叫了出来,连贝凌的眉头都微微一扬。在这样的世道,能被允许组建一支自己的佣兵,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手中的筹码又多了几分!
众人喜上眉梢,顿时觉得接下凌云霄的任务也没什么,只要这两件事情做成,四海客栈的佣兵团,自然会名扬四海。反正翼峰也只是青炎帝国的一个藩主,并没有反叛青炎帝国的迹象,也不至于公开和凌云霄翻脸,他们正好在其中左右逢源,大发其财。
四个人接下来又商量了一番,就开始分头行动起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狂沙帮着任飞在朔州城里招兵买马,以狂沙以前的手下为基础,又挖了不少别的佣兵团中的佣兵,一个多月时间里,任飞手下的佣兵团已经初具规模,组建了五百人的一个大队。
按照事先的计划,这五百人中有一百人是轻骑兵,两百人是弩手,还有两百人是掷斧手。本来任飞是想组建一百人的重骑兵,奈何重骑兵实在是太费金币了。他光装备完一百人的轻骑兵,发现手头的金币已经寥寥无几了。
孙三本是准备守护邱灵铃闭关养伤,但是既然任飞接下了任务,他只得把这件事情托付给狐姬和云鹤,让她们在贝凌那里守着邱灵铃。纵然邱灵铃大发脾气,但是被任飞不冷不热的一句“你还想不想拿回五行鼎了”说的哑口无言,唯有愤愤闭关,好早日恢复一身的修为。
看着孙三采购来的精品手弩,任飞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你这弩用了多少金币!我们手里可没这么多金币买这么好的手弩。”
“没事,人家听说是四海客栈采购,愿意赊欠。你看看,我这可是最好的手弩,这上面的黑晶石可以加持破灵之力,一般五六级的灵士都无法防备这手弩发射出来的弩箭。”孙三满脸兴奋。
“靠,我是让你采购来装备那两百人的普通手弩,顶多加持一个远程攻击力就行了。你这个破灵之力贵的要命不说,你想想看,那冲丸镇上哪里有几个灵士?最重要的是对付风之大队的那些个游骑兵!”任飞痛心疾首,如果不买这种手弩,他至少还可以装备出五十个轻骑兵。
“就算现在用不着,以后也能用。”孙三见任飞面色不善,撂下一句话就闪人了。
任飞揉揉额头,找来狂沙,开始商议如何练兵。自从收复了狂沙以后,任飞就知道狂沙曾经为大成帝国效力,在战场上杀人无数,后来因为得罪了上司,随便安了个罪名,被判了死刑关进大牢。后来他手下的几个兄弟连夜劫了牢狱,将他救出来。他杀了那上司后就带着弟兄们逃到朔州,在朔州也算做出了一番事业,只是碰到了任飞以后,接连吃了几次大亏,终究被任飞所挟制。
“狂沙,现在人已经招齐了,剩下两个月,你要好好的去操练这帮孙子。你的那几个从大成帝国带来的手下,都是沙场上从死人堆里打过滚的,就让他们可劲折腾。以你看,两个月以后,这些人能不能拉出去打上一仗?”
“这里面至少一多半都是佣兵出身,个人的武技和经验都不错,不过佣兵也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仗着个人技能好,在互相配合作战上面就有欠缺。我在战场上,宁愿要配合好的普通战士,也不要那种只会依仗实力不懂配合的高手。”狂沙慢慢说道。
“好,你就按照你的想法去操练他们。两个月后,我要带着这些人去攻打一个小镇,西门康把那个小镇的情形还有大概兵力布局已经告诉你了吧,你就按照攻打小镇的要求去练兵。”
“这小镇里面驻扎的是正规军队,我们这些临时凑起来的佣兵团是没办法和他们正面对决的。最好是一点一点的收拾他们落单的人马。他们人多,我们就跑。等到他们忍不住来追我们的时候,我们就在他们的必经之路布置陷阱。还有,弩手一定要多,弩箭上喂毒,等他们落到陷阱里的时候,弩箭是能给他们造成最大杀伤力的兵器。”
任飞精神大振,商人本性让他对各种所需成本最小的攻击手段异常感兴趣。虽然佣兵的生死他并不放在心上,但是想到这些佣兵们的身价,以及死亡和受伤的抚恤,任飞就会心疼的打哆嗦。
损失一个佣兵,就是损失一大笔金币!任飞当下心里已经有了计较,把两百弩手扩大到三百弩手,剩下的一百步兵,也装备上弓箭。他又从骑兵里面挑出五十个身手好的,配上钢丝锁子甲和斧枪,做为游骑兵来配合弩手。
就在整个佣兵大队初具规模以后,西门康已经给他们的第一个佣兵大队起好了名字,就叫“天鹰”。而一直待在贝凌那里的大黑,则当之无愧的成为了“天鹰”佣兵大队的宠物兼队标。
数日来,在城郊外翼峰提供的一处训练场地,狂沙一直带着五百人苦训。孙三一直在那里不断调整不同佣兵兵种的装备属性,比如装备了斧枪的游骑兵,因为游骑兵担负着冲锋的任务,所以孙三给他们的身披的精钢锁子甲特别炼制了可以防止法力攻击的破法护身的功效。
西门康则和雇佣兵里面的五个灵士一起埋头苦练。自从冲丸镇离开以后,西门康一改往日颓废作风,开始日以继夜的修炼灵力,并且和那五个灵士研究了不少以远打近,以多打少的方法。
贝凌躲在他城外的房子里,在蓝蜜的帮助下,炼制了不少毒药。这些毒药都是用来淬炼佣兵们的武器。只是,贝凌炼药效率如此之低,让任飞每每怀疑,贝凌和蓝蜜躲在那药室里,不是炼制药品,而是有别的不轨之举。但是贝凌总是能在任飞的最后期限内交出他要的药品,让任飞只能悻悻然。
但是任飞也经常会闭关两三天,对外号称是在研读兵书,实则是躲在房间里面修炼神识。
此时,任飞正和傻妞面对面站着。傻妞身穿一袭白袍,银发垂落在脑后,如镜面一般光滑,紫色的眸子如夜空下的大海,深邃而神秘。她赤着双足,仔细看去,双足距离地面约有一寸多高的距离,在她雪白细腻的脚趾上,有片片雪花飞舞。
傻妞如今有很强烈的自主意识。现在任飞每次都是用上所有的修为,才能强行将傻妞召唤出来。但是,任飞却是越发喜欢这种在现实世界中同傻妞的对峙,而不是在意识的世界中,那里的傻妞更像是一个影子,而在这里,傻妞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一个活生生美丽的女人。
当然,也是个脾气很大的女人。此时,傻妞的双眉之间,已经有暴风雪在凝聚。
而任飞,则眉毛一挑,在嘴角惫懒笑容的掩盖下,他身上的劲气已经开始疯狂运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