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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流行的爱情(3)

然而,舍身卫国是军人的天职,慷慨赴边是军人的责任。我可以毫无怨言地驻守天涯海角,但她不行啊,她那柔嫩的双肩怎么扛得动三万里地的风和沙、八千里路的云和月?我又岂能忍心让她承受人生太多太重的负荷?爱情是风花雪月,婚姻是柴米油盐啊。我咽下了这句话。

大学的通信,充满了沮丧和苦涩,也充满了期待和甜蜜。我们不再回避谈论爱情,只是很小心地回避着自己。好多次,她都哀怨地提及室友们在护花使者的宠爱下是如何的如沐春风如浴朝露。唯有她,孤苦又伶仃。一到双休日,别人都双飞了,而她只能躲进冷清的宿合,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我的名字读我的信。她说,自己孤独得像一个修女,为了心中的神灵,关闭了所有的门窗,贴上了我的标签,拒绝了别的春天。

整整四年,每一个飘着风雪的夜晚,我的梦都会翔过她黛色的枕际。爱是不灭的,正如地底的岩浆,在沸腾在涌动地冲突,企图夺路而出,压抑得愈久,喷发得愈猛烈。所以尽管她多次盛情邀请我以同学的身分去看看她,我都没有去。不是没有时机,每次我都路过她们学校。但我没有停留,我只能透过车窗对它投去深情的一瞥──我担心,见面时岩浆会过早地冲破了地壳。

二十一岁生日,我收到了她邮来的礼物:一盒陈淑桦的歌带。我听时惊奇发现,里面只剩下了陈淑桦那如泣如诉的、反反复复的呼唤:“说吧,说你爱我吧。”一刹那,我泪流满面,冲动地拿起了电话,想说声:“梅子,我爱你!”可军人的理智截留了这缕苍白的柔情。

只要不去戍边,我发誓,一定非她莫娶。

四年的大学生活终于结束了,我真的要分回省城了。我立即用颤抖的手指拨通了电话,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她。那头一片沉歇──除了急促的呼吸。如愿以偿,我想,她一定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那句在口头冲撞了千百次的话刚要脱口而出时,她打断了我,无限哀怨无限深情地说,这句话,她已等了六年,等得好苦。只是这次我姗姗来迟了,她已接受了那个有耐心的男孩子。他唯一比我出色的是──勇敢,大胆地拥住她只说了声:ILoveyou。但这已经足够了,那声梦寐以求仿佛远隔千山万水的呼唤,叩开了她深闭的情感之门,温润了一个女子被时间风干的心花。说到这里她已泣不成声。六年的苦恋构筑的感情基础被一句“我爱你”击得粉碎!

女友上了别人的感情快车。

爱情马拉松,我倒在了离终点一步之遥的地方……

我多想做一次车匪路霸,攀上去把她劫下来。可我知道,严禁扒车,这是最起码的爱情规则。我只好迟到路边,以军人的宽容挥手──进行,祝她一生幸福平安。

六年的初恋天折了,馈赠给我一笔菲薄的遗产,那就是:爱情,拒绝沉默。

喜欢淋雨的女孩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

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着她一起淋雨,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问:“为什么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女孩总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会反问她:“那你为什么要去淋雨呢?”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幸福的时光总是不会长久的。

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喜欢她的程度更胜于她。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吃饭的时候,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在女孩家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女孩听完便抽泣了起来,男孩抱着她。

许久以后,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的说:“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

那一天晚上,又下起了雨……

等待手机中的那颗心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

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

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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