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你说的话乌某一点都听不懂。”乌贼张目结舌道。
“听不懂没有关系,我的剑有办法让你听懂。”周云轩说道。
“阁下是什么人?”乌贼惊异道。
“周云轩。”周云轩咳嗽了几声,面色有些苍白说道。
“‘风流第一剑’周云轩?”乌贼惊呆叫道。
“正是周某。”周云轩叹道。
“我怎么会遇见你?”乌贼惊恐低声道。
“我有那么可怕吗?”周云轩无奈道。
“你并不不可怕,可怕的是跟你遇上的人,很多人都死了!”乌贼眼睛微缩道。
“看样子我是一个很不受欢迎的人。”周云轩低叹道,“现在你懂了吗?难道你还是需要我自己来拿?”
乌贼咬牙,整个嘴唇都咬的很用力,他很不甘,就这样白忙一场,竹篮打水一场空?
“拿去!”乌贼最终妥协了,宝物虽好,但是毕竟还是自家性命重要,要是小命没有了,要再多的身外之物又有何用?
同样是一个灰布包裹的木盒,大小行径犹如一个模子刻出来一般,周云轩拿在手里,入手却是很沉,估计有二十几来斤重。
“阁下,我现在可以走了吗?”乌贼说道。
“当然,我的剑又没架在你的脖子上,你的双腿又没长在我的身上,你难道不会自己走吗?”周云轩说道。
“阁下的恩情,乌某永生难忘!”乌贼侧过身,从周云轩旁边溜走。
周云轩走回角落里的桌子旁,将木盒包裹放在桌子边上,继续坐下来喝酒。
“少爷,你不应该放走他,你放走一个对你记恨的小偷,估计以后会有很多的麻烦。”铁钢神说道。
“我虽然怕麻烦,但是还没有怕到要去杀人来解决麻烦,如果真要如此,那周云轩还是周云轩吗?”周云轩又斟了一杯酒,一口干了,随后合眼细细品尝,等酒味过后,他才睁眼哈哈笑道。
“所以少爷你一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古往今来,很多英雄豪杰都在这一点上吃尽了苦头。”铁钢神也猛喝一杯,仰首长叹。
“哦?你倒是说出来听听。”周云轩好奇道。
“少爷,你的心太仁慈了!”铁钢神叹道:“想当年楚汉相争,鸿门宴上,楚霸王项羽就是太仁慈了,给了刘邦一个机会,才丢了天下!”
“做英雄的大多都没有好下场,可是他们是否会在意呢?人生自古谁无死,只是有的人死的重于泰山,有的人死的轻于鸿毛。”周云轩举杯长叹,“可是周云轩就是周云轩,他不是霸王项羽,也不是天下得主刘邦,他只是,一个爱喝酒的酒鬼,一个风流漂泊的江湖浪子。”
“做酒鬼好啊,醉生梦死,人间再无烦恼事。做江湖浪子更好,看尽天下美色,尝尽人间柔情似水,世间哪个男人不羡慕?”
