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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信心与希望(6)

我很早就开始阅读《圣经》,但并不能完全明白其中的含义。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曾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心灵无法接受它奇妙的和谐。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早上天下着雨,我没有事可做,就让表姐给我读一段《圣经》故事。尽管在她看来我不可能听明白,但依然在我手上拼写约瑟兄弟的故事。我听了的确一点意思也没有,奇怪的语言和反复的重复,使故事听起来显得很不真实,更何况那是天国里的事情。还没有讲到约瑟兄弟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进入雅各的帐篷里去说谎,我就呼呼地睡着了。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让我对希腊故事比对《圣经》里的故事更感兴趣。或许因为我在波士顿时认识了几个希腊人,他们讲述的故事把我深深地吸引了,但是还没有遇到一个希伯莱人或埃及人,根据这些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他们是一群不文明的人,他们的故事也都是后人编造的。因此,我觉得《圣经》故事中的姓名和不断重复的写作方式非常奇怪,相反,却从来没有感觉到希腊人的姓名奇怪。

那么,后来我又是怎样发现《圣经》的精彩之处呢?这么多年了,我读《圣经》时,它让我得到的欢乐和启示一天比一天增多,它慢慢成了一本我最喜爱的书。但是对于《圣经》我并不是全部同意的,所以我也从来没有把它全部读完。后来,虽然我知道了更多的为什么会产生《圣经》的历史原因,但这种感觉仍然一如既往。我和豪威斯先生有相同的认知,认为应该将《圣经》中一切丑恶和不文明的东西删除掉,但是我们也不同意把这部伟大的作品改得平淡无奇,失去了原来的生气。

《旧约圣经》中《以斯书》篇章用词简练描写生动,非常引人入胜。特别是以斯面对自己邪恶的丈夫时的场景,具有非常强的戏剧性。尽管她非常明白自己的生命掌握在对方手中,没有人来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柔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高尚的责任感激励着她,她始终坚定信念:“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我的人民都生。”

路德的故事则具有非常奇特的东方特色,农村生活的艰苦朴素同波斯首都的繁华奢侈形成鲜明的对比。路德忠贞而充满情义,读到她与那些正收割庄稼的农民一起,站在翻滚麦浪之中的场景,真是让人既喜爱又心疼。在那黑暗残暴的时代里,她的无私和高尚情操,就好像黑夜里明亮的星星照亮了受苦受难的人民大众。

《圣经》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安慰:“有形的东西是短暂的,无形的才能永垂不朽。”

自从我开始喜爱读书以来,便一直喜欢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不清楚自己读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却记得第一次阅读便有深刻的理解和感叹。记忆最深的是《麦克佩斯》,虽然只读过一遍,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让我永远也忘记不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在睡梦中梦到书中的鬼魂和女巫。在梦中我好像看见了那把剑和麦克佩斯夫人纤素的手——可怕的血迹出现在我眼前,就像那悲伤的王后亲眼看见的一样。

阅读完《麦克佩斯》,就接着读《李尔王》。在读到格洛赛斯特的眼睛被挖出的片段时,整个人都跟着紧张起来,恐惧占据了我的内心。我感到非常气愤,以至于完全无法再读下去,心扑通扑通地跳,好长时间呆呆地坐在那里。

夏洛克和撒旦大概是我同时接触到的两个人物,稍不注意在我心中就把他们认成一个人。我心中对他们充满了怜悯,隐隐约约地觉得,即使他们也希望成为好人,也无法变好,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是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直至今天,我依然无法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去描述他们,甚至有这样一种感觉:就像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这样一类人,也都是好端端的车轮上的一根断了的车轴,总有一天会修好的。

在刚开始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时,带给我的常常是一些并不愉快的感受。相反,那些欢快、温和而又具有创造的作品在刚开始并不能引起我的兴趣,也许是因为它们写出了儿童生活的无忧无虑。然而“世上最变幻莫测的就是儿童的想像了。保持什么,丢掉什么,都难以预料。”

莎士比亚的剧本我读过许多遍,并能对其中的一些片断熟能成诵,但却不知道哪一本才是自己最喜欢的。对它们的喜爱,就好像心情一样反复无常。尽管我喜欢莎士比亚,但按照评论家们的意见来读莎氏的作品却是我最讨厌的。我也曾尽量地按评论家们的解释来理解作品,但常常因为感到失望而终止,甚至发誓不再这样读书了。一直到后来跟随基特里奇教授学莎士比亚,才使我的这个想法得到了改变。今天,我终于明白,不仅在莎氏著作里,而且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多我所不能解释的东西,而让我感到兴奋的是一层又一层的面纱逐渐被我揭开,显现出思想和美的新境界。

