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演讲开始
站好之后,先以友好、诚恳、恭敬的态度向听众敬个礼,以表示对听众的致意。然后不要急于开口,暂停几秒钟,以亲切、尊敬的眼光遍视一下听众,表示光顾和招呼的意思,能起到组织听众,安定听众情绪的作用。同时深吸一口气,平静一下自己的心情,以免心率过速。
6.站姿
演讲者一般以站在前台中间为合适,这可以统观全场,最大限度地注意到周围听众的情绪,使处在不同的位置的听众都能从各自的角度看到演讲者的表演。另外,站位也要考虑光线,要让光线照在脸上,使听众看到演讲者的真实表情,但必须合适,不能刺激演讲者,使他看不到听众。
至于站法,没有固定模式,只要保证演讲者的表演。较好的有两种:
一是前进式站法。即一脚在前,一脚在后,两足成45°角,身躯微向前倾,给人一种振奋、向上的感觉。
一是自然式站法。即两足平行,相距与肩等宽,给人一种注意集中、精神抖擞的印象。
7.走下讲台
讲完之后,应说句“谢谢大家,再见”,接着向听众敬礼致意,向大会主席致意,然后走回原座。坐下后,如大会主席和听众以掌声向演讲者表示感谢时应立即起立,面向听众致礼,以表示回谢。
8.走出会场
大会主席陪同演讲者往外走的时候,听众常常出于礼节鼓掌欢送。这时演讲者更应谦虚,用鼓掌或招手表示答谢,直到走出会场为止。
演讲中的手势运用
演讲中的体语艺术,是在“讲”的艺术基础上起作用的,是受“讲”制约的,同时又与“讲”的艺术珠联璧合、有机统一,形成完美的演讲语言艺术。体语的艺术有站姿、手势等。
站姿,能显示演讲者的风度。一般地说,演讲者的身体要挺胸立腰、端正庄重,才能显示出一种伟岸的形象,所谓“站如松、坐如钟”就是这个姿态。演讲者在台上,应该有一个基本的立足点,并且根据演讲内容的需要,可以前后左右进行一些小范围的移动。一般地说,向前移动表示积极性的含义,如号召、赞同、进取等;向后移动表示消极性的含义,如歉意、否定、退让等;向左右移动则表示对某一侧听众特别关照等。但千万不能在使用默语时移动身体,因为这时候的移动会造成游离性的多余动作,影响听众的视觉接收效果,破坏演讲的和谐统一。
高尔基赞扬列宁的演讲时说:“他的演说和谐、完整、明快和强劲,他站在讲台上的整个形象——简直就像一件古典艺术作品:什么都有,然而没有丝毫多余,没有任何装饰,即使有的话,也看不出来,正如脸上的两只眼睛,手上的五个指头那样天生不可缺少似的。”
演讲中的手势不仅能强调或解释演讲的信息内容,而且能生动地表达演讲语言所无法表达的内容,使演讲生动形象,为听众看得见悟得着。
手势在演讲中的作用和类型有:第一是用来表达演讲者的情感,使之形象化、具体化,即所谓“情意手势”;第二是用来指示具体对象的,即“指示手势”;第三是用来模拟状物,比划大小的,即“象形手势”。在哪种情况下用哪类手势都应视演讲内容而定。因此在手势运用上必须注意:一要简洁易懂;二要协调合拍;三要富于变化;四不要无节制地频繁使用。
什么样的手势是有助于演讲的,西方演讲中有最常见的几种手势可供参考:
1.意图式的精确抓握手法
在这种节拍信号中,手的动作好像有意识地概括想像中很小的话题,但是手的动作不能延续到大拇指尖与其他指尖真正地触及到一块。这意味着演讲者强调精辟的意图胜似事实上精确的本身。挥动的手好像在寻找所探讨的答案,但演讲者未能真正阐明这个答案。
在演讲中,演讲者碰到具有探讨性和不肯定的无把握的问题时,常用这种手势。
2.意图式的强力抓握手法
演讲者在演讲时总想控制大厅的气氛,如果听众并不是聚精会神地随从演讲者的意愿,那么演讲者可采用意图式强力手势吸引听众。手指呈僵硬,五指分开,稍微弯曲,自然向前展开,随即僵硬的五指自然松开。
3.手掌向外式
这是谈判者惯用的手势。双手微微颤动地向外开展,其本身暗示了说话人愿意放弃某些条件,主动接触受话者。这是一种强烈的表达愿望方式,它希望说者和听者之间早已形成的鸿沟能搭起一座桥梁,从而使听者尽可能地进入演讲者的“思想意境”,理解其暗示的道理。
4.食指拍手法
一般在打拍子时,原则上运用五个手指的动作,但是有一种特殊的节拍手势仅用一个手指,即伸直的食指,它表达了支配占有的欲望。
此外对这种手势有两种表达方式:食指向前指和食指向上有节奏地挥动。在第一种情况里,食指若涉及某个话题和物件,那么演讲者就是强调这个题目和东西有待于讨论。若指向听众里某个人,那么演讲者是有意图地针对那个人耍威风。这往往会给听众留下一种白热化敌视态度和令人嫌恶的权势欲印象。
