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真话,谁不喜欢高富帅呢?
可以选择好的,为什么要去选择劣质的呢?
尤其还是个十全十美的高富帅,试问世界上有几个女子可以抵抗这样的魅力?无论样貌气度,人格魅力,都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
他喜欢她,对九九来说,就是中了几亿彩票一样欣喜若狂,既然命里选中了她,让她来中这张彩票,她干嘛要一直怀疑这件事不是真的?每天活在自我疑惑中。
有人说过,伴侣的优秀程度决定着另一半的忠诚度。
以兰仲文这样的男人,九九这辈子不可能在遇见一个,她只是单纯点,并不是傻,兰仲文是否爱她,她自己有眼睛可以看,她的决心,也不是云卿几句话就可以左右的。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九九指着自己手上断过的姻缘绳,“这是当年我去上海玩,与兰花儿去求的姻缘绳,你应该看他带过,试问如果他不爱我,怎么会和我带这种东西,以你对他的了解,如果你送这样的东西,他会收吗?还有,你跟他去出差的时候,他都在干嘛?加班对吗?”
云卿没说话。
“这个又是什么你知道吗?”九九指着手中的银镯,“这是我跟兰花儿去台湾的时候,他母亲临终前的唯一遗物,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要将这个手镯送给我?而不是送给你。”
最后,她指着自己耳朵上一对微小的玉姝,潮湿的仓库里,玉姝发出莹润的流光。
九九语气冰冷,靠近她,“这个又是什么你知道?这是兰花儿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送我的定情信物,你知道什么叫定情信物吗?就是两个人情投意合,没有谁逼着谁,靠着直觉牵引着彼此靠近。”
她字字珠玑,说得云卿面如死灰。
“如果你还认为有那么一刻,他曾喜欢过你,你大可以骂我,如果有,我一句话也不反驳,就承认我是配不上他。”
有那么一刻吗?
云卿迟疑地想,良久,她轻轻闭上了眼睛。
灯光下,她的脸泛着死一样的灭寂,“没有,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与此同时,兰仲文淡漠的声音响起,“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他坐在圆窗前,半张脸陷在阴影里,有种绝情的味道。
云卿心口处隐隐传来的一阵钝痛,疼得她难以忍受,她紧紧闭着眼睛,热泪从她眼角滑了下来。
两年前,他就说过这句话了。
那晚。
她和兰仲文在纽约出差,兰仲文喝多了,半夜,云卿偷偷潜进了他的房间。
夜色下,那个男人美得仿佛是虚幻的。
云卿心神一荡,脱掉自己的衣服,爬上床抱住他,却被猛地推开了。
“滚开!”那个男人醉得没有意识,却仍然抗拒她的靠近,他受过睡梦训练,如果不是他所熟悉的味道靠近,那么他便会反抗。
云卿摔跌在床底下,抱着自己的膝盖哭泣。
就连自己倒贴他也不要,她早就知道了,他不喜欢她。只是不甘心,促使她的想法越来越扭曲。
可今日听他亲口说出来,云卿觉得整颗心都碎了,她爱得那么累,没有一丝光亮。
她突然觉得绝望。
身体微微痉挛,手中的血管喷溅出鲜血来,洒在张医师的白袍上,九九难受地扭过头,眉头紧紧皱着,亲眼看见鲜血喷溅出来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就像看见人杀鸡一样,伴随着令人作呕的腥味,血花四溅。
千钧一发之际,九九被拉进一个温热的怀抱里,头顶是他的外套,轻轻落在她头上,隔断了她的视线。
“不要看。”兰仲文声音轻柔,捂住了她的耳朵。
“云卿!”大雄大叫,声音像是寒冬里的朔风,猎猎地,沙哑难听。
空气中都是腥甜味。
云卿情绪激动,瘦弱的身体不住拘挛,她控制不住自己的神经了,张医师用力把她摁在地上,让她尽量平静下来。
可是。
没有用。
她脑门上的青筋微微突起,克制不住地痉挛,那么地用力。
另一名医师赶紧跑上来,往她体内打了一支镇定剂,最终,她口吐白沫,昏迷过去。
“九九,我们先回去吧。”兰仲文冷冷看着这一切,淡漠的眼珠,没有一丝浮动。
甚至连一点怜悯都没有。
九九也看不下去了,胃翻滚得难受。
兰仲文拥着她离开。
离开前,兰仲文朝安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剩下的交给你了。
安岑点了点头。
大雄跪在地上,颤抖的嘴唇哭不出声音,他头垂下,痛苦地哀嚎,“你为什么要喜欢上这个冷血的家伙,为什么……”
回到房间后,兰仲文一直在接电话,是乔漠打来的,关于大雄盗取公司机密的事情。
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声音冷沉,面容高贵。
九九没有说话。
海风猎猎。
她裹着大衣坐在露台上,海风吹乱了她的短发。
不知道过了多久,暮色四合,夜风有点冷。
九九拢紧大衣,丝毫没有想动的打算,眼珠淡泊,遥望着粼粼的夜海。
海浪涛涛。
九九静静聆听着,在心里叹了口气。
云卿和大雄的下场她大概能预见,虽然云卿是出于太爱兰仲文,才迷失了心智,但她和大雄也确实背叛了天堃,等兰仲文查出消息,他们不死也得被剥掉一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