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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春光煦煦,有美一人(1)

事情开始得轰轰烈烈,完结得灰头土脸。

没有什么比快死的人证更有力,真相还那么狗血简单——墨荷是怀了孩子,却是邰家三房五少爷邰世成的。邰世成要她构陷三少,事成后保她全家在府中谋得好差事,否则就把她卖到窑子去,赶走她全家。

这事一出,被狠狠打了一顿的自然换成邰世成,并且被当即剥夺了名下三处铺子,送到衮州别庄修身养性去了。

随即三房回家省亲的二小姐邰世梅,被迅速送回了她那啬刻的婆家。

邰世梅就是邰世兰死去那晚,帮邰世竹压住邰世兰的圆脸女子。

太史阑懒得去管具体处置,也不让邰世涛去管,她对所有所谓的处置,都很不屑。邰世成的伤会好,铺子还有机会拿回,“修身养性”自然也会有“改邪归正”的那日,正如被送回婆家的邰世梅,虽被勒令这个二月二不得回来,但下一个二月二,还是会回来。

邰世涛没有表示异议。他现今算是明白了,永远不要指望别人为你主持公道,有本事自己将来一一清算。

因为这个插曲,那套书终究没有被打开——邰世涛连书房都不进了,倒是开始打包袱。

次日,二月二,龙抬头,小仓满,大仓流。

这一日,撒灰引龙,熏虫避蝎;祭龙王,敬土地;嫁女住春,童子开笔;闺中停针线,恐伤龙目;不洗衣,恐伤龙皮。

这一日,因士庶在郊野游玩,又为挑菜节。

晨间,家家杀鸡敬祖,煎黍米糕。邰府的公子小姐们哪里还有心思吃喝,将吃食打包,坐了车,浩浩荡荡往鹿鸣山而去。

太史阑才不打算去,她总觉那个晋国公是个麻烦吸引体,这种一看就浑身长满心眼的家伙,多半外表玉树临风,其实坏得脚底流脓。她想要长命百岁,就得跟他划地绝缘。

她带着邰世涛从后门悄悄溜了出去,穿了件南齐女子流行的连帽罩衣遮挡头发。两人在街上乱逛,街上却空荡荡的没人影,连店铺都几乎全关了门,人都跑鹿鸣山过节看国公去了。

太史阑有些奇怪,不过庆祝一个节日,不过一个晋国公要走,至于这么万人空巷吗?她却不知道,今日这世家子弟斗诗、大家闺秀斗艳,其实也算安州府和晋国公私下达成的利益交换:斗诗胜出的子弟,晋国公将会提携,答应安州府一个请求;斗艳胜出的女子,则是安州官宦世家给晋国公的“回报”。

这不仅仅是一场玩乐比试,关系到个人前途、整个家族,甚至安州的前途,不然邰世成也不会不惜一切地陷害邰世涛。而对安州这些最高不过四品的官员来说,自家女儿与其做普通官家的主母,还不如做晋国公的妾。别看国公似乎不涉朝政,可容家在朝在野的力量,天下谁敢轻忽?攀上容楚,便是一世坦途。

这些事,今日参加的人都知道,被蒙在鼓里的,只有太史阑和邰世涛。

“姐姐。”邰世涛很无聊,频频往鹿鸣河方向张望,“今天街上没意思,还不如回府去看看神工弩。”

“什么神工弩?”太史阑随口问。

“你没注意到吗?”邰世涛兴致勃勃,“据说是晋国公命人研制的新军用弩,机簧力道强劲到可怕,但就是因为太强劲,没有任何箭能承受那样的力道,以至于箭射出就会断裂,耗损太大。晋国公因为爹爹管安州军事,以前也是军中工兵出身,这次来安州,也带了一架给爹爹,让他寻此道能手加以改良。哎哟,神工弩是传说中的东西啊,在兵部也是每架登记造册、不得外流的名器!爹爹小心得很,专门在后院隔墙开了个小型练武场试制呢!”