除了诗歌以外,我对历史也特别感兴趣。我阅读了所有我所能接触到的历史著作。从枯燥无味的各种大事记,更枯燥更无味的年表到格林写的真实而又有趣味的《英国民族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史》到埃默顿的《中世纪》,都是我要读的书。而第一本让我真正体会到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史》。这本书是我在十二岁生日时收到的生日礼物。现在这本书可能已经非常破旧了,可我仍然像收藏宝贝一样珍藏着它。从书中我知道了各民族在地球上逐步发展并建立起城市过程;极个别伟大的统治者(他们是人世间的坦泰),是怎样统治一切,并领导着千百万人;人类文明是怎样在文化艺术领域为历史的发展奠定基础,开辟道路;人类文明又是怎样在文化经历了腐败坠落的灾难,然后又像不死鸟一样起死回生;伟大的圣贤又怎样提倡自由、宽容和教育,为拯救全世界而经历了痛苦的磨难。

在上大学时读的书中,记忆比较深刻的是一些法国和德国的文学作品。德国人在生活和文学上,将自己的能力放在美之前,他们打破传统追求真理。德国人做所有事情都有一股强大的动力,他们张口说话不是为了打扰别人,而是好像骨鲠卡在喉咙里不吐出来感到不痛快似的。

在德国文学中,我发现它的发光点在于它对妇女为了爱情而敢于自我牺牲的赞许。这种思想在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中几乎都有所体现,特别是在歌德的《浮士德》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那昙花一现,不过是象征而已。人间的缺憾,也会成为圆满。那无法形容的,这里已经完成。

妇女的灵魂引导我们永远向上。

我读过的所有法国作家中,我最喜欢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作品使人感觉很清爽,就好像阵阵清凉的山风吹在脸上。阿尔弗雷德·缪塞真是不能理解!至于雨果,虽然他的文学作品我并不是很喜欢,但却非常佩服他的才华,他的出色的浪漫主义。所有伟大诗人、作家,他们都是人类永恒主题的表现者,是他们用自己出色的伟大作品把我带到了真善美的境界。

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但是事实上我只说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些作家。或许人们会认为我阅读的范围很小,这是一种不符合实际的看法。其实,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独有的特色值得去品味,比如卡莱的豪放以及对虚伪的憎厌,华尔斯华绥认为天与人是合二为一的,以及爱胡德奇特而惊讶的笔法,赫里克的优美儒雅还有他诗歌中饱含的百合花和玫瑰的香味儿,都深深地影响了我。同样的,我也喜欢惠蒂尔的热情正直,所有人都喜欢马克·吐温神灵们也喜欢他并赐予他全方位的才智,为了使他不成为悲观主义者,又在他的心田上织起一道爱和信仰的彩虹。我爱司各特的不落俗套、泼辣和诚实。我爱所有像洛厄那样的作家,他们的心池在乐观主义的阳光下泛起层层波纹,成为幸福友善的发源地,有时带点气愤,有时又有同情与怜悯。

总而言之,文学是我理想的乐园,在这个乐园里,我拥有一切权利。一切感觉上的障碍都无法阻止我和作者以及作品中人物进行交流。

享受生活

我相信读者不会从前面章节的叙述中就得出结论:读书是我惟一的兴趣。实际上,我的兴趣是非常广泛的。我非常喜欢野外散步和户外运动。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我就学会了划船和游泳。夏天,在马萨诸塞州伦萨姆时,我几乎都生活在船上。一切活动都比不上朋友来做客时去划船更有意思了。的确,我并不能稳当地驾驶船只,我通过辨别水草和睡莲以及岸上的灌木的气味来识别方向,用皮带把桨牢牢地绑在桨环上,我感觉水的阻力来判断双桨的用力不是一样,同样,我可以判断什么时候是逆水而行。我喜欢在风流里划船,在风流里,我驾驶的坚固的小船听从我的意愿和体力,它轻轻地划过那闪着波光的湖面,水波不停地使它上下颤动。这种场景怎么不令人为之振奋呢!

