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没有信仰。现在我信上帝了,复仇是神做的事情,不是人做的事情。”
“那你以后还会再爱上别人吗?象你第一次爱上她时候一样的爱?”
“不,我不会了。我吃过一次亏,受过一次痛,会永生永世记得。你呢?还会对别人这么好吗?这么死心塌地?”
“要是是我爱上的,我会。
所以,你是猫,我是狗。猫对自己好,狗对人家好。”
“怎么说?”
“我家里养一只狗,有时我会故意掐掐它,它当时痛得一下子跑没影了。可我回来后,它还是会用头蹭我裤脚管,用舌头舔我鞋子。
我有个朋友家里养只猫,我有一次无意中踩到它尾巴,以后再去,它看到我就躲得远远的。”
常德送灵子回去。地铁站,一个方向开往家。一个方向是开往火车站的。而火车,可以把她带到任何一个地方。
读高中的时候看毛姆的《刀锋》,非常羡慕拉里的随性,好象天下再大,哪里都可以去,什么事都可以放弃。后来才知道,没什么好羡慕的,既然没有那样甘于寂寞的心,走得再远还是在红尘里沉浮。
常德站在灵子对面,一只手牢牢握着身边的扶手。
她站在车厢与车厢接缝的地方。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这里是唯一可以感受到风的地方。她空着双手,身体随着地铁左右摇摆着。她的脸,还有一脸的无所谓,就这样恣意的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晃得他眼花缭乱。
她就是这样晃晃悠悠晃进他的视线,他心里很清楚,总有一天,她还会这样晃晃悠悠晃出他的视线。
“我曾经有只小狗,从3个月大的时候开始养。小狗很乖。从不随地大小便,从不挑精拣肥,听见我上楼的脚步声就会巴巴的守在门边。我一开门,小狗就很亲热的扑上来,用头使劲的蹭我的裤腿。小狗很乖,小狗太乖了,从不向我要求什么。我就忽视了小狗的需要。
有一天,我带小狗去朋友家玩,朋友家也有一只小狗。两只小狗互相嗅了一阵后就抱在一起玩,抱着抱着就离开了我的视线,我从此再没有看到我的小狗,那么乖的小狗。”
常德说到这里的时候叹了口气,
“灵子,你愿意留在我身边吗?我买菜,你做饭。我洗碗、你收拾房间。夜来临的时候,我们头并头靠在床上,讲我们自己的故事。”
说话的时候他没有看她。是不敢。他连一只小狗都留不住,他又怎么能留住她。
“常德,你知不知道,我们现在,只能一个人。因为还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么。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只有两种。一种是明‘爽’,一种是暗‘爽’。明‘爽’就是只要他对我好,我就可以满足。而暗‘爽’,就是我要对他好,100%的给予,自己满足自己。
一男一女的幸福,就是你完全对他好,他也完全对你好,你不多给一分,也不觉得他给得少,这样才可以。
不是单纯的你爱我,我爱你,加起来就是相爱的。”
她的头轻轻靠在柱子上。
“灵子!”他喊她。
她轻轻的应,“在,我在。”
常德热泪盈眶。他想拉住她的手。
灵子往后退了退。
“这个女人,不愿意做饭,回家累得高跟鞋一踢丝袜不脱就上床。
她敷着面膜就昏昏睡去吓你一激灵。
她不化妆时面目平平表情乏味听你说话两三句就止不住的打呵欠。
这样一个女人,你愿意跟她过一辈子?”
常德木讷。
车过漕宝路站,阳光很好的照下来。
周末的阳光总是很好,好到让人忍不住想眯起眼睛,不笑也象在笑。
终于从黑暗的地底下走出来了,终于。
“我到站了。”
灵子笑一笑,转身。
他一言不发的看着自己的鞋,鞋子上有了些灰。
他可以跟她下去,再送她走回家。但他没有动。他的手握成了拳,越握越紧,他能感觉到关节在发出“咔咔”的响声。
在下一站的时候他下了车。
大太阳当空晒着,晒得他唇焦舌干,头昏眼花。这是冬天啊,怎么象夏天一样呢。是个雨天就好了,那样他就会分不出是雨水还是泪水。可是天气那么好,阳光那么明媚,阳光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力量,他还是留不住她!
他转身再走进候车大厅。他开始奔跑,在人群中奔跑,不停的撞不停的被撞,不停的被人骂“神经病”。
她现在正慢慢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她看不见他。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跑起来的姿势实在是很难看的,象一个受伤的小动物,一摇一晃,一瘸一拐。
他写下一首诗,用来纪念一个人,一份让他心动的感情。这样的事情他只在高中做过,离他三十好几的年龄似乎有些远了。
“就知道你不会属于我
所以,你走,我也只是下意识摇了摇手
不敢回头,更不敢与你凝眸
魔乃心魔佛是我佛
你心里有魔你身后有佛
你高高祭起心里乱性的魔
你深深刺痛身后佑护的佛
我是最痛最痛最痛最痛最痛最痛最痛最痛最痛
你的佛”
常德不知道,有时候,人需要还债。只有债都偿光了,你遇到了那个人,才是你的幸福。否则,还是要受伤,还是不能圆满。
这种事,急是急不来的。
但是一定会找到。因为生命中有很多悠长的假期。
3
灵子现在很忙了,她真正喜欢上工作,如果不是有那么多工作要去完成,她不知道,一下子空出来的那份心力,要怎么打发。
每天早上早早起来,骑将近一个小时的车去公司。在春天、在秋天、在自由的风里,她骑着她的马儿轻轻滑过,心里是一片落定的澄明。
自行车,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单词。自行,有着独立的坚毅,却没有孤零的怨艾,就象她对自己的期望。
在风中飞一样掠过这个城市的时候,可以闻到沿街的行道树勃发的生命气息。
傍晚,夕阳西下,落霞漫天。这时的太阳是可以眯上眼瞧的,有时会瞬间迷茫,觉得自己是骑在一条金光大道上,而这条大道,是可以通往太阳的。
好几次骑车回家的时候,都在延安路那儿碰到一个红灯,不得不停下来,一停下来脑子就开始瞎想。就想到了那个很久以前做过的梦。如果所有的初恋情人都能一辈子在一起,永远永远不分开,这个世界就会少掉许多来来回回的折腾,那么这个世界是不是更有情呢?就象眼前的这个红灯,对她意味着一种结束,对别人则是一种开始。如果我们的情感世界里只有黄灯,永远活在对戈多的等待中,永远保持一种即将的姿态,是不是更容易避免伤害呢?