在第二种情况里,食指向上有节奏地挥动,意味着演讲者在威胁、要挟和力图征服某人或者某事的愿望。
演讲中的眼神运用
在整个演讲中,眼神的表情达意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经验的演讲者总是恰当巧妙地运用自己的眼睛,表达出丰富而多变的思想感情,以影响和感染听众,加强演讲效果。
苏格拉底曾谈到眼睛能准确而鲜明地表达出各人的各种思想感情。意大利著名艺术大师达·芬奇有一句名言:“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人们常说“眼睛会说话”,它能够表达出一些用语言难以表达的极其微妙的思想感情。
一个站在讲台上进行演讲的人,几乎在整个演讲过程中,他的眼睛都把他的思想感情、心理变化、品德、学识、情操、性格、趣味和审美观等,毫不掩饰地展现给听众;而听众也总是要通过演讲者的眼神窥探他的内心世界,展开广阔联想,接受思想,受到启迪和教育。
演讲者的眼神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说来,不同的眼神表现着不同的思想感情。眼神明澈、坦荡,表现着为人正直,心怀博大;眼神狡黠、阴暗,表现着为人虚伪、心胸狭窄;眼光执着,表现着志怀高远;眼光浮动,表现着为人轻薄浅陋;眼光坚毅,表现着为人坚强、自信。
凡是亲耳聆听过周总理演讲的人,无不为他那刚毅、睿智的眼神所吸引,从中得到激励;凡是亲耳聆听过陈毅演讲的人,无不为他那英灼、敏锐的眼神所慑服,从中受到鼓舞。
演讲眼神变化有以下五种方法:
1.前视法
演讲者的视线要平直向前流转,统摄全场听众。一般来说,视线落点应放在最后一排听众的头顶部位。演讲者除了特殊需要外,眼睛应保持平直向前,注视所有听众。这样的视线,可以使听众感到“他是在向我演讲”,引起注意;也有利于演讲者保持端正美好的身姿,观察听众的情绪和变化。
有些缺少经验的演讲者,在演讲时,或每每仰望天花板,或时而俯视地板,或忽而左右环顾,或引目张望门窗以外,这些都是不应有的动作。
2.环视法
即有节奏或周期性地把视线从会场的左方扫到右方,再从右方扫到左方;从前排扫到后排,再从后排扫到前排,不断地观察会场,与所有听众保持眼神接触,增强相互间的感情联系。运用环视法不宜太频繁,反对“眼睛滴溜溜地转”,这样会使听众不知所以而感到滑稽可笑。
3.虚视法
这是演讲者观察时运用的一种转换性的目光,就是演讲者的眼睛好像看着什么地方、什么听众,但实际上什么也没看。虚视尽管什么也没有看在眼里,但它是良好的观察力的一种过渡。这种眼神可克服演讲者分神、紧张的毛病,显示出彬彬有礼、端庄大方的神态来,又可以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演讲的内容上来。
4.闭目法
这是视线变化的特殊表现,是一种无方向的视线,无视线的视线。闭目法有它特定的意义和作用。比如,当演讲的内容使演讲者和听众的情绪极度高涨,情感难以控制的时候,或讲到某位杰出人物激起人们极大的敬佩的时候,演讲者可以短暂地闭一下眼睛,以表示某种特殊的感情,此时的“无视线”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5.点视法
就是重点地观察,注视不安静处或不注意听讲的听众。一般听众发现了演讲者的目光,就会触目知错,停止骚动、私语。
随着演讲者的思想感情的千变万化,眼神的变化必定是多种多样的,有待于演讲者细心体察和匠心处理,不好机械地作出事前规定。但有几点值得注意:
(1)眼神的变化要有一定目的。无目的、不必要的眼神变化就会乱意坏情。要力戒那种故弄玄虚、神秘莫测的眼神,因为这种眼神会造成听众的迷惑和疑惑。
(2)不能有过多的凝视,这样会对听众形成压力。要避免凝视的副作用,可以时时采取虚视,这样既不失礼貌,也可使双方感到自然,而演讲者也不会因为视线过分集中而分散对演讲本身的注意。
(3)眼神要同演讲者的思想感情的变化同步产生和终止。思想感情表达完毕,相应的眼神也要恢复正常。
(4)要和有声语言形式、手势、身姿等密切配合,协同动作,以求收到更大的效果。孤立的眼神会显得单调无力,不能充分实现传神达意的作用。
进入辩论角色
1.强烈的对立性
辩论要争,要论是非,是判胜负,辩论角色都要与对手争高低,所以辩论角色必然具有与对立方的强烈的对立性。