我同样喜欢划独木舟。我的意思是说我喜欢在有月亮的夜晚去泛舟,听了这个你们或许会不经意地笑出声来。的确,我根本看到月亮从松树后面爬上天空,悄悄地越过中天,在大地上撒满了片片月光,但我好像可以感觉到月光的存在。当我疲倦了,就躺到垫子上,把手放进水中时,我仿佛看见了这明亮的月光正在经过,我的指尖摸到了她的衣裳。偶尔,一条大胆的小鱼从我的手指间游过,一棵睡莲羞涩地亲吻我的手指。

船从河岸的小码头处驶出时,会突然觉得周围变得开阔,一股暖气缠绕在我周围。我没有办法知道这热气究竟是从树林中还是从水气里蒸发出来的。在我的内心深处,我也经常有这种奇妙的感觉。在刮风下雨的日子里,在漫长的黑夜中,这种感觉会突然占据我的心灵,就好像温暖的嘴唇吻在我脸上。

我最喜欢乘船远航。一九零一年夏天,我在斯科舍半岛游玩时,第一次感受到了海洋的景色。莎莉文老师和我在伊万杰琳的家乡住了几天。朗费罗有几首名诗是赞颂这里的,使这里更加有魅力。我们还去了哈利发克斯,在那里度过了大半个夏天。在这个海港我们好像进了乐园一样玩得非常开心。我们乘船去贝德福拜新、麦克纳勃岛、约克锐道特以及诺斯威士特阿姆,那种感觉非常美好。一些庞大的船舰静静地停泊在海港里,晚上,我们自由自在地在舰侧划行,实在是太有意思了!这些让人快乐的往事,我到现在也无法忘记。

一天,我们遇到一件令人心惊肉跳的事情。西北海湾正在举行划船比赛,各艘军舰派小艇参赛。人们都乘帆船来看比赛,我们的帆船也夹在当中。比赛时,海面没有风流,上百艘帆船争先恐后地向前划行。比赛结束后,大家掉头转航,四面开散回家去了。

突然,一块黑云从远处飘来,越来越多,越积越厚,把整个天空都遮住了。顷刻间,大风卷起了波浪。小船面对大风大浪张满帆,拉紧绳,我们好像坐在风上,一会儿在波涛中旋转,一会儿被推上风头浪尖,然后又跌落谷底。大风和帆船的吼叫,我的心怦怦直跳,手臂在颤抖,但这些表现是因为精神紧张,而不是害怕风浪!我们具有冒险精神,把自己想象成是北欧的海盗,也始终坚信船长最终能使危险的处境变为平安。他凭着坚强有力的双手和熟悉海浪的眼睛,不知闯过多少险风恶浪。港湾里的所有的船只驶近我们船旁时,都拉响号角向我们表示敬意,水手们高兴地喊着,表达着对这艘帆船船长的敬意。最后,当我们到达码头时,大家饥寒交迫,已经有些体力不支了。去年夏天,我是在新英格兰一个景色迷人、惹人喜爱的安静小乡村里度过。马萨诸塞州的伦萨姆好像和我有说不清的缘分,我生命中所有的快乐和悲伤,也似乎都发生这个地方。钱布林斯故居,靠近菲利浦王池畔的红色农庄成了我的家。每次回忆与这些亲朋好友在一起的欢乐时光,以及他们对我的恩情,心里就满是感激。他们家的孩子与我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给了我很多帮助。我们一起做游戏,手拉手在树林中散步,在水中嬉戏。几个年龄小的孩子经常围着我给我讲许多有趣的事情,我也给他们讲小妖精、侏儒、英雄和狡猾的狗熊的故事,到现在想起这些还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钱布林斯先生还带着我去探究那些树木和野花的秘密世界。后来,我好像能侧耳倾听橡树中树液的奔腾流动,看见阳光洒落在树叶上的光辉。

树根深埋于阴暗的泥土,分享着树顶上的愉悦,想像,充满阳光的天空,鸟儿在飞翔,啊!因为同自然有着共鸣,所以我也理解了看不见的东西。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潜在的能力,都能理解自从有天地以来,人类所经历的印象和情感。每个人在自己的内心深处里还残缺地保留着对绿色大地、淙淙流水的印象。即使是盲聋人,也不可能把他们这种从祖辈遗传下来的特殊才能给剥夺掉。这种遗传智能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六感——将视觉、听觉、触觉融于一体的灵感。

在伦萨姆我有很多朋友,其中有个是一株特别高大、粗壮的橡树,它是我心中一直是我引以为自豪的。有朋友来做客时,我总会带着他们去观赏这棵帝王之树。它屹立在菲利浦王池溏的陡峭岸上,据说已有800年到1000年的历史了。传说中的菲利浦王是一位印第安人的英雄领导人,就是在这棵树下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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