啪!墙角的窗户又被撞破,一根熟悉的黑色鞭子席卷而入,就像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比的缠在桌子上的木盒包裹。窗外那熟悉的大声怪笑猛然响起,随即黑影闪动,收回黑色鞭子拿走了木盒包裹,戏谑的怪笑犹在,人却飞快的逃了。
“又是那个江湖汉子,好一个回马枪!”周云轩吃惊的说道。等他出手已经来不及了,铁钢神也来不及反应过来。
“少爷,我去追他!”铁钢神怒吼一声,犹如发怒的狮子,猛然跳起抢出店门,店外快马顿时嘶鸣,显然铁钢神扬长追去了。
“江湖中使用的法宝是用‘火精母铁’做成的黑色鞭子,而且还跑的比良马还快的轻功,恐怕除了那个长了三条腿的‘三脚追风’鸵鸟,天下之大也找不出第二个了。”周云轩喝完手中酒,出了店门在后院寻了一匹好马追了去。他从来不糟蹋酒,哪怕是刀架在脖子上,也改变不了他酒鬼的风骨。
出了城门,地面有比较深痕迹的马蹄印,周云轩知道铁钢神追的急,座下快马必定跑的迅疾,马蹄踏溅地面之力很重,地面上最深的马蹄之印也就肯定是他留下的了。
顺着地面上的马蹄印痕迹,周云轩一路追了过去,他骑得是一匹灰色的杂毛马,不过这马驹脚力很足,跑的虽然比不上那些千里宝马,不过比之一些骏马倒是优胜了不少。周云轩一生流浪江湖,漂泊一生,作为一个有名的江湖浪子,他对马匹的独特见识,很少人能与之相比。
这匹马虽然长的磕碜,不过看它后腿雄健,前足精干,全身肌肉精致,不懂之人看起来,以为很是瘦弱,其实这身躯已经很完美了,四蹄奔跑起来很有爆发力,实在是一匹不起眼的良马,摸约是虎门客栈里的哪个富贵食客的坐骑。
“嗯?不对,走错了。”周云轩突然发现前面道路上已经没有马蹄痕迹了,不由原路返回,沿路仔细寻找。
“咦?这里还有一条小道。”之前跑的太急,没有发现这处还有一条被野草遮盖的小道,道上有马匹践踏的痕迹。
“驾!”周云轩快马加鞭,在小道上猛追。
跑了十几里地,前面出现了一个小镇,周云轩不由进入小镇,看看有没有线索找到铁钢神,鸵鸟二人。
这个小镇很清静,外地人很少,都是一些纯朴的本地人,街道上人不多,他一进入,顿时迎来四周好奇的目光。
周云轩也不理会周围好奇的目光,他很快在一家酒馆里找到了铁钢神。
“那个人呢?”周云轩问道。
“跟丢了,他跑的太快了,他竟然两条腿都比马匹跑的快!”铁钢神一向傲气,可是对这人的双腿不得不佩服。
“在哪里跟丢的?”周云轩一点都不惊讶,好像早就知道了。
“在离这个小镇的两里处,我四周都寻了一遍,连影子都看不到。”铁钢神喝了一杯酒,无奈说道。
“哦?”周云轩也坐下来,喝了一口酒对着他笑道,“你可知道你追的是什么人?”
“莫非少爷知道?”铁钢神精神一振,独眼挣大说道。
“这人可是有三条腿,我们是万万追他不上。”周云轩笑道。
“三条腿?江湖上能有三条腿的人,只有是,号称江湖上跑的最快的‘三脚追风’鸵鸟。”铁钢神瞪眼道。
“不错。江湖上除了他还有谁能有三条腿。”周云轩点头道,看了看窗外的天色,日落西山已进黄昏,想了想,随即转过头叫来酒馆小二,赏了一锭银子,问道,“这里方圆十里哪里有寻花问柳之地?”
“客官,真是不巧,我们这小镇上正好有一处,就在小店出门左手边西大街第三个十字路口右拐三十步那里就是。”店小二收了赏银,顿时态度非常热情,有些挤眉弄眼对着周云轩悄声道。似乎生怕给旁边的酒客听到。
“嗯,好了,你先下去吧。”周云轩哭笑不得,也不去点破,只是很无奈的喝完手中酒。
“你是说鸵鸟去了妓院?”铁钢神独眼微疑道。
“你可不知道这鸵鸟不光有三条腿,他还有一个嗜好,就是从来没有住过客栈,听说他的房间里一日没有女人就睡不着,你说这人怪不怪。”周云轩微笑道。
“啊?我怎么忘了,这狂徒可是有名的色鬼!虽然江湖上流传不多,不过了解的人都知道他的嗜好。”铁钢神皱眉,经周云轩点拨忽的想起往事见闻,独眼微亮道,“那少爷,我们现在就去妓院抓拿这毛贼。”
“不急,酒不能糟蹋,咱们喝完再去也不迟。”周云轩拿起酒瓶,给铁钢神和自己满了一杯,随后举杯一干而尽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