“这么重要的东西,你就别想了。”太史阑听到“晋国公”三个字就皱眉——容楚的东西,少沾为妙。回头看看邰世涛小狗一样坐立不安,她干脆一拍他脑袋,让他跟着人流去玩了。邰世涛撒欢奔入人群模样,让她想起往日小白狗幺鸡甩着尾巴偷食堂夜宵的德行。

“姑娘,可以借十文钱吗?”忽然有人在她身后问,声音沉潜好听。

太史阑一怔,回头。

春光忽然浓丽,紫藤和丁香清艳烂漫,街边的玉兰开得灼灼,花托硕大如玉,盛放在那人颊边,像一幅画,原本很美,却被匆忙的世人忽略,随即被丹青名手寥寥添上几笔,忽就鲜活明丽,不容忽视地展现于眼前。

他就是那提亮的一笔,立在这街角的春景里,春便停留在此刻。更奇异的是,这样一个走哪儿哪儿添彩的人,却又不招眼——那是一种温淡平静的美,如水墨,如脂玉,如一片柔软的云,刚被天雨洗过。

太史阑忽然就想起两个字:干净。这两个字,在他光辉内敛的容颜里,在他清爽如蓝天的布衣里,在他含笑看来的眼眸里。

太史阑忽然想起容楚。容楚诚然美貌,精致而媚,近乎妖孽,却与眼前这人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前者是深贝明珠,后者是未琢璞玉,美得质朴浑然。

“姑娘,可以借十文钱吗?”那人见她不答,又温声问了一句,微微含笑。

太史阑看他衣着朴素干净,不算新,但质地不差,不像落魄到十文钱都需要向人索要的人。但一个大男人当街和女人要钱,她心底微微鄙视,也没多问,摸了摸,身上没有铜钱,只有碎银子,便掏出一枚银角子递过去。

那人微笑摇头,“姑娘,我只要铜钱。”

太史阑摊摊手,示意没有。那人依旧微笑,微微一躬,转身而去。

太史阑倒来了兴趣,远远看着,没多久,见他又向一个女子索要铜钱。那女子打扮得妖艳,大约是哪里的妓户,见他生得好看,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给钱时还摸了摸他的掌心。他依旧笑着,质朴而谦虚。

太史阑见他不仅当街和女人要钱,甚至连妓女的钱也要,不禁皱眉,心中恶感更甚,正要转身离开,却听他笑道:“在下不久便要离开此地,这十文钱怕是日后没机会还给姑娘,所以……先以此物作偿吧。”

随即从袖子里摸出一枚东西,轻轻放在了那女子欲待揩油的掌心。

那女子低头一看,眼睛直了,太史阑也一怔——那赫然是一枚金叶子。

用金叶子换铜钱?这人到底是钱多得烧着了还是大脑有问题?

那人并不给人多问的机会,转身就走。太史阑想了想,跟在他身后,眼看他拐了个弯,走入一个巷角。

这是贫民窟地带,巷子里阴暗寒冷,外头已经是春天,这里似乎还停留在冬天,一块满是污垢的石头上,睡着个瘦骨支离的少年。少年似乎发着烧,一丝不健康的红晕,从脸上暗黑的泥垢底下透了出来。

那男子将十枚铜钱放在少年身边,又从怀里摸出一个药包,轻轻搁在地下,随即无声走了出去。

他走到巷外,似乎心情萧索,仰头长叹口气。日光洒在他脸上,近乎透明。

忽然,一个声音冷而静地响起,“你为什么要给他铜钱?”

太史阑从巷子里的暗影走出来,问。

男子回首,看见她并没有意外,依然是坦诚从容的态度,“他每天要上交给这条街的花子老大五文钱,但他病了,完不成,会挨打。”

“那为什么给十文?”

“还有五文给他买包子吃。”他微笑,“梨花街第二家王记的包子很好吃,你有空去尝尝。”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买包子给他吃?”

“别看那里没人,等会儿其余乞丐都会回来。”他毫无不耐,平静解释,“看见了,不会给他留下的。”

“这么同情,为什么不收留他?”太史阑并不因他的好态度而稍减犀利。

“他不肯走,说要等人。”他叹气,轻揉眉心,忧愁的姿态又是另一种风情,几个路过的女子都忍不住偷眼瞧他。

“你有金子,为什么不给他?”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知道的。”他眼神纯净而通透。

太史阑默然,明白他的意思。这竟是个细腻的人呢,为乞丐也想了这么多,知道给金子反倒给小乞丐添麻烦,所以不惜当街拦人借钱,用金叶子换铜钱。

“你可以在店铺先用金叶子换了铜钱,为什么要找女人借?”太史阑还是不依不饶。

“这附近的店铺,今天……”他为难地看看四周,“就剩王记包子铺还开张,却找不开金叶子。至于寻找女子……”他微微一笑,“今天街上女子多,而且女子总是比较好说话的,除非……”他忽然不说话了,望着太史阑的眼神带着笑意。

