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奋起。
晚上是秦初跟安岑的新婚宴会,兰仲文临时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只留下九九跟吕颖站在长形餐桌前选食。
头戴白色高帽的外国厨师正在切烤肉,褐发碧眼,笑容热情。
九九和吕颖接过他递来的小块牛排,用英文向他道谢。
远处的高台上。
安岑拿着一杯香槟,头发盘成高贵的发式,着一条火红长裙,身材玲珑。
她身边站着英挺的秦初,两人的手臂松松挽着,站在高台上向宾客敬酒,郎才女貌。
台下突然有个宾客问及他们年少时的恋爱故事。
国外的婚礼都是这样的,尤其秦初是一个那样优秀的年轻人物,这使得宾客们更加好奇,他们热烈看着他的新娘,这个黄人女子,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司仪将话筒递给秦初,掌声热烈。
秦初笑容明媚,正想接过话筒,却被安岑拿去了,她红唇妖媚,拿着话筒,用中文讲了一大堆话。
宾客们都困惑地听着,中文对一群美国人来讲,简直就是鸡同鸭讲。
只有秦初一个人忍着笑意。
安岑一直讲一直讲,直到宾客们都郁闷地皱起眉,她才止住声音。
万籁俱寂的台下。
安岑静静看着,轻轻托起手中的话筒。
“几年前,如果我随着秦初来到美国,你们所听到我讲的话,那就是我的世界,你们的语言,对我来说就是鸡同鸭讲,我一句也听不懂。”
纯真的美国腔在空气中轻轻萦绕。
秦初猛地一怔,扭过头凝视安岑,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安岑是什么时候学会英文的?
安岑也看着他,简练的美国腔掷地有声,“秦秦,几年前,我拒绝你,是因为我不会说英文啊,如果随你来美国,你可想而知,我的世界有多么糟糕么?”
“也许你觉得,就算我什么都没有,我还有你,你会说英文,我可以依赖着你。又或者,你想的是我只是来度假的,会不会说英文并不是很重要,只要身上有美金,我就可以生存下去。”
“可是,我亲爱的秦秦啊,我是个要强的女人,我从小就受着孤立的思想,父亲教我拿枪喝酒,都是为了锻炼我的胆识,让我可以活得有担当,有傲骨。”
“我很感谢父亲对我的教育,要不是有他的严厉,早在秦初与我分手那天,我就撑不过那关了,也许,我会终日以泪洗面吧。我是如此地深爱着秦初。”
“然后突然有一天,秦初要我陪他出国,试想一下,一个从小就励志要做女强人的女人,如果折掉她的翅膀,把她关进一个金丝笼子里,她会开心吗?让一个不会说英文的人,来到国外生活,听着身边的人聊得欢快,却一句也听不懂,就像被世界隔绝摒除了一样。”
“亲爱的秦秦,你曾说过,你为我着迷,是因为我身上有女子的柔媚,又有男子的英气,刚柔并济,这股气质,让你眷恋了我十几年,如果,当初我变成一个只能依附在你身上的可怜女人,那么,你是否还会喜欢我这么多年?”
安岑看着秦初,眉眼妩媚,但眼底深处,却蜷着股凛凛的英气,“亲爱的秦秦啊,正是因为你迷恋的不是我的美貌,不是我的家世背景,也不是我的身材,而是我的本性,所以,我更要让我的本性保持下来,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忘记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重聚的一天。”
几年前,她因为不会英文,离开了秦初,她说不会等他,却在暗地里,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渐渐将英语掌握了起来。
今日,她已可以对外国人的提问对答如流。
可以说,她与秦初的爱情,并不是说只有秦初一个人在努力,有些人,重来不承诺,但不代表什么都不做。
如果安岑没想过有重聚的一天,那么她又何必去学英语呢?还是学的美国腔。那是因为,她早就想好有一天,她要回到秦初身边。
秦初怔怔地,接过她手中的话筒,眼珠浓黑迷人,“你是说,你一直在等我?”
安岑含泪点头,“是的,秦秦,这些话,我就想对你说了,可是我怕我办不到,所以我只能等到实现的这天,再来告诉你,我一直在努力学英文,因为,我想以最骄傲的姿态,回到你身边。”
秦初突然抱住她。
毫无预兆地抱住她!
“谢谢你,安岑,我觉得我好幸福。”他笑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是那样虔诚,那样快乐。
掌声雷鸣。
安岑紧紧与他拥吻。
灯光突然暗了下来。
所有宾客都疑惑地张望着四周,小声议论。怎么回事?灯光为什么突然暗了?
黑暗里。
秦初拿着话筒,用纯正的英文说:“很多年前,我与我的妻子有一个误会,我想,今天是时候解开了。”
话音刚落。
秦初身后的大型荧幕亮了起来。
镁光灯闪得令人眼前发花。
九九和吕颖要眯起眼睛,才能看清荧幕上的画面。
荧幕中,秦初穿着白色的衬衫,清爽俊美。
他坐在满是阳光的客厅里,手中是一沓粉色硬纸,他低下头,取过一张硬纸,仔细地叠出一朵粉色玫瑰。
叠好后,他出神地看着那朵逼真异常的玫瑰,良久,他抬起头,对着镜头勉强笑了下,眼珠苍凉,“安岑,我终于学会叠这朵玫瑰了。”
以他苍凉的笑容来判断,这段录影有些年岁了,他的头发很短,眼珠很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