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桂华
某公司大门口张贴招聘启事一则,诚聘谈判专家一名。一青年看了启事,来到人事部见经理。
经理问:“先生是应聘的?”
青年回答:“废话,难道你这儿是餐厅我来吃饭,还是阅览室我来看书?”
经理一摆手:“请坐吧。”
青年昂着头说:“你没有权力命令我坐!坐或站是我的权利,每个公民的正当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经理只好说:“那么……请抽烟。”
青年拒绝说:“抽烟是慢性自杀,你我无冤无仇,难道你想谋财害命?况且,如果这烟要是放了毒品,我一旦上了瘾,不是要跌入无底深渊吗?”
经理无奈地说:“先生,我们换个话题好不好?”
青年笑说:“咦?你这个人真怪,说话是你的权利。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我又不是执法机关,无权剥夺你的言论权。”
经理想了想,说:“我能否看一下你的学历证明?”
青年毫不示弱地说:“学历能证明什么?那只能说明一个人的过去。而且,有学历就能说明一个人有能力吗?那样看待问题是片面的,并且是主观的。何况,现在有很多学历都掺有水分,甚至是假货,不足为凭!”
经理挠了挠头,说:“那我怎么知道你能胜任这份工作呢?”
青年笑了一下,说:“如果连这种简单的事情都弄不清楚,只能说明你没有水平,根本不称职!在这种没有水平的人的领导下工作,我也是不可能有前途的。现在我就离开这家即将没落的公司!”
经理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说:“先生,请等一下,你被录取了。”
在特定的场合需要特定的语言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