太史阑不做声。

明知对方的意思是“除非像姑娘你这样不好说话的”,明知他这话带温柔的批评、试探的调侃、小心的取笑、亲昵而有分寸的放纵……种种般般的细微滋味,她应该不习惯,应该反感,应该转身就走,可不知怎的,看见那人平静而浩瀚的笑意,她忽然心境平和。

那个人,连阳光路过他身侧都温柔。

太史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在街角默默相对,二月春风,自墙上的常春藤上穿过,簌簌荡起翠绿的光影,那些影子投射在他眼眸,依稀也是一片醉人的春意。

太史阑忽然一扬头,“走。”

她当先就走,那人怔了怔,举步跟上,一边问:“姑娘,你这是?”

“王记的包子真的很好?”

“嗯。”

“那就尝尝。”

“好。”

“有没有酒?我想吃包子下酒。”

“我知道有个地方酒很好。”

“那好。”

“可是……我最后一点儿金子,用完了。”

“我请你。”

他忽然站住了。她也站住,回头,看见他的笑容。

不是先前谦虚有礼,对谁都一样的温良的笑意,而是一抹奇异的动人的笑,从唇角慢慢弯起,缓缓染上脸颊,再蔓延到眼底,眼睛里因此落了日色霞光,渐次点亮,璀璨壮丽,像雨后刹那,一线惊虹,掠过最高的山巅。

他说:“好。”

王记包子铺的包子,城外“迎香”酒馆的酒,确实是很好的搭配。

太史阑拎着一纸袋的包子,那男子拎着酒,两个人是一路逛着出城的。太史阑从小到大,什么事都亲力亲为,正准备一手包子一手酒,酒坛子已被男人平静而坚决地提了过去。

“有男人在的地方,怎好叫女人拎酒坛?”他说。

太史阑眼睛微眯,想着此刻如果三个死党在,八成要笑得贼兮兮地互拍肩膀,咬耳朵夸一声“天生的绅士”。景横波一定会立即勾住那家伙脖子,问人家姓名年龄工作工资家住哪里是否父母双亡是否没有大姑子小姑子……

不过太史阑喜欢的,并不在于他帮女士拎酒坛,而是他包容的态度——在这女人抛头露面都难的男权主义社会里,他平静接受了一个女子喝酒的邀约。

此刻他走在她身边,并行,修长的手指扣着酒坛,散逸而出的酒香,不抵他唇边笑意醉人。

“这里不错。”他指指前方一处茵翠的小山坡。刚被春风抚绿的土地,点缀着淡蓝的小花。坡下垂柳依依,与流过的溪水一般线条柔软。

看起来很配他,像他喜欢的地方。

太史阑席地坐了下来,以为他不会坐,结果他在她身侧自如坐下,伸直修长的双腿,比她还要惬意。

纸袋打开来,王记包子铺的包子,果然不错。皮薄馅大一包油,雪白的褶子因浸润了汤汁而微微透明,一点儿翠绿的葱花,从精美的褶口探出头来。

太史阑也不让,慢慢吃了一个,要去拿第二个时,一双手忽然伸了过来。

是他,倾过身子,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根细树枝,剥去了树皮,露出干净的白茬,他用这个做筷子,小心地挑去包子口上的葱花。

太史阑手一顿。她刚才吃第一个包子时,对葱花多看了一眼,这样他就知道自己不喜欢葱花?

他很专心,抿着唇挑去葱花。此刻两人靠得极近,他半个身子倾在她面前,气息浅浅,却没有现今男子流行的熏香,只有极淡的木香,极干净醇和的那种,闻起来让人想起冬日温暖干燥的木屋,被深红火堆逼烘出木质独有的暖香。

一缕乌发散在他额头,被日光打亮,透过镀成淡金的发丝,看见睫毛纤长,碎光迷离。四面忽然太安静。鸟不鸣,花轻歇,溪水静谧,风如低吟。

太史阑没有让,也没脸红。

“你的名字?”她开口,还是平日语气。

“李近雪。”他挑去所有葱花,也没觉有什么不妥,随意地坐回,答。

“为什么把所有葱花都挑掉?你也不喜欢?”

