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丈夫到离家二百公里的另一城市去开会,会后一些同事打算留下来狂欢一晚。
丈夫给他们说动了心,于是给妻子发了个电报,把不能当天回家的理由说得煞有介事,那天晚上他玩得非常愉快。
第二天回家,妻子的脸色冷若冰霜。
“你难道没有收到我的电报吗?”丈夫问。
“收到了,你说没有赶上九点钟的末班车。”妻子冷冷地说,“可你的电报七点钟就到了。”
“话”与事实不相符,很显然就成了撒谎;然而这种能让别人一眼就看穿的谎话,不但算不上高明,起不到作用,还会因此而带来更多的麻烦,因此,这种谎不如不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