这种对立性主要表现为对立的辩论角色在观点、主张上的相互分歧。这分歧的产生,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与规律的不同认识之间矛盾的反映。这矛盾就是辩论活动的客观基础。
辩论角色的强烈的对立性,是以其同一性为前提的。对立存在于矛盾统一体中,对立辩方的辩论角色必须以同一个辩题为辩论焦点,围绕着它展开辩护和辩驳。倘不是针对同一辩题,各说各的观点,必然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就无所谓辩论了。
辩论角色的强烈的对立性,是建立在相对意义的基础之上的。这只是说,辩论角色间只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着对立关系。在某一时间内,对某一问题的见解、观点是对立的,在另一时间内,对同一问题也许就不存在对立了。对某一问题的见解、观点是对立的,而对另一问题的见解、观点就不一定是对立的,甚至还会是完全一致的。就是对存在对立见解和观点的问题的辩论中,对立也会随着辩论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由于一方被另一方说服了(或部分被说服了),对立也就会消除(或部分消除);随着辩论的深入进行,对立的焦点也会发生变化。在辩论的不同阶段,焦点也会相应地在不同程度上有所转变,或由浅层转入深层,或由此部分转入彼部分。
2.鲜明的攻守性
因为辩论角色具有强烈的对立性,当然一方面要竭尽全力阐明己方观点、主张的正确,另一方面也要千方百计地去驳斥对立方观点、主张的错误。所以辩论角色都要维护自己,防止对方的攻击,时刻采取守势,同时又不断出击制“敌”,让对方落败,不停地采取攻势。攻守是辩论角色对立性的表现形式,辩论中攻守相济,交替运用,这是辩论角色在任何辩论背景中都必须使用的方法。
3.明显的策略性
辩论是“争”,有“战”的意味,也要讲求用兵之道,这也是辩论活动的明显特点。
讲求用兵之道,就要运用策略。正面攻击,长驱直入,侧面迂回,步步紧逼,故布疑阵,诱敌入瓮,投石问路,进行围剿……种种战略技术,在辩论中皆可运用。
除日常辩论更多地需要临场发挥外,辩论的策略性,一般表现在辩论前的准备阶段,在摸清“敌”我双方各方面情况的条件下,制订好防御策略、攻击策略、配合策略、攻心策略等等方略,在辩论开始后逐步实行,并不断调整这些策略。
辩论的胜负,主要取决于辩方是否真正掌握真理。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每个辩者都有不同的观念、素质、经历、性格、语言修养和辩论技巧,这些因素在辩论过程中交错纠缠,相互影响,它们在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对辩论的进行将发挥潜在的作用。掌握真理的辩方,想要获取胜利,并非唾手可得,他们必须排除上述种种因素可能产生的对己不利的影响,使对方的错误观点充分地暴露出来,这样才能一举击溃。这也就是辩论需要施展策略的重要原因。
4.突出的临场性
临场性,就是指临场变化的难以预料。在辩论准备阶段已经计划好的立论步骤、反驳方法、攻守策略、材料选择、语言安排等等一切准备,都必须灵活地运用于辩论实践中。因为任何事先的准备,都不可能不遇到临场的变化,所以这种临场性,就要求辩者必须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
我们这里所说的应变能力,是指在辩论进程中,辩者应能根据现场形势的变化,立即作出反应,亦即适应这种变化作出判断,对原计划进行迅速的增、删、改、调。根据辩论形势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原计划使用的部分论点、论据材料、论证角度和方法、论证语言、语气和感情色彩以及己方辩者的配合谋略和对另一方攻心的措施等等进行增添、删减、改动、调整。这种增、删、改、调虽然都是兴之所至,即席进行的,但这全靠平时的努力和辩前的充分准备。没有这些临场应变的重要前提,是不可能处变不惊,从容自若的。
怎样消除辩论中的紧张和胆怯
俗话说:“要战胜别人就要先战胜自己。”为了集中注意力与对方的论点作论辩,首先要扫除自己头脑中种种妨碍论辩的思想。