“我喜欢。”他说。

太史阑看他。

“可我不知道你下一个挑选的包子是哪个。”他笑,“或许你看这个比较白胖,或者你看那个秀气点儿。”

“包子都是一样的。”她摇头。

“不,不一样,不仅是包子。”他笑意若深,“世间万物,无一相同,单看你有没有那份心情去辨别,并从中得到乐趣。”

“什么样的心情?”她默然半晌,问。

“闲适而善于发现美。”他答。

她又不说话了,这回却仔细找了一个包子,看起来很可爱的。

雪白的包子让她想起了什么,便问:“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和你本人有点儿不搭,雪那么冷。”

“我是孤儿。”他的语气就像在说他出身良好,眼睛弯弯甚至还带点儿笑意,“养父发现我时,我躺在树下雪地中。养父是个私塾先生,通达文字,因此给我取名近雪。”

她喝了一口酒,古代的酒淡,所谓佳酿也不过是甜米酒。她皱皱眉,放下酒坛,道:“好名字。”

“我也觉得是。”他喝一口酒,吃一口包子,忽然偏头看她,“不喜欢这酒?”

“不喜欢。”

“我可以猜猜为什么吗?”他语声轻缓,“你喜欢烈酒,火一般的灼热,喝下喉咙像撒进一把钢针,从咽喉一直戳到胃里,然后砰一声,烧起来。”

她沉默了一会儿。

“很好,很形象。”她道,语气有点儿冷,“但我不喜欢别人这么猜我。”

“不是猜你。”他轻吁出一口气,“好,既然你不喜欢猜,那我就直接问你。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

“你不像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也不像一个会被轻易感动的人,那你为什么会跟着我,会因为我给了那孩子十文铜钱而请我吃饭?”

太史阑注意到他提及那乞丐时,用的称呼是“孩子”,这让她改变主意,决定回答。

“答案很煽情,我不喜欢说,但我可以告诉你。”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虚空,眼神直直的,像刺,不管前面是什么都要刺过去,“我和三个同伴,以前都是孤儿,我是她们中最大的,她们被抱进所里时还是婴儿,我却已经三岁了。三岁,已经记得很多事情了。”她一顿,他递过一个包子。她咬一口,狠狠地。

“我记得我是个乞丐,在天桥下和母亲睡在一起。白天她会出去,晚上给我带来吃的。我们日子过得不差,因为我会一点点本事,她能靠我这本事卖点儿废品,混个肚饱。”

“因为她在乞丐中算混得好的,引起了一些人的嫉妒。乞丐也是要被收保护费的,那条街的大哥来收钱时,别人就说她有钱,让多收点儿。”

风有些凉,包子应该冷了,他递过来的却很热,她也没在意。

“那天我抱了只狗回来,我妈说那狗像名贵的品种,乞丐养了怕要招麻烦。我不肯,正在这时,收保护费的来了。”

她抿着唇,眼神静而冷,像一片早已凝结的冰。往事砸碎时空,狠狠撞来。

“没钱?”混混拎起幺鸡,大笑着旋转,“没钱交费,有钱养狗,还是这种阔太太养的狗?你他妈敢骗我?”他语气忽转狰狞,狠狠将幺鸡往地下一掼。

“别打我的狗!”她扑过去,却被混混一脚踢开,撞在桥墩上一声闷响。

“别打我女儿!”原本谦恭赔笑、一脸哀求的女人顿时尖叫一声,也扑了上去,指甲在对方手背上留下几道深红抓痕。

“哎哟!敢挠老子?!”混混一把揪住女人的头发,龇牙咧嘴,“你他妈去死!”抡住她瘦弱的身子往外一推,恰在此时,一辆小车呼啸而过。

从此往后,她梦端,常见一片飞溅的血红。

……

她的沉默,令他也沉默。似乎明白她此刻心情,他并没有追问,倒是太史阑很久之后,自己道:“我报了仇。”

“那混混后来跌倒了,落地时,地下有一块尖头朝上的碎灯管。”

言语很淡,心却微凉,眼前春光明媚,却仿佛是那年冬天飘雪的街角。

那街角很冷,地上并没有尖头朝上的碎灯管,有的只是一块碎成无数的玻璃。那小混混搡出她母亲,却因为用力过大,自己失去了平衡,倒下时,她在刹那间伸出手,覆盖在那块碎玻璃上,轻轻道:“回来。”

半截灯管刹那间恢复原状,先刺穿了她幼嫩的手掌,再刺入倒下混混的后背。

那日,浑浊的鲜血流遍她手掌,连带她的胳膊也被压折。她面无表情听着肉体被刺穿骨骼被压碎的声音,咬破了唇。

那日,研究所正好有人路过,看见了她恢复灯管的一幕,将她抱回了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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