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我这个人睡觉有个毛病,就是夜里醒了爱看表,所以枕头边总是放个小手电。
去年十一,我突发灵感:我家住在二楼,邻着路边,窗户外正好有盏路灯,何不在窗帘上挖个洞,借路灯的光看挂在墙上的表呢?我把这个创意告诉老婆,可她当即否决说:“什么破主意,亏你想得出来!”
但我心痒难忍,于是后来只要有机会,我就大谈在窗帘上挖洞的好处:第一可以不用手电,省了电池钱;第二在被窝里抬抬眼皮就可以看到表,省力;第三窗帘晚上才拉,白天收拢在一起,有洞也看不到,不影响美观。一大堆歪理轮番轰炸,再加上每晚只要我想看表,就大张旗鼓、翻来翻去地找手电,成心把老婆吵醒。一个月下来,备受煎熬的老婆终于同意了。其实挖的这个洞也不大,也就一根粉笔粗细。
过了一阵子,老婆说她夜里起来上洗手间,黑咕隆咚地找不到拖鞋,建议在窗帘上找个合适的角度挖个洞,让路灯的光照在她的拖鞋上。我能说什么呢,只好依了她。
没多久,儿子也闹着要在窗帘上挖个洞,因为他关灯后要玩一会儿玩具才能睡,他要一束光照在他的玩具上。于是窗帘上开了第三个洞。
今年元旦,小侄女到我家来住,得知我们的习惯后,她也吵着要在窗帘上挖一个洞,理由是她的仙人球要进行“光合作用”……昨天,一个老同学前来拜访,觉得我家窗帘的料子很别致,就把它拉了出来。他一眼看到窗帘上四处分布的小洞,再透过窗户瞅瞅路对面的派出所,若有所思地说:“看来,跟有枪的单位当邻居,还真是危险呀!”
事情看起来很小,可积聚多了就变成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