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詹姆士是美国机能心理学的先驱、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他出生于纽约市,祖父是个爱尔兰移民,由于经商发了财成为暴发户,父亲是个基督教的虔诚信徒。詹姆士作为长子,从小在其父宗教信仰的潜移默化影响下,为人处世比较深沉。那个年代的美国人迷信欧洲的科学文化,唯欧洲的一切是从。他们的父亲对欧洲更是敬慕得五体投地,经常带着眷属去法国、英国、德国和意大利等国游历或者赴会、求医和学习。詹姆士自身就曾多次独自或带着他的妻子和儿女到英国、法国、瑞士、德国和意大利游历、治病,并多次去欧洲学习,因此他博学、识多见广。
1861年詹姆士19岁时进入哈佛大学本科学习。由于身体虚弱,不久,教授说他做实验时太粗心大意,动作不够确切和耐心,动员他转系。这样,他在4年间转了4个专业,由生理学转到解剖学,再到生物学,最后转到医学。1865年他曾跟随著名生物学家阿加西斯到非洲亚马逊河附近采集标本。在那里,他得了一种热带热病。后来,他去德国的一次旅行中,又患上了背痛和其他疾患。为此,他曾去欧洲名城进行矿泉治疗,因无疗效,失望而回归美国,继续学习医学。在这期间,他的心情一直欠佳,曾经想到自杀。下面是詹姆士对那段不寻常的痛苦经历的自述:
那时节,我的思想充满了悲观,我的精神受到压抑,对自己的前途毫无希望可言。一天傍晚,天色已经朦胧,我独自走进了更衣室。突然间,面前一片漆黑,我感到无比的害怕。同时,在我心里浮现出一个癫痫病人的影子。那是我在疯人院里见到的。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活像一座埃及人面兽形的金字塔,也像波斯的木乃伊。除了他那乌溜溜的一双眼睛外,他完全不像个人形。就是这个影子和我当时的害怕心理结合在一起了。
我的内心感到恐惧不安,竟成了恐惧的俘虏。从此以后,整个世界都显得完全变了。当我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总存在恐惧的心情,一种人生的不安之感是从来没有过的……
就这样,经过自己不断的挣扎和奋斗,1869年詹姆士终于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当时,在就业问题上经过再三考虑,同家人和朋友们商议后,他决定不开业行医,继续研究他所向往的学问,直到1870年詹姆士的身体才有所康复。在这期间,他读了法国哲学家康德的信徒雷努维叶的著作,并且有所启发,领悟到意志能重建一个人的生活前途,可以改造他自己前进的道路,于是,他下决心振作起来工作。1872年他受聘于哈佛大学,任生理学教师。1875年开始讲授“心理学和生理学的关系(即生理心理学)”,并在校长的鼓励和支持下领到300美元,创建了美国第一个心理实验室,用于教学演示。1878年结婚,婚后相继生下5个子女,由于经济负担加重,他只得加班加点地多讲课、多写作,以维持生活。在1876~1887年的10年中,他先后写了一系列文章,发表在1876年创刊的《心理》及其他杂志上。
这些文章后来都收编在他干1890年出版的《心理学原理》这一名著中。当时,大学教师提升职称相当复杂、困难。特别是他,由于学医学出身,是先教生理学,而后教心理学的。当时的心理学属于哲学系,当他转到哲学系于1880年提升为哲学副教授时,哲学系的同事们曾议论纷纷,不免感到有些奇怪。以后,他等了5年才提升为哲学教授,又过了4年这才改称为心理学教授。
1890年他的成名之作《心理学原理》终于出版了。原本是1878年和书商协议确定两年后出书的,可是他竟花了12年的时间才交卷出版。其中除上述的各种原因外,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他的机能心理学思想是和他的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同时研究,逐渐发展成熟的。《心理学原理》之所以成名,是因为它是美国人自己写的第一部有分量的心理学专著,不同于一般的心理学教科书。它强调应用,不像冯特那样脱离实际地只研究纯科学的心理学。它反对冯特将整体的意识分析为元素的元素主义观点,提出了意识流学说。詹姆士的这些见解表明其心理学思想已经摆脱了欧洲传统,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地首创具有美国特色的机能心理学思想,因而成为美国机能心理学的思想先驱。
关于意识流,詹姆士认为,意识是一种整体的过程,不能分析为元素,它有4个特点:(1)私人性。意识是私人的,只有你的意识,或者我的意识。例如,在这课堂里,没有既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意识存在着,意识总是个人性的。(2)变动性。意识总是随时随地变动,正如川流不息的河流,你的脚不能同时两次踩进同一河流。(3)连续性。意识是连续的,也许有时间的间隔。
例如,睡觉醒来,此时的张三仍然是睡前的张三,李四也还是以前的李四。他们两人决不混而为一。清醒的时候,意识流、或说思想流的变动也决不是突然而至。思想过程有实体部分,也有过渡部分,两者之间有很重要的过渡状态。这是非常模糊、疾驰而过的部分。例如说:
“实体状态并不构成心理学的全部题材”这句话中,这个“的”字,就起一种过渡的作用。它是内省实验,不易捕捉到,而容易为注意力所忽略的。因此,他批评冯特的内省实验,犹如点灯找黑暗:灯光亮处,影子早已跑掉。(4)选择性。在认识外界事物时,意识起到欢迎或者拒绝两种不同的选择作用。有效的刺激能较多地被注意到,并能进入意识;否则即被拒绝。选择的原则是“关联性”,凡是进入意识的刺激和原来意识内容有联系的就可以得到保留,充实原有的意识。所以,在他看来,意识是一种过程,一种作用。心理、意识是以整体的过程起作用的,决不能像冯特那样将意识分析为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