“哲明现在跟我爸也没什么两样。晚上回到家就是扭开电视看足球,看得兴起,一瓶啤酒落肚。”听不出小音是不是在抱怨。
“灵子,我一直知道,你和我不一样。但是哲明他,他不知道,他并不明白你。你是想要飞的,你始终都要离开他,你不可能因为他留下来。所以,哲明不适合你。
我不说你也知道吧,他现在能给我的,也只有这个婚姻了。
我的要求不高,他帮我生活得更好,晚上睡觉也不用一个冷被窝独自焐到天亮。
他呢,他找到一个可以诉苦的人,我的不在意,可以帮他脱离苦海。
所以,如果你把我当朋友,我希望你可以不记得他,不记得他是谁。
Heismyname.”
有谁能得到完整的爱呢?耶酥基督也没有得到过吧,有谁真的爱他?
8月桂花开的时候小音结婚。
灵子去了,因为他们诚意的邀请她。
看到他们把花球高高抛起,她下意识的躲。
花球撞在了天花板上,纷纷散开,灵子身上也沾了几朵。所以幸福很公平,你不去抢,一样轮得到。
婚礼这玩意儿,虽说老土了点,但是一样有人向往,可惜到现在灵子都没拉到一个肯为她铺张浪费这么一回的主儿,所以她只好自个儿站一边,观礼。
其实她对婚礼的要求也不高,她不喜欢穿婚纱,因为人太矮了,穿高跟鞋又要崴了脚,多辛苦。她也不喜欢摆酒席,花了钱请人来捉弄自己,有病不是?虽然可以收进一定数量红包,可是到时候人家结婚了,一分钱也少不了,还得再送出去。
她就想穿着牛仔裤,再和她的那一半,先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把证儿给领了。必须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否则,天气影响情绪,灵子有关节炎,她可不想因为她的关节隐隐作痛而迁怒他没把什么“你要太阳我就给你摘个太阳下来”的诺言给实现了。甜言蜜语就是甜言蜜语,只能听听,饱饱耳朵,要是竟然当真,她这辈子都只能当当老姑婆了。
再买上一大捧百合花,数量不限,兜里有多少钱就买多少。为什么不是玫瑰呢?玫瑰有刺,搞不好还没浪漫过就已经痛得戴不上戒指了。然后,两个人从刚认识那会儿走过的马路开始,一条一条走下去,看到顺眼的情侣就送他们一枝百合花。并且要求他们非常甜蜜非常诚挚的送上祝福,这不算过分吧。要把这些都录下来,以后吵架的时候就放出来看看,他要是觉得过不下去了她就提醒他,两个人,得了那么多人祝福,不把这苦大情深的日子过下去,岂不是要伤了很多人的感情?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她灵子!
要是他能允许,灵子还希望可以把她曾经喜欢过的、或者是曾经喜欢过她的男孩子统统约出来,这其中最好也有西渡。然后她同样会送给他们百合花,这象征着她美好的、生命力旺盛的青春,终于被她亲手画上了句号。要是他愿意让她看看他以前的女友,她也会很高兴。
这样的婚礼算不算很过分?可惜就是没人愿意答应她的求婚,所以……所以只好一个人回家了。
回家的时候故意从衡山路走,那里有许多桂花树,灵子情不自禁的放慢了速度,深深深呼吸,清雅的甜香沁人心脾。
她想她已经习惯了。习惯了一个人去听摇滚,去擦衣擦到破的小店里淘最新最旧的卡口碟。有时也会去绍兴路上的汉源。蜷在最里边的沙发上,看一些新书旧书。
有一天灵子在街上走,竟然就在最最无意的一瞥中看见了西渡。
他坐在马路对面的花坛边,是在等车吧。
他的头,低得很低,好象已经承受不了太多的重量,一直弯到了胸口。他的双膝并拢着,他的手微合着放在腿上。一个蜷缩的姿势,一个无力的姿态。
很久以前,在他们恋爱以后,小音就说过,说他是“土黄的颜色,飞不起来的颜色”。她一时好奇,问小音自己是什么颜色。“白色,干净的颜色,死亡的颜色”。那时她并没有真正明白,而现在,她已经可以说,说什么“要到很久以后,她才明白那句话的含义……”
她继续走,往前走。她离他,是越来越远了。
而这一别,恐怕,也就是永别了。
可是心里,还是突然的抽一下。
有些痛,以为过去了,也只在晴天。象这样一个阴阴的日子里,关节炎似的隐隐作痛的,仍是那个故事。
心,一点点洇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